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业务合作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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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合作意向书
甲方: 乙方:
为搭建我社外向型业务合作联络平台,以“团结同乡、服务同乡、支持建设”为己任,通过开展融资业务合作等形式的交流活动,促进**县域与沿海的交流与合作,加强与各界工商业人士的联系,广交朋友,为家乡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出谋划策,以共同发展和长期合作为目标,为**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增添新的贡献,议订本合作意向书。
第一条 双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和金融政策允许业务范围内利用各自的资源优势,内外互补,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守信的原则,开展长远与稳定的业务合作与交流。
第二条 业务合作立足于贸易真实的交易票据融资,双方以票据融资和票据贴现为主要业务品种开展合作,直贴票据,单户单笔最高额不超过2000万元,做到带:真实交易的合同、增值税票、申请贴现人基本资料,暂不开展光票贴现业务。
第三条 在符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及制度的前提下,贴现率随票据市场利率浮动而变动,对大额票据融资贴现率
的定价与结算手续费双方可以协商,甲方给予乙方在结算与收费上最大的便利和优惠进行办理。
第四条 甲方成立专门融资业务部门与机构,定向联系双方的业务,派专人负责,促进业务的长久稳定的开展,并提供相配套的金融服务,保障业务安全高效运行。
第五条 乙方帮助甲方介绍和吸纳来**投资的存款,在战略投资上还可以参加甲方正在着手进行的**商业银行股权改革,以战略投资人身份向甲方入股,为双方共同发展,共同经营,互惠互利多赢而努力。
第六条 凡本意向书未尽的事宜,本着互惠互利共赢利益出发,另行协商处理。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约地:
二O 一二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