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加工人员.承包商进驻公司生产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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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加工人员、承包商进驻公司生产须知
一、说明:
1、外加工人员——不属于公司内部员工。进入公司承接工程或临时进行作业人员。
2、公司负责人——公司谁联系的外加工人员谁就是负责人。 二、进入厂区时间点:
1、上午8:00整保安放行进入厂区。特殊情况需提前进入厂区开工,必须联系负责人,公司负责人需和保安沟通好,并安排好相关事项。
三、外加工人员工具用品管理:
1、外加工人员自带工具进入公司需在保安处登记好数量,工程结束自带工具由公司负责人签字确认,外加工人员把公司负责人签证单给保安,保安确认无误后放行。
2、外加工人员自带的工具必须由设备部审核确认,工具必须是完好无损、安全有效的,设备部确认好后签字。 四、安全设施设备:
1、外加工人员在进行登高作业时(2米以上)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带。
2、外加工人员在进行焊接、切割时必须戴好防护用品。 3、外加工人员在接触重物时,必须穿劳保鞋。
4、另各种特殊作业必须按照国家所规定穿戴相应的劳保用品及设施设备。 五、特殊作业:
1、在公司内任何地方动火作业(电焊、切割、打磨、抛光等产生火花的作业)必须开具《动火证》,开《动火证》联系公司负责人。 2、另八大特殊作业: a、临时用电作业,b 、吊装作业,c 、高处作业,d 、设备检修作业,e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f 、盲板抽堵作业,g 、动土作业,h 、断路安全作业,这些特殊作业必须和动火作业一样开具危险作业许可证。 六、特种作业持证:
1、电焊、切割、接电、叉车、电梯、行车等国家规定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种设备作业证方可上岗。
2、外加工人员人员必须将特种设备作业证复印件交于设备部处登记管理。
七、借用公司物品管制:
1、借用公司一般物品(如:登高脚手架、梯子、安全帽、安全带等)需填写公司内部的工作联系单,联系公司负责人签字确认,交由设备部人员核准后方可借用。
2、借用公司特种设备(如:电焊机、乙炔、氧气、手枪钻、打磨机等国家规定的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特种设备作业证,需填写公司内部的工作联系单,联系公司负责人签字确认,交由设备部人员核准后方可借用。
3、公司叉车一律不外借,如需使用到叉车联系公司负责人。 八、外加工人员劳动纪律管理:
1、公司内严禁烟火,吸烟必须到公司指定的吸烟亭内吸烟。 2、车辆驶入公司必须遵守公司内部的车辆限速标准,必须遵守公司内部的道路管制。
3、外加工人员必须听从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 九、外加工人员不准: 1、施工现场不准打闹。
2、六级以上风天不准进行高空和露天焊接作业。
3、六级以上风天和雷电、暴雨、大雾等气象条件下不准进行露天高处作业。
4、六级以上风天不准进行室外吊装作业。
5、气瓶(氧气、乙炔等)运输、存放不准不带瓶帽(放在保护罩中的最多可3个无帽)。
6、不准用桶类、箱类做高处作业支架。自制“马架”、“支凳”、可整体移动支构架高度不得超过2米(不含2米)。 7、不准上、下抛物(抛物时需有人看守)。 8、不准拉运货物车辆人员、货物混乘。
9、不准擅自使用汽油、苯类、溶剂洗刷机具、配件、衣物、卫生清理等。
10、不准就地排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 11、不准在公司厂区内吸烟。 12、不准私自接拉电源线缆。
13、不准不戴安全帽、安全带及相关防护进入作业现场。 十、文件签收:
1、公司内部相关部门发放时必须做好签收记录。 2、附《外加工人员、承包商进驻公司生产须知》签收表。
公司发放人签字: 外加工接收人签字:
日期: 日期:
***** 2016.3.25
《外加工人员、承包商进驻公司生产须知》
签收表
备注:1、公司各部门将签收表自行保管好,直至工程结束或外加工人员全部撤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