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需装备建设走军民融合式发展道路问题研究
★后勤建设与改革★
军需装备建设走军民融合式发展道路问题研究
史利娟赵威马金友
摘要随着军需装备采用军民通用技术将越来越多的发展趋势,军需装备建设需要走军民融合式发展道路。针对当前军需装备军民融合式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军需装备建设走军民融合式发展道路,应建立健全科研生产体制,积极探索关键技术军地联合攻关的途径和方法,加快标准化工作的机制创新,建立军民融合式的军需装备采购体系,建立人才联合培养体系。
关键词军需装备军民融合标准化中图分类号E233
文献标识码A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必须站在国家安全和发展战略全局的高度,统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军需装备作为我军后勤装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贯彻军民融合的战略方针,积极适应新世纪新阶段装备建设新要求,努力促进装备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用市场牵引和推动,将为军需装备研制发展提供更为广泛的技术储备和工业基础。利用民用的研究力量从事军用技术和军需装备的研究,不仅能将先进的军民通用技术迅速物化为军需装备,转化为部队战斗力,而且可以节省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极大地提高军需装备的建设效益。在信息技术迅速发展的今天,军民通用技术对装备发展的支撑和牵引作用将更大更强。
1.2装备保障对地方保障力量的依赖将越来越大随着军需装备科技含量的不断增大,装备的维修越来越复杂,传统的维修技术和手段已远远不能满足装备保障的需求。充分利用地方的经济、科技和人力资源,走军民结合的装备保障路子,是信息化条件下装备保障的客观要求。一方面,军需装备系统的通用部分和部队通用装备的保障,完全可以由社会中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承担;另一方面,军需装备技术的复杂性,也迫切需要地方保障力量的支持和配合。由于多种原因,军需装备建设一直处于注重解决有无问题。在研制生产中对战术性能和可靠性重视程度高,对维修性和保障性考虑不足,以至于大量的现役装备在维修和保障方面无法彻底摆脱工业部门的支持。而且老型号装备维修保障的智能化水平低,没有或很少研制装备检测诊断设备,也未预留装备状态检测信号提取接口,制约了智能化诊断设备的进一步开发配套。加之不同型号、不同批次装备的维修保障要求各不相同,维修保障不具备规模效应,对维修
1军需装备建设需要走军民融合式发展道路
军需装备是重要的后勤装备,对于提高保障
功能、革新保障手段和保障模式具有特殊的地位和作用。军需装备建设走军民融合式发展道路,是实现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所需,也是加快推进军需装备建设和发展所求。
1.1军需装备采用军民通用技术将越来越多
同武器装备相比,军需装备具有很强的军民通用性,特别是军需装备所采用的技术和材料更是如此。许多民用技术也可直接在研制军需装备时使用,有的民用产品稍加改装即可作为军需装备的组成单元。如炊事用具、野战被服洗涤车、防护服装以及通用电子和微电子设备和元件等。发展高性能的信息化军需装备,迫切需要相关科学技术的先进成果。随着当代科技的飞速发展,在军事领域具有至关重要地位的计算机、半导体、电子、通信等高新技术的发展和进步已主要由民
史利娟,硕士研究生,军事经济学院研究生大队4队赵
威,工程师,军事经济学院襄樊分院训练部
师,军事经济学院襄樊分院基层勤务系
马金友,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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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体系建设、器材储备和人员保障均提出了更高要求,装备技术保障的深度和难度进一步加大,需要装备研制生产单位的支援。
2军需装备军民融合式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2.1军需装备科研自成体系
由于机构设置过于分散,闭门造车、各自为战的现象还比较普遍,有的甚至出现了专业分
割、摊子过大、机构重叠、自成体系、技术封锁、军民分割、相互封闭、科研项目重复以及难以开发综合性项目等种种不良现象;加上对地方军需装备科研技术力量利用不够,不能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有利因素,利用社会各行业的科研能力为军需装备的发展和建设服务,没有充分形成外向型科研体系,使得在实际运作过程中,一方面是科研力量和科研经费缺乏,另一方面又不得不花费大量人才、物力和财力进行重复的开发研究。2.2军用标准与民用标准协调不够
我国军用标准和民用标准完全是两套体系,军用标准、民用标准相互独立。由于生产行业标准各有差异,各行业条款分块,而且“非标”产品较多,各自遵循自己的标准进行产品设计、试验和生产,战技术指标与国家通用技术标准之间存在着不统一的现象,使得产业技术标准难以兼容,因而在军品和民品相互利用之间无疑形成了巨大的鸿沟,形成了两大体系之间的技术壁垒。军用标准与民用标准的协调不够使得科研资源重复浪费使用,不利于技术的双向转化和产品的双向利用。
2.3缺乏灵活有效的机制
机制的缺乏是阻碍军需装备军民融合式发展的首要因素。由于没有相关的法律保障,我军军需装备系统在民用技术的准入许可、保密、投资、计量、标准、质量保证、产品认证和军代表验收等方面缺乏相应的评价机制和监督机制,在允许非公有制企业进入军需装备领域方面缺乏规范、系统、完整的机制支撑,渠道不畅。在宏观管理层面,军民分离,各管一方导致组织、资源、制度、配给等方面,缺乏有效的宏观调控和战略协同机制。此外,由于缺少军地统一的军需装备需求信息沟通机制和军需装备科研生产发布制度,一般的民口单位难以全面了解军事军需装备市场的准入规则、条件和相关程序,也无从了解军事军需装备需求的目录和需求标准。同时,军事军需装备系统也不清楚民口单位的技术条件和
产品状况。
3军需装备建设走军民融合式发展道路的对策
3.1建立健全军民融合式军需装备科研生产体制装备科研生产体制直接影响装备科研生产的质量与效益,要全面实现装备科研生产和国家经济建设的军民融合,必须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与军民融合式发展相适应的军需装备科研生产体制。一方面,军方应在总后勤部军需物资油料部、军兵种后勤部军需物资油料部和总装备部后勤部军需物资油料局设立相应的军
民融合主管部门,负责军民融合的政策制订、资源规划、信息保障和技术指导等工作。依托各专业装备业务主管部门,吸纳相关业务部门的意
见。军民两用资源及能力变化情况应通过军民融合主管部门及时传递给相关业务部门,为业务部门做出具体的装备科研生产决策提供依据,各业务部门有关装备及技术需求情况也通过军民融合主管部门向军口及民口相关单位进行发布。另一方面,民方科研院所、高技术企业主管机构也应指定具体部门负责军民融合相关管理工作,在全面掌握军口及民口单位情况的基础上,加强与军方军民融合主管部门的联系与合作,统一协调国家经济建设和装备科研生产资源,避免重复投
入、
资源浪费,为全面提高军民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参与国家经济建设和装备科研生产的能力和水平,提供政策、资源及信息等方面的保障,保证军民双方相关单位在满足资质要求的条件下,及时掌握国家经济建设和装备科研生产需求。3.2积极探索军需装备关键技术军地联合攻关的途径和方法
一是积极发展军民两用技术。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军用技术的民用价值越来越突出,而民用技术以其先进性也越来越具备军事上的潜在用途。大力发展军民两用技术是促进军民融合的重要基础和前提。必须建立军民两用技术共用平台,对军民两用技术方面的信息进行跟踪和了解。要立足于军民“双赢”来发展军民两用技术,对军需装备中所采用的军民两用高新技术项目予以资金和政策支持,通过军民两用技术的发展为军需装备建设提供技术、设施和人才支持。二是大力加强军民间技术交流与合作。要积极引导和鼓励有条件的民用企业单位与国防科技工业之间的有机结合,营造军民兼容的科技基础设施,充分利用民用技术为军需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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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建设服务。在科研平台建设中,要注意吸纳军民两方面的科研资源,实行共建、共用,为军民两方面服务。对军、民两方面已分别建设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技术基础、科学实验资料库及网络科
技环境等,要打破军民分割,做到相互开放、资源共享,为加强军民间的技术协同与配合创造条件。三
是大胆探索民营企业参与军队科研的方法路子。军需装备科研要有更广阔的思路、前瞻性的思维,把注意力集中在科技前沿领域,特别要关注已经步入军工科技领域的民营企业。涉及民用技术的军内科研项目,要向民营企业提出技术需求,优先使用先进的民用技术,或委托地方科研院所组织技术力量帮助解决。对主动参与研发的民营企业的产品,符合军队技术指标和要求的,军队要优先采购。在科研人才、技术等方面,军地双方要进行多层次互动,为军需装备发展积聚新的力量。
3.3加快军需装备标准化工作的机制创新
一是加快建立健全先进民用标准的采用机制。要积极跟踪国家标准、民用行业标准的发展动态,对民用标准在装备建设中的适用性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评估,凡是能够满足军品需要的,都要积极采用,不再另行制定,将军用标准体系建成一个真正开放的体系。二是加快建立健全参与制定国家标准的机制。要鼓励军队和国防科研生产单位积极参与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工作,使这些标准充分体现军事需求,确保这些民用标准能够满足军需装备建设的需要。三是加快建立健全军用标准信息公开制度。要在保证国家军事秘密的前提下,把军用标准向社会公开,使所有有能力、有资格的单位,能够通过正常渠道了解装备科研、采购和维修保障方面的标准规范,最大限度地调动它们参与军需装备科研生产竞争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3.4建立军民融合式的军需装备采购体系一是进一步完善面向全社会的军品市场准入制度。市场准入制度是吸纳全社会资源为装备建设服务的前提,是确保军口、民口各类企事业单位平等参与装备建设的重要措施。因此,需要加快建立完善军口民口统一规范的市场准入制度,逐步转变为面向全社会实行资格审查的市场准入制度。遵循公平、公正、适度公开的原则,按照“小核心、大外围”的工作思路,对承担元器件、·18
·零部件等一般性装备配套任务的企业,应相对放
松进入军品市场的管制;对承担核心部件和重要装备建设任务的企业,可以严格一些,加强管理,加大把关力度。二是建立健全装备采购与优势民品信息互通机制。尽快建立军民信息交流平台和军品信息发布制度,使民口企业及时了解军事需求。装备采购信息包括法规标准和项目信息等,对于非涉密和军民通用化程度高的装备采购信息,可以对外公开发布;对于涉密的装备采购信息,在有限范围内进行发布。对于进入装备承制单位名录的企业,可通过全军采购信息交流平台,根据业务范围和保密资质,获取与承担任务相适应的信息。三是采取多种手段大力推行竞争性装备采购。要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大力培育竞争主体,扩大竞争范围,营造竞争环境,推行分类、分层次竞争,进一步加大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在分系统和配套产品层次的竞争力度;有选择地在预研、方案设计、关键部件开发、原理样机研制等多个环节引入竞争。
3.5建立军需装备人才联合培养体系
一是依托国民教育体系培养军需装备人才。一方面,在高等院校中挑选相关专业的本科生、硕士生和博士生入伍,直接从事后勤装备工作;另一方面,在地方大学招收非现役文职人员和大学生士官来部队从事后勤装备工作。这样不仅拓宽了后勤装备人才培养渠道,也提高了后勤装备人才培养的起点。二是利用地方科研院所培养后勤装备人才。借助地方科研机构的人才和技术优势,采取委托培养、联合培养、共同研发等方式培养后勤装备人才,缩短人才培养周期,逐步走出投入较少、效益较高后勤装备人才培养路子。三是利用地方培训机构培养装备操作使用和维修人才。发挥地方培训机构、生产企业的技术优势,为部队提供相关人员技术培训,提高培训质量,节省经费,实现多渠道装备人才培养的目标。
参考文献:
[1]于川信. 军民融合式发展理论研究[M].北京:军事科学出版社,2008.
[2]张晓天. 军民融合式发展的探索与实践[M].北京:国防大学出版社,2009.
[3]阮汝祥. 中国特色军民融合理论与实践[M].北京:中国宇航出版社,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