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通道规定
安全通道规定
定义:
安全通道:为确保作业安全而设立的应急行走和疏散通道,是保证员工安全的重要措施。
消防通道:在发生火灾及意外情况时,以供逃生以及消防人员或消防车辆进出的专用通道。
消防通道要求
1、厂房安全出口的数目不应少于两个,但符合下列要求的可设一个:
1.2、甲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100m 2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5人。
1.2、乙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150m 2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10人。
1.3、丙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250m 2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20人。
1.4、丁、戊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400m 2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30人。
1.5、厂房的地下室、半地下室的安全出口的数目不应少于两个,但使用面积不超过50m 2且人数不超过15人时可设一个。
2、地下室如用防火墙隔成几个防火分区时,每个防火分区必须有一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3、设有电梯的厂房应符合下列要求:
3.1、电梯门前面积不小于6m 2。
3.3、电梯的井底应设排水设施。
4、厂房内最远工作地点到外部出口或楼梯的距离,不应超过表l 的规定。
5、厂房每层的疏散楼梯、走道、门的各自总宽度,应按表2的规定计算,当各层人数不相等时,其楼梯总宽度应分层计算,下层楼梯总宽度按其上层人数最多的一层人数计算,但楼梯最小宽度不小于1.10m 。
6、当使用人数小于50人时,楼梯、走道和门最小宽度可适当减少,但门的最小宽度不小于0.8m 。
7、底层外门的总宽度,应按该层或该层以上人数最多的一层人数计算,但疏散门的最小宽度不小于0.90m ;疏散走道的宽度不小于1.40m 。
8、公共建筑和通廊式建筑安全出口的数目不小于2个,特殊情况的可设1个。
消防车通道的安全要求。
1 任何建筑和临时搭建的设施不准阻碍消防车通道。
2 消防车道穿过建筑物的门洞时,其净高和净宽不小于4m ;门垛之间的净宽不小于3.5m 。
3 占地面积大于3000m 2的建筑及燃油储罐区,应设环形消防车通道,宽度不小于6m 。
4 环形消防车道至少应有两处与其他车道连通。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回车道或面积不小于12m ×12m 的回车场。供大型消防车使用的回车场面积不小于15m ×15m 。
5 消防车道的宽度不小于3.5m ,道路上空遇有管架、栈桥等障碍物时,其净高不小于4m 。
6 建筑物的封闭内院,如其短边长度大于24m 时,宜设有进入内院
的消防车道。
7 消防车通道应尽量短捷,并宜避免与铁路平交。
安全通道
通道设计、规划:
1 主要进厂公路应与通向城镇的现有公路相连接,宜短捷,并应避免与铁路线交叉,当其平交时,应设置道口及其他安全设施。 2 厂区道路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2.1 主厂房的周围应设环形道路。
2.2 进厂主干道的行车部分宽度宜为6~7m 。
2.3 其他主要道路的宽度根据车流和使用情况确定,单行车道可取
3.5~4m ,人行道的宽度不小于lm 。
2.4 生产现场的通道均须有良好的照明。
2.5 油区、煤场、库房应设消防车道或可供消防车通行的且宽度不小于6m 的平坦空地,并保持畅通。
2.6 2.1~2.5所述区域的值班、维护室应设疏散走道。
2.7 厂内各建筑物之间,应根据生产、生活和消防的需要:
2.7.1 设置行车道、消防车通道和人行道。
2.7.2 室、内外梯段高不大于9m 。超过9m 时宜设梯间平台,以分段交错设梯。
2.7.3 攀登高度在15m 以下时,梯间平台的间距为5~8m 。超过15m 时,每5m 设一个梯间平台,平台应设定安全防护栏杆。
3 车间内无天车或者不在天车工作范围内的区域,合理设置叉车通道及叉车作业场地,根据区域内设备检修所需要用到的最大配件重量选择叉车和设计叉车通道
3.1 叉车的选择:
根据叉车型号确定叉车宽度Wb(mm),最小旋转半径R (mm ),旋转中心到托盘距离X(mm)。
通道计算
叉车侧面余量尺寸Co=300mm 会车时两车最小间距Cm=500mm 旋转中心到车体中心的距离B=625mm
直线叉车通道
单行道:由于W >Wb ,所以通道宽度=W+2Co
双行道:由于W >Wb ,所以通道宽度=2W+2Co+Cm
丁字形叉车通道
通道长度=R+X+W+C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