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工程报建手续的流程
办理工程报建手续的流程
第一步: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需提交的申报资料:1. 书面申请报告(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2. 现状地形图;3. 土地权属证明材料及上级主管部门核准项目建设的相关文件(复印件,并核验原件)。
第二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需提交的申报资料:1.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加盖申报单位公章);2. 画规划道路红线的宗地图2份(比例为1:500或1:1000);3. 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复印件,并核验原件);4. 划拨用地提供《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规划设计条件红线图(复印件,并核验原件);5. 出让用地提供规划条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划拨用地提供《土地预审批复》(复印件,并核验原件)。
第三步:建设项目设计方案的规划审理。
一、审查规划方案需提交的相关材料、图件:
1. 《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查申请表》(原件)
2.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复印件)
3.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4. 《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及用地规划红线图(原件)
5. 建设单位《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并附宗地图)
6. 按规划设计要求提供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规划总平面图,效
果图(含各单体建筑正、背、侧立面,鸟瞰图),建筑首层、标准层平面,灯饰亮化,铺装等方案,并附电子版。
7. 对建筑物有日照要求的建设项目需报送日照分析报告,附电子版文件。
二、规划方案技术性要求:
(一)总平面图
1. 总平面图按制图规范标注坐标、地形、比例尺(图纸比例:5公顷以下1:500,5公顷以上1:1000). 建设用地面积在20000平方米以上必须由具有乙级以上(含乙级)规划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附电子版。
2. 总平面图同时应明确下列内容:人口规模、户数(有安置用房的需单独说明安置人口规模及户数,并在总图中明确位置);用地面积,建筑物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标明建筑间距、建筑后退用地红线、后退道路红线距离;公共设施配套项目标明项目类型,建筑面积、位置;地下停车设施需标明地下停车范围、出入口位置。标明绿地边界,明确绿地功能,公共绿地面积,绿地率;提供建筑的底层面积,标准层平面。列出用地平衡表(样表一),经济技术指标一览表(样表二),建筑一览表(样表三)。居住区项目应同时标明户型配建比及户型图。施工图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平面图中建筑一览表建筑面积。
(二)效果图
1. 建筑立面效果图(含建筑单体、透视、鸟瞰等),60×45
㎝尺寸图纸(不粘贴版),附外立面装饰材料明细表(样表四),加盖设计单位公章、资质章,建设单位公章,附电子版。
2. 建筑单体立面效果图效果图需报送正、背、侧及第五立面效果图。
3. 铺装平面图,比例为1:200,1:500,1:1000;并附断面、材料说明。铺装效果图,60×45㎝尺寸图纸。
第四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需提供相关材料、图件。
1.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2.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规划红线图和规划设计条件)
3. 建设项目立项批准、备案文件
4. 规划设计方案审核意见和批准的规划总平面图,立面设计方案
5.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6.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附宗地图)
7.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缴费单、建设档案技术咨询服务缴费单
8. 规划项目建筑放线定位单
9. 施工图建施工部分
10其他相关文件
第五步:施工许可证(建委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