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基金制度会取代商业银行制度吗_关于两种制度的比较研究
理论园地
投资基金制度会取代商业银行制度吗
———关于两种制度的比较研究
王维强
于振玫
内容提要:近几年,理论界曾展开一场国际争论,争论的焦点是投资基金制度究竟能否最终替代商业银行制度。本文从比较两种制度先进性入手,通过对制度变迁、制度功能和竞争现状的分析,证明投资基金制度并不比商业银行制度先进,前者对后者不具有完全替代性,二者之间不是完全替代的竞争关系,而是不具有完全替代性的竞争关系和共存互依的合作关系。
关键词:投资基金
商业银行
制度变迁
制度功能
度先进,并对商业银行制度有完全替代性,然
一、引言
近几年,理论界曾展开过关于投资基金制度是否会取代商业银行制度的国际争论。争论中,存在两种针锋相对的观点。、!
后才能弄清楚两种制度的关系定位问题。
二、制度变迁角度的分析
通过制度变迁分析,可以看出投资基金是否是在商业银行走向“无可挽回的衰落”境地时,以“替代者”身份出现的?如果是,那么至少可以从制度变迁角度认为前者比后者先进,否则表明投资基金制度的“新”不意味着“先进”,而只是制度功能差异的表现。
(一)两种制度变迁的考察
在现存金融制度中,商业银行历史最悠久。在其发展历程中,经过漫长演变,“由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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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的中介人变成了万能垄断者”!,对社会经济的影响曾达到空前高度。但金融多元化和分工专业化对商业银行产生了巨大影响,如金融多元化决定了商业银行不可能独占所有金融功能;分工专业化决定了商业银行必须有“比较优势”。这些影响在使商业银行丧失某些领域垄断地位的同时,也通过制度演变,使其在某些方面更有“比较优势”。如传统商业银行只是以存贷款和结算为主的金融中介,而现代商业银行已经“扩大到提供债券、期货与期权、项目及资产交易、产权交易及基金管理、并购与重组、项目融资、国际结算、托收、结算服全功能务等数以百计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与商业银行一样,投资基金也是在特定时代背景下产生的。工业革命带来的生产力大发展使金融制度供给不能满足需求,导致金融资源配置处于“次优”非均衡状态,而创立新制度能够改变“次优”状态,并给制度创新主体带来潜在收益,实现“帕累托改进”,这时就产生了制度创新需求,投资基金制度便应运而生。投资基金制度诞生于%&世纪末,但直到
爆炸式”!
的增长速度。投资基金的迅速发展,归因于制度变迁中的几次创新:一是较早以信托和企业制度为基础确立了制度组织形式;二是及时推出各类开放型基金,实现了制度创新;三是货币市场基金的出现使投资基金的投资领域延伸到各种金融资产领域,对商业银行冲击巨大;四是产业投资基金是基金制度的又一创新,使投资基金成为在金融和非金融资产领域都能够
发挥作用的金融制度。
(二)制度变迁角度的判断
首先,从制度起源的诱因看,二者都应时而生,且制度起点不交叉。商业银行是以货币经营为制度起点,围绕建立适应工业化大生产的借贷信用关系发展起来;而投资基金以海外投资的信托关系为制度起点,围绕建立专门化的财产管理,获取高额投资回报的中心环节发展起来,二者不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从时间上看,投资基金制度诞生的%&世纪末,正是商业银行由“普通中介人”向“万能垄断者”转变的时期。所以,投资基金制度并不是天然地作为商业银行制度“终结者”出现的。
其次,从制度变迁过程看,二者的变迁路径截然不同。商业银行是在战胜高利贷成为社会信用关系的主要执行者后,进而成为“万能垄断者”,随着信息技术的推广,商业银行“已成为资本主义社会最精巧的管理机构”#。投资基金制度是沿着提供专业投资中介服务,发挥规模优势、降低交易费用、提高投资回报的路径发展的。投资基金的每次变迁都为了追求更高的投资回报,投资回报率可以说是指引其制度变迁的“风向标”。因此,二者的制度变迁是按照不同功能定位,独立平行展开的,如果一定说有交叉的话,那就是随着基金投资领域的扩展,势必侵蚀商业银行的传统业务领域,但这只是商业银行面临的竞争之一,并不能说明是对商业银行的替代。
第三,从制度变迁方向看,二者的每次变迁都有利于其增强制度适应能力、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都是“制度优化”的必经步骤。如通过制度变迁,现代商业银行与传统商业银行已不可同日而语。一些学者认为商业银行在某些传统领域的市场份额下降是“制度衰落的表现”$,其实不然,制度衰落与市场份额下降是不同的概念,前者说明该制度已经不能再制度“优化”,应被替代,但商业银行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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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宁全集》第!!卷,第!
何德旭:《中国投资基金制度变迁分析》,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
戴维・罗杰斯:《商业银行的未来(组织机构、战略及趋势》,新华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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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数百年演变后并非已“腐朽不堪”,而是已相当成熟,还在不断创新,具有极强的适应力。市场份额下降,只是说明商业银行在增量市场份额分配中处于劣势,而非制度衰落的标志。实际上,多年来商业银行的制度效率还是较高的,以英国国民西敏斯、劳埃德和巴克莱银行为例,在整个!
因此,从两种制度变迁的角度分析,很难得出孰先进孰落后的结论。
度规范分析变化了的金融中介。商业银行衰落论者就是没有认识到现代商业银行与传统商业银行的区别。事实上,同一金融中介可以有多种功能,同一中介的不同功能也可由不同中介承担;为更有效地发挥这些功能,一些中介可能趋于没落,另一些可能更加重要。在不同时期金融中介的种类可以不同,但对金融中介功能的需求却是共同的,因此对制度功能的分析更能反映金融中介的本质和优劣。
功能分析法认为现代金融中介有六大功能:一是支付中介(;3:7/:736>32/;1632/32/1:/716/:E)与激励(/:D3:7/.3),即金融中介与客户间实际上是契约和委托代理关系#,通过监控代理人,激励其遵照自己的利益行动;六是风险中介(6/@F/:736>32/
(二)从功能分析角度作出的判断功能分析可以从两方面展开:一是共性功能,二是个性功能。通过共性功能比较,能够判断投资基金在相同或类似功能方面能否完全替代对方;而如果商业银行制度确实有个性功能存在,则二者也没有完全替代性。
$、共性功能比较
两种制度的共性功能体现在资产转换、提供信息、风险管理等方面,但在功能作用方式上有所差异。如在资产转换方面,二者的不同是:首先从功能载体看,商业银行主要以存贷
三、从功能角度展开的分析
功能是制度的“立身之本”,是制度“用”的方面。当制度丧失其原有功能后,其“体”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合理性。因此,如果能证明商业银行制度的功能已经丧失,且投资基金能承担其全部功能,则商业银行势必应被淘汰。我们从金融中介的角度展开分析。
(一)金融中介的功能
理论上把从功能角度研究金融中介的方法称为功能分析法,该方法是由兹维・博迪(-./012/3)和罗伯特・默顿(4153678#93671:)针对传统的机构分析法提出。机构分析法的缺陷是忽视制度演变这一重要因素,用固定化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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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维・罗杰斯:《商业银行的未来G组织机构、战略及趋势》,新华出版社,&
如银行与借款人之间是一种契约关系,银行是委托人,借款人是代理人;银行与储蓄者之间也是一种契约关
系,储蓄者是委托人,银行是代理人。基金公司与投资者之间是一种契约关系,投资者是委托人,基金公司是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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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为载体,通过期限匹配和规模的分散集中实现;投资基金以基金单位为载体,通过资金集聚和投资多元化实现。其次从功能作用过程看,商业银行主要作用于产业领域,是货币资本向产业资本的转换过程;而投资基金主要作用于资本市场,通过资本市场再作用于产业领域,不直接参与生产过程。第三从资金契约关系看,基金是投资者与基金间的金融信托关系,商业银行是存款人与银行间的货币借贷关系。再如风险管理功能,基金是“集合投资,专家理财,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商业银行是“有借必还,利益分享,风险独担”。基金资产受市场波动影响较大,而信贷资产则相对安全。再如风险管理,商业银行通过加强贷款“三查”等方式防范信贷风险,投资基金则通过多元化投资等方式防范投资风险。
总的看,在共性功能方面,两种制度很难说孰优孰劣。其实由不同中介承担共性功能非常必要,因为人们对未来的预期和由此做出的投资选择是多样化的,这种多样化的需求需要多元金融制度供给来满足。如果说当初正是这种多元需求引致的制度创新冲动,导致今日之多元金融制度竞争格局的话,那么在需求更加多元化的今天,多元金融制度格局就更有存在必要。可以说,只要市场的不确定和信息的不对称等因素仍存在,人们就会有不同的金融制度偏好,则不同制度就会有“共性功能”。因此,从共性功能的角度并不能得出投资基金制度先进的判断,当然也不能得出投资基金必然替代商业银行的结论。当然,不可否认,投资基金会在某些功能上替代商业银行,但这只是局部、功能性的而不是全部、制度性的替代,正如曾康霖所言“那种设想全社会的资金融通都采取买卖有价证券的方式,不存在一笔银行存款和贷款,恐怕是严重脱离实际的”!。这种局部的功能性的替代,与其说是商业银行功能的衰落,不如说是金融专业化分工日益明细,
制度功能专业化的结果,是金融制度完善的标志之一。
如果再考虑不同国家经济环境、法律制度、文化背景等因素,由不同金融中介承担共性就更具合理性。因为金融制度是国家经济制度的重要部分,而国家经济制度具有历史、文化的延续性、较强的稳定性和较差的可塑性,其变迁不易受外来影响而遽然改变,这就使得不同国家的金融制度往往带有本国传统的深刻烙印。投资基金对商业银行的替代论,最早起源于美国,美国投资基金之所以发达,除了基金制度本身的因素外,美国近乎完美的经济环境、强劲的经济增长、发达的金融市场、完备的法律保障、以直接融资为主的投资习惯、日益完善的退休养老计划等是重要的外在因素。同是发达国家,“泡沫经济”破灭后的日本投资基金规模缩小了!
投资风险方面没有天然的优势,也说明投资基金的迅速发展,不完全取决于基金制度本身。换言之,即使美国投资基金在某种程度上替代了商业银行,也不意味着其他国家会出现这种替代。
%、个性功能方面
除共性功能外,商业银行确实具有投资基金难以替代的个性功能,如支付中介、信用创造、适应不同需要的融资和发挥规模经济作用等。
首先看支付中介功能。这是商业银行的最基本功能,直到今天商业银行仍处于支付系统的核心。商业银行的存贷款功能,加上强大的账户管理系统,使“商业银行存款成为特有的占支配地位的高流动性资产和居统治地位的‘货币’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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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康霖:《一个值得关注的课题:基金的兴起是否能取代商业银行》,《财贸经济》%
直接支付业务如支票、借记卡等形式;间接支付业务如通过信用卡支付,其结算是通过银行账户在事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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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银行间付款清算系统(-!./0)等构成的庞大系统,为满足公众对现金、支票清算、托收、电子资金划拨而运转。据统计,每天仅通过’()*+,(划拨的资金就超过$12万亿美元,而国际银行间美元划拨的%#3(约为
其次看信用创造功能。通过借贷过程派生存款,进行信用创造,是商业银行直到今天还独占的功能
第三看适应不同需要的融资需求功能。商业银行曾因能提供多样化的金融服务而被誉为“金融百货公司”。的确,在满足不同需要的融资需求方面,商业银行发挥着独特的作用,特别是随着信息技术的推广和金融创新的发展,为满足差异化的融资需求,商业银行开发了大量新融资品种。如在特大型项目融资上,有银团贷款;对中小型企业,有票据融资、担保贷款;对个人,有消费贷款、个人理财服
一般而言,在谈到制度竞争问题时,人们首先想到的是市场份额升降等问题的表象,而问题的本质应当是竞争的展开方式和前提,要看竞争是“单赢”的“负和博弈”,还是“双赢”的“合作博弈”?根据对两种制度变迁过程的考察,可以将竞争方式分为三个阶段,即不自觉的无意识竞争阶段、自觉的激烈竞争阶段、走向合作的竞争阶段。
所谓不自觉的无意识竞争阶段是指投资基金在制度形成过程中无意识地同商业银行展开的竞争,称之为不自觉的无意识竞争,有两层含义:一是投资基金在制度初创与形成阶段,还不具备与商业银行竞争的实力,对商业银行务;为满足客户防范利率风险的需求,有利率互换服务;为防范币值波动风险,有贷款互换;为促进国际贸易,有信用证、票据结算服务;为满足同业的流动性需求,有短期流动性融资;此外,还有贷款证券化、期权、期货等服务。因此,商业银行提供的融资服务既涉及生产、贸易等实体经济领域,又涉及货币、资本市场等虚拟经济领域;既为间接融资服务,又为直接融资服务。可以说,在满足不同需要的融资需求方面,至今还没有哪类金融中介能与其相媲美,更罔论投资基金了。
2、结论
制度功能比较表明,二者即使在共性功能方面也是优劣互现,更不用说个性功能了。因此,仅从制度功能角度看,二者不具有完全替代性。投资基金对商业银行的冲击,只是以金融分工细化为特点的制度进化过程中必然出现的制度功能优化现象,是金融中介适应外部市场变化做出的反应,并不能说明商业银行制度衰落,特别是当我们注意到商业银行大量的制度改进和业务创新现象后,更不应仅仅根据一些表象的变化就得出类似结论。
四、共存还是替代———现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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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卫・!・弗里德曼:《货币与银行》,中国计划出版社,
严格意义上讲,具有这种信用创造功能的金融中介还包括城乡信用社、储蓄贷款协会、互助储蓄银行等存款
机构,本文这里笼统地称之为商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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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的侵蚀(竞争)是其为了生存必然产生的制度行为,且并没有特定地指向商业银行。二是商业银行正处于鼎盛时期,而投资基金尚在初创阶段,商业银行市场份额受到侵蚀极其微小,没有必要主动应对。因此,该阶段的竞争是不自觉和无意识的,是相对成熟的金融制度和尚在初创的金融制度间的竞争。这一阶段大约到!
所谓自觉的激烈竞争阶段是指投资基金进入高速发展期后对商业银行有意识的激烈竞争。!
作的竞争阶段。
所谓走向合作的竞争阶段是指两种制度突破单纯依赖制度优化争取竞争主动的“内生”模式和以损人利己为目的“单赢”格局,在制度外寻求实现“双赢”的有效途径。这种转变本质上是由两种制度的功能交叉性决定的,因为尽管二者功能差异较大,但又有许多共性和互补之处,且既然投资基金不能完全替代商业银行,那么竞争就注定不可能是“单赢”格局。当竞争格局由不均衡状态进入均衡状态后,就应朝着“双赢”方向转变,其合作也突破代理销售模式,向更深层次发展。商业银行主要以三种方式参与基金业务:一是代理销售,其优势在于庞大的营业网点、众多的客户群体及良好的服务设施,这已成为商业银行参与基金业务的主要形式。二是以投资者身份参股或购买基金单位,但不直接参与基金管理和决策。三是做为发起人直接组建并管理投资基金。如花旗银行有,-./0-12基金,大通曼哈顿有3456-基金等。在美国,商业银行已成为投资基金的主要参与者,特别是&))!年美联储放松商业银行基金业务限制后,商业银行的投资基金业务发展迅速,到&))$年仅商业银行主管的基金资产比例就达&%7,&))’年这一比例更达到了$
总之,在第三阶段,二者的“合作”甚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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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德旭:《中国投资基金制度变迁分析》,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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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了“竞争”,而合作的收益明显大于竞争的收益,如对商业银行而言,除了带来中间业务收入,留住传统客户外,还扩大了业务范围,增加了资产种类,有利于分散风险。对投资基金而言,则是拓展了销售渠道、节约了经营成本、提高了经济效益,同时又提供了沟通货币和资本市场的渠道。在金融发达国家,二者已成为密不可分的利益共同体。
进一步地,合作是不是意味着两种制度将融二为一,演变为功能更全面的新金融制度呢?笔者以为,尽管从组织架构看,在混业经营模式下可能出现集银行、基金、证券、保险甚至信托业务于一身的金融集团,但是这种“集大成”式的金融集团与其说是新金融制度,倒不如说是若干金融制度的松散组合,因为生产力发展的基本规律是社会分工越细,生产力越发达,金融也是如此,在经济全球化、金融市场多元化、金融分工细化、金融工具多样化的今天,做为金融生产力载体(上层建筑)的金融制度应朝更专业化的方向发展才能适应金融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同时由于金融市
(作者单位:人民银行上海分行,
上海理工大学)(责任编辑: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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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的高度关联性和风险性,金融制度在专业化的同时,又必须加强横向的联系,才能规避系统性风险,获取更高利润。如果可以通过融合或兼并使多样化的金融制度格局重新单一化,则只能是金融生产力的大退步,因为多元化的生产力布局必须有相应的上层建筑与之相适应,这也是在金融混业趋势下,金融(控股)集团下的不同业务实际上独立运作的原因所在。因此,尽管二者开展了一定程度的合作,但这只是竞争中的合作,合作本身就是制度优化的一个方面,有利于两种制度功能的完善,而不会导致两种制度的灭失。
总之,通过对二者竞争过程的分析,不难发现,从现实角度看,投资基金与商业银行的交叉和融合是二者的发展趋势,是互惠互利的“双赢”过程。
参考文献:
微观银行学》(刘锡良主译),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年!月!
探求智慧之旅%哈佛、麻省理工著名经济学家访谈录》,北京大学出版社,#$$$年版。#
从银行不被看好谈起》,《金融时报》,#$$!年!月!&日。&
一个值得关注的课题:基金的兴起能否取代商业银行》,《财贸经济》,#$$#年第(期。’
货币金融学》,中国人民大学,!**+年版。)
中国投资基金制度变迁分析》,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年版。,
货币银行学原理》,中国金融出版社,!**,年版。(
商业银行的未来%组织机构、战略及趋势》,新华出版社,#$$!年版。+
中国金融:世纪之交的探索》,经济科学出版社,#$$!年版。*
货币与银行》,中国计划出版社,#$$!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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