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社团管理制度
学生社团管理制度
一、 总则
学生社团组织是由学生自愿组成、为实现成员的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在学校内部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组织。学校鼓励和支持社团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开展健康、有益的校园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帮助广大学生扩大知识视野,陶冶情操,培养能力。
二、社团组织
(一) 各社团必须在学校领导下,在政教处、校团委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
(二) 社团的名称,应根据名实相符的原则,由申报者提出,由政教处核准确定。
(三) 社团的基本任务是根据广大同学的兴趣爱好类活动,进行全校性的相关知识的宣传,增加学生的知识,提高自身的素质。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学习活动,为广大的同学提供开展活动的场所、时机和各种条件,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
(四) 学生社团的成立,需遵循专业性质相似或相近的原则,并有一位以上校级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对社团活动予以指导,并对重要活动予以把关。
(五) 凡在校的学生,不分民族、性别、年龄均可自由加入某个社团。
(六) 社团成员对本社团工作有讨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有选举和被选举的: 有遵守社团章程,执行本社团决议的义务:有积极参加本社团活动的义务。
(七) 各社团由社团理事会负责管理,社团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理事组成。会长、副会长、理事均通过公开选拔产生,由校团委负责监督和批复。
(八) 社团理事会成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热心社团工作并具有与社团性质相关的特长和才能:学习成绩良好:班主任、家长支持其参与社团活动:在校期间内末受过任何处分。
三、社团组织的管理
(一) 社团的管理部门和组织建设
1 政教处和团委是全校所有社团的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所有社团的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负责学生社团的成立,注册,更名,合开,注销,备案,协调,支持,指导社团开展活动:帮助社团解决困难,提供条件:社团考核评比等。
2 每个社团必须安排固定的指导教师
(1) 社团指导教师应积极参与,切实加强对社团工作和活动的指导:
(2) 指导老师就是热爱学生工作,有专长和责任心强的专业教师,
(3) 指导教师统一由校团委选聘校内专任教师,专业教师或其他对该社团能够给予指导的人员担任,采取一年一聘制度
(4) 指导老师因故无法继续担任,学校应聘请新的指导老师,并暂
停学生社团活动,学生社团因故被注销,指导教师自动解聘。 3 学校为学生社团活动的正常开展提供必要的场所及物质保障
(二) 社团的成立
1 凡学校在籍在读学生均可发起成立学生社团:
2 发起成立社团应有10名以上学生发起成立,其中主要发起人不少于3人
3 社团成立流程
(1) 发起成立社团的主要负责人向政教处提交基础材料(基础材料包括申请报告,社团章程,社团负责人简历,指导老师关于推荐成立社团的报告)
(2) 政教处对其进行审核考察,审核通过后报校长办公会审批:
(3) 校长办公会审批通过后,政教处通知申请社团主要负责人领取并填写(安图三中学校学生社团登记注册表)一式两份,履行正式审批登记手续
(4) 申请成立的社团应在审批通过后一周内,在政教处指定时间和地点公开招募社团会员:
(5) 申请成立的社团应在审批通过后两周内,以公开会议形式宣布社团成立,并在会上公开选拔产生社团理事会,由学生处负责监督和批复。
(三) 社团换届
1 学生社团每届理事会原则上任期一年。
2 理事会任期届满,应在每年6月份左右进行换刷选举,因特殊情况
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学生社团,需经政教处同意。
3 社团理事会换届,社团理事会候选人公开选拔由团委负责全程监督,当选择的社团理事会成员报政教处审批通过后上岗。 4 社团理事会候选择人产生程序及规定;
(1) 由上一届理事会成员集体讨论,提名:
(2) 由上一届理事会领取并填写社团干部候选人提名登记表,填好表后交政教处
(3) 由政教处向被提名人所在年级,班级征求意见
(4) 由政教处将无异议提名候选人交与该社团上一届理事会主要干部共同确定正式候选人,(社团候选人人数应多于理事会干部人数的20%)
(5) 召开社团成员大会,差额选举
(6) 在政教、团委组织下召开新一届理事会干部会议。
(四) 社团成员的招募管理
1 各社团每学期公开招募社员一次,招募时间(原则上为开学后一周)地点等由政教处确定后通知各社团,各社团需制定详细招募社员方案报政教处审定后实施
2 各社团需在公开招募社员前一周在指定位置张贴醒目招募广告,招募广告需经政教处审定通过后方可张贴
3 各社团招募的社员需认真填写,交政教处注册后,由各社团负责存档
4 各社团理事会需严格按照社团章程对该社社员进行管理,社员在活
动中出现违反校规校纪行为,除按照该社章程进行处理外,需移交校政教处进行严肃处理
5 无政教、团委的审定批准,各社团理事会不得以任何形式介绍,带领社员到校外参加任何性质的活动,学习,比赛等,也不得擅自邀请校外人员到校内参与任何形式的活动,一经发现,由政教处解散该社团,并由政教处发出通报。
(五) 社团活动管理
1 各社团活动必须在不影响课堂学习,自息,不违反学校纪律的前提下进行,一般每月不少于一次
2 各社团活动开展流程
(1) 各社团在开学后两周内将该期活动计划(包括活动构想,活动时间,地点,内容,方式,聘任指导教师等)上报政教处
(2) 政教处对所有社团上报活动进行审批,拟定学校社团活动学期计划表
(3) 经审批通过,各社团按照学校社团活动学期计划表筹备该期活动
(4) 根据社团活动学期计划表安排,在活动开展前十天,该社团理事会将活动方案(包括具体计划,指导老师安排,经费预算等)以书面及电子文档形式上报政教处
(5) 政教处会同团委对活动方案进行审批,安排好指导教师,社团理事会按照批准后的方案活动,政教处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程监管
(6) 活动开展结束后,社团应将活动新闻稿,活动照片以及活动总结(包括活动成果,经费使用情况等)以电子文档形式上报政教处 3 各社团需在每次活动前一周内推出活动宣传画,经学生处审定后张贴在公告栏。各社团如需印刷材料,刊物等,需交政教处审定通过后方可印刷。
2014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