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法律职业资格现场审核工作的公告
关于2012年法律职业资格现场审核工作的公告
根据司法部公告及省司法厅有关通知要求,结合实际,现就潍坊考区2012年度法律职业资格现场审核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现场审核时间
12月18日—21日上午,上午9:00-11:30,下午13:30-4:30,具体审核时间为:
12月18日上午 准考证号[1**********]07-[1**********]99
12月18日下午 准考证号[1**********]13-[1**********]14
12月19日上午 准考证号[1**********]30-[1**********]01
12月19日下午 准考证号[1**********]07-[1**********]05
12月20日上午 准考证号[1**********]35-[1**********]85
12月20日下午 准考证号[1**********]95-[1**********]58
12月21日上午 准考证号[1**********]67-[1**********]53
二、现场审核地点
潍坊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司法局窗口(潍坊市高新区东风街与东方路交叉口南行50米路东,阳光大厦附楼)
三、提交材料
1、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审验后退回);
2、毕业证书原件(审验后退回)。港澳台及国外学历(学
位),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近期同一底片二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8张(46mm×32mm,在其中一张背面用蓝色圆珠笔标明姓名、准考证号及身份证号);
4、成绩通知单(现场打印);
5、申请人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码等重要信息,须出具公安机关或证件管理部门证明函(或格式化证明)。
根据上级要求,身份证、毕业证及有关证明材料须在现场复印。
四、注意事项
1、现场审核必须由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人本人提交有关材料,接受审核,任何人不得代为申请;
2、现场须填写有关表格,自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
3、普通高等学校201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得毕业证书后,按规定向市司法局提出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具体时间和办法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536-8090182 8080948(资格申领期间)
潍坊市司法局
201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