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理论与实务
税收理论与实务复习题
选择题
1. ( )税收制度构成的最基本要素
A. 纳税人 B.税率 C.纳税期限 D.课税对象 E.税收减免
2. 下列经营项目属于营业税应税劳务的是( )
A. 转让无形资产 B.加工、修理修配 C.销售房屋
D. 交通运输 E.旅游业
3. 我国目前实行的增值税税率是( )
A.17% B.4% C.6% D.13% E.33%
4. 根据各税种的性质及其作用,下列中的( )属于流转税。
A. 所得税 B.增值税 C.关税
D. 营业税 E.消费税
5. 我国现行税率大致可以分为( )几种。
A. 实物定量税率 B.比例税率 C.累进税率 D.人头税率 E. 定额税率
6. ( )税收制度构成的基本要素
A. 纳税人 B.税率 C.纳税期限 D.课税对象 E.税收减免
7. 下列经营项目不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的是( )
A. 转让无形资产 B.加工、修理修配 C.销售房屋
D 交通运输 E.旅游业
8. 增值税纳税人在计算销售额时,在销售价格之外向购买方收取的( )费用,应并入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
A. 违约金 B.手续费 C.返还利润
D. 延期付款利息 E.集资费
答案:
1.ABCDE 2.E 3.AD 4.BCDE 5.BCE
6.ABCDE 7.DE 8.ABCD
判断正误题:判断下列各题是否正确,正确的划“Ο” ,错误的划“×”;并将错误的改正。
1. 税收制度,亦称为税收法律制度,是国家各种税收法律的总称。 ( )
2. 凡是从事商品批发、零售以及从事加工、修理修配业务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增值税的纳税人。 ( )
3. 纳税人将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因该货物在购买时已经缴纳了增值税,因此,赠送他人时可不再计入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金。 ( ) 改正:纳税人将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视同销售货物,因此,赠送他人时应计入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金。
4. 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在生产经营期间的借款利息支出,可以按照实际发生数从收入总额中予以扣除。 ( ) 改正: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的借款利息支出,可以按照实际发生数从收入总额中予以扣除。
5. 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规定的消费税税率计算应纳消费税。其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 )
改正: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规定的消费税税率计算应纳消费税。其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
6.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于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 ) 答:
√√××× √
名词解释
进项税额
答: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的增值税税额。 居民纳税义务人
答:
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满l 年的个人。 问答题
1. 税制体系的概念是什么?
答:
税制体系指的是一国在进行税制设置时,根据本国的具体情况,将不同功能的税种进行组合配置,形成主体税种明确,辅助税种各具特色和作用,功能互补的税种体系。由于税制体系涉及的主要是税收的结构模式问题,所以也称为税制结构或税收体系。
2. 简述自行申报纳税的纳税义务人有哪些。
答:
(1)自2006年1月1日起,年所得l2万元以上的;
(2)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3)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4)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计算分析题
某企业为居民企业,2008年经营业务如下:
(1)取得销售收入2200万元。
(2)销售成本1000万元。
(3)发生销售费用 550万元(其中广告费400万元);管理费用42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15万元);财务费用60万元。
(4)销售税金140万元(含增值税100万元)。
(5)营业外收入60万元,营业外支出40万元(含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贫困山区捐款20万元,支付税收滞纳金5万元)。
(6)计入成本. 费用中的实发工资总额140万元. 拨缴职工工会经费3万元. 支出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25万元。
请计算该企业2008年度实际应纳的企业所得税。
答:
(1)会计利润总额=2200+60-1000-550-420-60-40-40=150(万元)
(2)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调增所得额=400-2200×15%=70(万元)
(3)业务招待费调增所得额=15-15×60%=6(万元)
2200×0.5%=11(万元)>15×60%=9(万元),则业务招待费的扣除限额为9万元
(4)捐赠支出应调增所得额=20-150×12%=2(万元)
(5)“三费”应调增所得额=3+25-25.9=2.1(万元)
(6)应纳税所得额=150+70+6+2+5+2.1=235.1(万元)
(7)2008年应缴企业所得税=235.1×25%=58.775(万元)
某日用化工厂8月份将一批原材料委托某加工厂加工成化妆品。委托加工合同上注明原材料成本为10万元,加工厂代垫辅助材料1万元,支付加工费50万元。加工收回后,该厂将其中的80%用于再加工生产成A 牌高级化妆品,并全部实现销售,取得含税销售收入100万元;其余的20%直接对外销售, 取得含税销售收入15万元。请计算该厂本月应纳的消费税。
答:
1)受托方代扣消费税=(10+1+50)÷(1-30%)×30%=26.14万元
2)A 牌化妆品应纳消费税=100÷(1+17%)×30%=25.64万元
3)本月抵扣已纳消费税=26.14×80%=20.91万元
4)本月应交消费税=25.64-20.91=4.73万元
某商贸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当月发生如下购销业务:
(1)购入货物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金额为400万元(增值税适用税率17%);同时支付货物运输费用,取得的货运发票上注明的款项是2万元(按7%计算进项税扣除);
(2)销售货物,开具的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款为900万元(增值税率17%);
(3)加工制作了一批广告性的礼品,分送给客户,加工单位开具的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加工费为2万元(17%),由商贸公司提供的材料7万元。
要求:试计算该商贸公司本月应纳增值税税额。
答:
当月销项税额=900×17%+(2+7)×17%=154.53(万元)
当月进项税金=400×17%+2×7%=68.14(万元)
当月应纳增值税税额=当月销项税额-当月进项税额=154.53-68.14=86.39(万元)
资料:
(1)某旅游公司组织100人旅游团去承德旅游,每人收取旅游费900元,旅游过程中由旅游公司支付每人房费140元,餐费160元,交通费130元,门票等费用70元(营业税适用税率5%);
(2)某金融机构第一季度取得贷款业务利息收入600万元,取得转贷业务利息收入300万元,支付转贷业务借款利息210万元(营业税适用税率5%)。
要求:计算上述旅游公司本次旅游业务和金融机构第一季度应纳营业税税额。 答:
(1)本次旅游业务应纳营业税税额
=(1000-140-160-130-70)×100×5%=2500(元)
(2)第一季度应纳营业税税额
=(900+300-220)×5%=49(万元)
公司是中国的企业所得税居民纳税人,2006年在中国境内经营取得应纳税所得1000万元;该公司S 国的分支机构2006年取得应纳税所得400万元,其中生产经营所得为300万元,S 国规定的公司所得税税率为35%,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为100万元,S 国规定税率为25%,这两项境外所得均已在S 国纳税。
要求:计算该建筑工程公司2006年度在中国的应纳所得税税额(所得税适用税率33%)。
答:
(1)按中国税法规定计算境内外全部所得应纳所得税税额
=(1000+400)×33%=462(万元)
(2)境外所得已纳税额扣除限额
=462×400/1400=132(万元)
(3)境外所得已纳税款=30×35%+100×25%=13(万元)
(4)计算该公司2006年度在中国应纳所得税税额
因为13万元小于132万元
故06年度应纳所得税税额=462-13=449(万元)
税务分析
1)某饮料厂2006年8月份销售汽水、果茶饮料,实现销售额600000元,收取增值税销项税额102000元;当月购入白糖、山楂、柠檬酸等原料150000元,支付增值税进项税金25500元;另外,当月还将500箱果茶交付该厂设置的独立核算对外餐厅代销,厂领导考虑到职工暑期工作辛苦,对全厂200名职工每人发送一箱汽水、一箱果茶;当月该厂为职工食堂购进一台大型冰柜,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5440元,还为厂幼儿园购进一批桌椅、木床,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1360元。该厂财务人员核算当月应纳增值税税额为:102000-25500-5440-1360=69700(元)。
要求:请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具体分析该厂财务人员核算的当月应纳增值税税额是否正确。
答:
这样核算当月应纳增值税税额不正确。因为:
1. 当月将500箱果茶交付该厂设置的独立核算的对外餐厅,应视同已经销售,在货物移送时计算其销项税额。
2. 对全厂职工每人发送一箱汽水、一箱果茶,属于将自产货物用于个人消费,应视同已经销售,计算其销项税额。
3. 为食堂购入一台大型冰柜,属于外购固定资产业务,按照生产型增值税计税要求,其进项税额5440不能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扣除。
4. 为厂幼儿园购进一批桌椅、木床,属于与生产经营无关业务,其进项税额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扣除。
纳税筹划分析:
某大型机械生产企业,生产和销售的产品属于大型笨重商品,因此在销售的同时该企业负担运输业务。现该企业采取将运费包括在销售价款中向购买方一并收取,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该企业运费一般占全部款项的20%左右,且运费中可抵扣进项税的物耗部分所占比重为15%。该企业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17%的税率。
要求:分析该企业这种做法是否合理?如果不合理,请为该企业进行纳税筹划。 答:
该企业这样做不合理。因为该企业目前采用的是自营运输方式,其商品销售和运输业务属于混合销售行为,一并缴纳增值税。其运费中可抵扣进项税额的物耗部分只占运费的9%,远远低于运费扣税平衡点23.5%,而且运费占全部款项20%左右,比例很高,这样一来,自营运输的税负就很重。
根据该企业的实际情况,为减轻企业税收负担,应当将目前的自营运输方式改变为外购运输方式,即将目前的运输部门分离,成立独立核算的运输公司,再由该运输公司为企业提供运输服务,企业和运输公司分别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这样就可大大减轻企业税负。
中国公民张某,07年12月取得以下收入:
(1)全年一次性奖金21600元(张某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并且已由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为某公司设计产品营销方案,取得一次性设计收入18000元。
(3)购买福利彩票支出500元,取得一次性中奖收入15000元。
(4)股票转让所得20000元。
(5)转让自用住房一套,取得转让收入100万元,支付转让税费5万元,该套住房购买价为80万元,购买时间为2002年6月份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 要求:
(1)分别说明张某当月各项收入是否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2)计算张某当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答:
(1)① 全年一次性奖金属于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
该笔奖金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为:
每月奖金平均额=21600÷12=1800(元)
根据工资、薪金九级超额累进税率的规定,适用的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该笔奖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21600×10%-25=2135(元)
②为某公司设计产品营销方案取得的设计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属于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应纳税额=18000×(1-20%)×20%=2880(元)
③根据规定,对个人购买福利彩票、赈灾彩票、体育彩票,一次中奖收入在1万元以下(含1万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1万元的,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本题中,中奖收入为15000,超过了1万元,应全额计征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额=15000×20%=3000(元)
④目前,我国对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⑤对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但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惟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该业务中,张某自用时间已经为5年零6个月,并且是惟一的家庭生活住房,所
以,免征个人所得税。
(2)张某当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2135+2880+3000=8015(元)
某卷烟厂(地处市区) 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3月份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1)购进A 中烟丝一批,取得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100 000元,增值税17 000元,供货方代垫运费1 000元,款项已付,材料已验收入库,发票当月通过认证。取得运费发票注明的运费600元,建设基金200元,保管费100元,装卸费100元,发票当月通过认证;A 种烟丝本月有一半被生产甲、乙两种烟卷所耗用。
(2)购进B 种烟丝一批,取得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40 000元,增值税6 800元,当月未去认证。款项已付,材料尚未入库。
(3)购进机器设备一台,取得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300 000元,增值税51 000元,款项已付,支付安装费30 000元,设备已投入使用。
(4)接受某公司投资转入材料一批,取得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100 000元,增值税17 000元,材料已验收入库,发票当月通过认证。
(5)上月购入的A 种烟丝因火灾损失30 000元,等待处理。
(6)销售甲种卷烟6箱,价款150 000元,增值税款25 500元。
(7)以自产乙种卷烟2箱10 000元(成本价)赠送友好单位。
(8)从农民手中收购一批烟叶,收购价款200 000元。
(9)将已收购入库的烟叶100 000元发往丙企业(地处县城),委托丙企业加工烟丝,支付加工费5 000元,增值税850元,取得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认证通过;丙企业无同类烟丝的销售价格。
(10)、将委托加工收回的烟丝直接出售,取得价款180 000元,增值税30 600元。
要求:
(1)计算卷烟厂当期准予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2)计算卷烟厂当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3)计算卷烟厂当期应缴纳的增值税;
(4)计算卷烟厂当期应缴纳的消费税(不含代扣代缴消费税)。
答案:
(1)卷烟厂当期准予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0+(600+200)*7%+17000-30000*17%+200000*(1+10%)*(1+20%)*13%+850 =64126(元)
(2)卷烟厂当期增值税销项税额
=25500+10000*(1+10%)/(1-30%)*17%+30600
=58771.43(元)
(3)卷烟厂当期应缴纳的增值税
=58771.43-64126=-5354.57(元)
(4)卷烟厂当期应缴纳的消费税
=150000*45%+10000*(1+10%)/(1-30%)*30%-100000/2*30%+(6+2)*150
=58414.2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