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1200元的白条入账,被税务罚1000元!你要说点什么呢
天津市东丽区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在对一家新三板企业2014年1月1日 至2015年12月31日的涉税情况检查中发现,公司2015年10月的营业费用1200元是以一张白条代替发票下账的。
后调查发现,原是因为公司营销人员离职,导致暂时以收据入账的修车费用1200元,没有及时向修理公司索要发票所导致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应处以1000元的罚款。
案件看似非常简单,但是带给大家的启示非常大,平时工作中忽略的很多细节,可能隐含了太大的税务风险!
关于发票的几个重要事项,一定要看清楚!
1、为什么要处罚?处罚依据是什么呢?
仔细翻阅了,发票管理办法,找到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发票管理规定使用发票,不得有下列行为:
(五)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
其实很多人都在讲白条入账不可以税前扣除,那只是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按照发票管理办法还要接受处罚!
2、公司在北京注册了一家空壳公司,实际办公地点在山东,为了方便直接把税控机和空白发票拿到济南开票,可以不?
提示:
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以及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看到了吧,私自跨省携带空白发票的严重性了吧,虽然很多人现在都在这么做,但是今天告诉你,这是违法的,如果哪一天税务局去你们公司发现发票没有了,不好意思,要处罚,金额还不小!
3、白条入账并不是简单的一个纳税调增就能摆平!
这个案例也充分说明了取得发票的重要性,没有发票不仅仅需要纳税调增,还要接受罚款!
4、对违反发票管理规定2次以上或者情节严重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可以向社会公告。
这一条绝对值得所有人关注,就像这家新三板企业就因为一张1200元的白条,就被税务局罚款了1000元,最重要的是还得向所有人说明情况,多尴尬啊!一家企业还有白条入库,给企业和公司财务的形象影响多大啊!
看了这个因为一张白条被罚款的案例,你的想法是什么呢?下面留言献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