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自由校本教材
法制校本教材一
政治自由之言论自由
一、言论自由离不开法律
有人说,21世纪最美
的风景在网上。的确,一
根电线,一个屏幕让每个
人都可以神游世界,寻找
属于自己的精神家园。但
是,有人的地方就可能有
罪恶,随着网络的普及,各
种违法犯罪活动也迅速向网络渗透。
一些人之所以敢于在互联网上放大胆子从事造谣、传谣、诈骗、赌博、色情、盗窃等违法犯罪活动,主要原因还是把网络当成了虚拟世界,自以为穿上网络的“马甲”就可以逃避相应的法律责任,其实这种幼稚的想法早已是昨日黄花,网络根本不是什么虚拟世界,而是现实的公共空间,法律是这个空间的基本规则。在这个空间里,每个上网者既享受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权利,同时也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义务。
针对当前网上谣言泛滥的问题,公安部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举报线索,再次部署了全国公安机关集中开展打击网络有组织造谣传谣等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而这些专项行动的依据就是我国现行的各项法律制度。
网络世界和我们生活的现实世界一样,也是法治社会,不可能允许上网者肆意妄为、无法无天,任何在网络上的违法犯罪行为都一样会受到现实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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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走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什么是言论自由?
言论自由 Freedom of Speech 是按照自己的意愿自由地发表言论以及与听取他人陈述意见的权利。
一国公民通过语言表述各种思想和见解的自由。一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之一。包括口头和书面等表述形式。广义的言论自由还包括新闻、出版、著作、绘画等自由。
2、中国宪法上言论自由的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的言论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有关条款:
第二十七条 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
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3、中国对言论自由的保护
中国政府历来重视对言论自由的保护。在新中国颁布的四部宪法中,都确认了言论自由。
现行宪法除了规定言论自由之外,公民还享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第47条)。“发展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文学艺术事业、新闻广播电视事业、出版发行事业、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和其他文化事业,开展群众性的文化活动”(第22条)。
4、现阶段言论自由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⑴公民要求享有更多的言论空间与言论自由立法滞后的矛盾。 2
改革开放以来,社会分工加剧,社会利益以及社会利益主体呈现多元化的发展趋势。不同的利益主体有着不同的意志和需求。为了保护和增进各自的利益,他们迫切要求在国家立法中反映自己的观点和要求。
⑵经济活动对信息不断增长的需求与政府信息有效供给不足的矛盾。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是资源的主要配置方式。市场的有效运转离不开大量真实而便捷的信息,特别是政府的政策和统计信息。为了适应社会现实的需要,政府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政务公开等方面的改革还应继续加大力度。
⑶公民日益扩大的言论自由与其他自由和权利之间的矛盾。
中国正处于新旧体制的转轨时期,出现了一些贪污腐败、道德堕落等消极现象,客观上需要公众、新闻机构通过舆论监督的形式遏制社会丑恶现象的滋生蔓延。
⑷信息高新技术与中国现阶段言论自由保护之间的矛盾。 随着卫星通讯、光纤通信、计算机网络等技术的普及和推广,在言论自由与信息社会之间必然产生紧张关系,如何及时、合理地处理这一关系,也是摆在中国立法者面前的一项紧迫任务。
面对这些挑战,为了进一步实现公民的言论自由,中国政府作出了不懈努力,并在四个方面出现了积极的变化。
第一 公共事务进一步公开化。
现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重要法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制度,不少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实行立法旁听制度,注意在立法中充分汲取公民的意见和建议。在司法领域,允许新闻机构报道案件的审理,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向社会通报法院的工作情况和重大案件的审理情况。检察院也实行检务公开制度,并制定了具体的实施办法,增大了检察工作的透明度。 3
第二 言论自由保护的内容有从私人领域向政治领域发展的趋势。
在通过民事、刑事法律保护公民私人领域言论自由的同时,中国政府还加强基层民主政权建设,实行村民自治制度。实现9 亿农民在政治参与方面的言论自由,无疑有助于加强公民在政治生活中的言论自由。
第三 言论自由保护的重心有从立法领域向司法领域转移的趋势。
中国政府一方面在加快言论自由立法步伐的同时加大了司法改革的力度,希望通过优化司法组织结构,理顺司法体制,健全司法制度,提高司法人员素质,改善司法环境,以从整体上提高公正司法的能力,更好地实现包括言论自由在内的公民的各项合法权益。
第四 言论自由保护的范围有从国内保护向国际保护方面扩散的趋势。
1997年中国政府签署了《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1998年又签署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充分显示了中国政府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信心和决心,这也为中国政府在言论自由保护的标准方面与国际社会衔接创造了条件。
结论:
中国在保护言论自由方面作出了重大努力,这表现在政府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加强新闻舆论监督,实行基层民主自治,增加信息产业投入等方面。此外仍需要国人人权意识的觉醒,实现真正的人格独立,即实现自己的价值并独立自由的表达自己的意见。所以随着未来法律制度不断健全中国政府对公民言论自由的保护将更为充实、更为全面。
三、案例分析过程
1、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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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2013年
8月25日电(记者邹伟)
记者获悉,为泄愤报复、
诽谤他人,在网上一手制
造传播“„情妇‟举报副区
长、公安分局长”“中石化
„非洲牛郎门‟”等谣言的
犯罪嫌疑人傅学胜日前
被上海市公安机关依法
刑事拘留。
警方查明,傅学胜,男,1966年生,江苏省东海县人,大学文化,上海雷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法人代表。2013年5月,上海市某室内设计装饰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黄某意外死亡。傅学胜与黄某因经济纠纷素有积怨,一直耿耿于怀,伺机进行报复。傅自认为当地公安机关认定排除他杀、系意外死亡的结论“太仓促”,有许多“疑点”可以做文章,自感抓到了一个良机。他要编造一个故事,把黄某意外死亡和最能吸引公众眼球、引发“轰动效应”的“官员贪腐”、“谋杀”等题材结合起来,这样既能搞臭黄某,也可攻击政府和司法机关。于是他在网上搜索并迅速“锁定”黄某公司所在地某副区长、公安分局长为攻击目标,像导演大片一样,编造了所谓《“情妇”举报副区长、公安分局长》帖文发布到网上,称其“贪污受贿20多亿、拥有60多处房产、包养10多名情妇,并杀害企业家黄某”。该谣言迅速被境内外网站、微博大量转载、评论,网民点击量逾千万次,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据上海警方介绍,今年以来,上海公安机关已依法查处网络造谣传谣案件380余起、170余人。从查处的案件情况看,当前网络谣言主要呈现以下特点:一是有组织的网络水军、网
络推手、网络公关公司通过发帖、删帖、炒作、造谣,制造社 5
会热点,借机谋取经济利益;二是因个人问题编造谣言,打击报复、发泄私愤;三是一些微博“大V”为了博取眼球、赚取粉丝,不辨是非甚至捏造不实信息;四是假借“网络维权反腐”编造谣言并恶意传播。警方表示,任何利用互联网制造传播谣言、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警方都将坚决依法惩处。
2、启示:
——将谣言抵制到底:“知者+智者+制者+治者”
面对网络层出不穷的各类信息,网民该怎么办?专家提出了“知者+智者+制者+治者”的观点,并此作出了进一步的解释。
所谓知者,即网民首先要提高自己的科学素养和网络素养,不轻信谣言。目前,不少谣言如“末日谣言”、“西瓜打针增甜”、“吃碘盐防辐射”等谣言违背基本的科学常识,稍加分析就不会相信这些谣言。
所谓智者,即网民对面对各类信息要有一定的理性,特别是不要迷信所谓的意见领袖和大V,不要盲目转发、跟风。
所谓制者,对于谣言不能不理,更不能让“谣言止于下一个谣言”。制止谣言,网民要提高自己的责任意识和主动性,成为网络和谐空间的积极建设者。日前,北京地区网站联合辟谣平台刚刚建立,建议广大网民可以积极参与。
所谓治者,即网民要积极地参与到网络谣言的治理中。网络谣言的治理仅仅依靠法律和政府以及网站是不够的,必须要充分发挥广大网民的智慧和力量,目前各个网站都有谣言和非法信息举报专区,为网民参与网络信息秩序的治理提供了多样的平台,广大网民不仅要会用网,还要会治网,才能成为互联网的真正主人。
四、导行维权
民以食为天,随着生活质量的提高,人们对于食品的要求 6
越来越高,对于自身的膳食营养越来越关注。随之而来的是各种关于食品保健方面的信息,其中不乏有商家故意炒作夸大,还有很多道听途说的信息被以讹传讹,以致人们长期受到蒙蔽。
【谣言·真相】:吃碘盐能防辐射?
2011年,日本福岛第一核电站的放射性物质外泄,一些网民认为吃碘盐、碘药能有效保护人体不被核辐射危害。中国内陆疯传“吃盐可以补碘”,谣言在民间广泛传播,一天内各大超市的食用盐被抢购一空。据人民网研究院《2011年网络谣言传播特征及其自净化研究》,此消息在论坛及微博发帖量高达三百多万条。
据重庆日报报道,新桥医院放射科主任邹利光说,一些常用的防辐射措施,比如喝绿茶、吃木耳、戴口罩、穿孕妇防辐射服,不起作用。受到辐射污染,最好的方法是紧闭家里的门窗、勤洗手洗澡,尽量减少在室外的时间。邹利光说,碘盐里所含的碘是极其微量的,吃碘药也必须在受到污染危害之后,一天一次,每次一颗碘化钾。自行购买提前吃,反而会对身体造成危害。
【专家点评】
这一谣言的来源在于大众传媒,特别是央视在日本核泄漏事件报道中提到日本民众的“补碘”方式,并在知识普及环节强调碘对防辐射的作用,而接受这些信息的中国观众大多缺乏防辐射方面的专业知识,提到“碘防辐射”时根据自身的生活经验认为“食用盐可以有效防止辐射”,谣言至此产生并不断传播。因此,央视本是想普及有关核辐射的预防知识,降低危机下受众的恐慌感,却因为受众对信息的理解误差及失衡,而导致谣言的产生。
【探究问题】
请结合材料及专家点评,从个人、社会民众、媒体、政府 7
等四方面谈谈你的感受和建议。
参考:
1、相关网址: http://wenda.so.com/q/[**************]9 http://www.110.com/zhuanti/woguogongmindizhengzhiziyou/ http://zhidao.baidu.com/link?url=7_KamH3t1oKOg5YkQotCO2aHCxO8wD2nZUDAwJRJqBFSjScmoh1fP1kMrD_VCyuFT7dV9zGLrrfizBQIorjU5K
2、相关法律书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五、练习
一、选择题
1、下列属于公民政治权利和自由的是( B )
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②公民的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③维护国家统一
④监督权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②③④ D、①②③④
2、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意味着( D )
A.公民具有直接管理国家的权力
B.公民应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C.公民的言论、集会、游行的自由不受约束
D.公民有参与政治生活的权利和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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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截至2005年底,我国共有各种协会、学会、研究会、基金会、联合会、联谊会等各类社会团体14.2万多家。它们都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自主地开展活动。这一事实表明我国公民享有( A )
A.结社自由 B.集合自由
C.出版自由
二、分析题
1、我国公民享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在我国,公民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行使自己的集会、游行、示威权利。
(1)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属于公民的何种权利?公民应如何行使这些权利?
(2)《集会游行示威法》的规定是否限制了公民权利和自由的行使? 参考答案:
(1)属于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坚持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原则。在法律的范围内行使政治权利和自由,自觉履行公民义务;坚持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相统一的原则,在行使权利和自由时,自觉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
(2)①我国公民享有广泛的政治权利和自由。②自由是相对的,世界上没有脱离法律的绝对自由,法律是自由的体现和保障。《集会游行示威法》并不是对公民政治自由的限制。该法既保障了公民政治权利的实现,又有利于维护国家安定及其他公民合法权益和社会秩序的稳定。 D.言论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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