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25项反事故措施
供电公司落实国电公司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配电专业实施细则
第一部分 防止人身伤亡事故重点措施
一、防止人身事故的组织措施
1、布置作业前,必须核对图纸,勘察现场,彻底查明可能向作业地点反送电的所有电源,
并断开其开关、刀闸。
2、对大型作业、带电作业等较为复杂的施工项目,有关人员必须在施工前深入到现场,
对现场周围的带电部位,大型施工器械的行走路线和工作位置,以及对施工构成障碍的物体等核查清楚。以便确定可行的施工方案和作业中的不安全因素,制定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
3、对设备缺陷的处理工作,必须在工作前将缺陷发生的原因、处理方式以及处理工作时
对现场条件的要求,工作中的安全注意事项等核查清楚。
4、对大型作业,带电作业等较为复杂的施工项目,应按公司有关规定编制施工安全技术
组织措施计划,并需组织全体作业人员结合现场实际认真学习。
5、对常规的一般维护性作业,班组长要在班前班后会上将人员的任务分工,危险点及有
关安全注意事项予以详尽的交待。
6、选派的工作负责人应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安全意识,并熟练地掌握所承担工作的检修项
目和质量标准。
7、选派的工作班成员需能在工作负责人指导下安全、保质地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 8、严格执行安全作业“六项纪律”,开展安全标准化作业,做好“危险点控制”工作,杜
绝习惯性违章。(安全作业六项纪律:①执行工作票、监护制;②登高作业绑安全带、戴安全帽;③登木杆作业先检查杆根;④停电作业必须验电和挂地线;⑤带电作业要严格保持安全距离;⑥严禁无驾驶证人员开车。)
二、防止人身触电措施
1、严格执行“两票”和“工作监护”制度。
2、设备标志齐全正确,工作前严格执行“四对照”制度。防止误触、误登、误操作事故。 3、严格执行停电、验电、装设地线的安全技术措施。线路停电必须严格执行挂“小地线”
制度。
4、在邻近带电设备上作业必须设专人监护。
5、电气工作,严禁单人作业。
三、防止物体打击措施
1、必须使用合格的工具。
2、高空作业,所有的工具材料,必须利用绳索、工具袋等上下传递,互叫互应。
3、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品,无论任何人不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品者,不准参加作业,也不准
进入施工现场。
四、防止高空摔跌措施
1、登杆前要详细检查攀登设备的牢固情况。
2、使用的保安用具必须合格,安全可靠。
3、对所用的保安用具必须按规定进行试验和正确使用。
五、防止机械伤害措施
1、各种机械设备的使用和管理都必须有专人负责。
2、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3、设备的防护装置齐全完好。
六、防止车辆伤害措施
1、严格执行出车“三检”,车况不合格严禁使用。
2、非驾驶员或司机精神状态不佳不准开车。
3、开车和用车单位人员都要根据季节变化和路面情况,限速缓行。乘坐的工作负责人,
负有交通安全责任,需协助了望和控制车速。
4、乘车人员严禁在车上打、闹,严禁将头部伸出车外。
5、严禁客、货混装,防止装运的物资,工器具挤、砸伤乘车人员。
第二部分 配电专业防止人身事故重点措施
一、防止人身伤亡事故
除认真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及上级部局的有关规定外,从配电专业应采取技术措施方面应努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杜绝公司内部人身事故的重点措施
1、做好技术培训工作,使配电工人经常熟悉配电系统的变化情况。培训可采取讲课,现
场巡视,背画系统图等形式。
2、认真执行系统变化前的会签及审批制度。配电系统的变化是频繁的,为使各级人员都
能随时掌握系统的变化情况,必须做好系统变化前会签制度逐级审批,会鉴工作。新建或运行方式变更较大的10千伏线路超过三条时,要在第三条这样的线路投入系统运行后的一个月之内,将修改后符合实际的“单线系统图”重新出版下发到班组,并上报有关部门。
3、完善配电设备标志,特别是“双电源”标志。
4、认真做好“双电源”的普查,登记及管理工作。做到对“双电源”用户,人人心中有
数,帐上有明细,墙上有分布图;“双电源”用户有可靠安全措施,作业前有检查,确保万无一失。
(二)杜绝公司内部人身事故的一般措施
1、做好配电作业《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计划》的编制和审核工作。凡在配电线路及设
备上的作业项目,以及可能导致配电人身和设备事故的工作,都应制订严密的《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计划》,生产单位主管配电领导、技术专责人、安全员严格审核,凡涉及到配电系统中压(10KV)线路和设备上的作业,基层单位审核完后,必须送生技部、安监部审批,无误后,方可安排具体施工作业。
2、现场作业,签发工作票和编制《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计划》前,有关人员必须查阅
有关技术档案和运行资料,并到现场认真核对;确认停电范围、带电部位、工作范围内交叉、临近带电线路、设备及反送电源、多路电源用户等清楚无误后,方可签发或编制,较复杂的要绘制现场简图,认真向作业人员交待。
3、工作票应由熟悉作业现场实际情况及工作人员和工作任务的人员填写。工作票签发人
必须认真进行审核,并且核对图纸资料,必要时到现场察看,无误后方可签发。
4、工作票填写人、签发人及工作负责人都要加强责任心,严把工作票从填写到执行的各
个关口,确保工作票填写正确,措施严密、可靠。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现场发现工作票有误或有疑问时,必须将工作票返回签发人核对清楚,无误后方可执行。
5、工作班(组)建立作业前现场检查制度。
班组(或工作负责人)接到工作任务后,必须在作业前一天,组织作业组人员熟悉现场情况,结合实际讲解安全作业事项,讨论现场安全措施是否完善,做到有疑问搞不清楚不作业,安全措施不完善不作业。
6、严格执行现场作业监护制。
对有交叉、临近带电线路设备的停电作业,每个作业人员都必须要设专人监护人,严防误登带电线路,防止事故的发生。
7、中压(10kV)线路停电作业,工作地段两端及与其他线路存在联络关系的分支线路的
中、低压线路,都必须验电和挂地线;对有可能返送到停电线路上的多路电源用户及有自备电源用户,必须要求用户采取可靠的防止电源反送到停电线路上的安全措施,并在其进户入口处加挂一组地线。
8、中压配电系统中柱上断路器起联络作用的,必须在两侧装有隔离刀闸,起分段作用的
至少在负荷侧装有隔离刀闸;装有柱上断路器的砼杆上,尽量取消低压线路。从2000年7日1日起,延边中压配电系统中一律不准再新柱上油开关(包括用户筹资工程)。 9、每年春、秋检都要将调查配电系统多路电源,自备电源工作列为重点工作。检查新增
加的是否采取了可靠的安全措施,已掌握的还存在哪些问题。对经鉴定不符合规定的要坚决撤消。
10、 加强低压配电网的维护检修和管理。
做好年久失修,供电混乱的低压网络的调查工作,对危及人身安全的低压线路和接户线,要及时检修和改造。各生产单位每年都要制订本单位的低压网改造方案及具体实施计划,逐年进行改造。今后所有照明增容、无论有无接户工程,都要由配电批准,并到现场验收接户线是否符合城网改造标准,达不到要求,必须予以改正。报装接电班在接到经配电验收签字的“施工认可证”后,方可安排装表接电。
11、 加强对临时电源的管理
⑴对小容量摊点的临时用电,直接在低压线路上接取电源的要在杆上装设接线箱;临时用电保护必须齐全性能完好可靠。临时线路要达到正式线路的标准,严禁私拉乱扯。一律不准在变台上接取临时电源。
⑵对于基建施工的临时用电新增临时配变(变台),要求在变台下或附近安装牢固和安全的低压电源控制箱或控制室。临时线路要求达到正式线路的标准,严禁私拉乱扯。
12、 变压器台停电作业,必须在低压和高压侧分别进行验电、挂接地线。各生产单位要
创造条件在地面用绝缘工具进行验电,挂接地线,严防触电摔跌事故发生。
13、 配电修理必须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并做到不停电不作业,严禁单人执行修理任务,
夜间没有足够照明不作业。
14、 配电带电作业人员必须经公司组织进行专业培训,考试合格,经延边供电公司批准
的人员担任。凡开展带电作业的生产单位,要按公司要求每年对带电作业人员进行考试,不合格者,取消带电作业资格。带电作业应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组织施工计划,经公司有关职能部门和领导批准,不准私自开展带电作业。
(三) 杜绝公司外部人身事故的重点措施
1、 各县(市)供电公司必须随时检查配电设备(包括用户自维设备、临时施工及临时小容量用电设备等)的警告标志是否齐全、明显。线路、设备巡视人员在巡视线路、设备时应重点检查配电设备的警告标志,一旦发现警告标志丢失应及时补齐(或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和要求设备维护单位及时补齐)。对经常丢失设备警告标志的地区,可在杆塔的明显位置,按警告牌的相应规格及颜色采取直接喷漆的方法加以补齐。应设警告标志的配电设备有:配电变压器(包括用户自维变台)的爬梯侧,带有爬梯的钢管杆塔的爬梯侧及其他有可能导致接近带电体至危险距离的部位。
2、 应检查和清理在线路和防护区内私自建筑或倾倒垃圾、残土使配电线路对建筑物或对地距离不足的问题,能按有关规定清除的要力争尽快清除,一时难以清除的要和其产权单位或个人鉴订有关安全协议,防止感电事故发生。对于市区内道路(标高)已经定型的地方,由于没按规程要求施工造成的变台架、电缆支架等对地距离不够的,要按吉林省电力公司“中低压配电网建设与改造设计技术规范”(Q/22-1-22-2000)之规定,在2000年底前清理完。从2000年起发现各县(市)供电公司新出现对地(建筑物)距离不够的配电设备(台架、电缆架、线路等)按《安全生产考核》标准之规定加倍处罚。 3、 对拉线穿越高、低压线路无绝缘措施的问题,应尽快解决。从2000年起对设备改造涉及的拉线一律按拉线加绝缘子设计,具体方案由设计院提出,逐级报批。
4、 对线路下方树木要及时修剪,防止树木碰触中低压导线而发生事故。
5、 要调查现有主要道路两侧的变压器台高压侧位于道路一侧的情况,能改到人行道侧的要尽快改。今后再安装变压器台时,要尽量不设在主要道路边上,应设在主道两侧的胡同内,有条件的应避免高压侧设在道路一侧。
城市电力线路电缆化是当今世界发展的必然趋势,地下电缆线路运行安全可靠性高,还可以美化城市。今后各县(市)城区,进行居民小区成片开发改造时,一定要按供电电缆化规划建设,选用箱式站,中低压电缆供电方式。
6、 要加强对低压线路及接户线的改造工作,对哪些对地距离不足,导线破皮的线路或接户线要抓紧改造,防止事故。
7、 要做好线路和附近居民、单位对保护电力设施及电力安全常识的宣传及教育工作,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8、 要做好沿线盖楼施工工地的安全管理工作,要认真签订安全协议,加强巡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9、 要检查清理不应该与配电线路同杆并架的外单位的线路。(尤其是穿越配电变台外系统的线路)如CATV线、电话线、路灯线等。能按有关规定清除的要力争尽快全部清除,不能全部清除的,一定要清除掉在变台上穿越与引下、上线交叉的外系统线路,防止感电事故的发生。
第三部分 配电专业防止设备事故重点措施
一、防雷害事故措施
1、对阀型避雷器要按规定周期进行严格检测,及时更换不合格的避雷器。
2、在配电系统中积极推广应用聚乙烯塑料和合成绝缘的针式棒式绝缘子,提高耐雷水平;
积极采用氧化锌避雷器及驱雷器等新型防雷技术。
3、在雷器活动频繁的城郊,配电变压器二次装设低压氧化锌避雷器。
4、在雷雨季节前及时测试和改造配电系统接地电阻,对地区电阻率高的地区,接地点电
阻值,要全部达到标准要求。
二、防外力破坏事故
1、大力推广架空绝缘线的应用,尤其是街道两侧树木较多的地区,力争在几年内市区内
10千伏线路全部实现绝缘化,低压线路根据需要和可能逐步实现绝缘化,这样可以避免大量事故的发生。各县(市)供电公司也应在用户工程方面尽量争取多换一些绝缘线。
2、在市区以外的架空线路,可不采用绝缘线,但应将瓷质绝缘子逐步更换为聚乙烯绝缘
子。聚乙烯绝缘子的特点是:耐老化、难破碎、易安装(不用绑线)、免维护,是瓷质绝缘子的理想替代产品,可大面积推广使用。
3、加强线路的巡视检查,对易被车撞的杆塔及时采取设护桩等措施;对线路下方与两侧
树木对线路有危胁的要及时剪伐;对容易被大风刮到线路上的物品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4、加强对线路设备附近施工工地的管理,在批准施工用电前签订安全施工协议,采取可
靠的防护措施。
5、大力做好线路设备护线宣传工作,减少在线路附近放风筝和向线路上抛扔物体事件的
发生。
三、防设备损坏事故
1、坚持设备到期修理、试验工作。
2、把住设备质量关,对公司内外施工的新建、改建工程严格进行验收;对非正式生产厂
家生产的产品和达不到技术标准的产品,严禁投入到运行线路中。
3、配电系统各种断路器、开关保护的选择应进行短路时遮断容量校验,必须满足运行的
要求。同时建立其动作、操作情况记录卡。
4、对SF6柱上开关要经常细检查其压力表指示的变化情况,发现压力指示异常,严禁进
行操作,并及时报告处理。
5、加强配电站的维护管理工作。配电站设备一旦投入运行,必须落实维护单位,运行单
位要主动承担起责任来。凡是投入运行的配电站都要严格管理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要搞好站内外的卫生。站内不许放杂物,今后配电站在未完全竣工以前不准投入运行,更不许利用配电站采取临时送电的方式供电,如因某种原因而必须供电时,要另拉临时电源供电。
四、防倒杆、断线事故
1、对配电高、低压线路木杆,每年进行杆根检查,发现腐蚀的立即更换。
2、检查承力杆(特别有焊口连接处)有无变形,拉线抱箍是否变形和裂纹,螺丝是否脱
扣或弯曲,以及拉线棒有无腐蚀现象。
3、对导线弛度过大或过小的及时调整,线路设备缺陷及时处理。
4、对处于道路中央及易被车辆撞击的电杆,能移设的要移设,不能移设的要采取防止车
辆撞击的措施。
五、防污闪事故
各配电运行单位对污秽区域管理要指派有经验的人员负责,逐年做盐密测试,积累资料,经常开展分析,确定科学的防止对策。
六、防洪水事故
防洪季节加强检查,防洪措施必须认真落实。重点防洪地段在汛期应派专人巡视,防洪工程必须在防洪季节之前完成。
七、防用户影响事故
1、发挥用户监察员的作用,严格监督用户对其维护的线路设备按周期检修试验,消灭用
户漏修、漏试的线路设备在配电系统中运行。
2、不论是农电线路还是其他用户线路,在其与我公司线路分界处,必须装设带有过载及
短路保护的断路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