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评论要求
法学评论投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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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来稿请注明作者姓名、职称、职务,作者所在单位的详细名称、邮政编码。
2、附两百字左右的内容提要及3-5个主题词。
投稿要求
1、来稿均需具有以下内容:(1)作者姓名、职称、职务、所在单位的详细名称、邮编;(2)不超过两百字的内容提要及3-5个主题词。
2、本刊只接受纸质打印稿。审稿通过的稿件,另行通知作者按要求寄送电子稿。 注释规范
(一)著作类
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上册,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6页。 ② 王利明等著:《民法新论法》(上册),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34页。
(二)文集类
①龚祥瑞:《比较宪法学的研究方法》,载《比较宪法研究文集》(一),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
(三)港澳台学者著作类
①戴炎辉:《中国法制史》,台湾三民书局1966年版,第45页。
(四)译作类
① [英]梅因:《古代法》,沈景一译,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69页。
(五)古籍类
①《宋会要辑稿•食货》卷三。
②[清]沈家本:《沈寄簃先生遗书》甲编,第43页。
(六)辞书类
①《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79年版,第932页。
(七)论文类
①王家福等:《论法制改革》,载《法学研究》1989年第2期。
(八)报纸类
①王启东:《法制与法治》,载《法制日报》1989年3月2日第2版。
(九)公报类
①《最高人民法院公报》,1993年第1期,第19页。
(十)文件类
①财政部《关于国债代保管凭证(单)应严格执行国债兑付政策的通知》,财国债字[1995]第25号,1995年7月17日。
(十一)外文类
从该文种注释习惯。
三、其他
(一)非直接引用原文时,注释前应加“参见”。
(二)引用资料非来自原始出处时,应注明“转引自”。
(三)数个注释引自同一资料时,注释范例:前引①,王利明书,第31页。
(四)引文出自同一资料相邻数页时,注释范例:第28页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