"5.14"爆炸事故."5.22"主梁胀裂事件处理决定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23 证券简称:天桥起重 公告编号:2013-002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5.14” 爆炸事故、“5.22”主梁胀裂事件处理决定的公告
风险提示:尽管株洲市湘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江科技”)是“5.14”爆炸事故责任单位,依法应承担事故损失的赔付责任,但由于湘江科技的全部财力(截至2012年6月30日,湘江科技资产总额286.50万元,净资产102.31 万元(未经审计))远远不够抵偿公司已先行支付的补偿款项和损失,追偿将存在很大的财务风险,由此将给公司带来直接的经济损失。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鉴于“5.14”爆炸事故与“5.22”主梁胀裂事件原因相同,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杜绝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警醒和加强公司员工的生产安全意识,依据“5.14”事故调查工作组关于《宝钢集团韶关钢铁有限公司施工现场“5.14”爆炸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调查报告》)、《公司员工奖惩办法》和公司关于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相关规定,经研究,现对相关责任人员的处分和相关事项决定如下:
一、对主管公司生产安全的公司副总经理徐乐平、具体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的管理部门(企划部)负责人苏炬给予警告处分;
二、对公司安全专干王立新给予记过的处分;
三、对公司事故车间主任刘湘禹给予降级一等的处分;
四、责成公司企划部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在企划部设立安全组,并增设安全员一名,以切实加强对外包施工单位特别是涉危涉爆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
五、责成公司质保部会同公司技术部尽快向国家有关部门提出起重设备箱梁密闭前的检验检测规范和标准的修改建议;
六、责成公司企划部会同公司专项法律顾问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5.14”事故调
查工作组关于《调查报告》认定的事实和责任,就“5.14”爆炸事故和“5.22”主梁胀裂事件给公司造成的损失,立即启动对株洲市湘江科技有限公司的追偿诉讼工作,尽最大努力降低公司的经济损失。
希望公司全体员工特别是公司管理层以此为戒,痛定思痛,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切实加强生产安全管理和监管,努力开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特此公告。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