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寓管理条例
04-01
学生公寓管理条例
一、 再早晨按时起床、出操、洗漱、整理内务。值日生做好清洁卫生工作。
二、 上课(包括课间休息)、自习时间,禁止进入寝室。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持班主任假条,经德育老师同意后方能入室。
三、 寝室内不准高升喧哗、打闹。晚上按时熄灯,灭灯后不准讲话,更不准违纪影响其他同学休息。
四、 爱护室内所有财产及设施。不准移动床铺、桌、柜等物,不准私自换铺,不抹污墙壁,养成人走关灯的良好习惯。
五、 爱护他人物品,尊重他人人格,同学之间不搞恶作剧。同学之间发生矛盾多做自我批评,有问题直接向德育老师反映。
六、 严禁不假外出;未经德育老师允许,不准进入他人寝室;严禁男女生互窜寝室;不准私带校外人员进入寝室,严禁留宿外人。
七、 严禁带易燃易爆及管制刀具进入寝室。
八、 寝室内严禁吸烟、酗酒、玩牌、斗殴等严重违纪行为发生,一经发现,一律严肃处理。
九、 严禁使用电吹风、电夹梳、电热水棒等大功率电器。严禁使用插线板,万能充电器。一经发现一律没收,并严肃处理。
十、学校不提倡学生携带手机、电脑等贵重物品到学校。若有特殊原因带到,学校,请注意保管,发生遗失情况等由学生和家长负责。
十一、寝室长安排值日、搞好内务卫生,带领全室同学争创“星级”寝室。 十二、服从德育老师及管理人员的教育管理,积极配合老师搞好学生公寓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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