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安全协议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协议
总包单位: 中建一局宜宾鲁能山水原著 项目部(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 宜宾市洪云劳务有限公司 (简称乙方)
为了确保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绿色施工规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协议书。甲方和乙方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建设工程临时用电进行监督管理,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保障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宜宾·鲁能山水原著B-05地块一期房建工程
2. 工程地点:宜宾市南岸西区B-05地块
3. 分包范围:15#、16#楼和D1#、D4#地下室车库和水电安装劳务工程的施工,(33#-40#楼座地下室不属于本合同施工范围,其与4#地下室以楼座地下室外墙边线为界线划分)
二、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及佛山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有关规定。负责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并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安全检查和指导。
2.审阅乙方临时用电申请,并把乙方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进行备案。
3.使用所有配电箱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用电标准。做到“三相五线制”,接地保护“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并对乙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 按照有关临时用电标准对乙方的临时用电设备、设施进行监督和检查。
发现乙方在临时用电中存在隐患必须责成乙方予以整改。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5.对乙方特种作业人员的花名册、操作证复印件及培训记录进行存档备案。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三、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严格执行国家及佛山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有关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
程,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临时用电负全面管理责任。
2.保证所有配电箱管辖区域内各种用电设备、设施完好,临时用电设施和
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加强维护保养工作,严禁各种机电设备带病运行。保证临时用电符合有关安全用电标准。
3.执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操作人员进
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避免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误操作,确保安全用电。
4.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技能、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培训,未经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培训不合格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持证率必须达到100%。向甲方提供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操作证复印件和培训记录。
5、负责所在施工区域及所属生活区宿舍内的用电安全管理,严禁在宿舍内
私拉乱接麻花线插板、插座、严禁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气设备做饭,严禁使用电热棒烧水,制定消防应急预案,保证所施工区域内的消防设施、器材等完好无损、灵敏有效,确保消防应急通道畅通,如未按照协议规定违章造成的火灾事故及触电事故的一切责任、经济损失和罚款由乙方全部承担。
6.现场发生触电事故时,属于乙方因违反上述协议和违章指挥、违章操作
由乙方负全责。
四、双方有关未尽事宜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如下: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立即生效,各保存一份。
本协议书自签字之日生效至工程完工终止。
甲方单位(盖章):中建一局鲁能山水原著项目 乙方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