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方法和标准
评标方法和标准
一、评标定标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反对不正当竞争。 二、评标组织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组成:
评标委员会由5-9人组建,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与投标人有利益或隶属关系的专家不能担任评委。 三、评标内容
评标内容包括:1、投标报价(70分);2、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30分)。 四、评标程序
1、初步评审时,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可进入下一步评审,对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视为废标。
2、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的为有效报价,对超出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按废标处理。
3、评委审核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等内容。 4、评委按照评标办法进行打分,本评标办法按百分制计分,具体分值如下: 评分内容:投标报价:70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30分;合计100分。 5、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单位授权确定综合得分前三名的为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第一名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第二名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此类推。如果出现得分相同者,则选择投标报价低的投标单位为首选候选人。
6、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将评委会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通知书报集团公司备案
7、招标人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五、评标细则:
1、各子项评分细则见附表。 六、定标原则: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及评标办法评标,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评委对各投标单位进行评审打分,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单位授权确定综合得分前三名的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第一名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第二名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此类推。
七、附表:各项评分标准 附表一、投标报价(70分)
注:(1)评标基准价为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并在整个评标期间不因投标人报价的算术性修正而改变。
(2)投标人的最终报价为经算数性修正后的数额,投标人报价得分计算以最终报价为基础。
附表二、施工组织设计(30分)
注:施工组织设计得分取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 评分规则:
(1)评分计算保留2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2)评分计算出现中间值,按插入法计算得分。 (3)有下列情况之一为无效分,该单项评分视为弃权。
A 、计分高出最高分或低于最低分的; B 、计分明显不合理的;
C 、一个计分内容有2个或2个以上计分;
(4)施工组织设计缺项时则整个施工组织设计为不通过,按废标处理。 (5)当每子项评分低于该子项总分值60%时,需写出书面的评审理由。 附表三、投标文件偏差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