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质量计划要点记录
第四:建筑工程项目质量计划
1. 检查,处理”(PDCA )循环工作
方法,持续改进过程的质量控制。
2.
进行质量管理工作。
3. 项目质量管理应遵循的程序:
明确质量目标→编制项目质量计划→实施项目质量计划→监督检查
实施情况→收集、分析、反馈信息并制定预防和改进措施。
1. 质量计划: 确定项目质量目标和如何达到这些目标而进行的组织管
理,资源投入,专门的质量措施和必要的工作过程。
2.
质量计划的编制依据:****重点背过*****
1) 文件;
2)
3)
4)
3. 项目质量计划的编制要求
1)
2
3企业相关管理部门
批
准实施
质量计划的应用中应注意的问题
1)明确业主的要求,质量目标和质量标准;
2)结合工程实际,利用本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3)质量管理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人,明确职责,权限,资源配备及
保证措施。
4)明确影响质量的控制节点;
5)执行过程中不断的反馈信息;
工程所用的材料,半成品、成品进厂时要有质量合格证和材质报告单,
对于需要复验的材料,规定复验的内容,取样方法,填写试验委托单,
送有资质的试验单位,复验合格后使用。
见证取样
采用见证取样制度,施工人员在见证人(由建设单位书面授权监理人
员或建设单位现场管理人员1~2名,需要掌握相关专业知识)的监督
下,现场取样,填写委托单,送有资质试验单位,见证人和试验单位
在委托单签字,并对实验结果负责。
取样原则
优先对有疑问的材料进行取样,或由承发包双方商定增加抽检次数;
对于同一厂家,同一型号、统一规格、同一进场批次的材料按照相关
规范要求进行取样;
逐步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见证取样和送检次数不得少于送试验
次数的30%,对于少于10次的不应少于2次;
见证人员的选择;
试验委托单应由试验单位保存,并附加原始的复验资料存档;
复验结果处理
复验结果不合格的要及时向施工企业主管领导、政府主管部门、质量
监督站报告,对于影响结构安全的要在24小时内报告各相关部门;
当建设单位或监理人员对于由施工企业试验室出具的试验报告有疑问
时,可以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抽检。结果合格的,检测费用由
建设单位承担,不合格的由施工企业承担;
建筑材料的复验内容
1)钢筋
抗拉强度 屈服强度 伸长率 冷弯(强屈比≥1.25 屈服比<1.3 伸
长率≥9%)
2)水泥
抗压强度 抗折强度 安定性 凝结时间(200袋 500吨 超过3个
月重新检验)
3)混凝土外加剂
碱含量指标
预应力混凝土不能用含氯化物外加剂,
混凝土中使用含氯化物的外加剂时,控制氯化物的总含量应符合规
定
4)人造木板及胶粘剂
甲醛含量(500M 2的实木地板)
5)饰面板砖
放射性(200M 2花岗岩)
吸水率(10% 外墙用饰面砖 北方)
6)金属、塑料窗
气密性 水密性 抗风压性能
7)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
养护龄期及其后放置时间总和不少于28d
建筑材料的质量管理应用
采购 检验 储存 使用
材料质量检验原则
1)进场材料,提供材质证明,根据供料计划有关标准进行现场质量验
证和记录,验证结果报监理工程师审批。质量检验内容包括材料品
种,型号,规格,数量,外观检查和见证取样,进行物理化学性能
试验;
2
3
4)对质量有怀疑的材料,单独存放,待资料齐全和复验合格后,方可
使用。
本章节主要描述了各分部工程检查和检验的内容。
本章节主要描述施工质量验收的合格标准和不合格处理
一.. 验收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最小验收单位);
一切的验收都是以检验批合格为基本条件
1.检验批合格规定
I 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
II 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是指对检验批的基本质量有决定性影响的项目,必须全部
符合相关专业工程验收规范的标准。不允许有不合格的主控项目,
否则即为检验批不合格。
2.分项工程合格规定
I 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检验合格;
II 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完整;
3.分部工程合格规定
I 分部工程所含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II 质量控制资料完整;
III 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
检验和检测结果应符合相关规定;
IV 观感质量验收应合格
4.单位工程合格规定
I 单位工程所含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II 质量控制资料完整;
III 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IV 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要求; V 观感质量验收应合格。
二.建筑工程质量验收不符合要求时,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 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2.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达到设计要求的,应予以验收;
3. 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
4. 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是仍能
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5. 经返修或加固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不予验收。
( 本章节强调各分部工程每完成一项内容必须经过验收,验收合格并签
字盖章,记录后才能进入下一道工序。)
一 、地基基础工程
1. 验收条件
1)工程实体
2)工程资料
2.验收依据
3.验收组织及人员
4.验收程序
5.验收结论
二 、主体工程
1. 验收条件
1)工程实体
2)工程资料
2.验收依据
3.验收组织及人员
4.验收程序
5.验收结论
三 、防水工程
四 、装饰装修工程
包括过程验收和竣工验收,更强调过程验收
一.建筑工程质量问题的分类
I . 工程质量缺陷
工程质量缺陷是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中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检验
点或检验项,按其程度可分为严重缺陷和一般缺陷
严重缺陷:对结构构件的受力性能或安装使用性能有决定性影
响的缺陷。
一般缺陷:对结构构件的受力性能或安装使用性能没有决定性
影响的缺陷。
II .工程质量质量问题
各类影响工程结构、使用功能和外形观感的常见性的质量损伤。
III .工程质量问题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违反建筑工程施工质量
相关的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而使工程产生结构安全、重要使
用功能等方面的质量问题,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
事故。
一般事故:死亡3人以下或重伤1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
万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事故。
较大事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
下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万以上、5000万以下的事
故。
重大事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重伤50人以上、100人
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万以上、1亿以下的事
故。
特别重大事故:死亡30人以上或重伤10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
失1亿以上。
I .倾倒事故成因
(1
或者受到较大外力----建筑物、构筑物倾斜或倒
塌。
(2
施工工艺操作---墙体失稳、倾倒
现象。
(
3施工荷载超重----墙体或楼板局部倒塌、变形。
II .开裂事故
(1)
施工措施、工艺不到位----
出现超过规范允许的裂缝;
(2)
施工荷载过重、养护不到位或模板拆除过早----
出现超过规范允许的裂缝;
(3)超过规范允许的裂缝;
III .错位事故
(1)
(2)预留空洞位置不准确,严重偏位---
设备无法
安装;
(3)
IV .边坡支护事故
(1)
(2)
V .沉降事故
(1) 回填料或者施工质量不合格,未按照规定进行分层夯实、检测
导致
(2) 不均匀沉降造成的损害(没有在适当的位置设置沉降缝)
VI .功能事故
(1) 防水工程
(2)
装饰工程
VII .安装事故
(1)
吊装过程中未按照方案执行或者方案
(2)
导致设备管道脱落变形,
影响正常
使用或形成安全隐患;
(3)
VIII .管理事故
(1)
(2)
(3)
工,造成经济损失;
(4)
(5)
损失
I .
(1)
(2) 具有法律效力的、得到有关当事各方认可的工程承包合同、设
计委托合同、材料或设备购销合同及监理合同、
(3)
(4)
II .
(1)
III .
(1)
IV . 了解程序
单位的处理
项目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