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资源调查
土地资源利用调查
09规划一班包月梅
090410140
2012/3/18
以呼和浩特市为例
呼和浩特市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中部,地理坐标为东经110°31′—112°20′,北纬39 °35′—41°25′。1996 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统计,全市土地总面积77188.05 平方公里, 占自治区土地总面积的150%。 呼和浩特市是自治区的首府和政府、经济、科技、文化中心,我国北方沿边开放地区重 要的中心城市和商业贸易中心,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以高新技术产业、商贸、旅游为主导的 综合发展城市。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信息灵通、市场广阔,是内蒙古呼市—包头—伊 盟“金三角”经济区和自治区中四部刘内对一外联系交往的重要门户与产业区,具有土地资 源深度和广度开发利用优越的外部环境条件。
一、土地资源利用的结构
据1996 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全市土地总面积1718795.04 公顷,人均十地面积 0.871 公顷。全市土地利用结构:农用地1592972.35 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92.68%。 其中:耕地607550.48 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38.14%;园地3582.29 公顷,占0.22%; 林地242702.43 公顷,占15.24%;牧草地728476.28 公顷,占45.73%;水面l 0660 . 87 公顷,占0.67%。建设用地85115.71 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4 . 95 %。其中:居民点 及工矿用地56916.04 公顷,占建没用地面积的66.87%;交通用地15037.94 公顷,占11. 71 %;水利设施用地13125.73 公顷,占15.42%。未利用地40706.98 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 积的2.37%。其中:滩涂、苇地12196.87 公顷,占未利用地面积的29.96%;荒草地、盐碱 地、沼泽地、沙地、裸土地、裸岩石砾地、田坎、其他等未利用土地28510.11 公顷,占未 利用地面积的 70.04%。全市土地利用率 97.630%,森林覆盖率 12.23 %,水浇地占耕地面积 的25.87%,菜地占耕地面积的0.7196,人工及改良草地.占牧草地面积的2.27%,城镇建设 用地占居民点及工矿用地面积的20.16%。土地资源丰富,利用类型多样,具有发展多元化产业结构的土地资源条件。
二、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 农用地结构调整。
(1)耕地。规划基期全市有耕地面积607550. 48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5.35%。其中水浇地157189.70 公顷,占耕地面积的25.87%;菜地4301.64 公顷,占耕地面积的0.70%;旱地446053.04 公顷,占耕地面积的73.42%。以保护现有耕地、提高耕地质量为重点,发展高效、优质的生态经济型种植业为主导,进行耕地结构调整,规划到 2010年全市耕地保留面积595743.001 公顷;2010 年全市耕地面积要稳定585310.49 公顷,不低于自治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下达的耕地总量的控制指标。规划期内生态退耕、灾毁和农田防护林建设占用耕地25950 公顷;城镇、工矿、交通、水利设施等建设占用耕地6348.82 公顷;开发后备宜农土地9858.53 公顷,土 地擎理复垦耕地200.00 公顷,增减相抵,比基期年净减少耕地22239.99 公顷。耕地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基期的35.35 %调整到规划目标年的34. 05%。规划到2000 年全市水浇地的有效灌溉面积发展到166666.67 公顷,比现状扩大9476.97 公顷;其中保灌面积发展到 136380 公顷,占水浇地面积的 8l.83 %。到 2010 年全市水浇地的有效灌溉面积达到196666.67 公顷,比基期年扩大39476.97 公顷;其中保灌面积达到157580公顷,占水浇地面积的80.13%,人均水浇地保灌面积为0.064 公顷。再从现有耕地中
开发建设6713,74 公顷新菜田,目标年菜田面积达到11015.38 公顷,由基期占耕地面积的0.70%提高到1.82%,提高了1.12 个百分点。规划期内首先要保持耕地 保有量的稳定。其次,一是增加耕地的物质、技术投人,加人对中低产田的改造力度,提高 科学种田和集约化经营水平,发展专业化、规模化与基地化生产,实现耕地的高产、优质、 高效利用;二是加强“菜低于工程”建没,努力扩大蔬菜保护地面积,保证满足城乡人民四季对各种鲜嫩蔬莱的需求,并努力增加对周边地区的蔬菜供给量;三是开发水源和发展节水灌溉相结合,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增加保灌面积;四是大力推广旱作增产栽培技术,提高早作农业的单产,保证粮、油、蔬菜等总产目标的实现。
(2)园地。呼和浩特市现有园地 3582.29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0.21%,主要为果园, 占园地面积的73.80%;其他园地927.56 公顷,占园地面积的25 . 89%。 根据目前园地生产力水平,分析预测市场需求及土地资源条件,规划到2010 年园地面积发展到4800公顷,比现状增加1271.17公顷;2010年园地面积达到7200公顷,新增3617.71 公顷,由基期年占土地总面积的0 . 21%提高到0.42%。
(3)林地。1996 年全市林地面积为242702.43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4 .12%,森林覆 盖率为12。23% ,覆盖率低,防护效益差,生态环境脆弱。为使全市生态与生活环境得到进一步的改善,全面提高森林的生态、经济与社会效益,规划到2000 年全市林业用地面积发 展到 257182.39 公顷,增加14479.96 公顷;2010 年林地而积达到 292908.34 公顷,新增 50205.91 公顷。规划目标年林地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基期的14.12%提高到17.04%, 提高2.92 个百分点;森林覆盖率由12.23%提高到15.0%。规划期内新增林地主要是开发宜林 地 33415 .06 公顷,农村居民点整理造林 112.60 公顷,滩涂、沙地等未利用地治理造林 11099.93 公顷,农田防护林网建设和退耕造林 6408.34 公顷。从结构、功能、效益三方面 推进“绿色工程”规划的实施,紧密结合“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加强对现有林地的抚育、改造,调整林地内部结构,因地制宜地发展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防风固沙林、充分发挥森林的生态屏障作用,保障和促进全市农牧业的稳定丰收。
(4)牧草地。呼市现有牧草地 728476.28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42.38%。其中人工草地12273.52 公顷,占牧草地面积的1.68 %;改良草地4249.26 公顷。规划到2000 年全 市牧草地调整到725150.44 公顷,比现状减少3325.84 公顷;2010 年牧草地稳定在697300.81 公顷,比基期年减少31175.47 公顷,由基期占土地总面积的42.38%调整到40.57%。规划期 内大力发展人工种草地,到 2000 年全市人工草地发展到 40864.02 公顷,比基期年增加 28590.50 公顷;2010 年人工草地面积达到60864.02 公顷,比基期年增加48590.50 公项, 占同期牧草地面积的8.76%。2010 年牧草地适宜载畜量约149 万个羊单位。
2.建设用地结构调整。按照有效控制城市建设用地规模,积极发展小城镇和集镇,整理缩并自然村,发展中心村,保证国家、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和交通、水利、能源、原材料工业建设用地的原则,合理安排各类建设用地,集约利用土地,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充分挖掘城镇、村庄、工矿、开发区等各类建设用地的内涵潜力。规划到2000 年全市建设用地总量 调整为89655.30 公顷,比基期年增加4539.59 公顷;到2010 年全市建设用地总量调整为 98895.60 公顷,比基期年增加13779.89 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5.76%。规划目标年全市建设用地总量不高于自治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下达的建设用地总量控制指标。新增建设用 地累计占用耕地6348.82 公顷,平均每年占耕地453.49 公顷;占用非耕地
7431 .07 公顷,平均每年占非拼地530.79 公顷。
(1)居民点及工矿用地。1996 年全市城乡居民点及工矿用地面积为56916.04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31%。其中城市用地8776.77公顷,占城乡居民点及工矿用地面积的15.42%; 建制镇用地2697.08 公顷,占4.74%;农村居民点用地36321.89 公顷,占63.82%;独立工矿用地5749 .51 公顷,占10.10%;其他用地3370.79 公顷,占5.92%。 根据自治区上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人口发展规模预测,规划到2000 年城市发展用地 为10295.33 公顷,比基期年增加1518.56 公顷;城镇发展用地3952.50 公顷,比基期年增加 1255.42 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33120.87 公顷,减少3201.02 公顷;工矿及其他用地11507.54 公顷,比基期年增加2387.2.4 公顷。2010 年城市发展用地为13248 公顷,净增4471.23 公顷;呼和浩特市市区建设用地11448 公顷,人均建设用地106 平方米;县级市建设用地 1800 公顷,人均建设用地120 平方米:城镇发展用地5224.80 公顷,净增2527.72 公顷,人均建设用地120 平方米;农村居民点用地30763.20 公顷,净减少5558.69 公顷,人均建设用 地340平方米;工矿及其他用地14469.15 公顷,净增5348.85 公顷。 规划期内城镇、农村居民点和工矿及其他用地合计净增 6789.11 公顷,占用耕地 2891.32 公顷,占用园地、林地、牧草地4189.79 公顷,平均每年占用耕地控制在206.6 公 顷以内。
(2)交通用地。基期年全市交通用地15073.94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88%。其中铁路 用地1021.31 公顷,占交通用地的6.78%;公路用地324b6.01 公顷,占21.53% ;农村道路 10551.61 公顷,占70 . 00%;民用机场255.01l 公顷,占1.69%。呼和浩特市是丹东—拉萨、呼和浩特—北海两条国道主干线以及铁路干线等的结点和全 国45 个公路主枢纽城市之一,具有重要的社会经济与交通区位条件。规划到2000 年全市交 通用地发展到16508.27 公顷,比基期年增加1434.33 公顷;到20I0 年全市交通用地发展到 19942.12 公顷,比基期年增加4868.18 公顷;交通用地由基期年占土地总面积的0.88%提高 到1.16%。累计占用耕地1934.90 公顷,平均每年占用耕地控制在138.3 公顷以内。规划期内交通建设除托县电厂专用铁路外以公路为主,重点是拓宽路面,提高和增加主干道路的等级与运力,建成呼和浩特市公路主枢纽和环城公路,完善呼包高速公路及白塔机场交通设施建设,改善市区至各旗县公路路况,进一步增加中心城市的聚纳力和辐射功能,建设多元化、高等级、开放型的交通运输网络。
(3)水利设施用地。呼和浩特市1996 年水利设施用地13125.73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 的0.76%。规划到2000 年全市水利设施用地增加1145.06 公顷,达到14270.79 公顷;2010 年全市水利设施用地达到15248,33 公顷,比基期年增加2122 . 60 公顷。累计占用耕地 1522.60 公顷,平均每年占用耕地控制在108.80 公顷以内。
3.未利用地。呼和浩特市 1996 年未利用地面积为 40706.98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2.37%。规划期内改造部分荒草地、盐碱地、沙地、滩涂、苇地、田坎和其他未利用地,用 于农用地和建设用地。这样,到 2000 年全市未利用地减少到 35503. 04 公顷;2010 年减少 到24158.93 公顷,减少16348.05 公顷,年均减少1167.72 公顷。规划末期全市未利用地占 土地总面积的比重下降到
1.41%。
三、土地资源利用特点
① 土地类型多样,土地利用的区域差异明显。呼和浩特市多种多样的土地利用类型为农、林、牧、工、交、建综合发展和多种经营提供了良好的资源条件。大
青山山地生物资源多样,土地利用以林牧为主,是山前平原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和生态屏障;山前洪积扇及扇 缘地带,人口密集,交通便捷,市场广阔,是发展林果、蔬菜、农畜产品加工及商业服务的 中心;土默川平原地势平坦,土地肥沃,气候温和,水源充沛,是理想的粮、糖、油商品生 产区;南部及阴山北麓丘陵区地广人少,农林牧交错,是发展杂粮、油料、薯类和畜牧业生产基地的理想区域。 ② 用地结构复杂,城郊型土地综合利用特点比较突出。呼和浩特市是我国北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中心城市之一,具有技术经济辐射的战略传递作用作为自治区的首府、呼包伊“金三角”地区和自治区中西部对内对外联系和交往的重要门户,其经济辐射区域广阔。形成以市区为中心,二、三级城镇为重点,沿干线公路、铁路布局,由近郊到远郊、平原到山区,上地利用的梯度分布。为城市服务的土地利用功能及效 益,蔬菜、副食品、粮油、畜牧、林业用地结构与布局,以及一、二、二产业比重和土地经营水平等都具有显著的城郊型特点。 ③ 城镇、农村、工矿、交通等建设用地增长较快,建成区面积逐年扩展,占用耕地的 现象比较严重。据调查计算,70 年代呼和浩特市城区面积5839.38 公顷,到80 年代扩展到 6456.88 公顷,净增617.50 公顷,占用耕地396.64 公顷,菜地174.37 公顷;进人90 年代 的6 年中城区扩展到8835.01 公顷,净增2378.13 公顷,占用耕地1439.75 公顷、菜地655.00 公顷,城区扩展占耕地率达 88.08%。各旗县区也同样存在城镇村建设用地严重占用耕地 的现象。 ④ 土地利用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逐年提高。1996 年全市农业机械总动力比1986 年增长了76.56%,水浇地也比1986 年提高了38.27%。
⑤ 土地生产力年际波动大,特别是旱作农业和畜牧业受降水量的年际波动影响,生产 力丰欠波动突出。
四、土地资源利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灾害毁损、结构调 整和建设占用,耕地总面积和人均耕地面积逐年减少,宜农后备土地资源严重不足,人地矛 盾日趋尖锐;
二是土地利用规划滞后,政府对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的调控能力弱,城郊区农用 地加速向非农化转换,供需矛盾突出;
三是土地利用粗放,城镇村建设用地指标高。内部布 局比较松散,建筑密度和容积率较低,土地资源浪费较重;
四是士地利用率高,但投人有限,建设水平低,规模化、集约化用地水平仍然较低,土地的综合经济效益不高,潜力没有充分发挥;
五是长期忽视对土地资源的保护与建设,土地退化问题比较严重。近郊区土地污染普 遍,局部地区较重,生态建设亟待进一步加强;
六是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不尽合理,尤其是林地面积少,森林覆盖率低,森林的生态主体作用微弱。
五、相关的土地保护对策
为认真贯彻国家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土地管理的方针和政策,从保护和合理利用未利用土地资源的目的出发,以保障国家和自治区经济建设用地需求,促进耕地保护;探索自治区重点地区未利用土地的利用出路与方向为目的,内蒙古自治区同样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如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切实保障有限的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对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强化耕地保护措施,保障土地资源合理的开发利用;建立土地监督、检查制度,强化土地利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