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的调整.完善与修改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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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的调整、完善与修改意义
作者:孙新芳
来源:《企业技术开发·下旬刊》2015年第04期
摘 要:《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是女职工组织建设工作的重要法律依据。2013年在修改《中国工会章程》的同期,对条例中关于女职工委员会的性质、指导思想、基本任务、组织制度、干部、工作制度、经费等规定也进行了修改,此次修改将有助于进一步推动女职工工作。
关键词:条例;十八大精神;修改;意义
中图分类号:D4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8937(2015)12-0060-02
现行的《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2009年2月25日中华全国总工会第五届女职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实践证明,《条例》基本适应了实际工作的需要。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基本要求,女职工作为工人阶级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伟大历史进程中,肩负着光荣而神圣的使命,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历史新起点,工会女职工工作即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又面对严峻的挑战,女职工群体结构、分布流向、维权需求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为使工会女职工工作顺应时代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2014年3月1日全国总工会第六届女职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新修改的《条例》。
1 《条例》修改的内容
《条例》共有26处进行了必要的修改,其中,增写11处,改写5处,删改10处。
1.1 “第一章总则”部分修改的主要内容
把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贯彻落实”,增写入第三条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指导思想。
1.2 “第二章基本任务”部分修改的主要内容
①把“努力促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增改入第四条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根本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