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社会工作的价值观融合
2007年5月第16卷第3期
安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JournalofAnhuiAgriculturalUniversity(socialscienceedition)
May.,2007Vol.16No.3
论社会工作的价值观融合
史铁尔,高桂贤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社会工作系,湖南长沙410004)
摘要:社会工作价值观以人道主义为核心,以制度化利他主义作为特征。代表中国传统文化的儒家思想实
质是一种人学,强调仁者爱人,人与人的关系是中国文化的思考对象和起点。社会工作是协助个人与其社会环境更好地相互适应的活动,在注重个体价值的同时,也关注个体对社会的贡献。
关键词:社会工作;价值观;人学;融合中图分类号:C9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463(2007)03-0030-04
TheIntegrationofValueOutlookinSocialWork
SHITie-er,GAOGui-xian
(SocialWorkDepartment,ChangshaCivilAdministrationVocationalInstitute,Changsha,410004,Hunan)
Abstract:Thevalueoutlookinsocialworkwhosecharacterisinstitutionalaltruismhasacoreofhumanism.ConfucianismwhichrepresentsChinesetraditionalcultureisakindofhumanismsubstantially.TherelationbetweenhumanbeingsisthethoughtofobjectandstartingpointinChineseculture.
Socialworkisthe
activityinwhichtheindividualandsocietycanadapteachother.Socialworkshouldpaycloseattentiontotheindividualvaluation,atthesametime,shouldconcernabouttheindividualcontributiontothesociety.
Keywords:socialwork;valueoutlook;humanism;integration
社会工作起源于西方宗教的慈善活动,以利他主义为指导,运用科学方法进行的助人自助活动。由于社会工作的性质决定了它是一种以价值为本的专业。价值观是社会工作的灵魂,其重要性不仅在于“它界定社会工作本身———它的目标和意义,而且在于它同时界定社会工作的技巧和方法,机构和项目、目标和社会工作者的行为和
[1]
态度、它贯穿于社会工作实践的始终”。社会工
于系统外部的冲击,因此“引进”和“采借”的色彩浓烈。如果在社会工作价值观方面仅仅借用“外生”概念就无法使社会工作具有操作性和现实性。较为理想的社会工作是“内生”性因素占有相当比例,从根本上是一个“传统的再造”过程,是将外来因素不断本土化的过程,是一个越来越依靠内生性因素生长的过程,而不是一个片面强调融入”和“借鉴”的过程。这样讲并不是说要拒斥“
外来因素,而是强调侧重点的不同将导致后果的巨大差异。杨中芳在论及中国人的现代化时写道:“更重要的是,个人在社会化或现代化的过程中,不应再被看成是被动的接受传统或新元素的机器,而应将现代人看做是一个有选择能力及变通能力的自主个体,通过接纳、包容、排斥、回归、
作发端于西方工业社会,其价值观必然根植于西方社会价值观。
在社会工作本土化的过程中,其价值观的本土化需坚持一个内生性原则。从某些学者的观点来看,中国被归类为后发外生型国家,所谓“外生”,是指在其现代化发端之时,主要的动力来自
收稿日期:2007-04-20
作者简介:史铁尔(1958-),男,汉族,江苏溧阳人,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社会工作系主任,副教授,硕士。
高桂贤(1975-),女,汉族,湖南邵阳人,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社会工作系讲师,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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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思、反叛、重组、整合等,在应对日常生活之际,不但形成了自己的、新的、现代的价值信念体系及生活方式,也做到既把传统秉承下来,也做出
了创新的转化。”[2]因此,社会工作价值观是根据
中华民族特定的历史文化条件创造性地做出的选择。
一、“内生因素”:儒学是人学
从历史文化传统角度来说,中国传统文化都十分重视家庭和集体的作用,中国人个人的力量是附属于原始人际关系甚至是血缘关系基础之上的。无论何时家庭和亲属关系群体都被中国人当作最后的避风港。或者说中国人习惯的行为方式是基于亲友关系的亲疏远近的人情交往方式,而很少遵循普遍化的规章制度。相比之下,社会工作的众多理念和价值观产生于西方,并且带有明显的个人主义和人本主义的色彩。在中国这样一个对集体力量和权威尊崇的国度,个人对集体的服从往往是绝对合理的,个人的力量和需求很难得以彰显。中国传统的对于家庭和集体的重视使得人本主义取向的社会工作价值观的引入遇到很大的困难。然而,笔者认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人文氛围是人本主义取向的社会工作的引入和本土化的基石。中国社会是一个有着几千年文化传统的文明古国,其文化传统的核心是儒家文化,儒家文化作为道德哲学被汉以后的统治者接受,并以之为基础建构了一个伦理社会体系。儒家文化强调以“仁”治国,并且这种理念受到历代统治者的认同和推崇。经历几千年的磨合与积累,形成了特殊的文化氛围和环境。例如为人处世要内敛,不能过于张扬;遇事不是表现自我,而是要反省自我,检视自己的行为这种规约自我,顺应社会的道德原则与人本主义的社会工作价值观具有一致性。
儒学研究的是人的生命:梁启超在《儒家哲学是什么》一文中指出:“中国哲学注重人与人的关系,以研究人类现世生活之理法为中心,古今思想家皆集中精力于此方面之各种问题,以今语道之,即人生哲学及政治哲学所包含之诸问题也,盖无论何时代,何宗派之著述,未尝不归结于
此点。”[3]
他还认为,中国哲学以研究人类为出发
点,最主要的是人之所以为人之道,怎样算一个人,人与人相互有什么关系。从这种意义来说,儒学是以人的生命为思考对象的,可称之为人学。
孔子的仁学实则是人学,他关心的只是人类自身的问题,而不是什么万物本身的问题,他的对人的关切成为儒学的主调,由于从根本上符合中国社会的要求和统治者的利益,经孟子继承,宋明理学的弘扬,成为中国文化的主流。
儒学重人,并不意味着不思考自然,正像西方哲学以自然为对象并不意味着不研究人的本身。儒家重为己之道,重安人之道,这都是人道,但儒学也讲天道,《易经》中有“乾道、坤道”,“天道、地道”,把天道视为一个由阴阳两种对立力量鼓动的生生不息、日新月异的生化过程。《中庸》则视天道为“诚”,但无论是生化之德还是“诚”,最终又都落实在人性上,所谓“阴阳之谓道,继之
者善也,成之者性也”[4]
。“天道降而为人,故谓之性”[5]。可见,儒学的天道观不在于提供关于自然
界的总图景,不在于指导人们认识自然及其规律,而在于为性善说和成人说提供本体论根据,它是关于生命学说的一部分,而非关于自然的哲学科学观总之,儒学试图揭示的只是人的存在的真理。按牟宗三的说法是内容真理,强度真理,它不像自然科学所揭示的那个外在于人的客观存在的真理,而是需要生命的投入并依赖于生命的表现的生命真理,并因此而使世界万物都带上活泼的生命情调。西方哲学也关心人,自苏格拉底开始就实现哲学向人的转向,但这“人”仍是作为自然的一部分来对象化地研究,是运用一套形式化的逻辑工具来进行研究,所以苏格拉底要从对人的本质的定义开始,并通过一系列概念的推断和辩驳来规定人或人的规范,不像孔子直接从人心的情感体验就能抓住现实的人。文德尔班曾说,希腊伦理学是以一种完全与物理学的第一问题相似的问题开始的,直至近代的斯宾诺沙还是试图在自己的哲学里运用几何学的证明方法,建立一个精确的伦理体系,总之,正像儒学眼中的自然仍是人的自然一样,古希腊思想家眼中的人也是自然的人。
儒学关注的生命是德性生命,关注的人是伦理中的人。与此不同,西方文化更重视人的理性生命,关注的人是原子式的个人。在儒家看来,只具有自然生命的人并非真正的人,一个生理上成熟的人亦并非意味着成人,孔子有“成人”说:“子路问成人。子曰:若臧武仲之智,公绰之不欲,卞庄子之勇,冉求之艺,文之以礼乐,亦可以为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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矣.曰:今之成人者何必然,见利思义,见危授命,久要不忘平生之言,亦可以成人矣。”成人关键要有一个道德的标准,要成一个伦理的人要做到这一点,修己是关键,是起点,是根本,修己是对生命的道德反思而非对外在自然的知识求索,修己的自然结果是安人!安百姓可见,儒学不但研究人,研究的人还是处在人伦关系之中的道德的人。与此相反,西方传统文化则认为真正的人在于它的理性,一种能认识和控制自然的力量。西方哲学受到自然哲学的深刻影响,仍然把外延性原则和原子性原则用来研究和观察人,这就不能不在一种两分的思维中把握人,不能不产生对能驾驭自然的理性力量的推崇和对与社会相脱离的个体的赞美。
从以上分析看出,儒学是人学,抓住这个特质,才能把握儒学的特定视域、基本内容和思维方法。人的问题是儒学的基本问题,儒学的各个研究领域都围绕着为人之道而展开关于人的性质、人的关系、人的理想的学说。而社会工作是以人本主义为核心的,这种人本主义思想与儒学是人学具有相当程度的一致性。这种一致性就使中国传统文化成为发展中国社会工作专业的天然基础。
二、“外生因素”:社会工作的制度化利他主义鉴于社会工作是一个推动人和环境之间适应性平衡的专业和职业,那么,社会工作的价值观可归为对人的价值观和对社会环境价值观两类。关于人的价值观至少体现在:人有与他人平等的价值与尊严;人有共同需求,也有独特偏好;人都有动机追求美好生活,也进行改变的能力;人需要归属,需要互助成群;人除对自己负责外,也要想到其他人。对社会环境的价值观至少表现在:社会应该为每个有公平公正机会,让每个发挥潜能,参与改造社会和创造世界,充实精神和物质生活;社会应该提供合适的资源和服务,以满足人们的共同需要[6]。
社会工作是一种援助者和受助者的关系,这种关系的发生和处理不是自然而然的过程,而是社会作用的结果,社会工作者利用社会制度提供的规范和资源来履行助人利他的职责,在这一过程中,利他主义被制度化了。社会工作作为一种制度化利他主义,基本特征表现在:
第一,社会工作者的利他行为不是个人行・32・
为,而是社会行为。社会工作者是代表一定社会来行使救助工作的,这是他们有别于慈善家和志愿者的地方。社会工作者工作的渠道、方式、手段都是社会认可的,是职责公务化。人们遇到困难找社会工作者,不是找的某个具体的个人,而是求助于一种制度的帮助和支持。这种利他主义已经超出了援助者与救助者的范围,而有了宏观的、社会学的意义。
第二,社会工作的利他主义制度化,其确立有两个维度,一是资源,二是规则。从资源的角度看,社会工作是一种福利制度;从规则的角度看,社会工作就是价值的制度化。资源为社会工作提供物资基础和手段,体现支持的向度;规则主要对社会工作的道德规范、文化理念作出规定,体现制约的向度。从社会工作的福利制度和价值制度的关系来看,价值制度指导并保证福利制度的贯彻执行,福利制度则是价值制度的具体实施和落实。两者都致力于通过特定制度使社会工作的利他主义社会化和实践化。
第三,社会工作者与受助者之间客观上存在着一种“制度性”的相互依赖,即双方都得依赖制度才能解决问题。社会工作者靠它获得职业的报酬,受助者靠它获得脱困的资源。社会工作者在确定施助计划和方法时,不仅要了解求助者的困难所在、利益要求所在,而且还必须了解社会政策、社会福利能提供哪些制度机制来解决受助者的困难,以满足其利益要求。
因此,社会工作者利他主义行为是以制度为支撑力量的。另一方面,受助者之所以向社会工作者求助,实际上也是看中了社会工作者掌握的制度性资源。因此,受助者与社会工作者的求助关系是以制度为背景的。
第四,对利他主义规范的承诺构成社会工作者行动价值理性化的一部分。但利他规范只是社会工作行为的客观界限,社会工作者可以以许多不同态度来对待它、操纵它。制度既有制约性一面,也有使动性一面。社会工作者对利他制度不是完全无能为力的,他们在受制约中又可参与对规范和资源的再生产。社会工作者在再生产利他主义制度特征的同时,也再生产出促成这种行为的条件。
第五,社会工作者主要和边缘组织(比如医院、收容所和监狱)及边缘群体打交道。恰恰在这些边缘地带,国家的制度和作用表现得实在和突
出。国家之所以重视这一块,是因为边缘地带不稳定,直接对中心地带产生冲击和震动。为此,国家通过采取种种措施,特别是制度措施,来支持一些特殊组织完成解决边缘地带社会问题的任务。社会工作无疑是国家关注的重点,国家通过给社会工作者提供一定的社会条件和资源,要求他们做好助人工作,来解决社会问题。以维护社会的协调与稳定。从这个意义上说,社会工作者成为社会控制的代理人。国家衡量社会工作成效的标准,不是看他们具体帮助了多少人走出困境,而主要看他们在多大程度上解决了社会问题,稳定了社会秩序。正是这样,社会工作才转化为不仅对少数人,而且对全体社会成员都成为必须的一项工作。社会工作制度化的结果使利他行为超出狭隘的范围,而具有了社会价值和普遍意义,也只有这样,社会工作利他行为才能得到社会的认同和支持。
三、“内生”、“外生”价值诉求的融合从中国社会工作的发展历程来看,20世纪
80年代中期以来,虽然国际性的专业社会工作
在我国开始扎根,但仍存在着如何使社会工作与中国实际相结合、使专业社会工作实现本土化的问题。在王思斌看来,中国社会工作的发展还存在一个路径依赖问题,原来的社会工作组织模式、组织制度和经验还在影响着当前社会工作的发展。社会工作的第二阶段,政府机构的出发点在于社会控制。而在第三阶段,其价值诉求主要在于人道主义[7]。
“
人道主义”是从15世纪欧洲文艺复兴运动所倡导的“人文主义”发展而来的。人道主义是以人为中心或以人为本位的哲学价值理念。在长期的实践中,社会工作逐步形成了一套较完整的价值观,其基本前提为:(1)相信任何人都十分重要,承认人的尊严和价值并把它们作为衡量一切事物的尺度。每一个人无论其年龄、身份、生活环境,也无论在任何地点,都享有做人的尊严,应当被作为“人”来尊重。(2)强调尊重人的个性和发挥人的潜能。承认每一个个体有自己的独特需要,尊重个人、社群、种族、民族的不同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3)应协助个人与他人进行互助,共同建立符合他们需要的社会[8]。
可见在基本价值上,社会工作十分关注个人
作为独立个体而存在的价值。一方面就社会工作的功能而言,其具有助人功能,体现了社会工作基本的人道主义诉求;另一方面,社会工作具有维护社会秩序的意义,实际上也就起到了社会控制的功能。但社会工作是一个以价值为本的专业,对人道主义的价值关怀须臾不可或缺。一旦缺失,社会工作将沦为社会控制的仆佣,发生异化,结果可能反而适得其反。因此,笔者认为,政府部门在推进社会工作建设时,应始终把人道主义关怀作为社会工作第一要义,社会控制的功能的达成只能是建立在人道主义的价值的实践基础之上。
社会工作也是一种将个人与社会和谐联系起来的专业,个人与社会的关系问题也是社会工作的一个基本问题。所以社会工作也注重社会对于个人的条件性与制约性。个人不是离群索居的抽象个体,不能脱离他置身其中的社会环境。社会工作价值观在关注个体的同时也强调了社会的权利,即社会有权利要求每一个人贡献一己之力,以促成社会的健全与繁荣,也就是说个人有义务尽己所能为社会做出贡献。这与中国传统文化将人看作是“处一定关系中的人”而非独立的个体,以人与人的关系来看待人,重视社会、集体的思想有着较大的关联。
儒学实质是人学与社会工作价值观的人本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吻合,中国传统文化的集体主义倾向与社会工作的制度化利他主义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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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俞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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