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反家庭暴力法追求的目标
浅析反家庭暴力法追求的目标
[摘 要]家庭对社会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家暴数量的增多及危害性推动了立法的步伐,反家庭暴力法已纳入2012年立法规划。立足于我国现实情况并借鉴西方相关经验,文章从传统家庭观念、现行相关法律以及法律实施角度对反家庭暴力法所要追求的目标进行分析,提出相关立法建议。
[关键词]家庭暴力;传统观念;现行立法;法律实施
家庭是组成社会的基本单位,家庭的和谐稳定对整个社会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在家庭中屡屡发生的暴力事件不仅损害了家庭和睦,也严重破坏了社会的安定。家庭暴力自古有之,在中西方皆普遍存在,由于其大多发生在“围城”之内的具有家庭关系的亲属之间,因而无法像对其他普通的暴力案件那样对其进行惩治。在中国,人们一直将其看作是“家务事”,即使发生了较为严重的伤害事件,伤害者也不会当然的被追究司法责任,人们似乎总是倾向于表面解决,甚至见怪不怪。全国妇联一项调查统计显示,在我国2.7亿个家庭中,约30%存在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也就是说,10个家庭中有3个家庭内部存在暴力,而充满暴力的家庭生活对家庭成员的生理及心理都带来了严重的恶性影响,并无形中增加了社会犯罪的发生率,其中尤其提高了妇女和青少年犯罪率。
有关调查表明,很多人将处理家庭暴力不力的原因归咎于无法可依,而且绝大多数的被调查者认为有必要制定一部较为完善的专门规范家庭暴力的单项法律。[1]目前,全国人大法工委已将制定专门的反家庭暴力法纳入2012年立法规划。制定一部立足中国国情,总结中国经验,又充分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立法经验,具有一定前瞻性的家庭暴力防治法,成为今后工作的重点。这部反家暴法能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中国所存在的众多家庭暴力的局面,能够拯救一部分在家暴的魔爪下挣扎的人,能挽救许多濒临破碎的婚姻,但这决不仅仅是反家暴法追求的最终价值,反家暴法应和婚姻法一起,实现个人、家庭和社会各方的利益。它不应只是着眼于从表面上制止家暴或减少家庭暴力的数量,而应从实质上促进婚姻家庭的和谐和个人权利在家庭中的实现。
关于什么是家庭暴力,目前无论在国内还是在国外,无论是人们的认识还是法律的规定都不尽相同。在国外学者的研究中,家庭暴力(Domestic Violence)一般是指“一个成年亲密伙伴对另一个成年亲密伙伴实施身体暴力。”“它发生在亲密关系之中,不论性倾向如何或者结婚与否。”[2]在加拿大,家庭暴力被界定为:“由施暴者使用暴力、胁迫、懈怠或疏忽等方式对另外的人的行为,该行为对于被侵犯人在生理和心理上的完整性或他的权利、自由以及情感都有损害。”[3]从我国的立法草案看,同居关系期间的暴力也被纳入家庭暴力的范畴,这是对我国以往关于家庭暴力观念的内容增加。从法律体系角度看,家庭暴力防治法很难被归入某一传统法律部门(如家庭法)中。家庭暴力防治法从基本原则到体系架构,从特有的预防救济措施到法律责任体系都表明,它是一部综合实体法规范与程序法规范、民事法规范、刑事法规范与行政法规范的社会法。[4]社会法是一个庞大的体系,家庭暴力防治法属于社会保护法范畴,保障生活在婚姻家庭等亲密关系中的人们免遭暴力侵害,在家庭内部享有尊严、健康和自由的权利。因为反家庭暴力法的特殊性,我们可以从几个方面分析家暴法的追求目标。
一、 从传统家庭观念角度
中国几千年的传统文化里,一直将这种发生于家庭内部的暴力形式当做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