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风机技术协议
神华包头煤制烯烃项目热电站工程
离心式送风机
技术协议书
业主: 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公司 需方:
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 上海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〇八年二月
供方: 武汉鼓风机有限公司
目 录
1 总则 2 设计要求
3 设备运行环境条件 4 技术要求
4.1 对风机性能的基本要求 4.2 对风机制造的基本要求 4.3 对油系统的基本要求
4.4 对风机人口调节装置的基本要求 4.5 对电气设备的基本要求 4.6 对仪表和控制的基本要求 5 质量保证和试验 5.1 规程、规范和标准 5.2 风机性能保证 5.3 风机的质量保证 5.4 风机试验 6 供货范围 7 包装和运输 8 技术文件
8.1 供方应提供的技术文件内容 8.2 需方应提供的技术文件内容 9 技术服务
1.0 总则
1.1本技术协议适用于神华包头煤制烯烃项目热电站工程的送风机。它包括风机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供货、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本技术协议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的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协议和国家有关最新标准及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公司工程统一规定的优质产品。供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包括图纸)和设备(含辅助系统设备)采用业主标识系统(供方应采用需方的企业标准)。标识原则、方法和内容在签订的技术协议中明确。
1.3对本技术协议的未尽事宜,应以书面形式明确提出,在征得需方同意后,可对有关条文进行修改。如需方不同意修改,仍以需方意见为准。
如供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技术协议明确提出异议,那么供方提供的产品应完全满足本技术协议的要求,同时应以更有利于设备安装运行、工程质量为原则,由需方确定。设备采用的专利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设备报价中,供方保证承担有关设备专利的一切责任。
1.4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按本技术协议要求,供方提出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需方,由需方确认。在签订合同之后,需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修改要求,在设备投料生产前,供方应在设计上给与修改。具体项目由需供双方共同确定。
1.5本技术协议所使用的标准如与供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的标准执行。供方提供的产品有运行超过两年以上良好的运行业绩。供方应保证提供的产品符合安全、健康、环保标准的要求。供方对成套设备(含辅助系统与设备)负有全部技术及质量责任,包括分包(或采购)的设备和零部件。供方对于分包设备和主要外购零部件推荐2至3家产品,需方有权参加分包、外购设备的招标和技术谈判,供方和需方协商,最终需方确定分包厂家,但技术上由供方负责归口协调。
1.6 供方所提供的资料含KKS 编码。 2 设计要求 2.1 风机设备
2.1.1 设备名称:送风机 2.1.2 风机型式及型号
2.1.2.1 型式:单吸单撑离心式。 2.1.2.2 型号:G4-73-11№20.5D (FDF )
2.2 每台锅炉配置送风机 2 台,本工程共需送风机 6 台
2.3 风机旋转方向:从电动机一端正视,叶轮顺时针旋转,为右旋转风机。相反旋转,则为左旋转风机。每台锅炉配置左、右旋转风机各1 台。 2.4 布置方式:每台锅炉的两台风机对称布置 2.5 风机出口角度:水平(暂定) 2.6 风机参数
2.6.1 风机参数的计算分界截面,即风机的进口风箱的进口法兰; 风机本体出风口法兰。消声器由制造厂供货,其阻力由制造厂考虑。 2.6.2 风机参数
说明:1.T.B(test block),此点工况的风量、风压为按规程考虑裕量后的数据。
2. BMCR系锅炉最大连续出力。BMCR 工况下的风机参数作为考核工况。
液力偶合器型号:YOT CS 750/1000
名 称
单位
额定负荷
最大 设计值
输出功率 Kw 388
滑差
% 3 kW 12 kW 3 kW 280
滑差损耗 固定损耗 输入功率
输入/输出转速 r/min 990/960 旋转方向 主动轴 从动轴
调速范围 20-97% 工作油泵型式 轴头自线转子油泵 润滑油泵型式 轴头自线转子油泵 工作油压 工作油流量 润滑油压 润滑油流量
MPa 0.08-0.2 m /h 8 MPa 0.08-0.2 m /h
2
33
工作油/润滑油冷却器面积 m 10 冷却水水量: m3/h 8.5
3 设备运行环境条件 3.1锅炉容量
3.1.1锅炉最大连续蒸发量:_480 t/h
3.1.2 锅炉负荷类型(如基本负荷,峰值负荷): 基本负荷 3.2安装地点(如室内、室外):室内 3.3 海拔高度: 1015.8m 3.4 地震烈度: 8度
3.6 冷却水
3.6.1 冷却水系统方式: 工业水冷却系统 ; 3.6.2 冷却水温度的正常运行值: 33 ℃;
3.6.3 冷却水压力的正常运行值: 0.2~0.5 MPa。 4 技术要求
4.1 对风机性能的基本要求
4.1.1供方保证满足需方提出的风机性能设计参数,并能在第3章各条款中指明的环境下长期安全运行。
4.1.2 风机特性曲线的允许偏差,宜限制在:
4.1.2.1 在额定转速下,在工作区域内,在全压所对应的流量偏差: ±2% 4.1.2.2 在额定转速下,在工作区域内,在流量所对应的全压偏差: ±2%
4.1.2.3 在额定转速下,在工作区域内,在对应点的全压效率,不得有负偏差。 4.1.2.4 轴功率偏差: ±2%。
4.1.3 当两台及两台以上风机并列运行时,供方检查每台风机的特性曲线,保证使风机从正常运行的风量减小到最低风量时的负荷分配偏差在5%的范围内。并均能正常并联运行和正常解列。
4.1.4 每台风机的第一临界转速,高于最大工作转速的1.30倍。 4.1.5 供方保证风机从满负荷至最低负荷的全部运行条件下,工作点均落在风机稳定运行的最小流量点的范围之内,必须避开喘振区域。
4.1.6 风机及其辅助设备,有良好的可控性能,合理的运行操作方式及就地启停,调试和正常运行及事故情况下所的测量、控制调节及保护等措施,以确保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 4.1.7 在全部运行条件卞,风机轴承的最大允许振动速度均方根值Vrms 小于4.6mm/s。 4.1.8 风机主轴承能承受机壳内的紊流工况所引起的附加推力,并在长期运行时不发生事故。
4.1.9 风机及其辅助设备,能经受得住所在地区地震力的作用。在本工程的地震烈度级的地震作用下,设备均能承受并保持结构上的完整性。
4.1.10 风机的设计,考虑到稳定工况和不稳定工况下的离心力、压力、热应力、地震力以及风机自重等的同时作用。
4.1.11 材料和润滑油的选择,要考虑最低和最高环境温度的影响。润滑油站有电加热装置和冷却设施,以保持适当的油温。 4.1.12 按GB2888-91《风机和罗茨鼓风机噪声测量方法》标准测得的风机噪声应符合现行《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及其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距离风机机壳外1米处的噪声不得大于85dB(A)
4.1.13 如果干扰噪声大于第4.1.12条的规定值,供方 提供 消声器及提供机壳上敷设吸声材料进行隔声处理的包敷层设计图纸和有关技术参数等,使噪声符合要求。
4.1.14 若供方提供消声器,在BMCR 工况下,其阻力不应大于200Pa ,并有声学试验报告和空气动力试验报告。
4.1.15 供方明确设计参数的允许变动范围,需方在设备正式制造前有权在这一范围内变更设计参数。供方不增加设备价格。
4.1.16 当需方订购数台技术规格相同的风机时,则相同风机的所有零部件,包括备用零部件应可互换。
4.1.17 供方向需方提出有关风机电动机机组基础图的详细要求,以使风机电动机的振动和不稳定性减小到最低程度。
4.1.18 风机有标牌,其内容应包括风机的名称,型号,符合第2章设计要求的技术数据,如流量、全压、进风温度、风机轴功率、效率、转速、制造厂家、出厂编号、生产年月等。 4.1.19 液力偶合器的动力传动性能与调速性能完全满足风机的工艺调节要求。液力偶合器执行标准GB5837-93 技术要求。 4.2 对风机制造的基本要求
4.2.1 风机机壳和进风口,做成带法兰的分段式结构,要求有衬垫或垫片结合面,同时考虑
到运输、安装、检修时的方便,并有利于风机转子的拆装。
4.2.2 风机机壳上带有密封良好的人孔门,以利检查机内的零部件的情况。 4.2.3 为了消除机壳和进气室刚性不足而产生的振动,在它们的内部和外部均采取有效的加强措施。
4.2.4 为防止涡流诱导振动,在机翼叶片风机的调节门和叶轮之间,必要时加装叶片整流装置。
4.2.5 为减少风机进气室的涡流振动,根据需要装设阻旋板,并要求焊接牢固。该板位于进气室内轴中心以下的部位。
4.2.6 风机的进风口应与进气室相适应,避免风机在运行中风量、风压和功率的大幅度波动。 4.2.7 联轴器处设置钢制联轴器保护罩,该保护罩是封闭型式,且可拆装的。 4.2.8 为了便于轴的校正和轴承的拆装,轴承座有单独的底板和调整螺丝。
4.2.9 所有冷却水用水点的设计,符合第3.7节规定的要求,并能适应工业冷却水系统的设计要求。
4.2.10 为了避免轴承箱由于温度和压力的升高而漏油,设有放气管阀或其它有效措施。 4.2.11 风机轴穿过机壳的地方,设置轴密封装置,以减少介质泄漏。 4.2.12 风机进气室机壳的最低点装设管径不小于DN50的放水管及隔离阀。 4.2.13 风机的各个组件和部件,按需要备有吊攀或吊孔。 4.2.14 风机设有风机轴承振动监测装置。
4.2.15风机焊接件和焊接按照图纸和国家有关焊接标准要求。根据零部件的重要性进行外观检查和相应的无损探伤检查。
4.2.16 对于组装后整体发运的风机,力求做到使现场的安装工作量达到最小。
4.2.17 膨胀节能承受风道或连接设备运行时的振动,并能承受事故发生的非正常角位移。接头和密封板设计不结灰。
4.3.1风机采用滚动轴承,油润滑。风机轴承箱设有油位指示器。
4.3.2电机采用SKF 滚动轴承,脂润滑。电机轴承要求配置注油口、排油口,便于更换、加注润滑油脂。
4.4 对风机入口调节装置的基本要求 4.4.1调节装置的型式: 花瓣式
供方应提供调节装置在各种工作位置时风机的P 一Q,N 一Q, η-Q 的全特性曲线,其性能允许偏差应符合4.1.2条款的规定。
4.4.2 离心风机的流量调节装置应结构合理,安全可靠,调节装置必须能准确定位,要求动作灵活,启闭时的阻力应尽可能的小。
4.4.3 调节装置采用智能一体化电动执行机构,接受4一20m A信号。可以远方和就地控制,并可手轮操作,要求在手轮操作后能自动回复到电动操作。电动执行机构工作时,执行机构的死区不大于输入指令信号量程的1%,开度指示与运动方向应一致,并保持同步。指示的开度必须与挡板的实际开度一致。
电动执行机构的行程时间不超过30-45秒,并配置球形铰链组件。
手轮操作装置的手轮转动方向,应与输出轴的转动方向一致,顺时针方向为关,逆时针为开。
4.4.4 调节装置的电动操作各连接件和密封处不得有漏油现象。
4.4.5 驱动电动机能全电压启动,并能经受所有热应力和机械应力。在额定的周围温度、频率、端电压下,风机能正常启动。
4.4.6 电机在额定频率,当电压只有额定值的80%或规定的最小启动电压时,应能启动并驱动风机调节装置。
4.4.7 调节装置设有全开或全闭位置的限位设施。 4.4.8 轴承设计考虑到所要使用的润滑油及使用温度。 4.4.9 轴承的结构能防止润滑油流失及外部物件进入。供方应提供加注润滑油时不移动轴承盖的设备,或者提供密封的永久润滑轴承。 4.5 对电气设备的基本要求
4.5.1 每一台电动机的设计与构造,必须与它所驱动设备的运行条件和维修要求一致。 4.5.2 电动机基本性能保证值: 效率 η>93.72% ;
功率因数cos φ> 0.84 ;
最初启动电流: <6倍额定电流 ;
最初启动转矩: >0.9倍额定转矩 ; 最大转矩: >1.8倍额定转矩
4.5.3 当频率为额定,且电源电压与额定值的偏差不超过±5%时,电动机能输出额定功率。 4.5.4 交流电动机的额定频率为50Hz ,交流电动机能够在额定电压的±10%以内时,电机能带动额定功率无故障。频率变化在额定频率的±5%以内时,电动机能带额定功率无故障。 4.5.5 电机端电压在70%额定电压时,电动机允许全电压启动。电动机能够在电机机端电压降低到55%额定电压时自动启动。电机能承受电源快速切换过程中失电1秒而不损坏,并且假定电机的切换前是满载运行的,在切换过程中,电机的残压可能是额定电压的50%,与另一电源的相差可能是180度。 4.5.6 电动机的电压规定如下:
380V 电动机的额定功率范围为 200 kW以下; 10kV 电动机的额定功率范围为 200 kW及以上。
4.5.7 电动机能在70-100%的额定电压和额定频率下启动,并加速所启动的设备。 4.5.8 在设计的环境温度下,电动机能承受所有热应力和机械应力。并要求当端电压保持在额定值的100%时,电动机能达到满意的运转性能。 4.5.9 应提供三相鼠笼式感电动机的堵转电流、允许堵转时间及等效发电时间参数供需方确认,如果没有得到需方同意,堵转电流不得超过全负载电流的600%.
4.5.10 露天或半露天布置的电动机,宜采用全封闭型式,各项性能指标均应不受室外气候变化的影响。
4.5.11电机转子鼠笼结构,采用铜或铜合金。
4.5.12 任何通风口的滤网能拆装,并抗腐蚀。 4.5.13 电动机有固定接地导线的装置。若采用螺栓连接,在金属垫片或是电动机的底座上,应有足够数量的螺栓保证连接牢固。
4.5.14 电动机出线盒的方位,面对电动机的轴伸端,出线盒在右侧。 4.5.15 无。
4.5.16 电动机有F 级绝缘系统,具有密封或者焊封的静止线圈,采用F 级绝缘电动机,按B 级绝缘温升考核。电动机的外壳防护等级: IP54
4.5.17 电动机的轴承结构是密封的,能隔绝污物和水,并不使润滑剂进人线圈。 4.5.18 轴承的使用寿命:与电动机直连的轴承不少于15年。 4.5.19 无。
4.5.20 电动机的轴承采用SKF 轴承。 4.5.21 无。 4.5.22 无。 4.5.23 无。 4.5.24 无。
4.5.25电动机测温元件采用PT100共8支,其中定子6支、前后轴承各1支,配有专用接线盒,接线盒与主电机接线盒在同一侧。测量轴承温度的热电阻应可靠地安装。
4.5.26 温度检测元件的引线与动力线分开,引向单独的接线盒。各引线要排列整齐,使之能根据电动机的外形图确定每个检测元件的位置。 4.5.27 无
4.5.28 接线盒能防日晒雨淋和抗腐蚀。防爆式电动机具有防爆式的接线盒。
4.5.29 电动机的所有引线,都接到各自的接线盒,并要求带有适当的标记和识别符号。 4.5.30 电动机的内部引线孔足够大,使与引线相连的任何接头都能通过。 4.5.31 电动机有吊环或其它起吊设施,使电动机能够简便安全地起吊。
4.5.32 电动机采用不锈钢标牌。标牌上标注电动机的名称、型号、接线方式和额定数据,如额定功率、额定电压、额定电流、额定频率、额定转速、转动方向和绝缘等级等,同时铭牌上还要标明轴承的制造厂家和规格型号,还要标写制造厂家、出厂编号和出厂年月。 4.5.33 200kW 及以上的电动机宜采用10kV 供电,200kW 以下的电动机宜采用380V 供电。 4.5.34 室内所有电动机防护等级为IP54,防爆区采用防爆级,室外电动机防护等级宜采用IP65。
4.5.35 无。
4.5.36 电动机F 级绝缘B 级温升考核。
4.5.37 驱动风机电动机冷态允许连续起动不少于3次,热态允许连续起动2次,如果启动时间不超过2~3秒,电机能够多一次启动。 4.5.38 起动电流、起动时间的计算书应提供需方并经需方确认,投标时应提供相应保证值。 4.5.39电动机应附500W 加热器,采用220V 单相电源供电,配有专用接线盒,接线盒与主电机接线盒在同一侧。 4.5.40 无。 4.5.41 无。 4.5.42 无。
4.5.43电动机冷却采用空-空冷却方式。 4.5.44噪声控制
电动机应符合GB/T10069.3和IEC60034-9中规定的噪音限值,但绝不能超过GB/T10069.3、IEC34-9规定的声压水平,必要时应进行低噪音设计。 4.5.45振动
电动机振动的强度不应超过GB10068.2和IEC60034-14表1中给出的数值,测量平衡时要在键槽安装半健,在整个组件找平衡前,转子及风扇应单独找平衡。 4.5.46接地
每台电动机应有电动机机座的接地装置,在电动机相反的两侧设接地端子。
4.6 对仪表和控制的基本要求
供方应负责设计和提供本技术要求所列出的仪表和控制装置。不管本技术要求是否作出规定,供方都应负责送风机设计和提供必要的就地仪表和控制装置以及试验接口。供方配套供应的仪表及控制设备范围及选型须由需方认可,这些仪表和控制设备应安全、可靠、与全厂热控设备选型相一致并与需方对松风机控制系统的整体设计方案相协调。
4.6.1 供方应采用标准化的元件和标准化的设备组件,以适合电厂使用更换的需要。
4.6.2 用于保护、控制联锁与报警的仪表,应选用质量好,动作准确与可靠的进口开关量仪表,如温度、压力、流量、差压及液位开关量仪表等。各种仪表、继电器以及其他电器元件的布置,应考虑环境温度的附加影响,并能满足维护、更换时所需要的空间位置。 4.6.3 风机装设以下测量、报警保护设备:
4.6.3.1 风机轴承采用双金属温度计和PT100热电阻测温元件。
4.6.3.2 电动机的定子和轴承测温元件。热电阻采用Pt100(电机定子双支,一用一备);模拟量信号为4~20mADC ;开关量信号为无源接点,接点形式为DPDT ,接点容量为230VAC 5A 、220VDC 3A。严禁使用非标准测量元件。所有仪表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4.6.3.3 无。 4.6.3.4 无。 4.6.4 无。
4.6.4.1 油泵出口就地监视压力指示表。
4.6.4.2 轴承进油母管就地监视压力指示表和报警、联锁保护用压力、流量开关。 4.6.4.3 轴承回油管就地监视双金属温度计和报警保护用温度开关。 4.6.4.4 冷油器进出口油和冷却水就地监视压力指示表和双金属温度计。 4.6.4.5 油和冷却水滤网前后就地监视压力指示表和报警用差压开关。
4.6.5 供方应配置风机轴承振动测量装置并能够远传信号具有4-20mA 的直流标准信号,并提供指示位置的安装图。轴承振动测量装置采用美国派利斯产品。供方配供仪表箱及二次仪表。 4.6.6 在供方的设备上,凡是与需方仪表相连的所有仪表接口,由供方提供。提供风机和电动机的各类测点布置详图。
4.6.7 风机和电动机轴承上安装端面测温热电阻测温。
4.6.8 在风机和电动机轴承上安装金属热电阻时,应采取可靠措施保证其能测得真实温度。 4.6.9 热电阻设置在轴承壳上最易发热的部位,并能从外部安装及拆除。 4.6.10 供方提供热电阻的结构详图和安装图。
4.6.11 热电阻的金属标牌是耐腐蚀的,并应牢固地固定在设备上。
4.6.12所有供方提供仪表至供方接线盒之间的电缆/导线。供方提供的现场仪表的防护等级不低于IP65、接线箱的防护等级不低于IP54、仪表控制电缆应为铜芯阻燃屏蔽电缆(线芯不小于1.0mm2)。限位开关采用接近式开关,并且满足相关行业标准、技术要求和相关规程、规定。
4.6.13各仪表需带不锈钢位号牌且位号符合KKS 编码的要求。 4.6.14每台套送风机仪表清单如下。
5 质量保证和试验 5.1 规程、规范和标准 5.1.1 风机、电动机及其附属设备的设计和制造,应符合现行使用的有关的国家标准以及部颁标准,这些标准和规范(不限于) 至少包括:
5.1.1.1 风机和罗茨鼓风机噪声测量方法,GB2888一91。 5.1.1.2 电站轴流式风机,JB4362-86。
5.1.1.3 通风机基本型式、尺寸、参数及性能曲线,GB3235-82。 5.1.1.4 通风机空气动力性能试验方法,GB1236-85。
5.1.1.5 离心和轴流式鼓风机、压缩机热力性能试验,JB3165-82。 5.1.1.6 通风机现场试验,GB10178-88。
5.1.1.7 电站锅炉风机现场试验规程,DL469-92。 5.1.1.8 通风机叶轮超速试验,JB/T6445-92。 5.1.1.9 通风机转子平衡,ZBJ72042-90。
5.1.1.10 通风机振动检测及其限值,JB/T8689-98。 5.1.1.11 风机用铸铁件技术条件,JB/T6887-93。 5.1.1.12 风机用铸钢件技术条件,JB/T6888-93。 5.1.1.13 通风机焊接质量检验,ZBJ72038-90。 5.1.1.14 通风机铆焊件技术要求,ZBJ72039-90. 5.1.1.15 通风机涂装技术条件,JB/T6886-93. 5.1.1.16 风机包装通用技术条件,JB/T6444-92。 5.1.1.17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191-90。
5.1.1.18 按引进技术进行设计制造的风机、电动机及附属设备,还应符合引进国家规定的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并提供有关的标准和规范。 5.1.1.19 旋转电机基本技术要求,GB755-87。 5.1.1.20 电机结构及安装形式代号,GB997-81。 5.1.1.21 电机线端标志与旋转方向,GB1971-80。 5.1.1.22 电机冷却方法,GB1993-80。 5.1.1.23 电机的外壳分级,GB4992.1-85。
5.1.1.24 旋转电机振动测定方法及限制振动限值,GB10068.2-88。 5.1.1.25 旋转电机噪声测定方法及限制噪声限值,GB10069.3-88。
5.1.1.26 三相异步电机试验方法,GB1032-85.
5.1.1.27 NF59 《三菱重工风机设计技术规范标准》 5.2 风机性能保证
5.2.1 供方提供的设备应符合第2章、第3章和第4章的要求。 5.2.2 风机性能考核项目(不限于): 5.2.2.1 风机特性曲线的允许偏差。
5.2.2.2 风机轴承的最大振动速度均方根值。 5.2.2.3 第一临界转速。
5.2.2.4 调节装置执行机构行程时间。 5.2.2.5 设备噪声。
5.2.2.6 转子动平衡最终评价等级。 5.2.2.7风机轴承温升。 5.3 风机的质量保证
5.3.1 每台风机的主要零部件,如叶轮、轴、轴承箱、调节装置等均应按图纸及技术文件要求进行功能检查和试验,以保证设计和结构满足本规范书的要求。 5.3.2 用于转动零部件的材料,应有材料质量保证书或试验报告。
5.3.3 风机叶轮、主轴、联轴器等转动件的材料,应符合有关标准和图样规定,进行材料机械性能和无损探伤试验。
5.3.4 风机采用的铸铁件,应符合JB/T6887一93《风机用铸铁件技术条件》的规定。 5.3.5 风机的焊接,应按有关通风机电焊工考核标准考核合格的焊工焊接。
5.3.6 除有特殊规定的焊接件外,其余无特殊规定的焊接件焊接质量应符合ZBJ72038一90《通风机焊接质量检验》。
5.3.7 风机零部件之间的联接螺栓应按图样规定的力矩拧紧。
5.3.8 风机的振动检测及其限值,应符合现行使用的有关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的规定。 5.3.9 冷油器和滤油器,在水压试验压力下不得发生泄漏,水压试验压力为设计压力的1.5倍。
5.3.10 做风机转子动平衡之前,组成转子的主要零部件应按工艺要求分别单独或分步进行动平衡,总成后其最终评价等级不得低于G4。
5.3.11 风机转子动平衡,应符合ZBJ72042-90以通风机转子平衡》的要求。
5.3.12 风机的油漆质量,应符合JB/T6886一93《通风机涂装技术条件》的规定,同时必须考虑风机安装地点和当地大气环境的影响。
5.3.13 供方应提供有关质量保证的各项文件。这些文件至少包括: 5.3.13.1 产品检验合格证书(包括主要外购件) 。 5.3.13.2 产品零部件制造、检验记录。 5.3.13.3 主要零部件材料检验合格证书。 5.3.13.4 主要零部件材料试验报告。 5.3.13.5 5.4条规定的各项试验结果。
5.3.13.6按GB755-87《旋转电机基本技术要求》提供电气试验结果。
5.3.14 风机从第一次启动运行开始,在8000小时内,因制造质量问题而发生损坏,或不能进行正常工作时,供方应免费为需方修理或更换零部件。 5.4 风机试验
5.4.1 供方对所提供的设备在制造厂试验室、试验台上必须进行下述试验(不限于) ,并提出试验报告。试验前,应将试验程序和试验装置通告需方,需方派员参加。 5.4.1.1 动平衡试验。
5.4.1.2 无。
5.4.1.3 主轴承箱组功能检查试验。 5.4.1.4 空气动力性能试验。 5.4.1.5 机械运转试验。 5.4.1.5 转子无损探伤试验。
5.4.1.7 调节驱动装置全行程试验。 5.4.1.8 材料性能试验。 5.4.1.9 结构强度试验等。 5.4.1.10 噪声试验。 5.4.1.11 电气设备试验。 5.4.2 下述现场试验(不限于) ,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由需方组织进行试验,供方派员参加。 5.4.2.1 风机运转试验。
5.4.2.2 轴承箱、油箱等设备的渗漏试验。
5.4.2.3 冷油器、滤油器等设备管道的水压试验。 5.4.2.4 风机空气动力性能试验。
5.4.3 风机出厂运转试验,应在最高转速下进行。连续运行时间从轴承温升稳定后起算,要求不少于1小时。当环境温度为0-40℃时,轴承温升不大于40℃,轴承最高温度不大于80℃; 当环境温度低于0℃ 时,经供需双方商定,轴承温升不大于 35 ℃,轴承最高温度不大于 ℃。风机运转试验时,并应测量风机振动,检查主轴承箱,调节装置、供油装置等是否有油泄漏。 5.4.4 无。
5.4.5 风机的空气动力性能试验,参照JB3165一82(离心和轴流式鼓风机、压缩机热力性能试验),GB3235一82((通风机基本型式、尺寸、参数及性能曲线》和GB1236一85(通风机空气动力性能试验方法》进行,并绘制各种工作状态下(包括调节装置不同开度) 的P-Q,N-Q, η-Q 的全特性曲线。
5.4.6 供方对配套供应的产品和外购件,如电动机、轴承、油站等,应负责使风机设备运转达到质量指标等级优等品。
6 供货范围
6.1 供方的任务是在供需双方商定的时间内,提供给需方所需数量的设备和备品备件,并保证符合本规范书的条文和需方书面提出的特殊要求。 6.2 供方提供的设备 6.2.1 风机本体
离心式送风机本体包括(不限于):机壳、转子、轴承箱、轴、联轴器(包括风机-偶合器和偶合器-电动机) 、联轴器保护罩(含紧固件) 、与风机设备有关的管路和附件等。 6.2.2 成套供货范围(不限于)
6.2.2.1 驱动风机的电动机(含空间加热器)。 6.2.2.2 液力偶合器
6.2.2.3 入口 调节装置及其配套的执行机构。执行机构的技术规格及生产厂家为 6.2.2.4 风机、偶合器及电动机(如需要) 的润滑油装置和测量仪表:
包括(不限于) 油箱、电加热器、油泵及电动机、冷油器、滤油器、连接管路、阀门、油位指示器、回油指示器、油箱油位开关和温度开关、压力开关、流量控制仪表、冷油器出口温度开关、润滑油压力变送器、油压及油温的显示等等。
6.2.2.5 为风机、偶合器及电动机控制用的和就地启停、调试、正常运行和保护等所设置的
一次测量仪表及就地接线箱、控制保护设备(包括检测元件、保护元件、仪表、阀门及附件等) 和接口等。 6.2.2.6无。
6.2.2.7 轴承测温元件。 6.2.2.8 轴承振动测量装置。
6.2.2.9 进、出口配对法兰(含紧固体) 。 6.2.2.10 冷却水管连接件。 6.2.2.11 放水管及其隔离阀。
6.2.2.11 地脚螺栓、螺母和垫圈(包括偶合器、电动机) 。 6.2.2.13 设备基础底板(包括偶合器、电动机) 。 6.2.3 选项供货内容
6.2.3.1 (供或不供) 供 消声器及其配对法兰(含紧固体) 6.2.3.2 (供或不供) 不供 风机隔声装置。 6.2.3.3 (供或不供) 不供 进气室(即进口风箱) 。 6.2.4 备品备件(每台机组) 供方应提供耐磨性能好、装拆更换方便的备品备件,备品备件应按一个大修期的要求考虑易损件的寿命。供方以表格方式提供备品备件清单,参考表格如下:
表中数量按每台锅炉考虑。 6.2.5 专用工具(无)
单台机组送风机供货范围如下(供3台机组)
单台液力偶合器供货范围:
6.3 设备面漆颜色(按业主《工程设计统一规定》)
7 包装和运输
7.1 设备包装应适合于运输,装件均应采用包装箱包装,并应标上相应的符号后方可发运。设备运输应符合安全要求,以免在运输过程中变形和损坏。
7.2 所有管接头、阀门、法兰、螺栓等零部件,都应有保护装置和措施,以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和保管期间发生损坏、腐蚀,防止杂物等进人零部件内。
7.3 凡是电子、电器和仪表设备必须严格包装,以确保在运输过程中和保管期间的安全,不发生损坏,并防设备受潮和浸水。
8 技术文件
8.1 供方应提供的技术文件内容
8.1.1 设备产品(包括主要外购件) 生产许可证。
8.1.4供方提供的电动机设计基本参数:
8.1.6 交换资料阶段供方还应提供的风机参数:
需方除了在第2章和第3章中提供的技术数据和资料之外,还应向供方提供所需要的其他有关资料。
9 技术服务
9.1 供方应做好售前服务工作,推荐的风机、附属设备产品,应该是产品成熟,技术先进,具有制造经验的复制品,而不是试制品。应提供该产品的使用业绩和运行经验,并提供售前服务的资料完整性和及时性。
9.2 供方必须严格按照交付进度提供技术资料和设备。
9.3 供方提供的产品应有质量保证的各项文件,文件应具有完整性和可靠性。 9.4 供方应及时提供需方所需要的技术图纸资料。
9.5 供方应选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包括工程设计配合,施工安装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指导设备调试和必要的培训工作等。
9.6 保证期内因设备质量问题而不能正常工作时,供方应免费为需方及时修理或更换。 10 本技术协议未尽事宜,三方协商解决,
11本技术协议一式9份,业主方2份、设计院4份、上海电气集团2份、供方1份。
神华包头煤制烯烃项目热电站送风机技术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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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 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公司 代表: 联系人: 易文光 电话: 0472-6982834 传真: 0472-6919767
需方(一): 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 代
表
:
联系人: 闫宝柱 电传
话真
: 0471-6223401 : 0471-6221185
E-mail: 邮编:供方:代表:联系人:电话:传真:E-mail: 邮编:时间:
[email protected] E -m a i l : 014010
邮
编
:武汉鼓风机有限公司 需方(二): 代
表
:彭健飞
联系人:027-59700066/[1**********] 电话:027-59700022 传
真
:[email protected] E -m a i l : 430200 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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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李风远 021- /[1**********] 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