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政策宣传
01-15
2014年度吴江区职工(城保)医疗保险住院住院待遇
1、起付标准:住院起付标准退休人员一级、二级、三级医院分别为200、400、600元,在职人员一级、二级、三级医院分别为300、600、800元,年度内第二次住院起付线为首次起付标准的50%;当年第三次(含)以上住院的起付标准统一为100元。起付标准内的医疗费用由个人自负。
2、结付比例: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符合医保规定的住院费用,一个医保年度内累计在4万元(含)以下部分在职职工按90%结付、退休人员按95%结付;4万元以上均按95%结付,不设封顶线。
3、床位费:参保人员(离退休干部除外)的住院床位费限35元/天。
附:根据医保规定,连续住院满180天,每180天作住院结算
2014年度吴江区城乡居民(农保)医疗保险住院住院待遇
1、起付标准:住院起付标准一级、二级、三级医院分别为300、500、800元;在苏州市以外的指定转诊医院住院的,起付线标准统一为1200元。最高可报费用封顶线为22万元。
2、在苏州市范围内定点或指定转诊医院住院的:2万元(含2万元)以下的部分,基金按65%的比例结付;2万元以上至4万元(含4万元)的部分,基金按70%的比例结付;4万元以上至10万元(含10万元)的部分,基金按75%的比例结付;10万元以上至22万元(含22万元)的部分,基金按80%的比例结付。
3、床位费:参保居民的住院床位费限25元/天。
附:根据医保规定,连续住院满180天,每180天作住院结算
我院免费接送 地点为公交停靠站旁:二村东门、松陵公园
接车时间(4 次/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