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间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凤鸣镇中心校课间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维护校园正常的活动秩序,确保学生课间活动安全,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学生课间活动常规
一、下课后要轻步走出教室,积极参加课间轻松愉快的健体益智活动,活动的强度要适当,不要做剧烈的活动,以保证后面的上课精力集中、精神饱满。
二、上下楼道主动礼让,靠右行,不起哄、不争跑、不拖拉、不推拥。
四、不得在教室、走廊、走道、楼梯内打闹或做游戏,随时保证安全通道畅通。
五、课间活动时禁止互相追逐、狂奔乱跑,不随意推打同学或突然使拌,不搞恶作剧伤害同学,不怪声喊叫。
六、 未经许可,不得进办公室,不在办公室周围喧哗,不随意串班。
七、严禁学生攀爬教室窗台、桌椅、楼梯扶手,走道护栏、安全围栏,严禁学生到斜坡上、花坛内、建筑工地上玩耍。学校体育健身器材处,学生活动须在老师带领下进行。
八、严禁学生触摸电线、插座、灯头等电器设备,不得损坏消防设施、防雷设备,不得在公共财物、建筑设施、车辆、宣传栏上乱刻乱画。
九、任何人不得从窗户、楼上往外扔任何东西,不向他人投掷危险物品,不在校园内拿棍棒等物品追逐同学,不准用笔、刀、棒、雨伞头等危险物刺、打同学。
十、有危险的刀具、易燃、易爆、有毒物品严禁带入学校。不玩火、玩水,不准在校园内玩弹弓、放风筝、放鞭炮、骑自行车、溜滑板、溜旱冰、喷彩带等。
十一、课间活动时不允许出校门,更不能翻越围墙出校园,在校吃午饭的学生午间也不能出校门。
十二、课间活动时,察觉到有不安全隐患不围观,不起哄,应及时报告老师,学生安全管理班干部要注意观察同学活动动向,发现有不安全苗头及时制止或向班主任汇报。
十三 、学生大课间出操时,排成两列纵队,安静有序下楼,活动结束后,有序返回。
十四、午间读书时间、午休时间铃声响后,停止室外一切活动,自觉进入教室读书和午休。
十五、学校清校铃声响后,停止在校园内活动,收拾好学习用具及时离校,不得再返回校园玩耍。
教师监管常规
一、学生课间活动时间,班主任要随时观察和掌握学生活动情况,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或状况,应及时制止教育。对屡教不改的学生,应通知家长配合教育。
二、 值周领导和教师、巡逻队员、安全值班教师加强校园活动
场地的巡视,发现活动场地或学生活动有安全隐患,应及时排除,情况较严重的应立即通知班主任或学校安办进行处理。
三、大课间活动时,楼道负责人在楼道口组织疏导,维护学生秩序,当班教师跟随学生一同出队,体育组监管老师随时监管,发现学生有不安全举动,及时严厉制止。
四、学生午休时,午休监管教师要准时进教室,做好学生午休安全管理。
五、放学后,当班教师做学生打扫清洁卫生时的安全监管,督促学生按时离校,老师如要补课,不超过17:00(夏秋17:30),学生必须离校回家。
六、每一个教职工都有通管通教的责任,发现不管哪班学生、不管哪个角落有不安全行为,都应及时教育阻止。
七、学校大队部监督岗应发挥日常安全监管作用,对比较典型、情节较严重的不安全行为,应进行全校点名批评教育,并纳入各班“文明之星”考核。
门卫监管常规 从早上8:00~16:00(夏16:30)严禁学生出校门,学生出校门必须出具班主任教师签批的《出校通知单》,并做好《学生出入校门记录表》登记。
严防陌生人进入校园,若有外人来访,保安人员按《校门管理制度》办理。
考核
对不按以上制度加强学生课间管理的老师、门卫,按学校《安全考核细则》纳入个人绩效考核。
本制度从宣布之日执行。
【注明:“学生课间活动”是指学生在校园内(上课时间除外)进行的各种活动。包括课间休息、大课间活动、午间活动、课外活动等。】
凤鸣镇中心校 2016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