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综合基础知识(重点)
第一部分 政治篇
第一章 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
第一节 马克思主义哲学
1、 世界观是关于世界的本质、存在方式以及人和世界关系的根本问题。
2、 哲学即是世界观的理论体系,同时又是一种方法论,是关于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的理论。
3、 哲学的基本问题是思维与存在的问题。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又可以表述为意识与物质的关系问
题,或精神与物质的关系问题。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有两个基本的方面:①、思维与存在谁为第一性,谁为第二性的问题。②、思维与存在是否具有同一性。
4、 凡是认为物质第一性,精神第二性,认为物质是世界的本源的都是唯物主义哲学;凡是认为精神第
一性,物质第二性的,认为精神是世界本源的都是唯心主义哲学。
5、 唯心主义哲学有两种基本形式:①、客观唯心主义(宗教神学、黑格尔—“绝对观念”)②、主观
唯心主义(王守仁—心外无物、唯我论)。
6、 人的意识能否正确认识世界、世界是否是可知的是划分可知论与不可知论的标准。
7、 哲学的基本问题归根到底,是世界的本源是什么的问题。
一、物质与意识
1、 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它不依赖我们的意识而存在。(列宁提出)物质的唯一特性是“客
观实在性”。
2、 一方面,运动是物质固有的根本属性,是一切物质形态的存在方式,没有不运动的物质;另一方面,
物质是运动的载体,是一切变化和发展的基础,没有离开物质的运动。
3、 恩格斯把物质运动区分为机械运动、物理运动、化学运动、生物运动、社会运动。
4、 运动是永恒的、无条件的,因为是绝对的;而静止是暂时的,有条件的,因而是绝对的。
5、 时间(一维性)和空间与物质运动是不可分离的。
6、 意识的起源——意识是物质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7、 在人类的意识的产生过程中,起决定作用的是社会实践尤其是社会性的劳动。
8、 意识的本质——意识人脑对物质的反映。
9、 意识对物质的能动作用表现子一下四个方面:①、意识对客观世界的反映是主动的、有选择性的创
造性活动。②、意识能够为人类的实践活动确定目标、制定计划和选择方案,形成实践观念。③、意识能够指导实践改造客观世界(最重要的)。④、意识能够反映自身并能够控制自身的行为和生理活动。
10、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原理,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全部理论的基石,同时也为我们的思想和行动提供根本
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二、唯物辩证法
1、 联系的普遍性、客观性和多样性
2、 影响系统整体性质和功能的,有三个方面的因素:一是要素的质和量,二是结构的合理与否,三十
环境的好坏。
3、 发展是运动变化的总趋势。
4、 规律是物质运动过程本身所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
5、 事物的基本规律: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
6、 对立统一规律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质量互变规律是事物发展的过程和形式,否定之否定规律
是事物发展的方向和道路。
7、 对立统一规律是实质和核心。
8、 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联系的内容和发展的动力。
9、 事物的变化有没有超出度的范围,是区分量变与质变的根本标志。
10、量变与质变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互相转化。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11、辩证的否定,就是连续性和非连续性的对立统一。
12、事物的发展是通过否定实现的。
13、总之,事物的发展是一个从肯定自身出发,到否定自身,再否定这一否定回到自身的否定之否定的
过程。这就是哲学上所说的事物发展的周期性。
14、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矛盾的两种基本属性。
15、矛盾的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性质,体现对立双方相互吸引的趋势。相对的
16、矛盾的斗争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否定、相互排斥的性质,体现矛盾双方相互分离的趋势。绝对的
17、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
18、唯物辩证法认为,外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条件,内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
内因和外因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19、矛盾的普遍性:①、矛盾存在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②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自始自终存在着矛盾。
20、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是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的。
21、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就是事物的共性与个性的关系。共性比个性更深刻,个性比共性更丰
富。个性一定包含了共性,共性只能存在于个性之中。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互相转化。
三、认识论
1、 认识的本质是主体在实践基础上对客体的能动反映。
2、 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在人的认识的发生和发展过程中起着决定性作用。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实践是
认识发展的动力。实践是检验认识的唯一标准。实践是认识的最终目的和归宿。
3、 认识一旦形成,就会反作用于实践,知道实践的全过程。
4、 感性认识是认识的起点,是认识的低级阶段。理性认识是认识的高级阶段,深入到事物的内部,去
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规律。
5、 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相互依赖,互为存在和发展条件。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相互渗透、相互包含。
6、 唯理论否认感性认识的重要性,认为只有理性认识才是可靠的,理性认识不依赖于感性认识。经验
论否认理性认识的重要性,认为只有感性认识才是可靠的,感性认识无需上升为理性认识。
7、 教条主义者和经验主义者分别犯了类似于唯理论和经验论的错误。
8、 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认识的过程并没有结束。
9、 一切真理都是客观真理。承不承认真理的客观性,是唯物主义真理与唯心主义真理的根本分歧。
10、真理的绝对性是指真理的确定性、无条件性。承认了客观真理就承认了绝对真理。承认了世界的可
知性,也承认了绝对真理。
11、任何真理都既具有绝对性又具有相对性,都是绝对真理与相对真理的统一。(公说公有理,婆说婆
有理)
12、真理和谬误,作为两种不同的认识结果,是相互对立的;而且相互依赖,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换。
13、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是由真理的本性和实践的特性决定的。
四、历史唯物论
1、经济结构是整个社会最基本的结构。
2、生产力的基本要素:劳动资料、劳动对象、劳动者。
3、生产关系是指社会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的总过程中建立起来的经济关系。
4、在生产关系的三个方面中,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是基本的、决定的方面。
5、生产关系贯穿于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的全过程。
6、公有制为基础的生产关系——原始社会、社会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
私有制为基础的生产关系——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
7、阶级是一个经济范畴,划分阶级的标准,是看某个社会集团是否占有生产资料,在生产和交换过程 中处于什么地位,是否能够占有其他集团的劳动。
8、阶级不是永杰存在的,而只是一种历史现象。
9、经济是基础,政治是经济的集中体现。
10、在阶级社会中,国家是社会政治结构的核心。国家是阶级不可调和的产物。是进行统治的暴力机构。
11、国家的队内职能包括:①、政治职能。②经济职能。③社会管理职能。
12、国家对外职能包括:组织国防,防御外来的侵略和颠覆,维护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调整国与国
的关系,保护本国的根本利益。
13、对外是对内的继续和外延,对内是对外的基础和后盾。
14、社会心理具体表现为情感、意愿、风尚、习惯等。(感性认识)社会意识形式包括政治法律思想、
道德、艺术、宗教、哲学、科学等。(理性认识)
15、属于上层建筑的社会意识形式:艺术、道德、政治法律思想、宗教、哲学;不属于社会的上层建筑:
语言学、逻辑学。
16、社会形态是经济机车和上层建筑的统一。
17、经济基础又叫社会经济形态,政治上层建筑又叫社会政治形态,思想上层建筑就是社会意识形态。
18、社会基本矛盾是社会发展的基本动力,生产关系一定适合生产力的状况、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合经济
基础的状况,这就是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
19、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矛盾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源泉。
20、社会存在包括自然环境、人口因素和物质资料生产方式,其中物质资料生产方式是主要的和决定性
的因素。
21、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关系问题,尤其是它们谁为第一性、谁为第二性,谁决定谁的问题,是社会
历史观的基本问题。凡是主张社会存在第一性、社会意识第二性,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历史观,就是唯物史观。与此相反地历史观就是唯心史观。
22、客观唯心主义历史观——天命观和宿命论;主观唯心主义历史观则把帝王将相、英雄豪杰的思想动
机、个人意志当做决定社会存在发展的力量。
23、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并且能到反作用于社会存在。社会意识一经产
生,就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即具有自己相对独立的发展和发展规律。
24、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的规律和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合经济基础状况。
25、社会基本矛盾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基本力量,而在社会基本矛盾的三个方面中,生产力是一切社会发
展的最终决定力量。
26、阶级斗争在阶级社会发展中的直接推动作用,突出表现在社会形态的质变的过程中。
27、历史唯物主义把人看做社会历史的主体,把社会历史看作人的自觉活动过程。
28、人的本质在于社会性(社会属性)。
29、人的价值是指人的行为的社会意义,即对社会的贡献。人的个人价值是指作为客体的社会、他人以
及自己的行为对于作为主体的自我的满足,主要指社会对个人的待遇。
30、人的价值的完美,应是社会价值与个人价值的统一。
31、社会实践是人的价值得以实现的唯一途径。
32、群众观点:①、坚持群众自己解放自己的观点,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③、一切向人民群众负
责的观点,④、向人民群众学习的观点。
33、群众路线: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第二节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
一、商品与货币
1、商品时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具有使用价值与价值的两个因素,即商品二因素。
2、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的矛盾是简单商品经济的基本矛盾。
3、货币五大职能:价值尺度、流通手段、贮藏手段、支付手段、世界货币。
4、价值规律:商品的价值量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按照等价交换的原则进行交换,它的表现
形式是: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在市场上,发生价格与价值相背离主要是市场上的商品供给和需求不平衡引起的。
5、价值规律的作用形式:①、生产中的价值规律——调节其资源的配置;②、交换中的价值规律——刺激生产者改进技术以提高劳动生产率;③、流通中的价值规律——在竞争中优胜劣汰。
6、资本是能够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它体现着资本家剥削工人的关系。
7、工人的剩余劳动乃是剩余价值的唯一源泉。
8、货币的剩余价值是不能从流通中产生。
9、剩余价值不能从流通中产生,是在劳动力的消费过程中即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形成的。
10、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实质就是为了攫取剩余价值。
11、剩余价值率反映资本家的剥削程度。
12、资本主义工资不是工人劳动的报酬,它的本质是由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决定的,体现资本家和工人
之间的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
13、剩余价值是资本积累的源泉,资本积累是扩大再生产的源泉。
14、用无偿占有的雇佣劳动者创造的一部分价值来扩大无偿占有雇佣劳动者创造的新价值的权利,这就
是资本积累的实质。
15、生产资料与劳动力数量的对比,叫做资本的技术构成。它的公式是C:V
16、资本的周转的核心问题是资金周转速度,因为资本周转速度直接关系着剩余价值的多少。
17、固定资本:机器、厂房、设备、工具;流动资本:原料、燃料、辅助材料。
18、利润平均化的过程,是各个生产部门的资本家通过竞争重新分配剩余价值的过程。
19、资本主义的灭亡和社会主义的胜利是历史的必然。
20、帝国主义的实质是垄断。
21、帝国主义是资本主义的最高阶段。
22、唯物史观是科学社会主义第一块理论基石。
第二章 毛泽东思想
第一节 毛泽东思想的形成过程
一、毛泽东思想的形成、发展
1、《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国名革命与农民运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毛泽东思想的萌芽
2、在土地革命战争前夕,毛泽东在《中国的红色政权为什么能够存在?》、《井冈山的斗争》、《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系统的回答了中国红色政权为什么能够存在的问题,阐明了武装斗争、建立革命政权和土地革命三位一体的工农武装割据理论,提出了中国要以农村为中心,走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道路。中国革命独创性道路的开辟和新理论的提出,是毛泽东思想初步形成的重要标志。
3、《反对本本主义》鲜明表述了实事求是、群众路线和独立自主的根本观点,毛泽东思想的灵魂已略具雏形。
4、党的七大把毛泽东思想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
5、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 首次提出了中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6、毛泽东思想的活的灵魂:事实就是、群众路线、独立自主。
二、毛泽东思想的主要内容
1、毛泽东在1939年写的《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一文中,对中国社会的性质作了全面系统的论述。
2、新民主主义总路线: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大众的,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主义的革命,这就是中国的新民主主义的革命。
3、抗日战争爆发后,毛泽东在《战争与战略问题》中,科学的论证了中国革命为什么必须走农村包围城市的道路,形成完整的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道路的理论。
4、关于新民主主义的经济,毛泽东提出:没收封建阶级的土地归农民所有,没收蒋介石、宋子文、孔祥熙、陈立夫为首的垄断资本归新民民主的国家所有,保护民族工商业。
三、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
1、资本主义的矛盾表现为剧烈的对抗和经济基础的矛盾,社会主义的矛盾不是对抗性的矛盾,它可以经过社会主义制度本身不断得到解决。
2、统一战线是中国共产党战胜敌人的主要法宝。
3、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统一战线的基本经验:①、同农民结成坚固的联盟,②、正确处理同资产阶级的关系,③、坚持党对统一战线的坚强领导。
4、中国共产党同各明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
5、坚持民族平的,实现民族团结是正确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原则。
四、人民战争和人民军队
1、武装斗争是中国革命的主要形式。
人民军队的三大任务:打仗、做群众工作和生产。
五、党的领导和党的监视
1、中国共产党是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
2、毛泽东发表的《共产党人发刊词》一文,阐明了统一战线、武装斗争、党的建设是中国革命的三个基本问题。
3、党的七大标志着党的建设的伟大工程的基本成功。
4、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要警惕资产阶级的糖衣炮弹。
第三章 邓小平理论
第一节 邓小平理论的形成过程和地位
一、邓小平理论形成的时代背景和社会历史条件
1、 邓小平理论是马克思基本原理与当代中国实际和时代特征相结合的产物。
2、 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是邓小平理论形成的理论基础。
3、 对正反两面历史经验的总结,是邓小平理论形成的历史根据。
4、 我过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践,是邓小平理论形成的现实依据。
5、 当代国际局势的新发展,是邓小平理论形成的时代背景。
二、邓小平理论的形成、发展过程
1、十一届三中全会,标志着邓小平成为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的核心,邓小平理论开始形成。
2、十二大,第一次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个科学命题。
3、十三大,邓小平理论基本形成。
4、十四大,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写进党章,邓小平理论初步形成。
5、十五大正式确立为党的知道思想。
三、邓小平理论的科学体系和主要内容
1、社会主义的本质: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2、社会的主要矛盾: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之间的矛盾。
3、三个有利于: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4、四项基本原则(立国之本):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
第二节 解放思想 实事求是
1、 海军扩大会议把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一切从实际出发概括为党的思想路线。
2、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重新确立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同时,邓小平把解放思想鲜明的提出突出的
4、关于新民主主义的经济,毛泽东提出:没收封建阶级的土地归农民所有,没收蒋介石、宋子文、孔祥熙、陈立夫为首的垄断资本归新民民主的国家所有,保护民族工商业。
三、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
1、资本主义的矛盾表现为剧烈的对抗和经济基础的矛盾,社会主义的矛盾不是对抗性的矛盾,它可以经过社会主义制度本身不断得到解决。
2、统一战线是中国共产党战胜敌人的主要法宝。
3、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统一战线的基本经验:①、同农民结成坚固的联盟,②、正确处理同资产阶级的关系,③、坚持党对统一战线的坚强领导。
4、中国共产党同各明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
5、坚持民族平的,实现民族团结是正确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原则。
四、人民战争和人民军队
1、武装斗争是中国革命的主要形式。
人民军队的三大任务:打仗、做群众工作和生产。
五、党的领导和党的监视
1、中国共产党是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
2、毛泽东发表的《共产党人发刊词》一文,阐明了统一战线、武装斗争、党的建设是中国革命的三个基本问题。
3、党的七大标志着党的建设的伟大工程的基本成功。
4、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要警惕资产阶级的糖衣炮弹。
第三章 邓小平理论
第一节 邓小平理论的形成过程和地位
一、邓小平理论形成的时代背景和社会历史条件
1、 邓小平理论是马克思基本原理与当代中国实际和时代特征相结合的产物。
2、 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是邓小平理论形成的理论基础。
3、 对正反两面历史经验的总结,是邓小平理论形成的历史根据。
4、 我过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践,是邓小平理论形成的现实依据。
5、 当代国际局势的新发展,是邓小平理论形成的时代背景。
二、邓小平理论的形成、发展过程
1、十一届三中全会,标志着邓小平成为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的核心,邓小平理论开始形成。
2、十二大,第一次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个科学命题。
3、十三大,邓小平理论基本形成。
4、十四大,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写进党章,邓小平理论初步形成。
5、十五大正式确立为党的知道思想。
三、邓小平理论的科学体系和主要内容
1、社会主义的本质: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2、社会的主要矛盾: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之间的矛盾。
3、三个有利于: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4、四项基本原则(立国之本):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
第二节 解放思想 实事求是
1、 海军扩大会议把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一切从实际出发概括为党的思想路线。
2、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重新确立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同时,邓小平把解放思想鲜明的提出突出的
位置。
3、 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是邓小平理论的精髓和灵魂。它贯穿于邓小平理论形成和发展的全过程。
4、 解放思想是实事求是的内在要求和前提,实事求是是解放思想的目的和归宿。
5、 1992年邓小平又在南方谈话把生产力标准拓展为三个有利于标准。
第三节 社会主义的本质和根本任务
1、 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首要的基本理论问题,也是邓小平
理论的主题。
2、 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
3、 1981年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首次提出我国处于社
会主义初级阶段。
4、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至少经历上百年。
第四节 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
1、 党的基本路线: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
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2、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关键是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3、 改革是发展的动力,发展是改革的目的,稳定是发展和改革的前提。
4、 改革是社会主义发展的根本途径和内在动力,是中国的二次革命。
5、 改革的实质是体制创新。
6、 对外开放式我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必要条件,是我国的一项长期的基本国策。
第五节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1、 到21世纪中叶,人均国民产值达到发达国家水平,人民生活水平比较富裕,基本实现现代化
2、 十三大提出三步走战略
3、 197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告台湾同胞书》,第一次正式宣布了争取和平统一祖国的方针。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1条对特别行政区作出专门规定,标志一国两制的思想正式形成。
5、 1984年2月22日,邓小平同美国学者的谈话中第一次使用“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提法。
6、 和平和发展是当今时代的主题。
7、 我过外交政策的宗旨,是维护世界和平,促进世界发展。独立自主是外交政策的核心和根本原则。
8、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中国和印度、缅甸共同倡导的。
9、 国家利益原则是我国外交政策的最高原则。
10、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是威胁世界和平的主要障碍。
11、江泽民在党的十四大上提出:我们主张在相互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补干涉内政,平
等互利、和平共处等原则的基础上,建立和平、稳定、公正、合理的新秩序
第四章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第一节 三个代表形成过程
一、形成的社会历史条件
1、 当今国际形势的深刻变化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形成的时代背景。要和平稳定,不要战争动乱,
要繁荣进步,不要贫穷落后,是各个国家人民的共同愿望。以信息技术为核心的现代科学技术突飞猛进。
2、 中国共产党在新世纪的三大历史任务:推进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和促进共同
发展。
3、 党的十四大确定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4、 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议》
5、 十四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
6、 三个代表: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始终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始终代表中
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7、 始终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必须努力体现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民族的、
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的要求。
8、 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首先要考虑并满足最大多数人的利益要求,这是最紧要和最
具有决定性的因素,始终关系党的执政的全局,关系国家经济政治文化发展的全局,关系全国各族人民的团结和社会安定的全局。
9、 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键在坚持与时俱进,核心在坚持党的先进性,本质在执政为民,这是三
个代表的根本要求。
10、与时俱进是中国共产党紧跟时代的基本前提。
11、坚持党的先进性是共产党永葆生机和增强活力、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保证,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前提、依据和基础。是共产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
12、是否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衡量有没有真正学懂、真心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标志。
第二节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
1、 十五大提出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
2、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计划与市场的关系问题。
3、 十四大三中全会标志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形成。
4、 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是我国的基本经济体制。
5、 社会主义公有制不仅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还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
6、 分配制度:按劳分配,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7、 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创造条件让更多的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逐步扭转收入分
配差距扩大趋势。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
1、 人民民主专政是社会主义的生命,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
2、 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
自治制度(它是人们当家作主最有效、最广泛的途径)。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
1、 在当代中国,发展先进文化,就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2、 思想道德建设要解决的是整个民族的精神支柱、精神动力和行为规范的问题。
3、 发展先进文化,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实现人的现代化的重要条件和重要途径。
4、 我国的统一战线:工人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
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最广泛的联盟。
第五章 科学发展观
1、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与当代中国实际和时代特征相结合的产物。
2、在新的历史阶段,我国进入了发展的关键期、改革的攻坚期、,矛盾的凸显期。
3、发展观是关于发展的本质、目的、内涵和要求的总体看法和根本观点。
4、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
5、科学发展观是中国共产党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理论创新的重大成果,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现代化的根本指导方针。
6、发展不仅要有较快的增长速度,而且要形成合理的经济结构和较好的经济效益,使得人民的实惠。
7、新型的工业化路子: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能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和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
8、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
9、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最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10、社会和谐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取决于发展的协调性。
11、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
12、建设和谐文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
13、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后的一项根本建设,是时代的要求、人民的要求。
14、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明确提出了加强党的
执政能力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是加强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纲领。
15、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关键在于搞好党的建设,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16、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
第二部分 法律篇
第一章 法理学
1、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以权力义务为调整机制并通过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调整行为的社会规
范。
2、 法以一定的社会关系为调整对象,权利和义务是法的主要内容。
3、 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主体、客体以及内容
4、 主体:法律上的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合伙组织等。
5、 衡量人的行为能力的标准:年龄和精神健康状况,①完全行为能力,②限制行为能力,③无行为能
力。
6、 法律客体:物、行为、智力成果(知识产权)、人身利益(人格利益,身份利益)。
7、 法律效力是指法的约束力,包括规范性法律文件和非规范性法律文件(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
逮捕证)
法律效力层次
1、适用特定人、特定事、特定时间和特定地域的特别法优于一般人、事、时间及全国性的范围的一般
法。
2、新法优于旧法
3、我国法律效力排列: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
4、我国采用结合主义的效力范围。
5、对人的效力范围包括两个方面:①对中国公民、组织的效力,②对外国人和无国籍人的效力。
6、外国人在中国领域之外对中国国家或公民犯罪按中国刑法规定处于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中国刑法,但依照犯罪地法律不受处罚除外。
7、全国性的法律的空间效力范围。即国家主权及主权所及的范围,包括领土、领水及其底土、领空,以及作为领土延伸的本国驻外使馆、在领域外的本国交通工具。
8、法的生效时间:①自法律公布之日起生效,②由该法本身规定生效时间,③由专门决定规定某法的生效时间,④规定法律公布后满足一定条件时生效。法律终止效力的时间,有明示废止和模式废止。
9、法的溯及力是指新颁布的法律对其生效以前发生的事件和行为能否适用,如果适用,即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即没有溯及力。各国一般通行法不溯既往。
10、从旧兼从轻原则:新法原则上不适用于颁布以前的行为,但新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认为是罪轻的,应适用新法。
11、法律责任,是指引违反法律上的义务所产生的应相关主体承担的具有法定强制性的不利后果。
12、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主体、过错、违法行为、损害事实以及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
13、责任主体。即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
14、过错。这是违法行为人的主观心理状态,包括过失和故意。
15、违法行为。这里的违法行为是指违反法律上的义务的行为,包括违反法定义务,违反约定义务以及
滥用权力和权利的行为。
16、损害事实。即受到损失和伤害的事实,包括对人身、财产、精神以及社会关系、秩序方面的损害和
侵害。
17、法律责任的分类: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违宪责任。
18、民事责任可以是由民事侵权行为、违约行为、无因管理行为和不当得利等民法上的原因引起,也可
以由刑事侵权行为和行政违法行为所致。
19、确认违约责任,追究危险责任是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
20、法律免责:①,时效免责,超过一定期限不再承担责任;②责任主体免责,在特殊情况下会发生转
移,如继承遗产后应该负责偿还债务;③不起诉和协议免责
21、法律责任的实现方式:制裁、补救和强制
22、制裁:①民事制裁,如支付违约金,②行政制裁,包括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③刑事制裁,包括自
有刑、生命刑、资格刑和财产刑。
23、补救:民事补救、行政补救、司法补救。
24、强制:直接强制和间接强制,直接强制包括人身强制和财产强制,间接强制主要有代执行和执行罚。
25、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客体的同一性、实现的依存性、权利与义务的相互转化性。
第二节 我国法律体系及法律运行
一、我国法律体系
1、法律体系,是指一国现行的全部法律规范按照一定标准和原则划分为不同法律部门,进而将这些不同法律部门组合在一起形成的一个体系化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2、当代的中国的法律体系:宪法、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法。
3、形成以宪法为核心,以中国内地社会主义法律制度为主体,以香港、澳门地区资本主义法律制度为从属的当代中国法律体系。
4、宪法法律部门:宪法典、立法法、人大与政府组织法、选举法、反分裂国家法
5、行政法法律部门: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监督法和行政强制法,还包括治安、财税、农林、环保、教育、卫生、军事等众多部门行政法。
6、民商法法律部门:婚姻、继承、物权、债权
7、经济法律部门: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8、社会法法律部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未成年保障法、老年人保障法等。
9、诉讼法法律部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
二、我国法律运行
1、一元、两级、错层次为我国现行的立法体制。
2、我国立法按一下程序进行:法律案的提出、审议、表决、公布。
3、司法权由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专门享有。
4、法律解释有三个特点:①、对象是法律法规②、与具体案件密切相关,③具有一定的价值取向。
5、法律解释的必要性是在于克服法律的局限性和社会生活的复杂性。
6、立法解释——全国人大常委会
第二章 宪法
第一节 宪法基本理论
一、宪法的概念和本质
1、宪法是确立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基本原则,调整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利之间的基本关系,具有最高
法律效力的国家根本法。
2、特征:①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性的内容,②制定和修改程序更为严格,③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3、修改宪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或者1/5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提出,立法机关的2/3以上多数通过。
4、宪法的本质是一国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体现。
5、人权保障是宪法最核心的价值取向。
二、新中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
1、《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在新中国起临时宪法的作用。
2、《中国人民共和国宪法》是第一部社会主义性质的宪法。
3、1982年宪法(四次修正)
(1)、1988年 七届一次 主要修改内容:增加关于私营经济合法地位的规定;①、修改关于土地问题的条款,②、规定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2)、1993年 八届一次 主要修改内容:①、肯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知道地位;②、确认共产党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长期存在和发展;③、确立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目标模式;④、将国营经济、国营企业改为国有经济、国有企业;⑤、确认家庭联产承包制的法律地位;⑥、县级人大任职由3年改为5年。
(3)、1999年 九届二次 :①、确立邓小平理论的指导思想,②、确立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③、规定基本经济制度和经济体制,④、规定个体经济、私人企业等非公有制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正部分,⑤、将反革命活动该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
(4)2004年十届二次 :①、确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地位,将政治文明写入宪法,确认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为统一战线的组成部分,②、完善非公有制经济,完善土地征收和补偿制度,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③、尊重和保障人权,完善对私有财产的保护和征收、征用补偿制度。④、将严戒改为进入紧急状态,增加国家主席进行国事活动的规定,将乡镇人大的任期由3年改为5年。⑤、规定我国国歌,赋予国歌宪法地位。
第二节 国家与社会的基本制度
1、 国家性质通称国体 我国国体——人民民主专政
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制度:人民民主专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
治协商制度。
3、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各族人民的利益的
忠实代表,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
4、 多党合作的基本方针: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5、 人民政协的职能: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
6、 我国的政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7、 民族区域自治是我国单一体制下,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制度。
8、 这一制度,有利于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促进各民族的共同繁
荣和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
9、 我国对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实行直接选举,县级以上实行间接选举。
10、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特点:民主性、自治性、基层性。
11、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与基层政权属于指导关系。
12、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区: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第三节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 公民的基本权利:平等权、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监督权、社会经济文化权
利、特定主体的保护。
2、 政治权利和自由: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言论自由是
核心。本质是人民参政、议政
3、 人身自由:①、自由不受侵犯,非经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决定,公安机关执行,不得逮捕。②、
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③、住宅不受侵犯。④、通信自由和秘密受法律保护(公安机关和检查机关依照法律的除外)。
4、 监督权:公民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失职行为,有提出申诉、
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侵权的行为,有依照法律取得赔偿的权利。
5、 财产权是人的基本权利。
6、 特定主体的保护:妇女、婚姻、家庭、母亲、儿童和老人、华侨的权利。
7、 公民的基本义务:①、维护祖国统一和各民族团结。②、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
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③、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④、保护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⑤、依法纳税。
第四节 我国的国家机构
1、 我国的国家机构:国家权力机关、国家主席、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军事机关、国家审批机关、国家
检查机关。
2、 国家机关的组织和活动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法治原则、联系群众,为人民服务原则、精简和效
率原则、责任制原则。
3、 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查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并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4、 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上,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
的原则。
5、 国家权力机关实行集体负责制,行政机关和军事机关实行个人负责制。在国家机关工作上,实行机
关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制度。
6、 全国人大是我国最高权力机关,又是行使国家立法权的机关。
7、 全国人民代表每届任期5年。
8、 全国人大的职权:① 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② 制定和修改法律;③ 最高国家机关的任
免权;④ 国家重大事项的决定权;⑤、最高监督权。
9、 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大的常设机关,每2个月开一次。
10、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① 解释宪法和法律、监督宪法的实施;② 国家立法权;③ 重要事项决定权 ④人事任免权 ⑤ 监督权。
11、国家主席每届任期5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2届
12、国家主席的职权:提名国务院总理的人选,公布法律,任免国务院的组成人员,授予国家的勋章和
荣誉称号,发布特赦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代表国家,进行国家活动,接受外国使节,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
13、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权力执行机关。
14、国务院的机构设置包括各部、各委员会、办公机关、直属机构和办事机构。
15、1954年的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统帅全国武装力量。
16、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
17、人民法院分为:最高级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
18、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
19、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产生它的权力机关负责。
20、人民审判原则和制度:① 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队和个人的干涉;
② 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③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 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外,一律公开进行;④ 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 ⑤、各民族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21、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22、人民检察院实行双重领导体制,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和上级人民检察院负责。
23、在检察中遵循的原则同人民法院。
第三章 行政法
第一节 行政法概述
1、 行政法是指有关国家行政管理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和,是以行政关系为调整对象的一个仅次于宪法
的独立法律部门。
2、 行政主体是指依法拥有独立的行政职权,能代表国家,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以及独立参加行
政诉讼,并能独立承受行政行为效果与行政诉讼效果的组织。
3、 行政人:依法代表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的个人
4、 行政人实施行政行为必须以行政主体的名义进行。
5、 行政人实施行政行为引起的后果由所属行政主体承担。
6、 行政相对人:处于被管理地位上的组织和个人。
7、 行政相对人在行政诉讼中处于原告地位。
第二节 行政行为
1、 行政行为的法律特征:① 从主体上看,行政行为是由行政主体通过行政人作出的。② 从性质上
看,行政行为是一种公务行为,而不是一种私人行为。③ 从方式上看,行政行为是一种单向行为,而不是一种双向行为。④ 从效果上看,行政行为是一种能直接或者间接引起法律效果的行为。
2、 行政行为分类: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依职权行政行为和依声请行政行为;羁束行政行为
和自由量裁行政行为。
3、 抽象行政行为是只行政主体作出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行为,一般表现为制定各种行政规则的行
为,如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对抽象行政行为不服是不能提起行政诉讼的。
4、 抽象行政行为必然是一种要式的行政行为,必须是书面形式。书面形式主要为行政法规、行政规章、
行政措施、决定和命令。
5、 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对特定事件或特定人所作的特定处理。如对一公民作出一个处罚决定。
6、 具体行政行为特点:它只对特定对象有效,不具普遍拘束力;② 它只对业已发生的事件有拘束力,
对尔后发生的同类事件没有效力。
7、 具体行政行为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命令、行政征收和征用、行政处罚、行政裁决、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执行。
8、 依职权行政行为是只行政主体依据自己的职权,不需经过相对人的意见表示如申请、声明、要求等,
便可作出并发生效力的行为。例如行政主体制定行政法规。
9、 依声请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只有在相对人声明或申请的条件下方能作出的行为。例如行政复议、
申请专利、申请注册商标。
10、羁束行政行为是指在法律对行为使用条件有明确而详细规定的条件下,行政主体严格依照法律作出
的行政行为。如公安局发放居民身份证的行为。
11、法律没有作出详细规定的,行政出体作出行政行为时有一定自由裁量余地。如行政主体在法定的罚
款幅度之内决定具体的罚款数额。
12、两者的区别:羁束行政行为之发生违法与否的问题,不发生适当与否的问题,而自由裁量行为一般
只发生是否合理问题,不发生是否合法的问题。
二、行政立法
1、 国家行政机关制定法规和规章的活动属于行政立法。
2、 行政法规的制定权专属于国务院。
3、 行政规章的制定:① 国务院部、委、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与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② 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③ 较大的市人民政府。
4、 凡是法律和行政法规还没有规定的实体权利和义务,行政规章不得超前制定。
三、行政许可
1、 行政许可的法律特征:事先性、赋权性和解禁性、依申请性、法定性。
2、 行政许可的分类:① 普通许可(功能是防止危险、保障安全;没有数量控制)
② 特许(主要适用有限自然资源的开发、有限公共资源的配置、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垄断性企业
的市场准入。功能是分配稀缺资源 有数量控制)
③ 认可(功能是提高从业水平或者是某种技能、信誉,没有数量限制)
④ 核准 (防止危险、保障安全,没有数量控制)
⑤ 登记 (确立申请人的市场主体资格,没有数量控制)
3、 行政许可的立法原则:合法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便民原则;救济原则;信赖保护原则;
监督原则。
四、行政处罚
1、行政处罚是指特定的行政主体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而尚未构成犯罪额行政相对人所给予的行政
制裁。
2、行政处罚: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
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3、行政处罚的设定使行政处罚从无到有,行政规定使行政处罚更加详细。
4、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4、 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行政拘留)以外的行政处罚
5、 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
6、 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① 拥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② 法律、法规所授权的组织;③ 行政机
关所委托的组织。
7、 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8、 行政处罚适用原则:① 行政处罚与责令纠正并行原则 ② 一事不再罚款原则;③ 行政处罚折抵刑
罚原则;④ 行政处罚追诉限时原则。
9、 行政主体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必须遵循三项原则:① 查明事实原则;② 保障告知权原则 ③ 保
障申辩权原则
10、行政处罚程序: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
11、简易程序:对于事实清楚、情节简单、后果轻微的,当场给予处罚的程序。
12、一般程序适用三类案件:① 处罚较重的案件。即对个人处以警告和50元以上的处罚,以及对组织
处以警告和1000元罚款以上的行政处罚。② 情节复杂的案件。即需要经过调查才能搞清的处罚案件。③ 当事人对于执法人员给予当场处罚的实事认定有分歧而无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
13、对于行政处罚较重的行政处罚案件,即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
罚,经当事人申请,应当举行听证。
14、行政处罚执行的三项原则:当事人自觉履行原则;复议和诉讼不停止原则;决定罚款和收缴罚款相
分离原则。
五、行政强制
1、 行政强制是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的合称。
2、 行政强制措施是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务实
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3、 行政强制的种类:① 限制公民人身自由;② 查封场所、设施或财物;③ 扣押财物;④ 冻结存款、
汇款。
4、 行政强制执行:直接强制执行和间接强制执行。
5、 直接强制执行:行政机关自身强制执行、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6、 间接强制执行主要指执行罚。
7、 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①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② 划拨存款、汇款;③ 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
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④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⑤ 代履行。
六、行政裁决
1、行政裁决的法律特征:① 性质上的具体性和行政性,行政裁决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② 身份上的
中立性,以中间人的身份出现。③ 对象上的民事性,是对民事纠纷进行裁决。④ 范围上的法律授权性。
第三节 行政复议
一 、行政复议概述
1、行政复议系指行政相对人不服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申请,请求重新
审查并纠正原具体行政行为。
2、行政复议以具体行政行为为主要审查对象。
3、行政复议基本原则:合法原则;公正、公开原则;及时原则;便民原则。
4、有下列情形之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八)认为符合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或者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十)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5、不属于行政复议:以不服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述;二是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像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行政复议机关是能以自己名义行使行政复议权的,并对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的行政机关。
7、行政复议的管辖:① 对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② 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复议; ③ 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④ 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不服的,向该派出机关申请复议; ⑤ 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对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
8、① 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人民政府申请复议。② 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以自己名义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③ 对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分别向直接管理该组织的地方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或者国务院申请复议。④ 对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名义作出的行政行为,向其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 ⑤、对撤销的行政机关在撤销之前做的行政行为,向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有上述情形的,可以向具
体行政行为发生地的 县级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复议。
二、行政复议的申请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该在60日内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
2、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① 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的;② 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的;③ 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④ 法律规定停止的。
3、行政复议的决定:(1)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法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2)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3) 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的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① 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② 适用依据依据错误的;③ 违反法定程序的;④ 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⑤ 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4)被申请人不按照规定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被视为该行为没有证据、依据,决定撤销该行为。
4、行政复议责令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的,被申请人不能以同一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为相同或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
5、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6、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的,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节 行政诉讼
一、行政诉讼概述
1、行政诉讼特点:① 行政诉讼以行政争议为诉讼客体;② 行政诉讼以具体行政行为为诉讼对象;③ 行政诉讼以司法机关为主持人和裁判组织。④ 行政诉讼是由行政相对人主动提出的,以行政主体为被告,而不能反过来。
2、行政诉讼独有的原则:① 复议当事人选择原则; ② 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③ 诉讼不停止原则;④ 不适用解释原则;⑤ 司法变更限制原则;⑥ 被告举证责任原则。
3、不属于行政诉讼范围:① 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② 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③ 对行政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④行政机关的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⑤ 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⑥调解行为以及法律规定的冲裁行为;⑦ 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政行为;⑧ 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充分处理行为;⑨ 行政相对人权利不产生世纪影响的行为。
4、行政诉讼的管辖: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
5、地域管辖: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诉讼的,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不动产提起的诉讼的,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政府管辖。
6、级别管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案件:① 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② 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③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最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案件。
7、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可以选择其中一个提起诉讼。原告向两个法院提起诉讼时,由最先收到诉状的人民法院管辖。不属于自己管辖范围内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管辖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8、行政诉讼的被盖:①在直接诉讼中,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为被告 ②经复议的行政案件,复议机关维持原决定的,原行政机关为被告,该变原决定的,行政复议机关为被告。③ 对共同行政行为不服的,作出共同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被告。④ 在法律、法规授权关系中,被授权的组织为被告;⑤
在行政委托关系中,委托组织为被告。⑤ 行政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9、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的判决,只适用于显失公正的行政处罚行为。
第四章 刑法和刑事诉讼法
第一节 刑法概述
一 刑法的概念
1、 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
2、 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是中国第一部刑法典。
3、 刑法的基本原则:罪刑法定原则、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4、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
5、 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
罪。
6、 我国刑法在溯及力上采用从旧兼从轻原则。
7、 依照当时的法律已经做出生效判决,即使现在刑法认为不构成犯罪的,也维持原判。这主要是为了
维护法院生效判决的稳定性。
第二节 犯罪
1、 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① 犯罪是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即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② 犯罪是违反
刑法的行为,即具有刑事违法性。③ 犯罪是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法惩罚性。
2、 犯罪的构成要件: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
3、 犯罪客体:一般客体、同类客体、直接客体。
4、 一般客体即我国刑法保护的整个社会关系。同类客体是指某一类犯罪共同侵犯的客体,犯罪的同类
客体是我国刑法分则体系的重要依据。直接客体是只某一种犯罪直接侵犯的具体的社会关系。
5、 在犯罪的客体中,按照直接客体的个数,可以分为简单客体和复杂客体。简单客体是指一种犯罪行
为只直接侵犯一种具体的社会关系。复杂客体是指一种犯罪同时侵犯两种以上的具体社会关系。如抢劫罪 既侵犯了公私财产权,又侵犯了人身权。
6、 犯罪的客观方面:危害行为、危害结果,以及犯罪的时间、地点和方法。其中犯罪行为是一切犯罪
构成的客观方面的必须具备的条件。
7、 危害行为的含义:① 危害行为是表现人的意识和意志的行为。② 危害行为是只危害社会的行为。
8、 不属于犯罪行为:① 人在睡梦中的侵害行为 ② 精神错乱的侵害行为 ③ 身体受到他人强制情况
下的行为 ④ 人在突发疾病的情况下的行为。
9、 危害行为必须是一种行动,而不是单纯是思想,其次,是指具有相当严重程度的危害行为,而不是
指一般程度的危害行为。
10、危害行为可以分为作为和不作为两种形式 ,作为是积极的,如抢劫罪、诈骗罪。不作为是应该做
而未去做的 如遗弃罪。
11、刑事责任年龄分为三个阶段:① 完全不负刑事责任:不满14周岁的。② 相对负刑事责任的:已
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只对故意杀人、故意杀人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防火、爆炸、投放危险物品罪。③ 完全负刑事责任:已满16周岁。
12、14-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已满75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
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13、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控制的情况下,不负刑事责任;但是清醒的情况下,应当负刑事责任,醉酒
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14、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15、犯罪主观方面是指犯罪主体所持的心理态度,包括罪过(犯罪的故意或者犯罪的过失),以及犯罪
的目的和动机。
16、犯罪的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
一种心理态度。在这种心理的驱使下属于故意犯罪。
17、犯罪的故意有两种:一是直接故意;二是间接故意。
18、直接故意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会引起这样的结果,并且是希望发生的;而间接故意是可能
发生社会危害的,行为人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
19、犯罪的过失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
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的,以致这种结果发生的一种心理态度。属于过失犯罪。
20、犯罪的过失:疏忽大意的过失;过于自信的过失。
21、疏忽大意:① 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记过;②行为人因疏忽大意而没有
预见。它具有两层含义:一是有责任预见;二是有可能预见。
22、过于自信的过失:① 行为人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② 行为人轻信能够避免。
23、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伤害,但是不是出去故意或者过失,而是不能抗拒
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的,不是犯罪。
三 共同犯罪
1. 共同犯罪是指两个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的,不以共同犯罪论处。
2. 共同犯罪成立的条件:① 共同犯罪所侵犯的客体是一致的、统一的;② 必须有共同的犯罪行为;
③ 必须是两个以上具备犯罪主体条件的人;③ 共同犯罪人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
3. 以下几种不属于共同犯罪的:① 两人虽然共同犯罪,但是主观上没有联系的;② 两个人共同过失
行为,造成一个危害结果的。③ 一方是故意的,另一方不是故意的帮助他人犯罪的;④ 窝藏、包庇犯罪分子没有通谋的;⑤ 超出共同犯罪之外的犯罪。
4. 共同犯罪的种类: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
5. 主犯是领导组织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从犯是次要起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胁从犯是被胁迫犯罪
的;教唆犯在客观上必须有教唆他人犯罪的行为。也就是要有引起他人实行犯罪过意的行为;在主观上必须是故意教唆他人。
6. 对于从犯和胁从犯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7.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
侵害,而对不法侵害者所实施的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并且未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
8. 下列不能进行防卫:① 依法执行公务或执行合法命令的行为 ② 公民的依法扭送行为 ③ 正当防
卫 ④ 紧急避险。
9. 紧急避险应具备的条件:① 目的是为了保护合法权益;② 必须是合法权益受到危险的威胁才能紧
急避险(l来自自然界的破坏,如山洪、洪水等;动物的袭击,如恶狗咬人;犯罪分子的侵害,如躲避罪犯的侵害而损害他人住宅。)③ 必须是正在发生的危险。
五 故意犯罪过程中的停止形态
1. 犯罪的停止形态包括两类:一类是犯罪的完成形态,即犯罪的既遂;另一类是犯罪的未完成形态,
具体包括犯罪预备、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这三种形态。
2. 犯罪预备:① 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制造工具、寻求犯罪工具、追踪守候被害人)
② 行为人尚未着手实施犯罪的行为。③ 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使犯罪人在着手实施犯罪的行为以前停止下来。
3. 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为得逞的。
4. 犯罪中止:自动放弃或者是自动有效的防止犯罪(必须有效的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发生。
第三节 刑罚
1、 刑罚的种类: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
没收财产、驱逐出境)。
2、 管制:3个月以上2年以下。
3、 拘役: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
4、 有期徒刑:6个月以上15年以下。
5、 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时已满75周岁的人也不适用
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6、 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一下权利:①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② 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
自由的权利;③ 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④ 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7、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① 独立使用的,1年以上5年以下;② 主刑是拘役、有期徒刑的,1年以
上5年以下;③ 死刑、无期徒刑,剥夺终身;④ 死刑缓期改为有期徒刑的 3年以上10年以下。
8、 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的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
徒刑以上的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
9、 特别累犯:犯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
毕或者赦免以后的任何时候再犯其中任一类罪的犯罪分子。
10、自动投案是要求犯罪分子本人向公安机关等自动投案。委托他人投案或者以信、电投案的,也应视
为自动投案。但是自动投案后又逃跑的,不能认定为自动投案,
11、主犯应当供述所知道的其他同案犯的共同犯罪事实,才能认定为自首。
12、特别自首的成立条件:① 主体必须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
② 必须如实供述司法机关未掌握的本人的其他罪行。
13、对于累犯以及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防火等被判处10年10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
罪分子不得假释。
第四节 与公务员有关的几种常见的犯罪
1、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
物的行为。① 侵吞是将自己主管、经营、直接入手的公共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如将自己合法管理的公共财物隐匿不交,应支付而不支付,应入账而不入账,从而占为己有。② 窃取是采用秘密方法将自己合法管理的公共财物窃为己有。③ 骗取是虚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非法占有财物,如谎报出差费或者多报出差费。
2、 国家公务人员在国内活动或者对外交往中接受礼物的,应当交公而不交公的,也应以贪污罪论处。
3、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
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
4、 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
利益的行为。
5、 行贿罪:指为牟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
6、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额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差额巨大,而本人
又不能说明来源是合法的行为。
7、 四分国有资产罪: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且数额较大的行为。
8、 私分罚没财物罪: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行为。
9、 滥用职权罪:指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10、玩忽职守罪: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失
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罪)
第五节 刑事诉讼法
1、 立案管辖:① 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的侦查);② 人民检察院(关于国家机关犯罪的)③ 人民法院
(自述案件即告诉才处理案件,如侮辱、诽谤案;虐待案;侵占案)
2、 审判管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案件(危害国家安全罪;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
案件;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全省性的重大刑事案件);最高
人民法院管辖(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3、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4、 证据: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
5、 强制措施: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
6、 逮捕的条件:① 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判处徒刑以上的刑罚;③ 采
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办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害性,而要逮捕的。
7、 逮捕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决定,有公安机关执行。
8、 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的,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延长1个月。
9、 不起诉有以下几种类型:① 法定不起诉。② 酌定不起诉。③ 证据不足不起诉。
10、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情节显著轻微的、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
诉时效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罚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11、人民法院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14周
岁以上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
12、提出上诉和抗诉的主体。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表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审的判决、
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13、提出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10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
5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算起。
14、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
第五章 民商法和民事诉讼法
第一节 民法
1、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2、财产关系是民法调整对象中最为重要的部分。
3、人身关系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
4、人格权:因一般公民生命、健康、姓名、名称、肖像、名誉而形成的社会关系。身份权:因荣誉者的身份、智力成果创造者的身份、亲属间的身份而形成的社会关系。
5、判断某一类社会关系是否适用民法,关键看这一社会关系是否在平等主体间发生。
6、民法的基本原则:平等原则(核心)、自愿原则、等价有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遵守法律和国家政策,尊重社会公德和社会公共利益原则。
二、民事主体
1、 民事主体:自然人和法人
2、 监护人:① 近亲属 ②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③ 有关单位、组织和民政部门
3、 住所:自然人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也可以视为住所。
4、 宣告失踪:是指自然人离开自己的住所或居所,没有任何消息达2年,处于生死不明的状态,经过
利益关系人的申请,依法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5、 宣告死亡:是指自然人下落不明达到一定期限,经过利益关系人的申请,法院宣告其死亡的法律制
度。
6、 法人成立的条件:① 依法成立;②必须具有独立的财产;③ 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产所;④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三、民事权利
1、 民事权利:① 物权、所有权 ;② 债权;③ 知识产权;④ 人身权 ;⑤ 财产继承权
2、 物权: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质权、留置
权。
3、 所有权可以使用一下权利:① 占有 ② 使用 ③ 收益 ④ 处分。
4、 国家专有的财产包括国有土地、海域、水流、矿产资源、野生动物资源、无线电谱资源
5、 用益物权:地上权、地役权、典权等;担保物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
6、 债发生的根据:① 合同,② 侵权行为,③ 不当得利,④无因管理。
7、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和合同的根据而得到的利益,致使他人受到损害。
8、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到损害而进行管理和服务的行为。
管理人有要求受益人偿付因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的权利。
9、 知识产权: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
10、知识产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的总称。
11、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属于人身权利;以复制、
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翻译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权利是财产权利。
12、发表权和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身及其死亡后50年,可以依法由继承人继承。
13、但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食品、饮料和调味品,药品和用化
学方法获得的物品,动物和植物品种,用原子核变换得到的物质,不能授予专利。
14、发明专利的保护期我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专利的保护期为10年。
15、人身权的种类:① 生命健康和人身自由权,② 姓名权和名称权,③ 肖像权,④ 名誉权,⑤ 荣
誉权,⑥ 监护权。
16、继承人分为两个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代为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女婿为第一
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
四、民事责任
1、 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① 停止侵害,② 排除妨碍,③ 消除危险,④ 返还财产,⑤ 恢复原状,
⑥ 赔偿损失,⑦ 赔礼道歉,⑧ 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2、 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① 返还财产、② 修理、重做、更换,③ 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第二节 商法
1、 商法:公司法、保险法、海商法、破产法、证券法
2、 商法的特征:兼容性、快捷性、安全性、营利性、国际性。
3、 商法是最具有国际色彩性的法律。
第三节 民事诉讼
1、 民事诉讼的原则:① 当事人诉讼地位平等原则;② 人民法院应当为当事人平等地行使诉讼权利提
供便利和保障;③ 同等原则和对等原则;④ 法院调解原则;⑤ 辩论原则;⑥ 处分原则;⑦ 检查监督原则;⑧ 支持起诉原则。
2、 人民法院主观的民事案件包括:① 由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案件;② 由婚姻法调整的
案件;③ 由劳动法调整的部分劳动争议案件,④ 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某些特殊案件。
3、 地域管辖:原告起诉应到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
4、 ① 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管辖;② 保险合同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
管辖;③ 票据纠纷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管辖;④ 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人住所地管辖;⑤ 侵权行为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管辖;⑥ 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人住所地管辖。
5、 不动产纠纷—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港口作业纠纷—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遗产纠纷—
被继承人死亡所在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6、 管辖权异议:①管辖权异议应当由被告提出;② 管辖权异议应当在被告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7、 民事诉讼的证据种类: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诉、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
8、 证据保全在一般情况下由当事人申请,但在有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决定。
9、 民事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有提出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
10、在下列情况法定代理权归于消灭:① 被代理人取得或恢复了诉讼行为能力;② 法定代理人丧失诉
讼行为能力;③ 代理人或被代理人死亡;④ 因婚姻关系和事实上的抚养与被抚养关系或收养关系产生的法定代理人,随着婚姻关系或者收养关系的解除而消灭的;⑤ 诉讼结束。
11、民事诉讼中的送达:① 直接送达;② 留置送达(拒绝签收,留放在受送达人的住所);③ 委托送
达(委托其他法院送达)④ 邮寄送达;⑤ 转交送达(交给有关机关、单位转交受送达人)⑥ 公共送达(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以上均无法送达时,采用公共)。
12、财产保全的措施:查封、扣押、冻结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
13、先予执行的案件范围:① 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案件;② 追索劳动报酬的案
件;③ 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案件。
14、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① 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② 违反法庭规
则,扰乱法庭秩序的。③ 妨害人民法院调查证据、阻碍人民法院依法执行职务、破坏诉讼正常进行的。
15、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拘传、训诫、责令退出法庭、罚款、拘留等。
16、民事诉讼必须符合的条件:① 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② 有明
确的被告;③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④属于人民法院主管管辖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17、可以延期审理的情形:① 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② 临时提出回避的;③ 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
庭,调取新的证据;④ 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17、当事人提起的上诉只能向原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
18、特别程序适用一下案件:选民资格、宣告公民失踪或者死亡、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
事行为能力和认定财产无主案。
第三部分 管理篇
第一章 管理学基本原理
1、 管理学基本原理:人本原理、激励原理、能级原理、系统原理、权变原理、效益原理。
第二章 行政管理
第一节 政府职能
1、 政府职能的主要内容:政治职能、经济职能、文化职能、社会职能。
2、 政治职能:防御性、保卫性、强制性。它包括军事保卫、治安和镇压、民主建设。
3、 经济职能:统筹规划、制定并实施经济法规、政策指导、控制协调、检查监督和公共服务。
4、 社会职能是指政府组织动员全社会力量对社会公共生活领域进行管理的职能。
5、 政府行政管理的运行职能:计划职能、组织职能、协调职能、控制职能。
6、 政府主要承担经济调节、市场监督、公共服务、社会管理这四大职能。
7、 公共危机的构成具有三个基本要素:造成严重的后果;做出反应的时间有限;事出突然;具有意外
性。
8、 危机应对或管理有四个要点:减少、缓解危机;动员、准备资源以有效的控制危机;回应社会与公
众的需求;危机后的恢复与重建。
9、 公共危机的特点:① 公共性;② 突发性和紧急性;③ 高度不确定性。
10、公共危机管理的决策性质表现为一种非程序化的公共决策。
11、公共危机管理的原则:① 时间性原则;② 效率性原则;③ 协同性原则;④ 科学性原则。
第二节 行政组织
1、 行政组织就是国家行政机关,包括中央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工作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工
作部门。
2、 行政组织特点:① 政治性;② 系统性;③ 服务性;④ 法制性;⑤ 权威性。
3、 行政组织的类型:领导机关、职能机关(农业、交通、教育、民政部门)、办事机关(各级政府办
公厅)、参谋咨询机关(辅助机关)、直属机关(主观某些专门业务的行政机构)、派出机关。
4、 行政组织是指行政组织个层级和各部门间所建立的一种关系模式。主要表现为行政组织的层级结构
和部门机构,也成为纵向结构和横向结构。
5、 管理幅度与管理层次在行政组织结构中成反比例关系。即在行政组织规模确定的前提下,管理幅度
越大,管理层次越小;管理幅度越小,管理层次越大。
6、 层次多,幅度小的行政组织称为尖形结构,其特点是权力集中,控制有力,便于政令统一,但不利
于调动下级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而把层次少,幅度大的行政组织称为扁形结构,其特点是分权较多,控制较弱,下属自主权较大,但容易出现无政府主义。
7、 行政组织设置的原则:① 职能目标原则。② 精干原则。③ 整体效能原则。④ 权责相称原则。⑤
依法设置原则。⑥ 动态适应原则。
8、 我国公务员的分类管理主要包括职位分类导向、职位类别划分和级别设置等内容。
9、 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明确了在设计职务、级别时,以职位分类为导向,并吸收品位分类
中的合理因素的分类管理制度。
10、我国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
行政执法类。
11、我国公务员的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12、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
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13、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一下设置。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分类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
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14、我国公务员新陈代谢制度主要包括录用、职务任免、职务聘任、培训、交流、辞职辞退、退休。
15、公务员职务实行选任制和委任制。委任制公务员遇有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职务发生变化等需要任免
职务的,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任免其职务。
16、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制。
17、机关聘任公务员,应当按照平等自愿、协调一致的原则,签订书面的聘任合同,确定机关与公务员
的双方的权利、义务。聘任合同期限为1-5年。
18、机关对新录用人员应当在试用期内进行初任培训;对晋升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应当在任职前或者任职
后一年内进行任职培训。
19、交流是指通过调任、转任和挂职锻炼等三种方式有计划地调换公务员任职职位的制度。
20、调任是指在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副调
研员以上的非领导职务。
21、转任是指公务员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在机关的不同职务之间进行的交流,这是公务员队
伍的内部交流,不涉及公务员身份的变动,但必须符合担任新职的条件。
22、挂职锻炼是选派公务员到下级机关或者上级机关担任一定的职务,不改变与原机关的人事关系。
23、限制公务员辞职的条件:① 在涉及国家安全、重要机密等特殊岗位上认识的公务员,不得辞职。
② 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而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工作人员,不得辞职。③ 正在接受审查的工作人员,不得辞职。④ 未满国家行政机关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不得辞职。
24、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予以辞职:① 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② 不能胜任现职工
作,又拒不接受其他安排的;③ 因机构撤销、合并、调整或缩减编制名额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④ 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的,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⑤ 不履行公务员义务,违反公务员纪律,经多次教育仍不改正,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25、公务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辞退:① 因公致残并被确认丧失工作能力的;② 患严重疾病或负
伤正在进行治疗的;③ 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④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退的情形。
26、可以提前退休的:① 工作年限满30年的;② 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工作年限满20
年的。
27、我过公务员的激励保障制度包括考核、职务升降、奖励、工资福利保险等内容。
28、年度考核结果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
29、公务员的职务应当逐级晋升,特别优秀的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按照规定破格或者越一级晋升职
务。
30、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按照规定程序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
31、公务员奖励分为:嘉奖、记三等功、记二等功、记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
32、我国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
33、公务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
34、我国公务员的监督机制由义务与权力、惩戒、回避、申诉控告等内容构成。
35、对公务员的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撤职、开除。
36、受处分期间,公务员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
37、公务员的回避制度主要包括任职回避、公务回避和地区回避三种类型。
38、任职回避是指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和近姻关系,① 不
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统一领导人员的职务;② 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③ 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监察、审计、人事、财物工作。
39、公务回避是指在公务活动中涉及本人或者本人应当回避的亲属关系人员时,必须回避。
40、地域回避是指公务员不得在原籍担任乡级机关、县级机关及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职务。
41、申诉是指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人事决定处理不服时,向原处理机关或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提出重新
处理要求的行为。
42、控告是只公务员认为机关及其领导侵犯其合法权益时,可以依法向上级机关或者有关部门提出控告。
第三节 行政执行
1、 行政执行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利用各种物质条件和精神力量,将决策机关颁发的政策、指
示、命令付诸实施,以求解决所针对的社会问题。
2、 行政执行是行政决策的实现过程。
3、 行政执行可分为三个阶段:准备阶段、具体实施阶段和评估阶段。
4、 在行政执行中常用的执行方法或手段主要有行政手段、经济手段、法律手段、教育手段。
5、 行政实施阶段是关键环节,是行政执行的核心内容。
6、 指挥和授权、沟通和协调、检查和领导贯穿始终。
7、 行政指挥:口头指挥、书面指挥、会议指挥。
8、 指挥必须做到:① 指挥必须统一;② 指挥必须逐级;③ 指挥必须果断;③ 指挥必须有方。
9、 行政授权:是指领导者把一些本属于自己职权范围的事,通过一定的程序委托给部下处理,以便及
时有效的完成特定任务的领导活动。
10、行政授权过程中必须坚持一下原则:① 权责一致原则;② 量力授权原则;③ 适当控制原则;④ 充
分信任原则。
11、授权的关键在于监督。
12、行政沟通:正式沟通、非正式沟通。
13、正式沟通分为:下行沟通、上行沟通与平行沟通。
14、行政协调是指行政领导者运用各种方法调节各相关机构之间的利益、意见和行动,及时处理相互之
间的矛盾分歧和冲突,使各相关机构配合,协同一致,实现预定的决策目标。
15、行政成本:一是维持行政机关自身运行的费用;二是为了履行本机关所承担的智能而消耗的费用。
16、我过行政成本的现状:① 公务成本高;② 运行成本高;③ 基础成本高;④ 装备成本高;⑤ 无
形成本高。
17、马克思提出建立廉价政府,也就是降低行政机关的行政成本。应该对行政机关的非生产性行政成本
进行限制。
第四节 行政责任
1、 依法行政的本质在于通过法律权力来制约行政权力。
2、 因为管辖事务的庞杂,给行政权力侵犯公民权力留下可能性。
3、 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① 行政合法(主体合法、行为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② 行政适当
(主要针对自由裁量行为);③ 行政公正(凡是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一律要回避参与相关行政行为)。
4、 行政责任是指政府及其公务员因为其公权地位和公职身份,对授权者和法律以及行政法规所承担的
责任。
5、 行政责任包括的内容主要是:应为行政责任(依据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不应为行政责任(政
府及其公务员进行公务活动时有不超越行政权限和不侵害公民权益的责任)。
6、 政府工作人员作为具体执行行政职能的个体,所承担的行政责任表现为个人行政责任。
7、 行政责任的特征:行政责任首先是一种责任,它是一种政治责任、法律责任、道义责任。
8、 行政责任的追究,它的基本问题是追究责任的主体、程序性和实体性问题。
第五节 行政监督
1、 行政监督的主体极为广泛,包括政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大众传媒、人民群众和行政相对
人。
2、 行政监督的特点:民主性、群众性、健全性。
3、 行政监督的对象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
4、 行政监督的本质是一种限制、约束、规范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之行政机关的政治法律活动。
5、 现代民主政治结构的行政监督是一种法制监督。
6、 行政监督的作用:① 评价作用;② 预防作用(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③ 补救作用;
④ 改进作用;⑤ 教育作用。
二 政府自我监督
1、 政府的自我监督是行政监督体系的第一道防线。
2、 政府自我监督:直辖监督、行政监察、审计监察。
3、 直辖监督:上下级组织间案隶属关系而展开的监督;如工作报告、工作指导等。
4、 行政监察:中央人民政府和县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内部专设的监察机关是专职履行行政监察职能
的责任机构。
5、 审计监督:是国家进行财政、经济监督的一个重要手段。
6、 依据审计的目的,审计监督可分为三类:① 财政财务审计;② 经济效益审计;③ 财经法纪审计。
三 行政外部监督
1、 行政外部监督是政府行政的第二道防线,也是最有力、最有效的一道防线。
2、 行政外部监督:立法监督、司法监督、政党监督、社会监督。
3、 立法监督: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权。
4、 司法监督:人民检察院的监督和人民法院的监督。
5、 人民监察员的监督主要是通过对严重破坏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重大犯罪案件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
利的案件和渎职罪、贪污罪、行贿受贿罪的侦查起诉,来追究行政机关人员违法犯罪的刑事法律责任。
6、 社会监督是民主政治的重要体现,是报纸人民在国家中的主人地位、保持人民对政府的最终控制的
最后手段。
7、 社会监督包括公民、社会团体、大众传媒的监督。大众传媒是最有效、最快捷、最廉价、最易于操
作的监督。
第六节 社会管理
1、 社会管理的基本任务: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
正、应对社会风险、保持社会稳定等方面。
2、 社会管理要搞好,必须加快推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
3、 政府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① 基本公共物品的有效供给责任;② 提供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③ 制
定公平的收入分配政策,保证社会公平公正。
4、 协调各类社会组织关系。
第四部分 经济篇
第一章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第一节 经济体制
1、 经济体制是组织社会经济活动的根本原则,是在社会经济活动的一定(或全部)范围内,人们普遍
承认,并且实际共同遵守着的一种行为准则。
2、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共同构成一个社会的经济形态,或经济制度。
3、 评价一种经济制度优劣的标准,是看它与生产力的关系是否相适应,即促进还是阻碍生产力的发展。
4、 制度经济学则从交易及交易费用的视角研究经济制度。
5、 买卖交易、管理交易和限制交易的规范共同构成经济制度。
6、 经济制度的作用:降低交易费用、减少经济活动参与者的风险,确立公共物品和服务的生产与分配
框架等。
7、 经济制度在制度系统中是决定性、第一位的。经济体制是从属的、第二位的。
8、 区分不同经济制度的根本标志是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结合方式。
9、 经济体制可以分为国家经济体制、企业体制、工业体制、金融体制等。
10、经济体制实现经济制度的方式主要有计划经济体制和市场经济体制。
11、资源配置效果是衡量经济体制效率的标准之一。
12、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资源配置通过以下四个机制来实现:① 等价交换机制、竞争机制、风险机制、
信息机制。
13、我过目前的经济运行机制是混合经济体制。
14、计划经济的资源配置不是通过市场机制而是通过政府行政手段即命令、指令和法令而实现的。
15、计划经济体制的优点:能够最大限度的动员、几种稀缺资源服务于一些明确的国家目标,满足国家
紧急的和压倒一切的需要。
16、市场经济体制是依靠市场手段对资源进行配置的经济体制。
17、市场经济体制的优点:为人们提供平等竞争的机会,促进技术进步和制度创新,提高了资源利用效
率。
18、自由市场经济可能导致宏观经济的不稳定,出现高失业率和生产下降、衰退、价格上涨等问题。
19、在资源配置上,我国即非采用单纯的市场机制,也非采用单纯的计划机制,而是两者兼而有之。
第二节 市场机制
1、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
2、 市场经济的基本功能:① 利益刺激功能;② 自动导向功能;③ 优化配置功能;④ 调节供求功能;
⑤ 优胜劣汰功能;⑥ 自动调节收入分配功能;⑦ 传递信息功能。
3、 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分配是按照生产要素在生产中的贡献大小来进行的,追求最大收入的动机会刺激
商品生产者不断改进技术,加强经营管理,提高各种生产要素的生产率,程从而推动企业不断发展。
4、 市场经济条件下追求利润的动机会导向企业的各种决策,如进入什么行业并决定生产什么产品。
5、 规模经济是指企业的生产成本随着企业规模不断地扩大而递减的经济现象。
6、 以某一行内部技术特征而形成的垄断称为自然垄断。
7、 公共用品是指用来满足全体居民和部分居民的特定用品,但无法用市场机制按市场方式分担其费用
的那些产品。如国防、交通设施等用品。
8、 消费公共品的免费搭车现象,其结果便是公共品的私人供应的失灵,所以,这些公共用品只能由政
府提供。
9、 外部效应是指某一经济主体的经济活动影响其他的经济主体,而这种影响无法通过市场价格反映出
来的。
10、失业和通货膨胀是宏观失衡的两种具体表现,也是市场失灵的重要信号。
11、公平目标的实现职能依靠政府干预,政府主要通过税收等途径来调节再分配收入,实现公平。
12、政府对市场的干预和调控可以采取行政、法律和经济手段。从经济手段看,有价格政策、税收政策、
财政政策、货币政策、收入政策等。
13、价格控制分为最低价控制和最高价控制。
14、政府实施最低价控制的原因:① 保护某行业的收入;② 避免价格上的恶性竞争;③ 避免可能出
现的短缺。
15、最低价控制带来的最大问题之一是会产生过剩产品,而引起效率地下,减少竞争积极性。
16、在战争或饥荒时,政府会为生活必需品之地最高限价,是大部分人能够负担得起,以利于社会稳定。
第三节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1、 公有制经济不仅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还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而且
公有制形式可以多样化,一切反映社会化大生产规律的经营方式都可以大胆利用。
2、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框架:① 所有制结构;② 现代企业制度;③ 宏观调控体系;④ 价格体
制和市场体系;⑤ 分配制度;⑥ 社会保障制度。
3、 公有制的主题地位体现在:① 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② 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
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要有量的优势,更注重质的提高。
4、 在公有制主体的前提下,长期共同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是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社会主义根
本任务的要求。
5、 非公有制经济: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
第二章 微观经济
第一节 市场主体
一 市场主体类型
1、 市场主体、市场体系、宏观调控体系是构成现代市场经济的基本要素。
2、 市场主体包括自然人,以一定组织形式出现的法人(营利性和非营利性),中介机构(如供销机构、
各种银行和非银行机构、证券交易所、职业介绍所、人才交流中心等)。
3、 市场管理组织指市场自身的管理和组织体制,它包括三类市场管理机构和三种管理手段构成的管理
体系。
4、 管理组织系统的构成:① 国家设置的市场交易活动的监察管理机构,如审计、工商、物价、税收
等机构;② 市场流通的技术管理机构,如计量标准、测试、质量监察、环保等机构;③ 社会性和群众性管理机构,如消费者协会、质量监督协会等民间组织。
5、 市场管理手段:政策和法律手段、财政及金融手段、行政手段等。
6、 培育市场主体的核心是提升企业竞争力。
7、 现代企业制度主要指以产权制度为基础和核心的企业组织制度与管理制度
8、 三种基本企业制度:个人业主制、合伙制和公司(法人)制。我们目前的现代企业制度主要指公司
(法人)制。
9、 公司的基本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10、有限责任公司部能公开发行股票,筹集资金的范围和规模一般较小,难以适应大规模生产经营活动
的需要。
11、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缺点:① 公司开设和歇业的法定程序复杂,有碍于公司重组与破产;② 所有权
与经营权的分离,产生复杂的委托代理关系;③ 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向社会公开,难以保守商业秘密;④ 股东为谋求个人利益而买卖与抛售股票,缺乏对企业长远的关心,股票市场价格的波动不能构成经营者决策的基本依据。
12、股票是投资入股并可借以取得收入的所有权凭证,可以自由转让与流通。
13、现代企业制度是指符合社会化大生产特点,适应市场经济的需求,以完善的企业法人制度为主体,
以公司制为核心,以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为主要形态,以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为基本特征的新型企业制度。
14、市场中介机构是指介于政府与市场主体之间,商品生产者与经营者之间及个人与单位之间,从事服
务、协调、评价和监督等活动的机构和组织。
15、从事经纪业务的经营性企业和公司,如劳务公司、期货经纪公司等。
第二节 市场机制
1、 需求是只消费者在一定时期内愿意而且能够购买某商品的数量,该数量叫需求量。
2、 一种商品的需求量不只取决于该商品的价格,还主要取决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① 消费者的偏
好;② 替代品的价格和数量;③ 互补品的数量和价格;④ 消费者的收入;⑤ 消费者对未来价格的预期。其中价格因素是影响最大的。
3、 需求的价格弹性又简称需求弹性或价格弹性,它表示在一定时期内,一种商品的需求量的相对变化
对于该商品价格的相对运动的反应程度。
4、 决定供给量除了价格因素,还有以下因素:① 生产成本;② 替代产品的价格;③ 连带产品的需
求和价格;④ 自然灾害和其他无法预测的事件;⑤ 生产的目的;⑥ 对未来价格的预期。
5、 价格、供给、需求是市场的主要构成要素。三者存在三种关系:① 供不应求;② 供过于求;③ 供
求平衡。
6、 市场结构是指商品或劳务在市场上的竞争关系的构成和组合。
7、 市场类型分为两大类:① 完全竞争市场;② 不完全竞争市场。
8、 完全竞争市场:农产品市场
9、 在完全竞争的条件下,市场的供求法则是:市场处于供不应求或者供大于求的状态时,可以依据价
格,适应供求关系的变动,进行自行调节,使市场实现均衡。
10、不完全竞争市场:① 完全垄断市场;② 垄断竞争市场;③ 寡头垄断市场。
11、完全垄断市场:公用事业部门
12、垄断竞争市场:日用工业品市场和副食品市场。
13、寡头垄断市场:汽车、钢铁、石油和有色金属等行业。
14、完全垄断市场定价方法:边际效益、单一定价、歧视定价。
15、垄断竞争市场定价方法:边际效益等于边际成本。
16、寡头垄断市场定价方法:① 当各寡头勾结时——卡特尔;② 不勾结——价格领先制和成本加成法。
17、价格机制可以使市场达到均衡。
18、引起均衡变动的原因有三个:① 需求的变化;② 供给的变化;③ 需求和供给的同时变化。
19、导致不均衡的种种原因,其中主要包括价格刚性、供求对价格缺乏弹性、不完全竞争等。
20、市场机制主要是价格机制和竞争机制,它们是市场运行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机制。
21、所谓价格机制,是指价格形成、价格运行过程及其价格的作用体系。
22、所谓竞争机制,是指竞争同供求关系、价格变动、生产要素流动与组合,以及市场成果分配诸因素
之间的有机联系和运动趋向。
23、市场机制的功能具体表现为:信息传导与协调功能;激励与创新功能;分配与监督功能。
第三节 市场竞争
1、 市场体系的基本特征:统一性、开放性、竞争性、有序性。
2、 健全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体系的基本途径是:① 深化价格改革,健全价格机制;② 加快培育与完
善要素市场和产权市场;③ 建立健全市场中介机构和社会信用体系;④ 健全市场法规体系,完善市场运行秩序。
3、 产品市场主要指消费品市场,消费品市场是指生活资料和消费资料的交换关系总和及场所,是最基
本的市场。
4、 市场化改革以来,生产资料、金融、劳动力、技术、信息等生产要素先后不同程度地进入市场,形
成要素市场。
5、 生产要素包括土地、资本、劳动和企业家才能。所有者是土地所有者、资本所有者、劳动者、企业
家;要素的报酬分别是地租、利息、工资和利润。
6、 土地是一个广义的概念,泛指土地上的一切自然资源。
7、 产品成本=要素收入
8、 竞争是市场经济最基本的运行机制,是商品经济、市场经济的产物。
9、 竞争是一种效率机制、创造机制、分配机制。
10、一般而言,市场垄断的原因大体有五种:① 由资源的天然禀性带来产品(或服务)的独特性;② 创
新带来的垄断;③ 实力和能力带来的垄断;④ 成本特性产生的垄断,即自然垄断;⑤ 强制势力形成的垄断。
11、市场规则是指由有关政府机构根据市场经济内在要求所制定的,以法律或契约、公约形式确定下来
的,市场主体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和规范。
12、市场的外在规则属正式的制度安排,包括法律、法规、政策等,它以外在强制的刑事约束经济主体
的行为,称之为正式约束或硬约束。
13、市场的内在规则属社会所认可的非正式的制度安排,包括价值信念、伦理规范、道德观念、风俗习
惯、意识形态等,它构成对经济主体非强制性的约束,称之为非正式约束或软约束。
14、市场规则是有非正式约束、正式约束及有效的实施机制所构成的。
15、市场主体是市场运行过程中具有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经济体。
第四节 收入分配
1、 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的分配原则,它体现着个人消费品分配领域中社会主义性质的分配关系。
2、 劳动报酬的主要形式是工资。
3、 按要素分配其实质是各要素主体按照要素的产权含量参加分配。
4、 在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前提下,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
要求,是收入分配理论和实践的重大突破。
5、 效率是一种最优状态,在这种状态下,当任何偏离该状态的方案都不可能使一部分人收益而其他人
不受损,这种状态时帕累托状态。
6、 基尼系数是反映贫富差距的,0.4是收入分配差距的警戒线。0.2一下分配高度平均,0.3—0.4比
较合理;0.4—0.6差距偏大;0.6以上高度不平均。我国处于0.5、
7、 在效率与公平这对矛盾中,效率处于主导地位,效率优先于公平。
第三章 宏观经济
第一节 宏观经济调控
一 国民经济核算
1、 国民经济和算是以整个国名经济或社会再生产为对象的宏观核算。最核心的指标是国内生产总值
(GDP)。
2、 新核算体系在整体结构上把国名经济循环中实物运动和资金运动、经济流量与经济存量紧密联系起
来,主要由社会再生产核算表和经济循环账户两部分组成。
3、 总供给问题可以归结为就业问题。
4、 总供给由消费、储蓄、政府收入、进口四部分组成。
5、 总需求由消费需求、投资需求、政府支出、出口需求组成。
6、 政府通过中央银行直接控制名义货币供给量,并通过改变政府的购买等影响自发性支出。
7、 总需求=总供给,即消费+投资+政府支出+出口=消费+储蓄+政府收入+进口
8、 供不应求,会引起资源短缺、通货膨胀、经济增长过快。
9、 供过于求,会引起需求不足、生产过剩、市场疲劳、资源闲置、事业增加。
10、储蓄投资差额=进出差额+政府收支差额
11、供过于求时,可以通过调整进出口差额(扩大出口、减少进口)或调整政府收支差额(减少政府收
入、扩大政府支出)来扩大需求减少供给,反之亦然。
12、保持社会供给和需求平衡,不仅保持商品市场均衡,还必须保持货币市场均衡、生产要素市场均衡
和国际收支平衡。
13、政府经济管理的主要职能:市场的监管职能、经济的调节职能。
14、政府的经济调剂职能主要包括:① 采取适当的政策进行宏观调控(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稳
定物价、保持国际收支平衡);② 为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提供必要的制度保证和政策支持;③ 对区域经济发展给予协调、指导和财政支持,促进东、中、西部地区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的前提下协调发展;④ 在符合世贸组织规则的前提下,采取鼓励性的政策措施,促进出口,吸引外资,支持本国企业跨国投资经营。
15、市场经济国家基本上都将经济增长、充分就业、价格稳定、国际收支平衡列入宏观调控目标体系。
16、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降低消耗、保护环境的基础上,实现人均国民生
产总值到2020年比2000年翻两番。
17、充分就业并不意味着百分之百就业。
18、摩擦事业:由于难以避免的摩擦,造成短期的、局部性事业;非自愿性事业:接受现行工资,但还
是找不到工作;自愿事业:不愿意接受工资水平而失业。自然失业是指由非经济原因引起的,不能通过经济手段解决的。
19、价格稳定是指价格总水平的稳定,它是一个宏观经济概念,一般用于价格指数来表示一般价格水平
的变化。
20、我过目前采用的是社会商品零售价格总指数和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
21、稳定物价实际上是抑制通货膨胀。
22、长期赤字会影响国家的支付能力,引起国家黄金与外汇储备减少,国际债务增加,国内通货膨胀,
严重时甚至会引起国际信用危机。
第二节 财政与税收
1、 国家的收入与支出就是财政。
2、 从我国从取得财政收入的形式来看,财政收入可分为税收收入、国有企业上缴的利润收入、债务收
入(如国家发行的国库券、经济建设债券收入等)和其他收入(如各种管理费收入等)可以概括为税、利、债、费四种形式。
3、 财政支出作为财政分配的另一个方面,它是指国家对集中起来的财政资金进行分配的整个过程。
4、 财政支出可以分为:经济建设支出,科学、文化、卫生事业支出,行政管理和国防支出,债务支出
和其他支出。
5、 政府购买支出如公共设施、基础设施建设等。
6、 政府购买支出具有乘数效应,即政府增加或减少单位资金的购买支出,其带动整个社会的投资和有
意义需求的增加或减少是成倍数的。这个倍数即为乘数。
7、 政府转移支付是政府用于支付社会保障津贴、社会救济、政府债务利息等的支出。
8、 政府转移支出同样具有乘数作用,但它的乘数作用要小于政府购买乘数。
9、 人们把略有结余看做一种理想的财政平衡的标志。
10、只要不出现大规模的赤字或者结余,都是正常的。
11、税收的特点:强制性、固定性、无偿性。
12、新时期的税收原则为公平、效率、适度和法治四原则。
13、税收按照课税对象,可分为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资源税、行为目的税;按照征收管理体系,
可分为工商税、关税、农业税;按照税收管理权限,可分为中央税、地方税、中央地方共享税。
14、财政政策指政府通过控制财政收入或支出调节总需求,从而实现宏观目标的政策。它与货币政策一
起被统称为需求管理政策。
15、财政政策的主要手段或工具是财政支出和税收。
16、当需求过旺时,实施紧缩性财政政策即增加税收;当需求不足时,通过扩张性财政即减少税收。
17、财政政策具有产出效应,即财政政策的实施会引起一国产出水平发生变化,可以使总产出成倍的放
大或缩小。
18、财政政策具有挤出效应。它是指财政政策实施引起利率水平变化对总产出的影响。挤出效应与产出
效应的作用方向正好相反,如果产出效应使总产出增加,那么挤出效应使之减少;相反,如果产出效应使总产出减少,那么挤出效应使之增加。
第三节 货币与银行
1、 货币执行的五种职能:流通手段、价值尺度、支付手段、储藏手段和世界货币。
2、 货币作为一般等价物,是流动性最强的资源。
3、 信用工具作为一种契约,对其出让者来说是金融负债,对购买者来说是金融资产。
4、 信用的特性:期限性、流动性、安全性、风险性、赢利性
5、 信用工具:商业票据、银行票据、债券、股票。
6、 货币供给量由两部分构成:现金、活期存款。
7、 利率是货币的价格,所以利率由货币市场的均衡所决定。
8、 证券的本质是交易合同。
9、 证券按照其性质可以分为证据证券、拼争证券、有价证券
10、有价证券特征:① 任何有证券都有一定的面值;② 任何有价证券都可以自由转让;③ 任何有价
证券本身都有价格;④ 任何有价证券都能给其持有人在将来带来一定的收益。
11、买卖期货合约,实际上就是承诺在将来某一天买进或卖出一定量的“货物”
12、调节总需求的货币政策工具有法定准备金率、公开市场业务,贴现政策三种。
13、准备金率对货币供给由乘数作用。提高准备金率时,会引起市场利率上升,民间投资投资需求下降。
下调准备金率时,会引起市场利率下降,民间投资需求上升。
14、贴现率降低,则投资扩大;他贴现率提高,则投资降低。
15、货币政策通过利率的变动对总需求产生影响。
16、通货膨胀会引起货币贬值、物价上涨。
17、无论是消费需求、投资需求过热,还是政府需求、国外需求过热,都可以引发需求拉动型通货膨胀。
18、如果没有需求增长的伴随,将会出现生产萎缩,失业增加,最终引起严重的经济萧条,物价走向低
迷。
第四章 国际经济
第一节 开放经济
1、 经济全球化主要是指资本、信息、技术、劳动力、资源等生产要素在全球范围内的广泛流动。
2、 经济全球化的具体特征表现为:其基础是市场经济在全球的充分发展,其决定力量是市场机制,其
核心是各国社会再生过程的交叉渗透形成全球社会再生产,其主要表现形式是贸易、投资和金融全球化。
3、 区域经济合作:国际区域经济合作、国内区域经济合作
4、 国际区域经济合作:国际性区域经济一体化、国际城市圈或都是带
5、 国际性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形成动机是为了避免彼此的伤害,共同排斥外来的竞争,是作为保护贸易
的一种手段而产生的,它是激烈的垄断竞争的产物。
6、 最具有代表性的三大区域性经济一体化组织:① 以德国为中心的欧盟;② 以美国为中心的北美自
由贸易区;③ 以美、日为中心的亚太经合组织。
7、 都市带是城市群发展到成熟阶段的最高空间组织形式,其最根本的优势就是可以实现资源优化和城
市群强大的集聚功能。
8、 国际竞争力取决于经营创新能力、企业的管理能力、技术创新能力。
第二节 国际贸易
1、 国际贸易基本理论:绝对优势理论、比较优势理论、要素禀赋理论
2、 绝对优势理论由亚当·斯密提出。
3、 比较优势理论由大卫·李嘉图提出,只要各国之间存在相对优势,那么本着两利取其重,两劣取其
轻的原则进行分工合作,各国仍然会都获利。
4、 国际贸易方式:协定贸易、有固定组织形式的贸易、无固定组织形式的贸易
5、 世界贸易组织、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已成为当今世界多边经济体系的三大支柱。
6、 世界贸易组织的宗旨和目标是:提高各成员国的生活水平,保证充分就业。
7、 世界贸易组织中心设置在瑞士日内瓦。
8、 WTO的基本原则:非歧视原则、自由贸易原则、透明度原则、互惠原则、灵活性原则。
9、 非歧视原则要求各成员之间相互给予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所谓最惠国待遇指一缔约方现在和将
来给予另一缔约方的贸易优惠、特权和豁免,应立即无条件地给予其他所有缔约方。所谓国民待遇指一缔约方的产品进入另一缔约方后在进口国国内税收、销售、运输等方面应享受与进口国同类产品同等待遇。
10、世界贸易组织具有法人地位。
11、2001年,中国以新成员的身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
12、按照倾销的定义,若产品的出口价格低于正常价格,就会被认为存在倾销。出口价格低于正常价格
的差额被称为倾销幅度。所以,确定倾销必须经过三个步骤:确定出口价格、确定正常价格和正常价格进行比较。
13、倾销幅度不超过出口价格2%,倾销产品进口量占同类产品进口比例不超过3%是可以忽略不计的倾
销幅度的最低限额。
14、反倾销的最终补救措施是对倾销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15、只有政府,才能采取反倾销措施。
16、贸易壁垒:关税壁垒、非关税壁垒
17、发达国家,以及一些次发达甚至发展中国家越来越多采用的反倾销手段,也是非关税壁垒之一。就
我国而言,配额、许可证制度也属于后者。
第三节 国际金融
1、 国际收支平衡表的主要内容有四部分,即经常项目、资本项目、错误和漏洞、储藏资产的增减。其
中,最基本的项目是经常项目。
2、 政府根据市场经济规律,运用紧缩性或扩张性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对国内收支和国际收支进行
宏观调控。
3、 汇率主要有两种标价方法:直接标价法、间接标价法
4、 我国和大多素国家采用直接标价法
5、 无论是哪一种标价方法,如果某种货币价值提高,则该货币升值;如果某种货币价值降低,则该货
币贬值。
6、 一般来说,汇率降低能够促进出口、抑制进口的作用。因为一国货币对外汇率下降时,该国出口所
得的汇率收入可换取更多的本国货币。而进口所需的外汇却只需支付较少的本国货币。
7、 全球性国际金融组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复兴开发银行(世界银行)、国际开发协会、国际
金融公司
8、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宗旨:向会员国提供短期贷款
9、 世界银行的主要任务和宗旨:向生产性项目向企业提供贷款
10、国际开发协会:贫困国家提供优惠贷款
11、国际金融公司:发促进展中国家私营部门投资
12、国际资本流动形式:直接投资、间接投资
13、对外直接投资的方式主要有开办独资企业、兼并与收购、与投资伙伴国合办合资企业或合作企业、
利润再投资等。
14、国际金融危机分为四种类型:货币危机、银行业危机、外债危机、系统金融危机
15、国际金融危机的成因主要有:① 经济过热导致生产过剩;② 贸易收支巨额逆差;③ 外资的过度
流入;④ 缺乏弹性的汇率制度和不当的汇率水平;⑤ 过早的金融开放。
第五部分 科学篇
第一章 科学技术概述
第一节 科学技术概念
1、 对人类影响最大的四大理论基础:量子力学、相对论、基因理论、系统理论
2、 科学的划界标准:① 科学是实证性的;② 科学是创造性的;③ 科学是预言性的;④ 科学作为一
种理论体系必须追求逻辑上自洽。
3、 技术是指人类利用、改造和保护自然的过程中,通过创新所积累的经验、知识、技巧以及为某一种
共同协作组成的工具盒规则体系。
4、 现代技术已发展为一个庞大的复杂系统,主要由三大基本技术,即物质变化技术、能量转换技术和
信息控制技术组成。
5、 目前对社会发展、经济发展等起着重大作用的技术大体上有信息技术、生物工程技术、纳米技术、
环保技术、空间技术、航空技术、能源技术、材料技术、激光技术、海洋技术、农林技术等。
6、 科学的目的和任务是认识世界,技术的目的和任务是改造世界
7、 科学成就表现为新现象、新规律和新法则的发现,而技术成就则表现为工具、设备、工艺、方法的
发明和创造等。
8、 原始性创新成为国际科技竞争的制高点
第二节 我国的科学技术发展规划
1、 面向经济建设主战场的科技计划:科技攻关计划、丰收计划、星火计划、国家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
划、燎原计划和金桥计划
2、 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发展计划:863计划、火炬计划
3、 863计划是由中科院的四位著名科学家王淦昌、王大珩、陈允芳、杨嘉樨等提出
4、 863计划选择信息技术、生物技术、自动化技术、航天技术、激光技术、能源技术、新材料技术和
海洋技术等八个高技术领域为重点。
5、 火炬计划的宗旨:贯彻执行改革开放的总方针,发展我国科技力量的优势,推动高新技术成果商品
化和产业化,促进高新技术产业走国际化发展的道路。
6、 《规划纲要》的突出特点是:战略性、全局性、前瞻性。规划立足国情、面向世界,以增强自主创
新能力为主线,以建设创新型国家为奋斗目标,对我国未来15年科学和技术发展作出了全面规划与部署,是新时期指导我国科学和技术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7、 根据《规划纲要》,今后15年科技工作的知道方针是: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
8、 创新型国家的共同特征:科技进步贡献率在70%以上、研发投入占GDP的比例在2%以上、对外技术
依存度指标在30%以下、获得的三方专利(美国、欧洲和日本授权的专利)数占世界数量的绝大多数。
9、 《规划纲要》重点部署四项重大科学研究计划:蛋白质研究、量子调控研究、纳米研究、发育与生
殖研究。
10、国家创新体系是以政府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各类科技创新紧密联系和有
效互动的社会体系。
11、循环经济要求把经济活动组织成一个“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反馈式流程。
12、我国人均淡水资源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4,人均耕地面积40%,45种矿产资源50%、石油7%、天
然气4.5%、森林16%
13、抓好长江上游、黄河中下游等地区的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
第二章 科学常识
1、 广义相对论是现代宇宙学研究的理论基础。广义相对论建立了空间、时间是随着物质分布和运行速
度的变化而变化的理论,从而为现代宇宙学奠定了重要理论基础。
2、 多普勒效应:面向观察者运行的光源谱线(与静止光源相比)将向高频(即光谱蓝端)移动,而背
向观察者运动的光源谱线将向低频(即红端)移动,波长的相对移动量与相对运动速度成正比。
3、 电磁波传递宇宙的各种信息。
4、 宇宙起源于160亿年前温度和密度极高的原始火球的一次大爆炸(伽莫夫提出)
5、 在1965年探测到具有热辐射谱的微波背景辐射,温度为3K。
6、 1938年德国的哈恩在用慢中子轰击铀核时,首次发现了原子核的裂变现象,并发出了新的中子。
7、 物质的最小组成部分:轻子、夸克、媒介子
8、 热力学第一定律,是能量守恒定律最普通的形式,这定律表明不可能制造出永动机。
9、 量子力学的产生和发展标志着人类认识自然实现了从宏观世界向微观世界的重大飞跃。
二、生命科学
1、 生命的物质基础:细胞、蛋白质、核酸、新陈代谢
2、 细胞是一切生命体的基本单位。
3、 蛋白质是一类极为复杂的含氮化合物,它是构成生命体的主要成分。所有蛋白质都含有碳、氢、氧、
氮四种元素。组成蛋白质的基本单位是氨基酸。
4、 核酸的基本单位是核苷酸,DNA是脱氧核糖核酸
5、 基因是DNA中的最小遗传功能单位。
6、 蛋白质的合成是在细胞质中进行的。DNA所携带的遗传信息,是通过细胞质中的RNA传递到细胞质
中,再来指导蛋白质合成反应。
7、 DNA决定RNA,RNA有事反过来影响DNA
8、 人类基因组共有32亿个碱基对。2003年宣布人类基因组序列图提前绘成。
9、 环境问题主要有:人口问题、能源问题、资源问题和环境保护问题
10、生物多样性包括:遗传多样性、生物物种多样性、生态系统多样性
11、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通过了《关于环境与发展的里约热内卢宣言》(称地球宪章)、《21世纪议程》、
《关于森林问题的原则声明》等重要文件,有150多个国家签署了《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生物多样性公约》。
12、可持续发展战略及其行动纲领——《21世纪议程》
13、我国成为世界上第一个编制国家级21世纪议程的国家。
第三章 高新技术
第一节 通信技术
1、 综合业务数字通信网(英文缩写为ISDN)
2、 多媒体技术的特点:集成性、交互性、非循序性、非纸张输出性。
3、 数字移动通信与光纤通信构成了现代通信技术的两大发展趋势。
4、 WCDMA、CDMA2000、TD-SCDMA三大主流无线接口。
5、 2006年,我国信息产业部正式将TD-SCDMA标准定为我国的通信行业标准,标志TD-SCDMA已经走向
成熟。
6、 每颗同步卫星可俯视地球1/3的面积,所以只要在定点同步转道上等距离分布3颗卫星,即可实现
除南北极地区以外全球范围内的通信。
7、 信息高速公路即国家信息基础结构。
8、 国家信息基础结构是一个能给用户提供大量信息的,由通信网路、计算机、数据库以及日用电子产
品组成的完备网路。
9、 物联网可分为:感知层、网路层、应用层。
第二节 计算机技术
1、 目前,电子计算机的发展已进入第五代,即人工智能计算机时代。
2、 系统软件是指用于管理计算机系统或为计算机服务的专门程序,包括操作系统、语言编译系统、服
务性程序等。
3、 由于计算机使用二进制,就成为衡量计算机性能的主要指标。
4、 存储器的容量也就是计算机存储程序和数据的“仓库”。它的大小标志计算机性能的另一个重要指
标。
第三节 生物工程技术
1、 生物工程技术:酶工程、发酵工程、细胞工程、基因工程
2、 现代生物技术的核心是基因工程
3、 胚胎干细胞是一种尚未发育分化的原始细胞,具有形成人体各种细胞的能力。
4、 基因诊断是运用分子生物学的方法在DNA水平或RNA水平对某一基因进行分析,从而对特定的疾病
进行判断的过程。
第四节 新材料技术
1、 按照材料的使用性能来看,可分为结构材料与功能材料。
2、 超导现象的发现,绝对温度的数值T与摄氏温度的数值t之间的换算关系为:T=t+273.5(K)
3、 科学家把电阻突然消失为零的现象,称为完全导电性,也叫做超导电现象。
第五节 纳米技术
1、 纳米,即毫微米(nm),是一种长度单位,相当于10的负九次。
2、 空隙的一边是以原子分子为主体的微观世界,另一边是人类活动的宏观世界。两个世界不是直接而
简单的联结在一起,中间存在一个过渡区,即纳米世界。
3、 碳纳米管的密度是钢的1/6,强度是钢的100倍。
4、 纳米制造技术是通过对单原子的操纵,实现以原子、分子为基础的“自上而下”的生产制造技术。
第六节 新能源技术
1、 可连续再生、连续利用的能源称为可再生能源,如风能、水能、太阳能
2、 激光器是20世纪与原子能、半导体、计算机齐名的四项重大发明之一。
3、 受激辐射是指一个处于较高能级的电子在一个频率适当的辐射光子的作用,会跃迁到低级能,同时
发射出一个振动频率、运动方向、相位和偏振状态与入射光子完全一样的辐射。
4、 陆地、海洋、大气层和外层空间称为人类的第一、二、三和四空间。
5、 空间技术的三大支柱:① 运载器技术;② 航天器技术又称空间飞行器技术;③ 地面测控技术。
6、 基因工程可以帮助植物抗病毒。
7、 生态农业的特点:综合性、多样性、高效性、持续性
8、 目前以人工智能和3S技术为依托的精准农业已经取得很大发展。精准农业是指利用3S技术把农业
技术措施的差异从地块水平精确到平方厘米水平的一整套综合农业管理技术,不仅可以大量节约肥料、种子、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而且可以提高农业产量和减少环境污染。
第六部分 党史、国情篇
第一章 中共党史
第一节 中国共产党的创立时期
1、1919年,中国在巴黎和会上的外交失败,激起社会各阶层人事的强烈愤怒,以学生斗争为先导的五
四运动开始了。
2、 从6月3日起,工人阶级开始以独立的姿态登上政治舞台。
3、 五四运动标志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开端。
4、 1915年,陈独秀在上海创办的《青年》杂志,掀起一场空前绝后的新文化运动,新文化运动的基本
口号是德先生和赛先生,就是科学很民主。初期的新文化运动,是资产阶级新文化反对封建阶级旧文化的斗争,但为先进知识分子就受马克思主义奠定了思想基础。
5、 中国共产党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和中国工人运动相结合的产物。
6、 1921年,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上海召开,大会选举产生了党的领导机构—中央局,陈
独秀为书记。
7、 二大第一次提出明确的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纲领。
8、 中国共产党成立后,多次掀起工人运动。其中,安源路矿工人大罢工、开滦煤矿工人大罢工最具有
代表性,充分显示出组织起来的工人阶级的力量。
9、 京汉铁路工人大罢工是第一次工人运动达到顶点,二七惨案发生后,全国工人运动暂时转入低潮。
第二节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
一 第一次国共合作与北伐战争
1、 新三民主义的政纲同中国共产党在民主革命阶段的纲领是基本一致的,因而成为第一次国共合作的
政治基础。
2、 国民党一大在事实上确立了联俄、联共、扶助农工的三大革命政策。
3、 国民党一大的成功召开,标志第一次国共合作正式形成。
4、 大会的历史功绩是,提出了无产阶级在民主革命中的领导权问题和工农联盟的问题,但对建立政权
和武装的极端重要性扔缺乏认识。
5、 1926年7月9日,国民革命军正式出师北伐。
6、 1927年,英勇的上海工人在陈独秀、罗亦农、周恩来、赵世炎、汪寿华等组成的特别委员会领导下,
发动总罢工,随即转为武装起义。由周恩来担任总指挥,占领了除上海除租界以外的地区。
7、 汪精卫召开国民党中央常务委员会扩大会议,正式同中国共产党决裂,第一次国共合作终于全面破
裂,大革命失败。
二 八七会议与土地革命的兴起
1、 八七会议确定了土地革命和武装起义的方针,并选出了以瞿秋白为首的中央临时政治局。
2、 八七会议为挽救党作出了巨大贡献,这是由大革命失败到土地革命兴起的一个历史转折点。
3、 周恩来领导的南昌起义打响了武装反抗国民党反动派的第一枪,标志中国共产党独立领导革命战
争、创建人民军队和武装夺取政权的开始。
4、 现阶段的中国革命是资产阶级性质的民主主义革命。
5、 在江西瑞金举行的第一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宣布成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毛泽东
被选为临时政府主席。
三 农村包围城市道路的开辟。
1、 把立足点由城市转入农村,发动和依靠农民群众,在农村建立根据地,开展土地革命和各项建设事
业,开展以农民为主体的长期革命战争,发展和壮大革命力量,最后占领城市,夺取全国胜利的道路。
四 反围剿斗争的胜利与挫折
1、 从1930年至1931年,红一方面军在毛泽东、朱德等指挥下,先后粉碎国民党军队三次围剿。
2、 以教条主义为特征的王明左倾错误在中央开始长达四年的统治,在江西开展反对邓(小平)、毛(泽
覃)、谢(唯俊)、古(柏)的斗争。
3、 1934年,党的六届五中全会在瑞金召开。这次会议宣称中国革命进入到“争取苏维埃中国完全胜利
的斗争”阶段,把左倾冒险主义错误推向顶点。
五 遵义会议与红军长征的胜利
1、 遵义会议将毛泽东增选为中央政治局常委,并委托张闻天起草《中央关于反对敌人五次围剿的总结
的决议》。
2、 会后不久,成立了由毛泽东、周恩来、王稼祥组成的三人团,以周恩来为团长,负责全军的军事活
动。
3、 遵义会议确立了毛泽东在党和红军中的领导地位,在及其危险的情况下挽救了党,挽救了红军,挽
救了中国革命。会议的一系列重大决策,是独立自主作出的。遵义会议是党的历史上的一个转折点,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在政治上走向成熟。
4、 1936年10月,红四、红二方面军先后同红一方面军在甘肃会宁、静宁将台堡会师,胜利的结束长
征。
5、 中国工农红军长征的胜利,是中国革命转危为安的关键。
六 瓦窑堡会议和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方针
1、 瓦窑堡会议明确提出党的基本策略任务是建立广泛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
2、 瓦窑堡会议表明党已经克服左倾冒险主义和关门主义,不失时机地制定出抗日民主统一战线的新策
略,使党在新的历史时期将要到来时,掌握了政治上的主动权,能够从中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七 抗日烽火与延安整风
1. 1937年7月7日,日本侵略军发动了卢沟桥事变,全面抗战爆发。
2. 1938年9月至11月,中国共产党召开了六届六中全会,纠正了王明的右倾错误。
3. 整风运动:反对主观主义、反对宗派主义、反对党八股
八 七大和抗战的胜利
1、 七大制定了党在形势下的路线,即放手发动群众,壮大人民力量、在我党的领导下,打败日本侵略
者,解放全国人民,建立一个新民主主义的中国。
2、 七大总结经验,三大作风:理想与实践相结合的作风、和人民群众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作风、自我批
评的作风。
3、 七大确立毛泽东思想的指导地位。
4、 抗战战争的胜利是中华民族由衰败走向振兴的重大转折点。
九 夺取民主革命的全国胜利
1. 1946年,政治协商会议在重庆召开,通过政府组织案、国民大会案、和平建国纲领、军事问题案、
宪法草案等五项协议。
2. 国民党全面进攻中原解放区,全面内战爆发。
3. 1947年5月,反饥饿、反内战运动在全国兴起。
4. 西柏坡会议制定了《中国土地法大纲》,这个是彻底反封建的土地革命纲领。
十 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的基本经验
1、 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够把中国革命引向胜利,是由于它坚持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普遍真理同中国革
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的正确方向。这是党的一条最基本的经验。
2、 武装斗争、统一战线、党的建设这三大法宝,是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的基本经验。
第三节 社会主义改造时期
1、 建国初期的主要任务是进行土地改革,肃清国民党残余、特务、土匪,推翻地主阶级,继续完成民
主革命
2、 三反运动: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
3、 在新中国成立之时,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制定的起临时宪法作用的《共同纲领》,没有把中国社
会主义前途写进去。
4、 1953年,中共中央政治局正式讨论和制定了中国共产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
5、 党在这个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
并逐步实现国家队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是一条社会主义建设与改造同时并举的路线。
6、 在向社会主义过渡的进程中,党创造了一系列适合中国特色的过渡形式。
7、 社会主义改造工作的后期存在着要求过急、工作过粗、改变过快、形式也过去单一等缺点。
第四节 社会主义建设时期
1、 1956年的政治局扩大会议上作《论十大关系》报告,初步提出了中国社会主义经济、政治建设的若
干新方针。
2、 会议上,毛泽东还提出在科学文化上实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
3、 关于知识分子问题的会议,肯定了我国知识分子的绝大部分已经成为工人阶级的一部分。
4、 八大提出,中国的主要矛盾是人民对于建立先进的工业国的要求同落后的农业国的现实之间的矛
盾,是人民对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求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求的状况之间的矛盾。
5、 大会还肯定了陈云提出的“三个主体,三个补充”思想
二 社会主义建设道路探索中的失误
1、 北戴河扩大会议把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迅速推向高潮。
2、 党的八届八中全会通过决议,认定彭、黄、张、周犯了右倾机会主义路线的错误。
3、 八届九中全会正式据顶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
4、 七千人大会比较系统的初步总结了大跃进以来经济建设工作的基本经验教训。
5、 八戒十中全会标志党左倾错误再度发展起来。
第二章 基本国情
第一节 国土与资源
1、 我国位于亚洲东部,太平洋西岸,是一个海陆兼备的国家。陆地面积960多万平方千米,位居世界
第三。
2、 世界屋脊—青藏高原;世界最高峰—珠穆朗玛峰(中国与尼泊尔交界);中国地势最低—艾丁湖。
3、 著名湖泊:青海湖、鄱阳湖、洞庭湖、洪泽湖、太湖
4、 我国是典型的季风气候,冬季盛行偏北风,夏季盛行偏南风。
5、 我国土地资源有四大特点:① 土地多、平地少,耕地比重小;② 土地资源总量大,人均量少;③
土地资源分布不平衡;④ 耕地后备资源枯竭。
6、 我国是世界上矿种齐全、资源基本配套的少数国家之一。
7、 我国是世界上动植物之类最多的国家,约有10.4万种。
8、 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
第二节 人口与国民素质
1、 我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约占世界的1/5。
2、 现阶段我国人口增长状况呈现低出生率、地自然增长率、低死亡率的特点。
3、 老龄化是一个国际性的大趋势。老龄化是指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10%,或者65岁以上
的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7%
4、 我国人口分布很不平衡,以横龙江黑河至云南省腾冲一线为界。
5、 我国人口的构成特点是农业人口占人口的比重大,但在工业化进程中,大批农村人口将逐步转成城
镇人口。
6、 我国人口城镇化的特征:① 各地人口的城镇化水平差异大;② 人口向城市的集中是随着工业的发
展而进行的,但向大城市集中的人口过多;③ 城镇的基础设施和服务业比较落后,城镇人口生活和生产中的问题较多。
7、 我国实行计划生育30多年,一共少出生了3亿多人口,不过由于人口基数过大,目前我国每年净
增人口仍然有1400万,计划生育政策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扔将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第三节 民族与宗教
1、 我国民族情况:56个民族,人口较多的少数民族(壮族、满族、回族、苗族);人口较少的少数民
族(塔塔尔族、赫哲族、高山族、珞巴族)。大杂居、小聚居的格局。云南省是我国民族成分最多的省份。
2、 我国民族已经形成平等、团结、互助的新型民族关系。
3、 解决民族问题的原则:① 坚持民族平等与民族团结的原则;② 实现民族区域自治(基本政策和
基本制度);③ 大力培养和使用少数民族干部;④ 大力发展少数民族的经济和文化。
4、 佛教、基督教、天主教、伊斯兰教和道教是我国的五大宗教。
5、 信伊斯兰教的有回、维吾尔、哈萨克等民族
6、 我国实行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其实质是国家使宗教信仰问题成为公民个人自由选择的问题,成为
公民个人的私事。
第四节 社会经济结构
1、 在当代中国,在城乡分治的行政建制基础上逐步形成了城乡隔离的二元社会,其核心是强制性分类
的居民身份制度。
2、 我国的经济区分为东、中、西三个地区。东部地区包括辽宁、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江苏、上
海、浙江、福建、广东、海南。中部地区包括黑龙江、吉林、山西、河南、湖北、湖南、安徽、江西。西部地区包括重庆、四川、云南、贵州、西藏、陕西、宁夏、甘肃、青海、新疆、广西、内蒙古。
3、 1999年开始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
4、 必须推进分配收入体制改革,解决分配领域中所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理顺分配关系。
5、 可持续发展,包括公平性原则、持续性原则、协调性原则、共同性原则。其主要的内容就是经济社
会的协调发展,对我国来说,就是要高度重视城乡差距、地区差距与贫富差距问题。
第五节 综合国力
1、 国力即一个国家的力量,首先是指经济实力。
2、 国家经济实力从以下几个方面衡量:国民收入、国民生产总值、国家财政收入、银行资金、扩大再
生产投资、主要产品产量、世界上的位次
3、 综合国力主要因素包括地理条件、自然条件、经济实力、人口、科技、军事实力、民族特征、国民
的凝聚力、外交力、政治制度、政府素质、国家意志等,其中科技是先导,经济实力是中心。
4、 中国综合国力处于世界上的第六或第七位。2010年我国的经济总量已居世界第二位。
5、 我国的武装力量由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部队和预备役部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民兵组成。中
央军事委员会统一指挥全国武装力量,设有国防部,隶属国务院
6、 国防费预算、决算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
7、 反映居民生活水平的是恩格尔系数
第七部分 公文篇
第一章 公文基础知识
第一节 公文的概念和特点
1、 广义的公文是指法定公文、专用公文、事务文书。
2、 法定公文是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公文;专用公文是指局限在一定范围或者是特定业务的文书
(如外交公文—照会、白皮书);事务公文如计划、总结、简报、报表、记录、调查报告。
3、 公文的特点:法定作者、法定效力、特定格式
4、 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凡是依法建立并合法存在的,均可依据自己的职能和权限
范围制发文件,它们都是公文的法定作者。
5、 法定作者这一特点,体现了公文高度的严肃性。
6、 公文是处理公务的工具,是机关的喉舌。
7、 公文的权威性和行政约束力,来自它的制发机关的权威和合法地位。
8、 收文办理包括签收、登记、审核、拟办、批办、承办、催办等程序
9、 发文暴力包括草拟、审核、签发、复核、缮印、用印、登记、分发等程序。
二 公文的分类
1、 文种是公文最基本的分类单位。
2、 按适用范文分类,公文可以分为13种:命令(令)、决定、公告、通告、通知、通报、议案、报告、
请示、批复、意见、函、会议纪要。
3、 党的机关公文种类和行政公文相比,主要区别于:党的机关公文没有命令、议案、公告、通告这四
个文种,而行政公文没有决议、指示、公报、条例、规定这五个文种。
4、 按公文的来源,可分文收文和发文
5、 按行文的方向,可分文下行文、平行文、上行文。
6、 议案是各级人民政府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的,通常把它划
分为平行文一类。
7、 意见可做下行文,也可作上行文和平行文;通知下行文为主,有事作为平行文发送给不相隶属的机
关;函偶尔也用于上下级之间询问或联谊一般事宜;会议纪要出来下行文外,也可以上行请求批转或平行送达不相隶属机关起知照作用。
8、 按性质分类,可分为法规性公文、指挥性公文、公布性公文、报请性公文、通联性公文、记录性公
文。
9、 法规性公文带有明显的强制性和约束力。
10、指挥性公文:命令、决定、通知、意见、批复等;报请性公文:报告、请示、议案;公布性公文:
公告、通告、通报;通联性公文:函;记录性公文:会议纪要。
11、按保密程度,公文可分为:绝密件、机密件、秘密件。
12、泄露会使党和国家利益遭受特别严重损害的是绝密公文;严重损害的是机密公文;一定损害的是
秘密公文。
13、按办文时限,可分文特提、特急、加急、平急
第二节 公文的格式
1、 公文的格式包括文本格式、用纸格式、印装格式。
一、 公文的基本结构
1、 公文的文面由眉首、主体、版记三个部分组成。
2、 眉首包括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秘密等级、保密期限、紧急程度、签发人。
3、 发文机关标识一般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简称后加文件组成。
4、 联合行文时,可以并用联署机关名称,但主办机关应排列在前
5、 发文字号由机关代字、年份、序号组成,如“浙政〔2002〕14号”
6、 按规定,上报的公文都必须在眉首注明签发人、会签人姓名,签发人应该是主要负责人或者是主持
工作的负责人。
7、 如果联合发文,需标注会签人姓名,应将主办机关签发人置于最上,再按发文机关标识顺序依次向
下排列会签人,最后一个会签人姓名与发文字号对齐。
8、 密级分文绝密、机密、秘密三级,标注在眉首右上角(党的文件标在左上角)。
9、 保密期标注于秘密等级之后,其间用五角星隔开,如“机密★一年”。
10、按规定,绝密、机密公文应标明份号。
11、紧急程度分为特急和急件,其中紧急电报分特提、特急、加急、平急。
12、标题中已出现紧急字样的文件,紧急程度不在单独标出。
13、主体部分: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日期、印章、附注
14、标题是公文内容的集中体现和高度浓缩。公文标题一般由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三个部分组成的。
如《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工作的通知》。
15、构成标题的三部分可以省去一至两项,省略发文机关,多见于上行文;省略事由在令、公告中较为
常见;省略发文机关和事由的,公告和通告比较常见。唯独文种不能省略。
16、标题除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
17、主送机关又称抬头、上款,指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即对公文负有主办或答复责任的单位。主送机
关名称应使用全称或规范化简称或同类机关的统称,书写在标题之下靠左顶格位置。
18、正文是公文的核心部分,篇幅力求简短。
19、常用的尾语有以下几种:① 指令性尾语,如“此令”、“请认真贯彻执行”、“望遵照办理”、“请结
合实际组织实施”;② 知照性尾语,“特此通告”、“现予以通告”;③ 呈告性尾语,“以上报告如有不妥,请指正”、“以上报告,请审阅”;④ 期复性尾语,“妥否,请批复”、“专此函达,希见复为荷”⑤ 期请性尾语,“希即接洽为荷”;⑥ 回复性尾语,此复、特此函复。
20、正文中使用文言词语,可以使公文语言风格更为庄重、典雅、简洁。
21、附件通常与主件装订在一起发出,它也是公文的重要组成部分。凡附件是图标、数据、名单或其他
补充说明公文某一方面内容的,应在正文之下(空一行)左起空两格位置标明附件的顺序和名称,不得使用附件列后、附件三份之类笼统的标注方法。附件名称不必加书名号,其后也不用标点符号。附件如有序号,应使用阿拉伯数字(如附件:1.×××)。
22、凡是发布、印发或批转、转发的文件,不必再正文之后标注附件说明。
23、成文日期指成文的具体年月日,是公文的生效日期。成文日期以负责人签发的提起为准。联合行为
的,以最后签发机关的负责人的签发日期为准。电报以发出日期为准。
24、成为日期标注在正文右下方,年月日必须齐全,不能省略,并一律用汉字书写(党的机关使用阿拉
伯数字)。
25、公文除会议纪要和电报形式发出的以外,都应加盖发文机关的印章。
26、联合上报的公文,由主办机关加盖印章;联合下发的公文,发文机关都应加盖印章。
27、加盖印章有两种方式:① 凡印章下弧没有文字的,采用下套式,即以印章下部边缘骑年盖月;② 印
章下弧有文字的,采用中套式,即以印章的中心线压在成文日期上。印章要盖端正,印文要清晰。
28、附注应加上圆括号,标注在成文日期的左下方另起一行空两格位置。
29、对公文中名称术语的注释,一般采用句内扩注或局外注的办法解决,不作为附注。
30、版记部分的基本构成:主题词、抄送机构、印发机关、印发日期等。
31、有两个以上抄送机关时,可按机关性质、职权、隶属机关或其他逻辑关系依次排列,同类机关使用
顿号,不同类机关使用逗号。
32、公文的用纸格式:A4纸
33、公文一律左订
第三节 公文的行文规定
1、 公文的行文关系:隶属关系、业务指导关系、平行关系、不相隶属关系。
2、 通常所说的隶属关系,也把业务指导关系包括在内。
3、 行文关系决定了行文方向,也关系到行文方式和相应的行为规则,所以行文关系是行文制度的核心。
4、 行文方向:上行、下行、平行。
5、 行文方式:逐级行文、多级行文、越级行文、直达行文、直接行文。
6、 上行文采用逐级行文、多级行文、越级行文.
7、 逐级行文是上行文最基本、最常用的行文方式。
8、 多级行文即机关同时向自己的直接上级机关和更高一级的上级领导机关行文,这种行文方式,只有
在上述特殊需要的情况下采用,往往是问题比较严重,需同时报请上级和更高级的领导机关了解和批示等。
9、 下行文采用逐级行文、多级行文、直达行文。
10、多级行文省略了逐级转发的时间和手续,可以使文件精神及时得到传达贯彻,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
11、直达行文:广播、电视、报纸等方式发布。
12、平行文采用直接行文。
13、公文的行文规则:① 注重实效;② 按职权范围行文;③ 按隶属关系行文;④ 一般应逐级行文;
⑤ 正确认定主送机关和抄送机关;⑥ 联合行文必须是同级机关。
14、行文应当确有必要,注重实效,坚持少而精。可发可不发的公文不发,可长可短的公文要短。
15、公文的权威性来自机关的法定职权
16、部门内设机构除办公厅(室)以外,不得对外正式行文。
17、只有分清隶属关系与非隶属关系,才能明确行文方向,准确选择文种。
18、请示问题,主送机关只能有一个。
19、向下级机关的重要行文,应同时抄送直接上级机关;向受双重领导的下级机关行文,必要时应抄送
另一上级机关。需要注意的是,请示不得同时抄送下级机关,因为请示事项尚未获上级机关批准答复,还不能付诸实施办理,一旦抄送,会带来工作上的被动。
20、同级政府、同级政府各部门、上级政府部门与下一级政府可以联合行文;政府及其部门与同级党委、
军队机关可以联合行文;政府部门与同级人民团体和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也可以联合行文。
21、上下级机关不可以联合行文,联合行文应当确有必要,单位不宜过多。
第二章 常用法定公文写作
第一节 决定 通知
1、决定适用于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作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2、决定的特点:全局性、指令性、规定性
3、行政机关常用的决定可分为:政策性决定、部署性决定、奖惩性决定
4、决定与决议的区别:① 产生程序不同。决议必须经过会议表决通过,才能正式成文;决定则可由领导机关在法定权限内直接作出,不一定经过会议表决程序。② 内容特征不同。决议的涉及面较为
宽泛,且不作具体的工作部署;决定由较强的指挥性,要求认真执行。
5、通知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6、通知的特点:使用面宽、用途广泛、使用频率高(故有公文轻骑兵之称)。
7、通知按内容和用途了,可分为发布性通知、指示性通知、知照性通知、转发性通知
8、发布性通知适用于发布规范性文件、下达计划和印发领导人讲话。其标题的事由部分,有时使用“发布”字样,如《国务院关于发布〈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通知》;有时也用“印发”,如《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领导人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规定实施办法>的通知》。
9、发布性通知正文后直接附以印发和发布对象,不必标注附件字样。
10、指示性通知适用于向下级机关指示,部署工作任务。
11、知照性通知适用于节假日安排、人事任免与聘用、机构设置或调整、印章启用或更换以及召开会议
等。
12、转发性通知适用于转发上级机关或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或批转下级的公文。
13、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是党政机关普遍使用的文种。
14、决定、意见、通知的区别:① 意见既可下行,也可上行和平行;通知既可下行,也可平行(如部
分知照性通知);决定只能下行。② 从内容特征看,决定常用于重要事项、重大行动的安排,带有较强的决策性和纲领性,提出的办法、措施原则性较强;通知使用面广,常用于部署工作,要求明确而具体;用于下发的意见大多是针对新情况、新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或作原则性指导,或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文中往往有较多的说理成分。③ 从效用的强制程度看,决定的指令性最强,通知次之。意见作为下行文兼具指令性和指导性两种效用,如文中对贯彻执行有明确要求的,下级机关应遵照执行;无明确要求的,下级机关可参照执行。
第二节 公告 通告
1、 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2、 公告特点:郑重性、周知性、新闻性
3、 公告事项一般不起指令性作用,主要是知照其事。
4、 公告的类别:① 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的公告;② 宣布法定事项的公告。
5、 公告不列主送、抄送机关,但落款和日期不可忽视。
6、 公报是党的机关的文种之一,用于公开发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件。如会议公报。
7、 公报和公告的区别:① 从制发机关来看,公告是行政公文,公报是党的公文,行政机关除公布统
计机关数据外,很少使用;② 从文件篇幅来看,公告行文简约,公报内容详尽。
8、 通告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9、 通告的特点:广泛性、规范性、专业性
10、通告的类别:法规性通告、事务性通告
11、公告与通告的区别:① 从知照范围看,公告面向国内外,而通告面向一定辖区范围的群众。② 从
性质特征看,公告内容属于重要事项,重在知照性;通告内容专业性较强,或宣布行政措施,或告知具体事务,兼有知照和约束的性质。③ 从发布方式看,公告一般通过媒体发布,通告采用在相关地区张贴或登报、广播的方式。从目前行文情况看,两者混用主要表现在该用通告而误用公告。如某县因公路改建,要求过往车辆绕道行驶,本应发通告,而使用了公告。
12、启事属于事务文书,制发人可以是机关单位,也可以是个人,制作相对简单,没有强制约束力。
第三节 报告 请示 批复
1、 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2、 报告特点:沟通性、陈述性、单向性
3、 在报告行文中,专题报告所占比重较大,使用频率颇高。
4、 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
5、 请示的目的是为了得到反馈,即期待上级明确表态,予以答复。
6、 请示尾语:任何请示都必须在末尾明确提出请求,通常使用“特此请示,请批复”、“妥否,请批示”、
“可否,请予以审核批准”等惯用语。
7、 撰你请示应注意的五个问题:① 严格遵守一文一事的原则;② 坚持逐级请示,不得越级行文;③
主送和抄送要准确得当;④ 凡涉及其他业务部门业务范围的事,应事先协商一致,协商后未能取得一致意见的,应如实反映;⑤ 请示不宜频繁。
8、 请示与报告的区别:① 行文目的不同。请示是为了听去上级决策意见,解决工作中亟待处理但无
权处理的问题,故祈请上级答复;报告是为了使下情上达,取得上级的支持与指导,并不要求直接批复。由于目的不同,所用的尾语不同。② 行文时间不同。请示必须在事前行文,报告则不受时间限制,事前、事中和事后都可以行文。③ 内容含量不同。请求一文一事,篇幅相对较短;报告不限一文一事,篇幅相对较长。④ 处理办法不同。上级机关受文后,对请示有答复的责任,对报告则一般不做答复。
9、 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
10、批复特点:针对性(主要特点)、结论性、及时性
11、批复标题通常由发文机关、事由、文种三部分组成。
12、批复开头引述来问标题并于其后括注文号(也可引用日期加标题,或只引用文号),然后用“悉”、
“收悉”表示已收文阅知。引语要清楚明白,不能笼统称“来文收悉”。
第四节 通报 函
1、 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
2、 通报的主要特点:典型性、说理性
3、 通报的类型:表彰性通报、批评性通报、情况通报
4、 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5、 函的特点:多向性、灵活性、有效性
6、 函的类别:① 按行文的往来,可分文发函和复函;② 从内容和作用上看,可分为商洽函、询问答
复函和求批审批函
7、 还有一些函是用来答复请示的,这主要指收到请示的上级机关授权办公部门,以复函的形式答复报
送请示的机关。
8、 除便函外,函均应列标题,写明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其中文种要注明是函还是复函。
第三章 公文处理
1、公文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第一节 公文的发文办理
1、 发文办理是指以本机关名义制发公文的过程,包括草拟、审核、签发、复核、缮印、用印、登记、
分发
2、 会签也称会稿,是持草拟的公文与有关部门会商审稿。所拟的公文,如内容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机
关部门的职权范围,主办单位在文稿送审前应主动与有关部门会商审定,共同签发。
3、 公文送负责人签发前,应当由办公厅(室)进行审核。
4、 人们把审核的重点归纳为六查或六把关,即行文关、政策关、措施关、文字关、程序关、体式关。
5、 签发是制文阶段的最后决定性环节。
6、 定稿是正式生效的稿本,发文机关就依据定稿印制正式文件。
7、 签发环节是机关领导人行使领导职权的一种具体表现。
8、 签发的权限:以本机关名义制发的上行文,主要由负责人或者主持工作的负责人签发,以本机关名
义制发的下行文或平行文,由主要负责人或者由主要负责人授权的其他负责人签发。
9、 文件的额制发阶段还包括文件的缮印、校对、盖印、装封、传递。
10、印章应盖在正文后的成文日期上,要盖得端正、清晰。
第二节 公文的收文办理
1、 收文办理是指对收到的公文惊醒签收、登记、审核、拟办、批办、承办、催办等过程,其中可分为
收进阶段和阅办阶段两个部分。其中承办是重点环节。
2、 传阅有四种方式:① 设阅读室。此用法适用于阅读范围较广的单位。阅读室的设置,便于几种管
理文件,也便于领导人随时阅读文件。② 以人立户,即为每一位领导人设立一个文件夹,将需要阅读的文件夹在一起,呈送阅读,同时填制文件传阅单,由阅文人阅后签字。③ 以文立户,即把文件按阅读对象的顺序组织传阅,并填写文件传阅单,每位阅文人阅后签字。④ 送达传阅,即由秘书人员将文件送到有关部门组织集体阅读。
3、 拟办是对来文如何处理预先提出建议和初步意见,供领导批办时作参考。
4、 拟办一般拟明批办人、拟明承办部门、拟明阅读范围、拟明处理问题的方案。
5、 如果考虑有2种以上处理方案的,可以一并提出,并表明倾向性意见和理由。
6、 批办是指负责人就来文应如何办理对有关承办部门和承办人员提出批示性意见。
7、 批办的意见要简明、正确。不能批“拟同意”、“阅”之类模棱两可的文字,更不能只画个圈,不提
具体批办意见。
8、 审批公文时,对具体请示事项的,主批人应当明确签署意见、姓名和审批日期,其他审批人圈阅视
为同意。
9、 承办是指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员根据领导批办的意见和文件的内容、要求,具体办理落实。
10、对内催办与对外催办互相联系,对外催办的实效取决于各机关内部催办,因此对外催办是重点。
第三节 办毕公文的处理
1、 办毕公文处理的内容主要包括:清理与清退、利用与保管、立卷与归档等工作。
2、 公文处理人员应定期清理文件。
3、 文件印发部门应定期印发清退文件通知单,收文机关应根据清退通知单清退。
4、 公文的保管应该坚持按立卷类目、平时归卷、正式立卷、按期归档的工作步骤和方法来进行。
5、 公文立卷归档,既是公文处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又是做好档案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6、 文件是档案的前身,档案是文件的归宿,两者互为依存。
7、 公文立卷的基本原则是:遵循公文形成的规律,保持公文之间的历史联系,把握重点,区分公文的
保存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8、 有请示必有批复;有来函商洽,总有去函告复;年初有计划,年末有总结;有了条例规定,才有实
施细则等,都有其必然的联系。
9、 保持公文形成的历史联系,才能真实地反映出机关、单位职能活动的历史面貌。
10、根据国家档案局《关于公文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16-50年)短期(15
年以下)。
11、凡本机关、单位工作活动中办理完毕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件材料,均应立卷归档。
第四章 规范性文件信息公开与电子公文相关知识
1、规范性文件是政府信息的核心,规范性文件是政府政策的载体,也是公文信息的主题部分。
2、规范性文件的特点:行政性、可靠性、合法性、资源性
3、规范性文件信息公开指南是规范性文件公开工作中服务公众最直接的载体。
4、核心元数据是描述政府信息的关键属性,编制目录最重要的工作是编制核心元数据。
5、法人机构代码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
6、每条信息有一个唯一的编码。
7、内容概述的编制有两个基本要求:一是篇幅要大幅压缩;二是在逻辑上喝原文等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