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MT物料管理要求
SMT 物料管理规范
1、 目的:规范SMT 物料(以下简称“产品”)的管理,明确产品包装和标识,制定本要求。
2、 产品认证管理要求
2.1供应商收到联想发出的样品需求时,应及时确认该产品是否为常用规格,若为非常规产品应立即向联想PE 反馈。
2.2供应商收到联想发出的样品需求后,在1个工作日内回复确定的交期及数量。
2.3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与后续交付的产品应具有同等的质量水平。
2.4供应商在样品交付时原则上使用与后续交付产品相同的包装方式,样品包装上具有产品的完整型号、数量、批次号、产地、制造商名称、联想料号(若有时)、联想试产项目名称等信息;静电敏感器件(以下简称ESD)、潮湿敏感器件(以下简称MSD)应采用防静电袋真空包装,并标明湿度敏感等级MSL。
2.5供应商应准备至少1个最小包装的产品以满足联想项目PVT 试产时对产品的需求及交期。
3、 产品的质量
3.1供应商应保证产品质量不低于联想的要求,符合经联想确认的产品规格书的标准,并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法律法规的要求。
3.2供应商出货的产品,应经过充分的全检及可靠性试验,保证供给联想的产品符合产品质量标准。
3.3供应商应主动的定期提供产品在制造过程中的关键工序的CPK 数据。
3.4产品在制造过程及其它客户使用过程出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向联想通报。
3.5供应商接到联想反馈的质量问题时,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全面分析,在24小时内容完成处理库存、在途物料及更换不良品,满足联想的生产的需求,并在48h 内完成分析,向联想通报分析报告及解决对策。
4、 产品质量、技术、市场信息交流
4.1供应商应定期与联想PE、采购、研发等部门进行质量、技术、Roadmap、交期等信息的交流。
4.2供应商在产品质量(包括在其它客户处发生的质量问题)、交期等出现问题或风险时,应立即与联想PE、采购等部门进行充分沟通。
5、 产品变更管理
5.1产品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产地、原材料、主要备件、生产工艺、关键生产设备、包装、产品性能、产品属性、产品终止生产。
5.2供应商在产品出现任何变更时均需要提前3个月以书面方式 (PCN或EOL 等)通知联想PE、采购等部门。
5.3供应商应收到联想PE 正式通知同意变更后方可实施变更。
5.4对于联想确认需要进行产品验证的变更,供应商应提供免费的样品用于联想测试及试产,并在需要时安排人员现场支持生产验证。
5.5供应商应保证变更前产品的交付能满足联想实施变更验证过程中生产的需求。
5.6产品变更通知(PCN)应包含的内容如下:
a、变更的目的和原因;
b、变更的内容;
c、变更的验证情况说明;
d、变更的范围和区分识别方式;
e、客户需要如何配合;
f、变更开始时间,预计首批交付时间;
g、其他需要说明的。
5.7产品终止生产(EOL)应包含的内容如下:
a、EOL时间;
b、持续供货时间; c、Last order时间; d、可替代产品型号; e、替代产品应用方案; f、其他需要说明的。 6、 产品包装 6.1 产品的包装及周转过程中的临时包装必须与产品的外形相适应,能有效保护产品在使用前不受损伤、变形。 6.2 免费样品可以接受非完整包装的产品(如没有料盘),但仍应满足SMT生产的工艺要求,提供TAPE&REEL或TRAY包装的产品。 6.3 订单交货不允许出散装产品和不符合包装要求的产品。联想采购如有特殊订单需求,出货前需提前告知联想PE,以免到IQC判定不合格。 6.4 不可有因包装造成产品外观不良或管脚变形问题(相对值小于0.08mm,塞规检验法判定)。 6.5 对静电敏感的电子类器件包装,需使用ESD防护材料包装袋,Reel或TRAY 需符合ESD防护标准,并在外包装贴上ESD防护指示标签。 6.6 产品若为ESD或MSD时,包括样品及尾数等零星数量产品的包装亦必须符合其规定,使用符合ESD防护或真空包装的包装材料与料带进行包装;ESD或MSD的尾数或拆包装后器件,不得使用无防静电或防潮功能的包装袋。 6.7 使用编带REEL方式包装的产品,其编带材料需使用防静电级材质,避免因盖带或载带静电导致在SMT时出现抛料、器件移位等不良现象。 6.8 MSD需使用真空防潮袋封装并附加干燥剂与湿度指示卡,湿度指示不可超过规定的湿度要求。 6.9 MSD的真空防潮袋上须具有湿度敏感标志,并明确注明湿度敏感等级、保存环境、车间寿命与烘烤条件、包装日期。 6.10 代理商对TAPE&REEL的产品进行真空包装时,须注意控制气压,包装后圆盘外围应不变形,以防最外圈产品、载带变形。严禁在没有圆盘下对尾数编带产品进行单独真空包装。 6.11 严禁代理商随意变更包装方式。特殊情况下经联想PE确认同意后,对产品进行二次包装时,应参照原始包装方式进行包装,并保留原始包装上所有标签信息。 6.12 使用TRAY包装产品时,TRAY必须可耐热140℃以上并于TRAY盘上标明(能耐125℃长时间烘烤)。 6.13 覆盖带从载体上撕开的拉力值需在30g ---80gf 区间,不可有拉断卡带的现象。(检验时先用30g 砝码下拉,覆盖带不剥离或缓慢剥离;然后用80g 砝码下拉,覆盖带能从载带上匀速剥离,无停顿为准。拉力的方向应该与载带移动的方向相反,覆盖带与载带成165度至180 度角。在剥离的过程中载带/覆盖带的速度应该是300mm±10mm/分钟) 6.14 产品在料槽内不可有摇晃或倾斜的现象,也不可有因料槽太小而卡住产品的现象。要求产品(Size 1210以下)在料槽内晃动角度不超过10--15°,IC、Connector等较大型器件以保存与取放不伤害器件及器件管脚为准。 6.15 载带的材质要求有韧性,要求反向扭转180-360°1次,载带不变形,料槽不变形;盖带与载带不脱离开缝,无器件侧滑、脱出。 6.16 供应商不得擅自变更包装方式、包装材料、产品在料槽中的方向。如需变更参照第4条要求执行。 7、 供应商出货标签要求 为了提高物流效率,联想移动寻求协力厂商全面积极配合。希望贵公司供货给联想移动每票出货最小包装必须贴有条形码标示,且此条形码标示必须能为联想移动仓库系统判读辨识。
7.1系统所需最基本的七项信息包括
a、 P/N: 联想移动料号,以联想移动采购订单提供的料号为准;
b、 QTY: 包装数量,最小包装的包装盘或包装袋则为此盘或此袋内物料的数量;
c、 D/C: 生产日期,物料生产日期;
d、 Material barcode:
料盘信息条形码,为每最小的包装物料信息唯一识别号码,每个最小包装物料 的信息码不能重复,具体号码字段由联想移动仓库给出; e、 LOTS: 批次号,以供应商的编码(即生产批次流水号)原则为准; f、 PO: 订单号码,以联想移动提供给供应商的订单号码为准; g、 TYPE: 型号描述,以产品具体型号或描述为准; 以上七大项其中a/b/c/d项是必须执行项! 7.2标签规格及条形码编码原则
a、 条形码类型:三九码;
b、
条形码大小规格及示范:
7.3、包装及标签详细说明:
注意事项:
a、 代理商出货时加贴标签时,不要覆盖原厂的标签。
b、 代理商加贴的标签中关于产品的信息须与原厂的标签一致。
c、 供应商提供的条形码标签尺寸不限。
d、 Material barcode 物料条形码如有断号,只要能确保唯一性就可以接受。
8、 供应商交货退货要求
项次 类 别 规范细则
所有联想移动采购的物料的交货联系人信息:
8.1 交货地
点 交货地点:厦门火炬高新区信息光电园岐山北二路999号 收货单位:
联系人:陈真朋 联系电话:0592-2166043
1) 有上SAP 系统的:送货清单按SAP 系统中ASN 标准制作。
8.2 送货清
单 2) 未上SAP 系统的:送货清单上应注明:物料编号、物料名称、订单号、交货数量及箱数(物料编号、名称的描述方式应与联想移动采购订单的描述一致)。
3) 送货清单随货物粘贴在外箱侧面或放到箱内,如放在箱内,则放有送货清单的外箱
应标注“内有送货清单”。
1) 外箱唛头标签上应注明:物料编号、名称、规格、订单号码、交货数量。(盘状器
件类物料,每盘必须贴上联想移动的物料编号并注明生产批次号)。
8.3 唛头标
签 2) 外箱唛头标签应统一贴于外箱侧面的右上角。 3) 货物有尾数箱的必须贴上尾数箱标签。
4) 所有物料需加贴月份标签(联想移动提供)。
5) 贴片物料最小包装上需要有唛头标签,并且有联想移动需求的相关条码信息(条码
要求见附件1)。
1) 所有放置物料的包装箱,必须要有较好的耐压及防潮性能。
2) 不同的物料分开包装,同种物料必须使用同一规格的包装箱(除尾数箱外,每一个
8.4 包装要
求 最小包装的内装物料数量一致)。 3) 箱内物料摆放、堆叠应整齐、有序(防止物料划伤)。
4) 对防静电、湿敏器件应保证其包装袋符合ESD 要求与密封性。
5) 交货前应将二次包装材料如麻袋、编织袋、打包带等拆除。
8.5 交接要
求 1)以件数交接:供应商或供应商委托的物流商送货时,与ISH 公司物料收货员根据送货清单当面清点货物件数,确认无误后在送货清单上签名。
2)根据联想移动公司要求,物料收货员对部分物料开箱抽点数量。
1) 货物送达后,应将二次包装材料如麻袋、编织袋、打包带等拆除,将货物码放在栈
板上,并拉至指定收货区。
8.6 码放要
求 2) 货物码放时按照外箱标示要求不要倒置、唛头标签统一朝外; 3) 同一次交货有多种物料的,需按物料号区分放置。
4) 码放层数不允许超过外箱标示层数,高度不超过1.8米。
5)易倒塌的货物(如彩盒、说明书、吸塑、纸板)需用包装绳或白色缠绕膜加固(供
应商或物流商自备包装绳、白色缠绕膜)。
8.7 货物运1)所有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应轻搬、轻放,严禁野蛮操作;保障交货的质量。
输
样品、
备品、
8.8 补短装
物料交
货 1) 样品同其它物料一起交货时,请在外箱上注明“内有样品”及具体的样品收货人、联系电话。 2) 样品单独交货时,请在送货清单上注明:样品收货人、联系电话。 3) 备品如同其它物料一起交货时,请单独包装及送货单,并注明“备品” 4) 补短装物料如同其它物料一起交货时,请单独包装及送货单,并注明“补短装”。
1) 收货人员开启厂家原包装时如有发现内装货物实物数量与外箱标识数量不符的,供
8.9 短装补
货 应商收到来料短装信息反馈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补发实物(单价20元以上物料或单次短装金额超过50元可提供短装照片)。
2) 未在约定的时间补发实物的,可按无实物索赔退货。
1) 由供应商自行办理退货的,提货人凭公司委托书、提货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
2) 供应商有驻厂人员办理退货的,供应商可提供长期委托书(期限为1年)委托驻厂
人员办理。期满后,供应商应重新申请方可生效;有效期限内驻厂人员名单有变更,供
应商应提前5个工作日知会ISH 公司收货组,因供应商未提前通知而造成损失由供应商
8.10 退货 承担。
3) 委托物流商办理退货的,提货人凭供应商给物流商的委托书、物流商给提货人的委
托书、提货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
4) 提货人与ISH 公司物料收货员当面清点并在《收货退料明细》单上签收交接。
5)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本公司已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以上内容,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上以上内容执行。因未按以上要求执行造成产品在联想被拒收、质量事故时,本公司同意按联想采购协议书、质量协调书等相关条款规定处罚。
特此声明!
公司名称(公章):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