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新生代城市女性身份认同问题
浅析新生代城市女性身份认同问题
【摘 要】中国在计划生育国策之下,绝大部分城市家庭家庭都只有一个孩子,而大部分家庭,对女孩的培养也是不遗余力。在这样的背景之下,有的家庭可以说是把女孩当男孩在养,这些女孩长大以后,产生新的女性身份认同问题也就不足为奇了。
【关键词】身份认同;性别认同;女性性认识;女权主义
一、身份认同感的缺失
“认同”(identity)一词在哲学中是指同一性,而在社会学中是指人的思想观念上的一致性。一般来说,人的认同大体上可以分为两大部分,即人的自我认同和社会认同。所谓自我认同,是指将自己的价值选择和精神追求与某种更有地位、有影响、可以包容自己的价值体系和文化体系相联系,并在这其中获得对自己的身份或角色的自我确认,回答“我是谁”或“我的身份是什么”等问题,从而获得心灵的慰藉。
心理性别认同在男权社会中,“(女人) 是一个绝对的他者”,“她的起源和她的目的均在她的配偶哪里。她是他的补充,和次要者相似”,因此,尽管“她是一个有意识的人,但秉性顺从”(波伏娃,1994:165) 。波伏娃这段描述表明:长期的男权压制使许许多多女性下意识地接受了“他者”的角色安排,形成了作为“次要者”的心理性别。一方面,男权社会剥夺了女性自己的声音。在古希腊,“女人从小至死都不得在公开场合讲话。索福克勒斯写道:‘噢,女人,缄默是女人的盛装⋯ ;古罗马也同样“禁止女人公开说话”,“如果她们有问题要问,她们应当先告诉丈夫,然后由丈夫在适当的公众场合提出讨论”;同样,“希伯来人禁止妇女在公开场合讲话。他们的口传律法教导说,‘根据律法,出于对会众的尊重,女人不得(高声) 诵读’。另一本拉比律法宣布男人在公开场合听到女人的声音是‘可耻的’。还有人教导说:‘宁可让律法书上的话烧毁,也不可向女人传讲⋯⋯男人教自己女儿律法,就好像教她淫荡。’公元1世纪时的史学家、法利赛人约瑟夫也证实了这个观点,他说女人不可讲话,因为摩西律法规定如此。”(施密特,2004:82—86) 另一方面,这种心理也是男权压迫下女性一代代自我积淀的结果。温德尔是这样描述的:“女人们得到她们母亲的自信心和自尊心。这些母亲通过口头流传的结构使这种非身份转向内心生活,由于缺乏自我实力,缺少独自的榜样的引导,她们无法解除对自己女儿的约束,只好迫使女儿充当同样低贱的角色。”
在中国,由于传统的男尊女卑的思想,长期对女性是非常忽视的。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伴随着中国由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经济全面发展,大多数城市家庭过上了小康生活。而与此同时,中国在计划生育国策之下,绝大部分城市家庭家庭都只有一个孩子,而大部分家庭,对女孩的培养也是不遗余力。在这样的背景之下,有的家庭可以说是把女孩当男孩在养,这样的女孩长大以后,产生新的女性身份认同问题也就不足为奇了。
传统女性的两种社会功能,一个是生育的功能,也就是繁衍后代;另外一个是性的功能。总之,都是被消费、被使用的功能。目前,一些新生代女性最初性别意识是在男性-女性的性别社会化框架中正常进行的,当意识到女性身份的种种问题时,她们的身份认同开始与传统女性相夫教子有很大区别。女性不仅会考虑到自身在社会中的发展,也更多的在家庭中与丈夫平分秋色,而不仅仅是依附与顺从。甚至在夫妻性生活方面,也由传统的被动、保守慢慢变成开始有自己的主见,也能在性生活中寻找更多享受和快乐。当然,根深蒂固的二分性
别框架也极大地影响了她们的家庭生活,以至于她们仍然按照传统家庭男女角色分工框架来生活,但心理方面已经有了极大的改变。
二、身份认同功能的冲突
身份认同兼具自我展示和自我保护的功能,分别形成进取性认同和防御性认同,这两种认同的冲突在新生代城市女性身上表现得尤为明显。
有研究者指出,当弱势社群成员感觉到所属社群在声望和权势上都比不上其他社群时,为了维护自尊,他们会采用多种应对方法,其中包括模仿强势社群以图自强,辨认一些所属社群比强势社群优胜的地方,或离弃所属社群,改为认同强势社群(赵志裕、温静、谭俭邦,2005)。从中可以看出,身份认同其实具有两种不同的面向:一种是自我展示,即向外界展现自我的优越性或独特性,为此需要进入一个相对优越的" 我属群体" (one's own group )(泰菲尔、特纳,2007)," 炫耀式消费" 就是一种身份的自我展示;另一种是自我保护,即由于社会结构对身份认同的刚性限制,任何逾越社会边界的身份认同都可能受到惩罚,为了避免这种后果,人们有时会倾向于选择相对劣势的社会身份。自我展示的需要会产生进取性认同,自我保护的需要则会激发防御性认同。
所谓进取性认同,是将自我投射到理想的身份之中,最典型的表现就是对特定生活方式的摹仿,部分女性对中性甚至男性化的语言、做派的模仿就是一例,因此“超女”李宇春的走红也就不足为奇了,要知道,正是李宇春的中性气质使她成为众多“玉米”追捧的对象。
所谓防御性认同,如前所述,是为了避免受到刺激和伤害,新生代女性将自己界定为“中性”或者“新女性”(与传统女性有很大区别)就属于这种策略。如果说防御性认同体现了“宾我”(Me )也即内化了的社会规范,进取性认同代表着“主我”(I )也即主体的自由意志,那么可以说,这两种认同倾向实际上反映了行动者(新生代女性)与社会结构(男女二元结构)之间的深刻冲突。但不论是进取性认同,还是防御性认同,都没有将“新生代女性”作为认同的对象,这表明,新生代女性的自我认同(self-identification )与社会分类(social categorization )之间存在着一种紧张关系,即社会将他们归入“新生代女性”这一类属(category ),而他们则将自身归入“新女性”(防御性认同)或者“中性”(进取性认同)。这种认知上的不一致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新生代女性与外部世界的互动。
三、新的挑战与考验
对于新生代女性而言,实现个人价值要比做一个贤妻良母为家庭奉献重要得多。随着城市发展的加速,这一类型的女性必然会越来越多。
虽然在传统意义上女性的社会功能依然以对家庭的奉献为主,但是我们也看到这样的行为引起了社会的极大讨论,不再是一边倒的赞扬了。最近《楚天都市报》刊载了一篇文章《“妈妈同桌”八年陪读》就引起了社会热议,有的读者赞其为“现代孟母”,当更多读者觉得这样牺牲事业不可取。不过,笔者注意到,媒体标题《放弃高薪工作全心陪伴孩子》有点哗众取宠,这位妈妈同桌金琼是觉得“项目也遇到一些困难,她想干脆放弃工作,在家全心全意陪伴孩子。她的想法也得到了丈夫的支持。”所以,如果金琼觉得这样对自己和对孩子都是最好的选择,当然无可厚非,但也谈不上什么“放弃高薪、牺牲事业”。值得关注的是,很多读者都认为,“如果大家都这样,那社会还怎么发展?”可见,女性的功能,并不单单只是为了家庭而奉献,这一观念已经为大多数人所接受。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持续增长和社会全面进步,使妇女发展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机遇, 但是在家庭、经济、政治、教育、就业等方面仍然存在着性别歧视,性别平等仍然是我们的
一种期待。性别平等意味着不论男性还是女性,均能自由发展个人能力及做出各种选择,而不因性别差异受到歧视性对待。男性和女性在心理、生理等方面存在差异是客观事实,但是这些差异的存在并不意味着女性在政治、经济、文化、机会、教育等获取方面应该受到歧视。实现性别平等意味着应该消除性别差异这一偶然因素对人生的影响,意味着应该缩小乃至消除女性在政治、经济、文化、机会、教育等方面的歧视性待遇。
虽然我国在法律上规定了女性与男性享有同等的权利,但是这仅仅停留在文本上,在现实生活中女性的一些权利并未落实。我们应该从政策上落实男女平等这一基本国策,减少以至消除社会中的性别不平等现象,保障女性各方面的基本权利。也许只有这样,女性的身份认同问题才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参考文献
(1)卡斯特:《认同的力量》,夏铸九、黄丽玲等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
(2)布朗:《群体过程》,胡鑫、庆小飞译,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7年。
(3)米德:《心灵、自我与社会》,霍桂桓译,华夏出版社,1999年。
(4)孟宪范主编《转型社会中的中国妇女》,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