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班主任工作管理暂行规定
研究生班主任工作管理规定(试行)
(院发[2008]122 号)
根据我院硕士研究生培养和管理工作的需要,结合目前研究生教育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研究生班主任的条件
(1)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较高的思想觉悟,作风正派,,严以律己,为人师表。 (2)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责任心强,有爱心,善于做学生思想政治工作。 (3)身体健康,应具有硕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一般应为党员。 (4)认真执行学院各项有关规定和要求。 二、研究生班主任的设置
(1)每个研究生自然班配备班主任一名,原则上一名班主任同时兼任一个学科专业三个年级(即三个班)的班主任工作。
(2)班主任由研究生班级所在系选配。 三、研究生班主任工作职责
(1)协助组织新生的入学报到,并做好老生开学的注册工作,及时将注册情况报所在系和研究生处。
(2)协助做好研究生日常学习纪律与考勤工作,协助办理研究生请假、销假、休学、复学、奖惩等手续。
(3)负责组建班委会,指导学生干部的工作。发挥研究生的积极性,形成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能力,支持研究生开展健康的文娱活动。
(4)加强与导师的联系,了解、反映导师的指导情况和建议;经常深入学生班级和宿舍,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及时收集和反映学生对学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帮助解决研究生的实际问题。
(5)协助做好研究生的中期考核工作。 (6)协助做好研究生毕业离校的有关工作。
(7)通过谈心、组织讲座、文体活动等方式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每学期不少于三次。
(8) 积极支持和协助做好研究生党员发展工作。 (9) 参与新生入学教育和毕业生就业指导教育
(10)按时参加有关会议,按要求上交学期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四、研究生班主任的管理和考核
(1)班主任在研究生班级所在系总支书记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2)班主任工作每学期末考核一次。班主任向研究生班级所在系提交工作记录、工作总结和考核测评表,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总支书记、系主任或系副主任、部分导师、研究生秘书组成考核小组,按《研究生班主任工作考核测评表》实施考评。考评结束后,各系将班主任的工作计划、工作记录、工作总结及考核测评表报研究生处备案。
(3)考核合格及以上者,由学院按相应规定发给津贴。
(4)班主任任期两个月内不履行职责或明显不称职的,应由所在系作出决定,予以调整或撤换。
五、其他
(1)本规定未尽事宜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2)本规定自下文之日起实行。
附件:研究生班主任工作考核测评表
注: 1. 本测评表一式两份,一份存研究生班级所在系备查,一份报研究生处存档;
2.本测评表基础分为100分,不包括加分和减分;
3.最后测评总分=自评分总分A×20%+系考核小组评分总分B×60%+班级评议分C×20%+加分-减分; 4. 考核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测评总分≥85为优秀;75≤测评总分<85为良好;60≤测评总分<75为合格,测评总分<60为不合格。
学年第 学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