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第二版)
瑞孙煤业„2014‟ 号
关于印发《汝州市瑞平孙店煤业有限 公司安全生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
矿属各单位:
为了加强我矿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工作,结合各科室、各基层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汝州市瑞平孙店煤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经矿领导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附:
各专业及机关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表
二O一四年 月 日
汝州市瑞平孙店煤业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绩效考核工作,保证年度目标的顺利实现,突出安全生产绩效管理,把“责、权、利”更加细化、量化,结合各科室、基层各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考核办法。 一、为确保考核指标严肃、科学、规范,矿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何学科 程太昌
副组长:张栋学 韩胡战 刘中信 王小五 冯松建 成 员:周黎明 孙仁祥 蚩玉忠 李小平 杨 刚 高军平 绩效考核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具体负责全矿各单位的日常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办公室主任:冯松建(兼)
二、绩效考核的原则
(一)绩效考核的主要原则是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为目标,从而达到鼓励先进,鞭策落后的目的,做到考核指标具体、明确。
(二)按照科学、合理、公平的原则制定考核标准,明确责、权、利的关系,做到奖罚有据,有效促进各单位的工作,确保生产经营任务的顺利完成。
三、绩效考核的范围及考核办法 (一)绩效考核的范围
各单位及公司副科级以上管理人员。 (二)绩效考核办法
1、绩效考核办法实行百分制考核。
2、每月最后一日由各专业科室和专业领导,对各单位进行每个单项的考核,综合办综合后,对各单位出据考核结果。次月5日前
将考核结果与各战线通报,10日前经经理办公会研究后执行。
3、各专业不能按时上报考核资料,每延迟一日扣2分,累计计算。
4、每季度由综合办负责对各专业的考核部门进行评比一次。对考核严格认真,资料整理规范的责任人进行奖励。
四、本办法解释权归属汝州市瑞平孙店煤业有限公司。 五、本办法自二O一四年 月起执行。
主题词:安全生产 绩效考核 通知
汝州市瑞平孙店煤业有限公司 2014年 月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