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物价局省地震局关于制定甘肃省地震安全性评价收费试行标准的通知
省物价局省地震局关于制定甘肃省地震安全性评价收费试行标准的通知
甘价费〔2009〕71号
各市、州物价局、地震局:
为加强我省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管理,规范地震安全性评价收费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甘肃省防震减灾条例》、《甘肃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原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地震安全性评价收费暂行办法》(价费字〔1992〕399号)、《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GB17741—2005)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我省地震安全性评价收费标准及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地震安全性评价收费范围:地震安全性评价应按《工程场地地震安全评价》(GB17741-2005)进行,主要包括地震烈度复核、设计地震动参数确定、地震小区划、场区及周围地震地质稳定性评价、场地断层活动性评价、震害预测和其他相关防震减灾技术服务等。
二、承担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单位,必须持有国家或省级地震工作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并按证书级别及规定的范围开展工作。
三、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体现有偿服务,其收费应按照附表规定执行。
凡是只收费不提供技术服务,或超出规定范围和标准的收费行为,均属乱收费行为,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四、地震安全性评价收费单位应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凭证收费,接受物价、地震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本收费标准为试行标准,试行一年,试行期间省物价局、省地震局根据试行情况适时修改收费标准,试行期满后,省物价局将会同省地震局制定正式标准。
附表:
甘肃省地震安全性评价收费标准
一、区域地震活动和地震构造分析
备注:不含地震构造调查时需进行的勘察和样品分析费用。
二、近场及场区地震活动性与地震构造分析
备注:1.*不含重要地震参数复核费用。
2.近场区范围限定为不小于半径25Km,场区面积超过2Km2时比照增加收费。
三、场地工程地震条件评价
四、地震烈度与地震动衰减关系分析
五、地震危险性确定性分析
备注:不含相关的勘察和样品分析费用。
六、地震危险性概率分析
七、场地基岩地震动参数确定
备注:1.基岩反应谱及形状函数确定以一个场点,水平向一个概率水准为计价单位;
2.基岩水平向加速度时程以一条为计价单位; 3.竖向地震动参数在此基础上增加20%。
八、场地设计地震动参数确定
备注:1.平坦场地的地震动效应研究,地震动参数与场地相关反应谱确定及场地设计地震
动参数确定以一个场点,水平方向一 个概率水准为计算单位; 2.设计加速度时程以一条为计算单位;
3.大型桥梁、高层建筑等需在同一场点多个层位提供地震动的工程,收费根据工作量议定;
4.场地竖向地震动参数确定在此基础上增加20%。
九、地震小区划综合分析
注:以50km2为计费单位,不含控制点的基础工作。
十、地震地质灾害评价
备注:1.地震地质灾害指可能因地震影响引起的湖涌、地裂缝、滑坡崩塌、砂土液化、
软土震陷等。
2.*以一个场地、一种地震地质灾害为计费单位。 3.不含钻孔、物探、样品分析等基础工作。
十一、震害预测
十二、抗震性能分析
十三、辅助工作与评审
备注:评审费包括差旅费、会议费、专家评审费、资料费等。
十四、其 它
备注:*不足1Km按1Km计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