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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协议
大连三洋冷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将维修业务以大包方式委托给乙方之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服务大包协议。
1、当事人
本协议的当事人如下: 1.1甲方
公司名称:大连三洋冷链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松岚街6号 法定代表人:渡部 由夫 1.2乙方
公司名称:合肥太古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2、基本原则
在本协议有效期间,乙方以维修大包的方式承揽甲方销售给乙方的保修期内饮品冷柜的维修服务。大包方式是指:不以维修次数作为结算依据,而是根据甲方在保台数乘以单台维修费用作为费用核算方式,无论合同期间是否发生维修以及发生维修的次数多少,均按此大包方式计算。
3、协议涉及区域与对象
乙方承包在安徽省(行政辖区范围)区域内的所有甲方销售给乙方的保修期内饮品冷柜的维修服务,非甲方品牌不在承包范围内。
4、乙方承揽的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4.1、制冷系统(更换压缩机、冷凝器、蒸发器、干燥过滤器、高压管,冷媒泄漏等)维修和保养。 4.2、电器与机械部分(更换各类电动机、温控器等)维修和保养。 4.3、设备整机、结构部分、制冷系统、外观部分的故障维修与保养。 4.4、设备预防性维护保养,保养对象为甲方保修期内冷柜。 4.5、服务过程及质量的自行监督与管理。
5、承包冷柜台数核准
5.1、承包冷柜基本台数及费用详见附件四。
5.2、乙方2014年当月新采购入库的甲方冷柜,次月5号前提供准确台数及明细,由甲方进行确认。 5.3、甲方根据乙方收货之日起计,每月核准乙方提供的保修期内大包冷柜的准确台数后,3个工作日内反馈给乙方。(承包冷柜台数核准,A、首先乙方提供在保台数;B、甲方也同时根据自己的发货数据核算在保台数;C、.甲方对两个数据进行对比。如数据差别不大,以乙方的为准。如差异过大,双方协商解决。) 5.4、甲方按照保修期5年(2010年之前销售的非SMR-/410/510冷柜按照整机3年、压缩机5年),以乙方收货系统记录(同5.2)的当月冷柜收到数量(自然月),作为大包当月在保台数的起始数量,滚动出保、入保台数。
5.5、承包冷柜基本台数与2014年新购冷柜台数之和,作为当月核算大包费用的台数。 5.6、如双方统计的在保量差异较大,双方通过协商解决。
6、协议价格约定
6.1、大包单价按照冷柜整机在保单台 60 元/年;仅压机在保单台24元/年执行,此费用包括故障鉴定费、市内交通费、基本维修费、差旅费、路补费、维修配件费等全部维修费用。
6.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不向乙方提供任何免费配件,乙方向甲方购买的配件价格按照甲方提供给乙方的配件销售价格执行。乙方或乙方指定三方维修商下达订货单后,甲方应在约定时间内将配件发到乙方厂房仓库或乙方指定第三方维修商仓库。(配件供货期详见附表三)
6.3、经甲方认可的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导致的批量报修不在大包范围内,由甲方服务商实施市场整改和维修。 6.4、由不可抗力(如:天灾、战争、政治等情况)导致的冷柜维修,由乙方自行维修,不在大包范围内。 6.5、由于终端客户方人为原因(如外力碰撞等)导致的冷柜维修,由乙方自行维修,不在大包范围内。 6.6、易损件(门玻璃、脚滑轮、箱体POP、塑料广告牌、启辉器、灯管或灯泡、电源线等)属于易损件维修,由乙方自行维修,不在大包范围内。
6.7、由于甲方产品质量问题导致乙方终端客户的损失不适用本协议。
6.8、甲方免费对乙方或乙方指定第三方提供二氧化碳机组的维修技能培训,由乙方或乙方指定第三方自行维修。由甲方免费提供维修周转机组,SMR510的二氧化碳机组3台,SMR-960的二氧化碳机组2台,但机组的所有权归属于甲方,在本协议结束后一个月内,完好归还甲方。
6.9、甲方以四千元人民币(4000.00元)的优惠价格,出售给乙方维修二氧化碳机组维修工具壹套。
7、月大包费用计算方法
月大包费用=当月整机在保冷柜台数×整机在保单价/12+当月仅压机在保冷柜台数×仅压机在保单价/12
8、费用结算方式
8.1、甲方采用T+3的月结方式。如:1月份发生的费用在4月20日前乙方提供普通发票,甲方在4月底前完成付款,以此类推。
8.2、配件费用结算方式:款到发货,即甲方收到乙方全部配件费用后向乙方发货
9、服务标准
9.1、乙方应每月月初10日前向甲方反馈上月维修服务数据的汇总明细。
9.2、合同期内乙方应对本合同涉及的甲方设备进行妥善保管与合理正确使用,如设备不能满足使用要求,乙方全权负责修复达到乙方的使用要求。
10、服务责任及损失
10.1、乙方承诺不对本合同涉及冷柜产生的任何服务问题,及因服务问题产生的损失(如:逾期维修、客户投诉等),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赔。
10.2、因乙方维修行为导致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或对任何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全部责任由乙方独立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1、 保密条款
11.1、保密信息包括:本协议的价格、甲方专有资料信息、冷柜在保数量、服务标准等;
11.2、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上述保密信息,如经发现扣罚当年大包费用的50%,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使用该机密的所有收益。上述款项甲方有权从大包费用中直接扣除。
12、 不可抗力
12.1、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2、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时,应当在24小时内书面向对方报告理由,经有力证据证明后,可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视情况部分或全部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13、违约责任
13.1乙方如不能达到甲方服务质量要求或乙方原因不能连续12个月在甲方指定地域保质保量地完成保修期内设备维修工作而提前解约的,乙方应支付2个月的维修费用作为违约金(此处的维修费用以提出解约或者不提供维修服务的上个月的维修费用为准)。上述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从未结维修费用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可另行追偿。
13.2 甲方如不能按合同要求支付乙方的费用,乙方将从每年购买甲方的设备货款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可另行追偿。
14、协议变更与解除
14.1、任何一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以及本协议约定,要求变更或解除协议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都没有达成新的书面协议之前,原协议仍然有效,应继续履行。 14.2、本协议可于以下情况终止:
A、如果任何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非违约方应就违约方的违约向其发出通知并要求其做出补救。如果违约方未能在违约通知指定的期限内做出补救,本协议应于违约通知中指定的期限届满时终止。 B、如果乙方违反了本协议的承诺,甲方可立即终止本协议。
14.3、本协议如有未尽事项确需补充的,或双方对本协议条款进行修改或变更的,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双方签订后,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14.4、 因变更或解除协议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责的以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15、协议执行
15.1、双方指定以下人员作为本协议执行中的联系人
甲方指定: 史剑斐 代表甲方执行本协议, 电话: 0411-87302236 ,
联系邮箱地址为: [email protected] ; 乙方指定: 代表乙方执行本协议, 电话: ,
联系邮箱地址为: ;
15.2、双方关于执行本协议的一切文件,包括报价单、通知、确认函均由双方盖公章即生效,对双方均有法律效力和约束力。
15.3、在履行本协议期间,任何一方变更上述指定代表人员,需立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需承担因通知不及时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6、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的,当事方可以将争议提交原告辖区法院进行诉讼解决。
17、协议有效期
17.1、本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本协议双方盖章后生效。到期不自动延续。本协议履行中有变更事项的,双方可签订补充合同。
17.2、本协议须经供需双方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合同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由供需双方各执一份。
18、附件
附件一:《预防性维护流程》 附件二:《配件价格》 附件三:《配件供货期》
附件四:《2014年大包台数及费用》
上述附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委托代理人:
甲方:大连三洋冷链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2013年11月29日
乙方委托代理人: 乙方: 签署日期:2013年11月29日
附件一: 预防性维护流程
预防性维护保养程序:
1. 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服装、工具、胸卡、资料和维修保养工具 2. 上门先向客户打招呼,说明来意 3. 询问客户设备的具体使用状况
4. 核对设备名称、地址和设备型号及资产编号,记录差异信息 5. 检查电源插座是否符合用电安全 6. 检查冰柜的外观及照明系统
7. 清洁冷柜内外及物品层架,检查门封条和广告灯箱 8. 检查冰柜的制冷系统,清洁防尘网,倒掉接水盘内积水 9. 检查制冷温度是否正常,查看温控器设置是否合适 10. 清理工作现场使冰柜恢复初始状态 11. 对客户进行正确使用及日常维护的培训
日常维护培训的目的:使客户清楚通过保养可节省用电、保障设备正常使用,减少故障率。
附件二:《配件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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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配件供货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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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2014年各月大包台数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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