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财政部门工业土地返还款管理的现状和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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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财政部门工业土地返还款管理的现状和对策
作者:殷晓泉
来源:《财经界·学术版》2013年第19期
摘要:地区为了招引企业,常常给予一定土地优惠政策,并以扶持资金的形式支付给企业。本文分析了在实际工作中财政部门在工业企业招商中土地返还款的管理现状和对策。 关键词:财政部门 工业企业 土地返还款 管理 影响 对策
1984年5月,中国正式决定开放大连、天津、上海、广州等14个沿海港口城市,并在这些城市先后建立了15个经济技术开发区。自至中国走向了开发区蓬勃发展的时期,至目前共成立了各类国家级园区413个、省级开发区1198个。这么多的园区为了吸引工业企业投资,势必竞相出台各类招商优惠政策,如给予前来投资的工业企业所付购买土地款的一定比例作为扶持资金返还给企业。但因为各个园区对这类扶持资金处理方式和企业理解的不同,给政府对项目的管理和企业税务处理带来了风险,基于此,笔者以为园区应高度重视工业企业取得资金后的后续管理服务,政府和工业企业及时保持信息交流的畅通,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一、土地返还款的形成
以A 工业开发区为例,当招商部门与B 投资企业签订投资协议时,其中就约定了建厂占地30亩、投资规模每亩180万元,并给予的最低土地价格3.5万元/亩,因近年来国家对土地指标的控制,工业开发区无法对所有的投资企业一次性出让土地,常常会另行约定企业先行建设,待投产后再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同时每个工业开发区所处的地区不同,也会造成该开发区工业土地的法定最低出让价的不同,如A 工业开发区2012年的工业土地挂牌价最低是16.8万元/亩,当B 工业企业通过正常竞拍程序,并以成交价格全额交付土地款后,所拍价格与招商协议承诺的价格之间所形成的差额399万元,政府就以持资金等名义返还给B 企业。
二、利用土地返还款招商的现状
实际工作中,一些实力较弱的工业开发区因自身的经济环境不佳,常会使用加大土地款返还比例的手段来吸引工业企业,但是国内的大型公司总部、大中型国有公司、欧美企业一般看重的是当地的各类投资环境及销售布局,对土地返还款这些眼前利益不太注重,反而是那些因环境所限的重污染工业企业、江浙手工作坊转型企业、台日韩的生产中心、香港来的假外资等特别喜欢这类政策。比如A 工业开发区,从05年至今利用该政策招商工业企业约330余个,占地约2.3万亩,共支付土地返还款约19亿元,召来的企业资本结构大部份是江淅的内资或个体。其中大概构成:港澳台资22个、外资26个(大多数主体为国内企业或台资企业)、国资2个、内资118个、私营89个、其他67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