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态电子汽车衡必须每年检定两次的情况说明
关于全省高速公路计重设备及治超设备(动态电子汽车衡)每年进行两次周期检定的情况说明 省收费公路管理局:
省委、省政府提出了举全省之力,推进公路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目前全省高速公路近4000公里。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积极配合全省公路建设的总体部署和技术监督前移服务基层的总体思路,承担全省18个公路管理处管辖的180个收费站在用的528台计重设备(动态电子汽车衡)强检计量器具和115台治超设备(动态电子汽车衡)的周期计量检定工作。
目前全省高速公路计重收费从2008年至2011年已经实施4年,现有计重设备和治超设备(动态电子汽车衡)通过每年两个周期的计量检定,保证了量值准确一致,使称量数据客观公平、公正、准确可靠,使用情况良好,符号JJG907-2006《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的技术要求。由于省计量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科学安排,周密部署,做到各有分工,相互协作,每年制定全面具体的计量检定工作计划,并报送省收费公路管理局进行协商,在各公路管理处积极配合下,圆满顺利地完成4年的周期计量检定工作。
下面就每年进行两个周期计量检定的必要性说明如下:
一、为了保证全省高速公路计重收费工作的顺利实施,2007年9月份省交通厅计重收费办公室指定全国10个生产厂家在全省5大高速公路预先安装19台计重设备,省计量院受省计重收费办公室的委托,对试运行的19台计重设备进行了为期6个月专项测试,为了专
项测试的需要,省计量院高度重视积极准备,前期在承担着一定风险的情况下(购置两台检衡车和50吨砝码,总投入260多万元),同时加强了检定人员培训,目的是测试不同厂家、不同类型的计重设备在黑龙江不同气候(春、夏、秋、冬)条件下的实际工作状况,测试的结果都程度不同地发生变化,根据测试的数据分析,为计重设备每年两个检定周期提供了科学依据。
二、因为全省地域辽阔,南北季节温差较大,多数高速公路集中在高寒地区,对计重设备影响非常大,通过4年的周期计量检定工作的实际情况看,每年一个检定周期难以保证计重设备的称量准确性。
三、从计重设备结构来看,采用的是机电一体的计量器具产品,与其它所有的计量器具一样,不论使用次数多少(或不使用),都存在示值变化的问题,这种随温差等因素引起的物理变化将直接影响到计量设备的量值准确。
四、计重设备的使用情况比较特殊,被称车辆采用匀速动态通过秤台,对计重设备机械结构变化影响很大,会造成称量示值不准确,且年变化量很大。
五、从全国各省公路计重设备检定周期来看,均采用每年两个检定周期。
六、为保证全省高速公路计重收费工作的顺利实施,维护社会稳定,及时解决由于计重收费工作中称重计量引起的纠纷和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相关规定,制定了黑龙江省公路计重收费装置计量投诉应急处置预案。近4年的计量投诉次数逐年降低,主要得
宜于每年两个检定周期,保证了计重设备的称量准确性。
七、从4年来的计量检定情况看,每个检定周期的计重设备均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调试和标定,采用每年两个检定周期,是保证省交通厅要求计重设备允许误差-2.5%的前提,是督促生产厂对计重设备进行认真维护和保养的有效手段,从而保证了计重设备的称量准确性。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处)
201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