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划入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3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审
个人账户资金划入的通知
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
为做好2013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年度审核工作,不影响职工正常就诊,现对2013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划入工作安排及划入办法通知如下:
1、审核办法。2013年不再集中收集职工医疗本统一年审,改由社保中心计算职工当年月医疗个人账户进账金额,下传各单位进行核对,计算方法:在职职工年龄小于45岁为个人上年月收入×3.5%(其中企业划入1.5%,职工以实际扣款数即2.0%)记入个人账户;在职职工年龄在45岁以上(包括45岁)为个人上年平均月收入×4.0%(其中企业划入2%,职工以实际扣款数即2.0%)记入个人账户;退休职工省上年平均工资的4.5%(即32949元×4.5%/12=123.56元/月)记入个人账户。在职职工封顶保底基数为32949元,即封顶数98847元,保底数19769.4元。
2、数据库核对。各单位在社保中心下发的个人工资收入及月个人医疗账户划入金额数据表基础上,结合各单位2月底个人账户余额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报社保中心,并以此作为2013年医保数据库基础。
3、个人医疗本上账工作。各单位个人账户管理台账工作完成并与社保中心审核无误后,打印出名单予以张贴公布,以便职工及时了解2013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划入情况。如职工本人因就医需要或其他原因需医疗本上账,请各单位工作人员将医疗本余额与台账余额认真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以医疗本审核月份为准记入自2012年7月至上账月份。
4、个人账户管理。按月上账,上账金额以社保中心核算数为准,每月对账数中加入当月职工个人账户上账金额,一并报社保中心核对。
5、2013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划入工作涉及每位职工切身利益,各单位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好此项工作。为了不影响职工就诊,对职工个人需要对医疗本账户划入的,各单位医保人员应及时对职工治疗本进行个人账户资金记账,并加盖经办人员私章。
6、各单位要加大此项工作宣传力度,维护矿区稳定和谐,并及时公示2013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划入情况。
7、各单位医保金职工个人2013核算情况表将随后在社保群中下发,请各单位同时上报截止2013年2月底特殊病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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