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登记管理
广告经营资格核准
登记依据
《广告管理条例》、《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外商投资广告企业管理规定》、《广告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广告经营资格核准程序
根据《广告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经营广告业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按照本条例和有关法规的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按不同的情况分别办理审批登记手续”。
1、 申请经营广告业务的企业条件:
《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三条规定:申请经营广告业务的企业,除符合企业登记等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有负责市场调查的机构和专业人员。
(2)有熟悉广告管理法规的管理人员及广告设计、制作、编审人员。
(3)有专职的财会人员。
(4)申请承接或代理外商来华广告,应当具备经营外商来华广告的能力。
2、申请经营广告业务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以及外资企业申请广告业务的,按照《外商投资广告企业管理规定》办理。
3、申请经营广告业务的个体工商户应具备《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条件外,本人还应具有广告专业技能,熟悉广告管理法规。
4、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事业单位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申请兼营广告业务应当办理广告经营许可登记的单位,按照《广告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
办理时限
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办理程序
1、 申请。申请人依法提交材料。
2、 受理。登记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后进行审查,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 具《受理通知书》;对不予受理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3、 核准。登记机关对决定受理的登记申请进行审核,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予登记 的决定。对于准予登记的,核发执照;对不予登记的,出具《不予行政许可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工作流程
申请——受理——核准——发证
申请户外广告登记的程序
登记依据
《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
所需要件
1、《户外广告登记申请表》。
2、户外广告发布单位和广告主的营业执照或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经营资格证明文件。
3、发布户外广告的场地或设施的使用证明。包括场地或设施的产权证明、使用协议等。
4、户外广告样件。
5、广告形式、场地、设施等用于户外广告发布,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需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6、受委托发布户外广告的,应当提交与委托方签订的发布户外广告的委托合同,委托方营业执照或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经营资格证的文件。
7、法律法规和国家工商总局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办理时限
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办理程序
1、 申请。申请人依法应提交的材料。
2、 受理。登记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后进行审查,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
具《受理通知书》,对不予受理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说明理由。
3、 核准。登记机关对决定受理的登记申请进行审核,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登记或不予
登记的决定。对于准予登记的,核发《户外广告登记证》;对不予登记的,出具《不予行政许可通知书》说明理由。
工作流程
申请——受理——核准——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