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述职报告(县政府调研员)
20XX年,我协助政府副县长积极开展财政、人事劳动、公安、统计、信访、国土资源等工作。一年来,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纪委监察部门的监督下,我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廉政准则》等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以自作则,认真履行领导职责,从严治政,依法行政,扎实工作,各项协管工作和廉政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就一年来的的廉政建设情况述职如下:
一、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
1、我协助分管领导进一步加快“收支两条线”改革,加强财政预算外资金综合管理。积极推行会计集中核算工作。制定了《会计集中核算暂行办法》及实施方案,公开、公正、公平、择优从全县大中专毕业生中选拨了90名志愿者。全县所有预算单位已全部纳入会计核算中心进行管理。一年来,累计拒付支票52张,总金额达6.9万元。加大政府采购力度。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了《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编制了政府采购目录,扩大了政府采购规模和范围,规范了政府采购工作。一年来,共组织实施政府采购766批次1118万元,节约资金54万元。强化国有资产管理。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认真履行资产处置的各项审批程序,规范了国有资产管理。一年来,县国资办共进行产权交易2次,交易总额达23.5万元;累计收缴国有资产变价收入404.8万元。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牧区税费改革试点工作。按照全国税费改革会议精神,继续巩固和完善农村牧区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严格按政策取消了“两工”,兑现了粮食直补和农村学生的“两免一补”等惠农政策,农牧民负担进一步减轻。加大专项资金监管力度,规范资金有序运行。严格按照《重点项目管理办法》及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强化社会保障资金,赈灾款物,生态建设资金,交通道路建设等基础设施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实行“三专一封闭”资金管理,加大了对各类专项资金的监管力度,保证了各类专项资金的专款专用。
二、领导干部个人廉洁自律方面
一年来来,我以爱民之心律已,以律已之心爱民,尽最大能力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自觉接受党内和群众监督,不断提高自己的拒腐防变能力。
1、自己协管的财政、人事劳动、公安、统计、信访、国土资源等工作,涉及一些项目和工程,在工程和项目建设中,我认真执行有关规定,不干预、不插手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切实加大项目资金的管理力度,确保了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特别是在农牧场土地确权划界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市场经济活动中,没有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的行为。
2、严格执行《廉政准则》有关规定,在行使职权中从未接受过任何单位和个人的钱物,没有利用本人和家庭成员婚丧嫁娶、子女上大学、小孩圆锁和节假日等机会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行为。
3、积极协调公安、检察院、法院、信访和有关部门组成加大案件的侦破和处理力度,有力地打击了各类犯罪活动,解决了部分上访案件,社会治安明显好转。
4、认真履行了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的有关规定,不断加强对自己的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没有出现违反规定或打着领导旗号以权谋私的现象。
5、严格执行自治区党委、政府严禁各级领导机关、领导干部挪用西部大开发项目专项资金,用于大吃大喝、娱乐、旅游、购置交通工具和通讯工具的规定,在规定标准和范围内配置交通工具和通讯工具,没有用公款旅游、购置电脑,安装私宅电话和移动电话等现象。
7、进一步加强政风建设,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扎实工作,防止和克服了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没有弄虚作假、虚报浮夸、骗取荣誉等现象和行为。
8、按照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规定,对应申报的个人收入、住房、配偶及子女从业等事项均按要求进行了申报,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强自身建设,强化廉洁意识,提高廉政水平
一年来,我重点学习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六大精神、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上级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深刻领会了其精神实质,充实提高了自己的理论素养,增强了自己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的能力。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任务。一年来,我为群众办了一些实事、好事,也做到了尽职尽责,尽心尽力。但在统筹全局、宏观把握能力,思想解放程度和观念更新的速度,政治敏锐性、世界观改造、科学决策水平上需进一步提高,特别是对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学习还需进一步加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本着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努力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增强党性观念,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永葆共产党员和人民公仆的本色,为加快全县的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快速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