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2013升本文件
关于印发《辽宁省2011年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升入本科学校继续学习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有关高等院校: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辽宁省2009年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升入本科学校继续学习工作的意见》(辽教发[2009]3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省招生考试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辽宁省2009年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升入本科学校继续学
习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1年3月18日
辽宁省2011年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升入本科学校继续学习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
案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辽宁省2011年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升入本科学校继续学习工作的意见》有关规定,结合我省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升入本科学校继续学习的招生考试实际情况,为做好今年的招生考试工作,研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报名
凡列入国家招生计划,并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经省招考办批准录取的专科层次应届毕业生和我省组织的中职升高职统一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均
可报名。
我省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的毕业生(含春季招生考生),不参加当年高职高专
毕业生升入本科学校继续学习的考试。
为鼓励支援辽西北大学生志愿者,2011年服务期满的优秀专科生志愿者,可享受应届毕业生的待遇,参加当年组织的普通专升本考试,其文化课考试成绩总分
加10分计。
辽宁师范大学、沈阳师范大学、渤海大学定点招生计划,主要为辽西北五市(朝阳、铁岭、阜新、锦州、葫芦岛)基础教育定向培养本科师资,定点招生对象为:
1. 辽西北五市户籍的省内高职高专毕业生;
2. 铁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省蒙古族师范学校、营口职业技术学院的毕业生可
对应申报辽宁师范大学的相应专业;
3. 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毕业生可对应申报沈阳师范大学的相应专业;
4. 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毕业生可申报渤海大学的英语专业。
铁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毕业的
非辽西北五市户籍的毕业生,定点招生报名资格截止到今年。
各生源学校负责进行考生资格审查和报名工作,并于3月18 日到省招考办领取
《考生报名信息表》、《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及《报考录入软件》。 符合报名条件的支援辽西北大学生志愿者资格审查和报名工作,由辽西北计划省
项目办负责组织实施。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3月23日至29日持学生证、居民身份证到本人所在学校报名。考生报名时必须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考生签订的《考生诚信考
试承诺书》由生源学校保存备查,保存期一年。
3月30日至31日由考生所在学校统一将考生报名信息软盘和文字材料及考生报
名费(120元/生标准),送交省招生考试办公室。
报名考生需拍摄电子照片。
生源学校在组织考生选择专业综合课考试科目和填报志愿时,要根据考生所学专业和课程,对照招生学校的专业及专业综合课考试科目要求(见附件2、附件3)对口报考。每个考生可填报三个志愿,一个第一志愿,两个参考志愿,参考志愿
所填的专业必须与第一志愿所填的专业及加试的综合课一致,参考志愿不分先后
顺序。
二、体检
考生由所在学校负责组织到当地承担高考体检任务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
见》执行,并按规定缴纳体检费,体检工作须在4月22日前结束。
三、考试
考生到所报考的本科院校(第一志愿)参加省招考办组织的统考科目和招生学校
组织的专业综合课考试。
省招考办组织的统考科目为:
普通类:外语、计算机;
体育类:计算机、学校体育学。
招生学校组织专业综合课考试。
外语、计算机、学校体育学试卷满分各为150分;专业综合课考试满分为300分(理论测试200分,职业技能测试100分)。各科总分满分为600分。
考试时间为4月25日至4月27日。
外语、计算机、学校体育学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考生答卷前须用黑色签字笔在答题卡上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并将考前领取的考生信息条形码正确贴到答题卡
指定区域。试卷由试题卷(主、客观题)和答题卡两部分组成,考生需将客观题答案用2B铅笔按照题号涂到答题卡的相应位置,更改答案时可使用橡皮。答主观题必须使用黑色签字笔书写,按照题号在答题卡各答题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书写答案、在草稿纸、试题卷上答题无效。
计算机网上评卷对考生答卷有特殊要求,各高职高专学校必须向考生做好宣传,组织考生进行考试培训,指导考生按要求准备好考试用具,答题时在规定的位置,用正确的方法书写答案。
四、评卷
外语、计算机、学校体育学的评卷工作由省招考办组织,各招生院校须将考生公共课考试答卷于4月26日17:00点前送省招考办。专业综合课评卷工作由各招生学校负责,成绩于5月5日15:00点前以光盘形式报省招考办,内容包括考生的考生号,准考证号、姓名、毕业学校、专业综合课考试科目及考试成绩,其中专业综合课的理论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需单列。登分工作由省招考办统一组织实施。
五、建立考生档案
生源学校负责考生的建档工作, 5月13日到省招考办领取考生成绩条、成绩册,建立考生档案。考生档案包括:《考生报名信息表》、《考生体检表》。录取时考生纸档案不带入录取现场,考生根据录取高校要求,自带生源学校密封后的纸档案报到。
六、录取
录取工作于5月19—22日在省招考办进行,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
录取方法: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省招考委按外语(学校体育学)、计算机两科成绩划定录取资格分数线,省招考办按各科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第一志愿生源不足计划招生数的学校按考生参考志愿(不分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招生院校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同时负责对遗留问题的处理。专业综合课考试成绩不合格(合格标准由招生院校确定)的考生,招生院校不得录取。省招考办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对招生院校录取工作予以监督。
录取名单由省招考办审批,学校负责签发寄送录取通知书。
招生学校在新生报到时,必须对其取得的专科毕业证书进行核查,没有应届专科毕业证书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