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自住型商品住房销售管理暂行规定
北京市自住型商品住房销售管理暂行规定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为切实做好我市中低价位自住型改善型商品住房(以下简称:自住型商品房)销售管理工作,根据《关于加快中低价位自住型改善型商品住房建设的意见》(京建发〔2013〕510号,以下简称《意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指导、监督全市自住型商品房销售管理工作。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辖区内自住型商品房项目的销售工作。
第三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办理自住型商品住房预售许可或者现房销售备案手续前,应当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官方网站及销售现场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名称、企业名称、项目位置、套数、户型面积、销售均价等信息,公示期不少于15天。
第四条 在本市具有购房资格的家庭,可在项目公示期内,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提出购房申请,并按照《关于落实本市住房限购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发[2011]65号)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家庭申请购买自住型商品住房的,应提交《北京市城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备案通知单》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第五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对购房家庭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在本市自住型商品房资格审核系统(以下简称审核系统)中填报家庭信息,并将联机打印的《家庭购房申请表》和《承诺书》经由购房家庭签字确认后,在审核系统中提交资格审核申请。《家庭购房申请表》一式两份,购房家庭和开发企业各留存一份。
开发企业应留存相关申请材料复印件和经家庭签字确认的《家庭购房申请表》、《承诺书》原件。前述材料将作为购房合同附件,在办理房屋登记时提交登记部门。
第六条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相关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对购房家庭的资格进行审核。购房家庭可登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官方网站查询资格审核结果。通过购房资格审核的申请家庭,方可参加摇号。
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资格审核完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申请复核。
第七条 自住型商品房项目取得预售许可或办理现房销售备案后,由房地产开发企业组织公开摇号,确定购房家庭的选房顺序。摇号应当使用全市统一的摇号软件。摇号结果在住房城乡建设委官方网站和销售现场公示3天。
第八条 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摇号确定的选房顺序,组织购房家庭选房,并在选房之日5个工作日以前,在销售现场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官方网站发布选房公告,明确选房时间、地点、批次安排等。
每个申请家庭只能选择一套自住型商品住房。《意见》规定的优先家庭选房后,其他申请家庭继续依次选房。
已通过购房资格审核的申请家庭放弃选房,或者已完成选房的申请家庭放弃购房的,由未选房的申请家庭按照摇号确定的顺序依次递补选房。未按照选房公告要求参加选房的,视为放弃。
第九条 摇号、选房过程应当由公证机关全程公证,接受属地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监督,并可以邀请社会公众现场监督。
第十条 开发企业与购房家庭签订购房合同,购房家庭的成员今后不得再申请购买自住型商品房;属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轮候家庭的,自动放弃轮候资格。
第十一条 办理自住型商品房登记手续时,各房屋登记部门应按《关于落实我市住房限购政策做好房屋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发[2011]140号)规定,对购房家庭资格证明材料和已拥有住房状况进行核查。
购房家庭为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家庭的,还应收取核对以下材料:
(一)《北京市城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备案通知单》;
(二)保障家庭申请人的身份证明(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第十二条 对通过隐瞒家庭信息、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弄虚作假,骗购自住型商品房的家庭,一经查实,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与其解除购房合同,购房家庭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且5年内不得在本市购买住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13年 月 日
导读:相对于普通商品房和保障房而言,自住商品房首先是商品房,但政府在出让土地时就对开发商限制了未来的出售价格;其次,自住商品房购买者范围更宽,主要是社会夹心阶层,买不起普通商品房但又不符合保障房购买资格的人,因此,购房对象不用审核收入,但北京家庭需要审核名下是否无房或者是不是只有一套房;而非京籍家庭需审核是否符合购房条件以及是否无房。
什么人能买?
去哪儿购买?如何审核资格?
名下无房或仅有一套住房的北京户籍家庭以及符合购房条件且名下无房的非京籍家庭,都可以购买。
去哪儿购买?
项目开发商办理自住型商品住房预售许可或者现房销售备案手续前,应在市住建委网站和销售现场公示相关信息。购房人到销售现场登记。
如何审核资格?
导读:相对于普通商品房和保障房而言,自住商品房首先是商品房,但政府在出让土地时就对开发商限制了未来的出售价格;其次,自住商品房购买者范围更宽,主要是社会夹心阶层,买不起普通商品房但又不符合保障房购买资格的人,因此,购房对象不用审核收入,但北京家庭需要审核名下是否无房或者是不是只有一套房;而非京籍家庭需审核是否符合购房条件以及是否无房。
什么人能买?
去哪儿购买?如何审核资格?
名下无房或仅有一套住房的北京户籍家庭以及符合购房条件且名下无房的非京籍家庭,都可以购买。
去哪儿购买?
项目开发商办理自住型商品住房预售许可或者现房销售备案手续前,应在市住建委网站和销售现场公示相关信息。购房人到销售现场登记。
如何审核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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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开发商统一提交到北京市房屋权属部门等相关部门审核购房资格。 开盘时如何选房?
买了后能否卖掉?卖了后能否再买?
开发商根据申购情况,摇号确定购房家庭选房顺序。
买了后能否卖掉?
五年后可上市,但30%收益上缴财政。
卖了后能否再买?
如将该住房出售,以后不能再购买自住型商品住房。
自住型商品房5年内
不能出租出售
本报讯 北京市昨日正式出台自住型改善型商品房销售、管理政策,北京市今后将加快发展自住型商品住房,采取“限房价、竞地价”等方式供地,套型建筑面积以90平方米以下为主,销售均价比同地段、同品质商品住房低30%左右。未来北京自住型改善型商品房5年内不能上市、不能对外出租,买卖后如有增值,需缴纳30%增值收益。
据介绍,自住商品房主要是相对于普通商品房和保障房而言,要支持中端市场,基于购房总价适中、满足基本需求的考虑,限定自住型商品住房的价格比同地段同品质的商品住房低30%左右,套型以90平方米以下为主,最大套型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40平方米。
北京第一个自住型商品房小区是2011年房山长阳镇起步区6号地,当时房屋销售限价均价为每平方米12500元,而周边商品房均价为14000-15000元,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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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市场价格低20%以上。该小区2000多套房开盘销售后,明显拉低了区域售价。之后北京在门头沟、大兴也出让过两宗地块,对当地房价抑制作用明显。
昨天,市规划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在自住型商品房择址方面,规划部门将会重点考虑轨道交通附近,以及学校、医院配套较为成熟的区域。在分布上,规划部门参照均衡分布的原则,尽量照顾到不同区域的需求。市国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年底前完成2万套自住型商品房地块供应,明年还将完成5万套,将占新增住宅用地供应的50%以上。
追 访
市住建委严控房价
变相涨价楼盘将被严查
“正在着手组建限购监督委员会,定期开展限购落实情况抽查巡查,对弄虚作假违规骗购的购房人列入黑名单,5年内不准在京买房,对企业协助造假的,冻结全部在京项目的手续办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查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副主任王荣武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目前尽管未出台新的政策,但在既定政策的执行上将进行全面的升级和强化。
对于开发商层面,政府重点实施资金监管和价格导向,截断企业高价买地高价卖房的利益驱动。对于有涨价冲动的项目,住建委将严查变相涨价。对存在闲置土地、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变相涨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禁止其参加土地竞买、不对其发放新开发项目贷款、强化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等措施。
为了控制贷款炒房,严禁向不符合信贷政策的借款人违规发放贷款。“严格按规定调查家庭住房登记记录和借款人征信记录,严禁向不符合信贷政策的借款人违规发放贷款,相关部门将联合开展执法检查。”
解 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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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家庭到项目销售现场申购
针对老百姓关心的自住型商品房怎么样、什么人能买、怎么买等等问题,北京青年报记者昨天请了市住建委等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权威解读。
问题1:什么人能购买?
自住型商品住房面向全市符合限购条件的家庭。对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家庭实行限购;非京籍家庭持有有效暂住证,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保或个税,可以购买一套住房。这意味着,名下无房或仅有一套住房的北京户籍家庭以及符合购房条件且名下无房的非京籍家庭,都可以购买。
问题2:什么人可以优先购买?
两类家庭可优先购买:一是本市户籍无房家庭(含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其中单身人士购买的要年满25周岁;二是已在轮候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的家庭。
问题3:去哪儿购买?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办理自住型商品住房预售许可或者现房销售备案手续前,应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网站和销售现场公示房屋套数、户型、价格等信息。公示期不少于15天,购房家庭可选择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提出购房申请。
问题4:如何审核购房资格?
购房家庭可选择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提出购房申请。对申请购房家庭的资格审核,按照本市住房限购相关规定执行。
问题5:怎么保证公平?
自住型商品住房项目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办理现房销售备案后,由房地产开发企业组织向符合购房资格的申请人销售。选房顺序,由房地产开发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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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公开摇号确定。摇号应当进行全程公证,并接受所在区县建设房管部门的监督。
问题6:产权性质如何?
自住型商品住房进行房屋权属登记时,登记部门应将房屋性质登记为“自住型商品住房”。
问题7:能否出租出售?
《意见》规定自住型商品住房购房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原则上5年内不得转让;购房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5年以后转让的,如果有增值,应当将差价的30%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同时,自住商品房也不能出租。而违规出租查处的措施正在制定之中。
问题8:出售后能否再买?
符合条件的购房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如将该住房出售,以后不能再购买自住型商品住房。
问题9:现有自住商品房在哪儿?
今年到目前为止,北京已经有3宗自住型商品房地块成交:昌平区沙河镇R2居住用地项目,开发商为恒大地产集团;朝阳区豆各庄乡土地储备项目B地块、C地块,开发商也为恒大地产集团,单套总价限定200万元以内;海淀区环保科技园一宗住宅混合公建用地,销售限价为19000元/平方米,单套总价在200万元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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