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几点建议
浅谈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几点建议
1、增强单位负责人的资产管理责任意识,使单位主要负责人真正承担起资产管理的责任,这是解决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薄弱的关键所在。
2、增强会计人员的责任意识。《会计法》规定:“各单位应当定期将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相互核对,保证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及款项的实有数额相符”。否则,可按《会计法》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因此,在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中,应严格依据《会计法》的要求,明确内部监督责任,加大外部监督力度,从而增强会计人员的责任意识。
3、增强财物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会计法》规定:“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制约。”据此,不论单位大小,应明确分工,设置固定岗位,确定岗位职责和权限,记账人员与财物保管人员都应分离,做到“管账的不管物,管物的不管账”,而不能身兼两职,只有这样,才能使财物保管人员的责任和记账人员的责任落实到实处,并形成完整的资产监控体系。
4、扩大政府采购的范围和规模,加强政府对资产购置的监管。随着《政府采购法》的贯彻实施,努力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科学制定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完善政府采购资金财
政直接拨付办法,各行政事业单位在购置、新建固定资产时,一律通过政府采购的形式进行,使固定资产的增加在源头上得到有效控制。
5、完善资产管理内控制度。制度化管理是搞好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重要手段,要管好用好固定资产,必须做到有章可循,有章必循,违章必究。各单位应根据自己的实际,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订各种资产的采购管理制度、审批论证制度、验收制度、核算制度、处置制度、效益分析评价制度和资产管理责任制度。坚持先入库后领用、先鉴定后报废、先报废后购买的原则,规范资产采购部门、保管部门、使用部门、记录部门的权利与责任,严格购入(含自制、捐赠)、领用、报废手续及凭证传递制度,建立各部门既分工又合作、制约的资产管理内控制度,确保资产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6、各监督部门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监督。审计、财政部门以及车辆、房产、土地管理部门从各自的职责出发,加强监督,形成健全的监督网络,确保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