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发电问题
生物质发电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降低生物质的发电成本
要从原料来源、发电机组质量、发电规模大小、经营管理机制、生产人员素质等方面寻求降低生物质发电成本的途径。实践已经证明:只有降低生物质发电成本,气化发电技术才有竞争力和广阔的市场需求。
(2)扩大发电规模
我国粮食加工厂规模大小不一,稻谷加工能力从50~300t/d不等,相应的谷壳发电功率应为160~2000kW。研制出较大功率的发电机组有许多好处。首先,可满足大型粮食加工厂(或木材加工厂)的耗能需要;其次,随着发电容量的加大,须用流化床气化炉代替固定床气化炉,生物质发电技术也须相应提高,从而可提高生物质发电系统的效率;再次,根据电力部门规定,上电网的机组功率不能小于500kW。因此,扩大发电规模,可使气化发电有较好的经济性与适用性。
(3)提高去除燃气中焦油的技术
我国现行的焦油去除技术不先进,燃气中焦油含量较高,造成内燃机磨损严重,机组运行一段时问后,须停机清理积聚在系统内的焦油,降低了设备利用率,增加了气化发电成本。因此,应尽快探索使用催化裂解等先进方法,以提高燃气中焦油的去除率。
(4)废水与灰分的处理
在清除焦油与灰分过程中,须耗用大量的水。这些含有焦油与灰分的水,在排放前应进行处理,以减少二次污染,并尽可能循环使用。以稻草和稻壳为燃料的固定床气化炉,生成的灰分不仅数量较多,而且含有较多的炭,通过提高炉子的气化效率,并对灰分进行煅烧处理,将有助于问题的解决。若能将灰分加工成保温材料或提取高纯度的SiO2,既可收到经济效益,又有利于满足环保的要求
新能源发电产业所产生的问题讨论
“国家对涉及到太阳能发电的规定还是比较笼统,在明确的具体规定出台之前,太阳能发电在国内推广应用仍然存在相当大的困难。”《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颁布后,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新闻发言人向《新材料产业》如此表态。尽管言辞平和,但是对国家政策未随心意的不满态度还是略显一二。
2006年1月4日,众多企业热切期盼的《试行办法》被国家发改委以特急文件形式下达。作为《可再生能源法》的配套政策和实施细则,其主要规定了众多可再生能源发电技术中的风力发电与生物质发电的价格与分摊机制。其中生物质发电项目上网电价实行政府定价,电价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2005年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加0.25元/千瓦时补贴电价组成;风力发电项目的上网电价实行政府指导价,电价标准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按照招标形成的价格确定;而太阳能发电、海洋能发电和地热能发电项目上网电价实行政府定价,其电价标准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按照合理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制定。对太阳能发电电价基本上是采用了“一事一议”政府定价的原则。
对此业内人士意见不尽相同,有的专家甚至表示出“一事一议”可能搁置产业发展的忧虑! 太阳能电力企业:一段失落的心境“与生物质、风力比较起来,太阳能的资源是非常丰富的。”北京市太阳能研究所有限公司王文静博士在比较太阳能发电与其他可再生能源发电的优势时说道,首先,太阳能是一种比较普适的能源,从地区分布来讲,我国太阳能资源丰富,全国2/3地区日照小时数大于2200小时。而风能资源地域分布差别大,有的地方丰富,有的地方没有,没有的地方就不能使用。同时,生物质能也是比较有限的。沙漠地区就没有生物,而大规模速生林对水资源的消耗比较大,它的规模就有限制。此外,国际能源日益短缺,太阳能发电技术成熟度不断提高。这些构成国外大力支持太阳能发电的主要原因。
近几年,国外太阳能发电市场在各国相关鼓励政策的刺激下,一路高扬,全球太阳能产业也处于产能快速扩张的阶段。这种形式下,在《试行办法》出台之前,国内外同行都对国内的光伏产业政策充满信心,也难怪无锡尚德在美国纽约证交所挂牌后股票飙升,被光伏产业界称作世界光伏产业发展的“尚德神话”。
但是从“太阳能发电、海洋能发电和地热能发电项目上网电价实行政府定价,其电价标准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按照合理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制定”的规定看来,国家截至《试行办法》出台,对太阳能发电电价的态度依旧维持在原来“一事一议”的原则上着实让企业有些紧张了。 但实际上,目前的“一事一议”原则与原来的“一事一议”是有较大差别的。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可再生能源发展中心副研究员时丽解释说,在《可再生能源法》和配套措施出台实施之前,对太阳能发电项目“一事一议”是指太阳能发电项目从项目立项、建设、到发电联网、电价核准等一系列问题都需要政府审批。
而《试行办法》规定的“一事一议”
原则,仅是对太阳能发电项目的立项和上网电价进行核准,电力联网和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力问题已经通过《可再生能源法》和《可再生能源发电有关管理规定》得到解决。因此,目前大家广泛争议的所谓“一事一议”是太阳能发电没有像生物质能发电一样,得到全国统一标准的明确电价标准,对于单个项目的电价,还需经政府物价部门单独审批核准。
北京的中轻太阳能电池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郑洪彬表示:“《试行办法》对太阳能发电的规定对企业发展影响非常大。”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光春则直接表示,《试行办法》对于太阳能发电在国内的推广应用作用有限。目前,我国的太阳能发电产品市场主要是在海外,国内市场没有大规模的打开,国内企业效益的脖子就卡在门外,一旦国外太阳电池企业的产能扩大到与其市场的扩张相匹配,国内企业生产出的太阳电池产品的外销将会遇到越来越高涨的贸易壁垒,企业在外销受阻与国内需求不足的双重积压下将会造成产能的大量搁置。
王文静博士分析认为,该政策出台后,今后的商业化小型太阳能电站就很难建设。他说:“因为国家很难对小项目进行评审,更多精力关注省级、国家级的大型项目。政府部门可能只会针对这些项目讨论制定具体上网电价政策。”王文静博士建议,在目前的产业政策环境下,一些投资企业应该慎重选择对太阳能发电项目进行投资。太阳能产业链条较长,既包括了世界尖端科技,也包括了手工劳动,所以这个产业链上有上百亿资产的企业与几百万元投资的手工作坊同时存在。对于太阳能发电产业链的前端,其技术难度大、资金要求高,投资风险大,但其利润空间巨大,这一环节目前国内比较空缺;产业链后端为封装环节,投资较小,属劳动密集型产业,初投资回收较快,企业转身难度不大,但是这一环节的利润空间也较小,正因为如此这也是市场竞争最激烈的环节。王文静博士还比较担心的是,国家对太阳能发电“一事一议”的态度,是不是表明其相关的财政税收政策、监管机制等等产业软环境建设都需要“从长计议”?从太阳能发电产业的长远发展角度来看,国家会不会对这项产业后续的政策支持力度放缓?
政策立足点在哪“尽管对于太阳能发电电价的政策引起了许多企业的不满,但是综合各方因素考虑,无疑这是一个比较适当的选择。”时丽向《新材料产业》表态说。时丽本人介入了《试行办法》制定出台的前期调研与分析工作。据她透露,在《试行办法》原来的起草过程中,组织方曾对太阳能发电有两种价格参考意见。一种是类似于生物质能,采取全国统一计算、统一价格、统一分摊的方式。另一种就是目前实施的《试行办法》中的规定。
时丽向《新材料产业》解释说:之所以最终选择了后者“政府定价”――电价“一事一议”的措施,就是为了有序支持光伏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据了解,太阳能发电成本大约是生物质发电(沼气发电)的7~12倍,风能发电的6~10倍,更是传统煤电方式的11~18倍,如此昂贵的价格让政府的抉择有些艰难。如果政府统一补贴,市场扩展开来,国家负担太重,是一种不经济的支持行为;而与此同时,国家实施价格补贴放任了光伏产业的发展,产业发展可能会出现无序失控的局面,会影响我国太阳能发电产业的可
持续发展。
与风电、生物质发电相比较,太阳能发电最大的区别就是发电成本太高,这也是电价“一事一议”的主要原因。且一旦国家补贴入网,发电规模难以控制。据了解,如果太阳能发电正式进入供电系统,差不多国家要补贴3.5 ̄6元/千瓦时,而使用风电,每千瓦时国家需要补贴几毛钱。同时,由于风电、生物发电资源条件局限、技术门槛难度都决定了这类发电企业提供的电力总量是有上限的。而太阳能发电组件封装技术难度不高,目前在国外市场带动下,国内已有大量的资本纷纷投向该领域,整个产能已经在快速膨胀。在这种情况下,政府一旦出台统一价格补贴机制,势必会有更多资本涌向这个产业,产能扩张速度与规模都会加速上升,国家对于将要承担价格补贴的数量就无法控制,而且在既有利益的驱动下,行业投资过热,太阳能发电产业会出现无序竞争局面。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当然选择了一种比较谨慎的做法。与之对照,据专家预测,国内风电规模在比较正常条件下发展规模可达3000万千瓦,如果能够达到4000万千瓦、5000万千瓦,风电发展就已经算是比较成功的,而在这种情况下,国家对高出传统电力价格的补贴是有预算与承受能力的。
王文静博士则表达了自己的异议,他说2005年他负责了一项世界自然基金会项目,专门研究了各种可再生能源上网电价和政策机制。这项研究成果使他对太阳能发电上网提出了一些与政府对上网电价实施细则解释的不同看法。他说,按照中国可再生能源法,太阳能发电上网电价高于普通煤电上网电价的溢出部分实施全网分摊,国家并不出钱,溢价由全体用电者承担,由于光伏发电系统价格较贵,其上网发电的总量很小,全国分摊下来每度电只有几厘钱的溢价补贴,完全是老百姓能承担得起。同时,王文静博士认为政府可以制定年度的可再生能源上网总量,因此不存在市场规模失控问题。
时丽表示,现在太阳能发电总量的溢价部分若经由全国分摊,每家每户承担费用不高,但是要预测到国家实施统一价格补贴之后,整个产业的变化以及国家的承受力。所以国家综合全局考虑,在目前太阳能发电产能剧增的产业环境下,既然国家已经制定出太阳能发电发展规划,到2010年,我国太阳能光电市场应用将从2005年的2万千瓦提高至40万千瓦,到2020年,国内太阳能发电市场将达到1000万千瓦,市场窗口逐渐打开,太阳能发电就已经没有必要由全国用户来承担。而且太阳能因为不同区域资源储量不同、利用方式不同、最终是否并网等等因素会造成价格较大差异,国家有必要对其使用项目区分支持。
时丽强调,国家支持太阳能发电产业发展这点是毋庸置疑,需要肯定的。只是在目前的情形下,采取了一种区别于风电与生物质发电更加灵活的支持模式,不同的项目采取不同的价格。如果国家出台补贴3.5 ̄6元/千瓦时的政策,国家承担压力太大。如果国家补贴2 ̄3元钱,不仅太阳能电力企业难以感觉到国家补贴力度,企业基本没有投资效益,而且也很难实质性的推动太阳能发电产业发展。所以不如将这部分支持资金集中力度做一些大的示范、试验项目,引导太阳能发电在其最需要、最便于实现的地方发展,同时集中这部分的资金对太阳能发电产业链中的薄弱环节加大支持力度。这种做法,从长远的角度来看,是更加符合企业对产业发展环境本质的需求。
后续政策正在制定目前现行太阳能发电政策会维持一段时间,但是相信不久就陆续会有新政策的出台。因为1月12日,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张国宝在《可再生能源法》实施新闻发布会上曾透露:可再生能源法的配套法规将有12个之多,目前这12个配套法规的制定工作已上日程。时丽也表示,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可再生能源发展中心也在陆续的配合国家相关部门展开配套可再生能源发展的相关工作。而到那时,所有的争执将有新的答案。
尚德新闻发言人表示:“希望国家政策下一步能够明确要求省级政府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具体的发展规划,确定项目报批的操作流程,制订实际可行、规范的太阳能发电并网电价政策,以发挥国家对促进太阳能电力市场应有的政策导向作用。”
尚德公司表示,在新的具体政策出台之前,他们一方面会继续做好现有的国际市场,为太
阳能发电系统工程建设积累更加丰富的经验,在全球范围内努力树立和巩固民族品牌的影响力量;另一方面,尚德会继续为国家和政府制订相关配套政策出谋划策,积极参与政府的太阳能发电电站示范工程,比如西部光明工程、奥运工程中的太阳能发电项目、世博会工程中的太阳能发电项目、地方太阳能发电并网电站项目等等,与政府部门一起商讨相关的发电并网电价与政策等等,为将来制订明确具体的制度和政策积累经验。“我们相信:尽管目前的《试行办法》对太阳能发电产业发展存在某些局限,但是,我们相信,与《可再生能源法》配套的更多更具体的政策措施一定会相继出台,可再生能源发电在未来中国的能源供应结构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是不可逆转的趋势。”
当前我国新能源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当前,国家高度重视发展新能源产业,出台了鼓励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大量企业发现商机后,大批进入新能源领域,在没有自主技术支撑的情况下,新建尤其是产能扩张项目“一哄而上”,导致产能过剩,企业低水平恶性竞争,产品利润率降低,结果严重削弱企业和行业的研发投资。我国的新能源产业已经出现这种被做“滥”的苗头,笔者担忧,在新能源发展过程中已暴露出来的一些问题,如不引起重视并加以解决,将使整个行业长期停留在低水平状态。目前比较突出的问题有:
一、投资过于盲目,产业发展有待规范。由于缺乏技术标准和强制性检测、认证制度,企业进入没有相应的技术门槛,在政府鼓励下大量企业迅速进入新能源领域,进行规模化扩张,多晶硅生产、太阳电池与风电设备制造已远超过了市场容量。而在缺乏核心技术的情况下,其结果只能是低价恶性竞争,光伏组件企业间的相互“残杀”已在多晶硅领域,并还将在其它新能源产业中重演。“爆发式”的发展还带来了产品质量低劣,有的未经任何检测就被大量投放市场,由于多晶硅等生产企业规模小且分散,能耗物耗甚至是国外的两倍以上,反而加剧了节能减排的压力。
二、自主创新能力不足,核心技术空心化现象严重。如风电新机型开发能力不足,控制系统、关键轴承仍依靠进口;多晶硅制备提纯技术、特别是四氯化硅等有毒产品回收技术,以及电池转换率、切片技术等仍未掌握也难以引进。核电设计能力总体上还停留在引进机型的翻版设计上,大锻件、主泵和特殊材料的国产化、自主化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而且,由于科研力量多分散在高校、科研院所中,缺乏领军性的创新平台开展共性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相应的企业,规模较小、研发能力普通较弱,难以自主可持续发展。
三、内需市场难以启动,相关体制机制也未理顺。由于太阳能、风能发电成本远高于传统的火电、水电,有的则是质量和可靠性存在问题,新能源内需市场难以启动。而由于新能源电源发展和电网建设的不协调以及新能源发展带来的成本增加没有及时传导、对电网企业缺乏强制性监管等,新能源发电设备撂荒现象已比较严重。
以上这些问题的存在,受伤的不仅是一大批新能源企业,而且对经济增长、节能减排也没有正面帮助。为此建议及时调整相关引导政策,促进整个新能源行业的健康发展。建议如下:
一、科学统筹,制定切合实际的发展目标与规划。为防止出现局部过热、而整体竞争力上不去的现象,政府应设置一个方向性的目标和发展规划,引导企业发展方向。目标设置上不仅有产业规模目标,还要有关键技术创新和产业竞争力提升目标;规划要体现需求拉动技术创新的思路,利用价格、财税等政策措施培育发展新能源市场,从而通过需求拉动提升新能源产业的研发、设计、制造和运营能力。
二、政府要加强相关部门间的组织协调,提高服务管理能力。在项目审批上也可设立一定的标准,同时为企业提供可靠的市场信息服务。要充分发挥我国低成本制造和技术消化的相对优势,尽早建立包括新能源产业在内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动态运行监测体系,为企业、行业和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三、制定相应法规制度,加快新能源的标准、认证和检测体系建设。建立符合我国资源环境条件和产业基础的风电、太阳能整机及关键性零部件的设计与认证标准,尽早制定风电、光电并网技术标准,实施规范统一的风电、太阳能认证制度,加强检测和认证能力建设。
四、进一步完善自主创新的相关政策。对开展基础性和共性技术的研发机构给予具体而明确的支持与鼓励。要坚持和落实已有行之有效的科技政策,实施自主化依托工程,建立使用国产首套(台)装备的风险补偿机制,引导创立新能源技术与产业创新联盟。
五、健全新能源及其产业发展投融资服务体系。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进入这一领域,以降低企业的投资成本,形成有利用新能源开发利用的市场环境。要完善扶持、补贴政策体系,对新能源实行项目支持、财税和价格补贴、成本与风险分摊机制等各种优惠政策,扶持新能源技术推广应用。
六、理顺机制,实现新能源发电的顺利上网。要加快电网等配套设施建设,加强新能源电源规划与电网等配置设施建设规划的协调。要完善电价机制,可采取特许权招标与标杆电价相结合的方式,要根据新能源发展规划,采取强制性和经济激励双重手段,对电网企业实行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及时调整可再生能源附加水平。
我国新能源产业发展的现状、问题及对策分析
我国的能源消费结构长期呈不合理态势,培育和发展新能源产业已成为十分紧迫的战略问题。近年来,在国家政策的积极扶持下,新能源产业的发展日新月异,但存在的问题也比较突出,诸如成本高,企、产能过剩以及需求薄弱等。十二五规划建议对我国新能源产业的优化发展提出了紧迫的要求。本文在对我国新能源产业发展存在问题及其根源进行剖析的基础上,提出了在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细化法律法规以及完善体制机制等方面的对策和建议。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建议》的第四部分明确阐述了建立现代产业体系,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意义。发展新能源产业,不仅是振兴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我国产业核心竞争力的根本途径。我国经济发展的一个显著特点是长期过度依赖不可再生能源,能源消费结构呈明显的不合理态势。2009年,我国的全部化石能源消费约占一次能源总消费量的90%。以煤炭、石油为主要燃料,导致严重的环境污染,加上化石能源储量有限,因而继续依赖不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方式已经难以为继。 “十二五”时期,我国的经济发展将突出科学发展的主题,更加注重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和社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加快开发和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对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能源结构,缓解能源供应与环境压力,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一、我国新能源产业的发展现状
能源可以分为常规能源与新能源两种形式。通常所说的常规能源即化石能源,是经历了地球漫长的进化历程而积淀下来的物质能量形式,储藏量有限,可开采利用量更有限。典型的常规能源有煤、石油、天然气等,一般开采技术比较成熟,而且已被大规模利用。新能源是指直接或间接地来自太阳或地球内部所产生热能的各种能源形式,主要包括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核能、水能以及可再生能源衍生出来的生物燃料和氢能。与常规能源相比,新能源属于尚未被大规模利用、目前正在积极研究开发的能源,具有储量丰富、可以循环使用、没有污染或很少污染等特点。相对于煤、石油和天然气的不可再生性而言,风能、太阳能以及生物质能和地热能都具有可再生性,因而属于可再生能源。
我国的新能源资源储量大,种类丰富,具备开发利用的有利条件。近年来,在国家相关政策的大力扶持下,新能源产业的发展堪称日新月异。目前已开发出一大批实用化和商业化的装置,兴建了多个国家级实验基地。据粗略统计,为社会提供了100多万个就业机会,创造了数百亿元的经济价值。
(一)风能
风力发电的技术成本最接近常规能源,是近几年世界上增长最快的能源,年增长率达到28%。2009年,我国的新增风力发电量已跃居世界首位。我国风力资源丰富,海岸线18 000公里,内陆有众多山系。可开发的陆上和近海的风能资源总储量约为10亿千瓦。主要分布在东南沿海、山东、辽宁沿海和内蒙古北部以及新疆北部等沿海、内陆风带。风能开发对环境影响较小,不存在水电的移民、地质变化,以及生物质发电产生的环境污染与废物处理等问题。风能对于实现碳减排潜力巨大。在2009年底的世界气候变化大会上,据国际风能理事会测算,仅风能单一行业的减排就可完成发达国家承诺总减排量的42%~65%。2008年12月,国家公布了在内蒙古、甘肃和河北等地建设千万千瓦级的风力发电场的规划。近年来,内蒙古凭借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将大规模开发风电和绿色能源作为能源战略的重点,其风能装机量独占鳌头。但是风电行业由于近年来增长过快,致使产能过剩的现象开始显现。新项目盲目上马,许多风电场其装机容量远未达到标准,造成了资源的浪费。
(二)太阳能
从世界范围来看,我国是太阳能资源相当丰富的国家,绝大多数地区年平均日辐射量在4千瓦时/平方米天,西藏最高达7千瓦时/平方米天,与同纬度的其他国家相比,和美国相似,比欧洲、日本优越得多。太阳能产业一般包括太阳能热利用和太阳能光伏两大产业,即太阳能热水器的开发利用与太阳能电池生产。在国家《可再生能源法》以及加快太阳能系统推广应用相关条例的指导和推动下,太阳能产业获得了迅速发展。目前,我国太阳能热水器销售量以及光伏电池产量均居世界首位。2009年,我国生产的光伏电池原料多晶硅,产量近万吨,在美国、德国和日本之后排名世界第四;光伏电池产量占据全球市场1/3份额,全国有五家光伏企业挺进世界十强。但太阳能产业面临的问题也十分明显,主要是原材料、设备和技术依赖进口,技术门槛过低导致无序竞争以及传统观念导致用户市场受到限制等。
(三)水电
水电是目前可再生能源中技术最为成熟,可以大规模开发的能源。世界上大约20%的电力来自可再生的水电,而其他类型的可再生能源发电总和还不到1%。具备水能资源条件的发达国家,水能平均开发程度(可开发的水能资源占资源储量的发电量之比)已在60%以上,其中美国的水电资源开发度约为82%,我国约为32%。我国水力资源丰富,流域面积大于100平方公里的河流多达5万余条,具有径流丰沛和落差巨大的优越自然条件。
无论是理论储量还是可能开发的水资源量,我国均居世界首位。到2009年底,我国已建成水电发电装机容量1.96亿千瓦,水电建设技术已经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可以在复杂条件下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
三峡是世界上最大的水电站,其装机规模为世界第一。三峡机组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已实现设备的全部国产化。在所有新能源行业中,水能发电相对于燃煤发电的碳减排量是最高的,每千瓦时可减排265.2克二氧化碳。目前我国的水电开发利用程度远低于发达国家水平,特别是小水电的开发明显不足。
(四)生物质能
我国目前广泛运用的生物质能技术主要有:1.生物质发电。利用农作物秸秆、果树枝、林业加工废弃物以及城市垃圾等燃烧发电;据调查,中国每年废弃的农作物秸秆约有1亿吨,折合标准煤5 000万吨以上。许多地区相当一部分农作物秸秆在田间地头直接被焚烧或废弃,浪费现象十分严重。2.沼气建设。利用畜禽养殖场废水生产沼气,为农村人口提供优质生活燃料。2008年底,农村沼气建设被列入国家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和扩大内需的一揽子计划,沼气的发展空间十分广阔。截至2009年底,两年内中央下达的农业拉动内需新增投资项目中,用于沼气项目的资金超过100亿元,带动地方和企业自筹资金共计近300亿元。3.燃料乙醇和生物柴油。使用陈化粮和野生油料作物、废弃油脂生产乙醇和柴油等等。目前国外使用纤维素废料(如稻草和木屑)生产乙醇的技术颇受人们的青睐。应该指出的是,受粮食资源不足的制约,目前以粮食为原料的生物燃料生产已不具备扩大规模的条件。今后燃料乙醇和生物柴油的原料应由粮食作物转化为适宜在盐碱地、荒地等劣质地带种植的油料作物。
(五)核能
核能发电是利用核反应堆中的核裂变所释放出的热能进行发电。核电站的投资费用高于燃煤电厂,但是核燃料的成本却远远低于燃煤成本,而且核燃料反应所释放的能量也远远高于化石能源燃烧所释放的能量。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我国的核能利用已取得了长足进步。截至2009年底,我国核电的装机容量为908万千瓦,共11台机组。 从核能占整个发电的份额来看,与领先国家相比,还有较大差距。比如,法国核能供电份额高达78%,日本和美国分别为30%和19%,我国2009年核电发电量为700亿千瓦时,仅占全国发电总量的1.95%。由国家发改委编制的《国家核电发展专题规划》于2007年底正式获批,这标志着我国的核能发展进入了新的阶段。《规划》在总结国内外核电发展的历程和现状的基础上,提出了中国发展核电的指导思想和方针,确立了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和政策安排。并提出了到2020年力争使核电运行装机容量达到
4000万千瓦,将核能供电份额提高到4%的战略目标。近年来,我国的核电进一步加快了立项核准和建设速度,到2009年底,全国核电建设施工规模已达20台、2 180万千瓦,是世界上核电在建规模最大的国家。
二、我国新能源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由于中央及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我国近年来在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和核能几大核心领域进展十分迅猛,多项指标已经跨入世界前列,但同时也衍生出一系列问题。例如,由于政策效应引发的风能与太阳能产业重复建设和分散经营,进而导致的产能过剩现象,在全国范围内已相当普遍,这不仅造成资源浪费,也直接影响了新能源产业的规模化进程与整体研发水平;另外,由投资拉动型经济特点所导致的生产与市场消费相脱节现象也较为普遍。究其原因,主要是传统观念根深蒂固、科技创新能力薄弱,以及加快发展的压力导致片面追求速度所致。总体来讲,“十二五”时期我国新能源产业发展面临的问题主要有:
(一)开发利用成本高,市场化进程缓慢
与常规能源成熟的技术和庞大的市场规模相比,新能源的开发利用成本普遍偏高。以发电技术为例,如果燃煤发电成本为1,则小水电的发电成本大约为1.2,生物质(沼气)发电为1.5,风力发电为2.3,光伏发电为4。高昂的成本是阻碍新能源市场化和商用化的直接原因。2009年,我国煤炭、石油与天然气等常规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例为90.1%,与发达国家相比,可再生能源的消费比例明显偏低。
以水电为例,我国的水电装机容量和发电量均居世界首位,但在总发电量中所占的比例却不高,市场发展存在较大的提升空间;另外,我国的光伏电池产量占据全球市场1/3的份额,但却有近90%是销往国外的,在国内形成不了完整的产业链。光伏电池目前用途十分狭窄,主要是在航天、航海以及铁路交通等方面,在普通消费者的生活和工作中几乎没有市场,这与光伏发电的高成本有很大关联。没有了成本优势,缺乏经济效益,自然很难吸引商家的投资。
(二)缺乏核心技术,自主研发能力薄弱
技术性瓶颈是制约新能源产业发展的根本原因。我国对新能源的核心技术并未完全掌握,关键部件仍然依赖进口。比如,对风电新机型开发能力不足,控制系统、关键轴承仍然依靠进口,且兆瓦级风电机组的国产化率仅占不到30%;在太阳能硅原料的制造环节,发达国家提纯1 000克多晶硅所需的费用约为20美元,我国企业的平均成本是50~60美元,而且,因为缺少先进的提纯技术,对环境会形成一定污染,造成环保产业
的二次污染。我国新能源产业的科研力量相对薄弱,多数分散在大学等研究机构中,缺乏领军型的创新平台开展共性技术的研发。企业的研发能力较弱,缺少像通用电气、三菱和西门子这样的大型综合性设备供应商。一方面,由于大型设备基本依赖进口,设备价格高昂,为归还贷款,其上网电价必然高于传统的煤电;另一方面,发达国家为保持技术领先的优势,千方百计控制先进技术的出口,为我国引进顶尖级技术带来了难度。
(三)评价认证体系缺乏,产业发展亟待规范
新能源产业的资源评价、技术标准、产品检测和认证体系均不很完善,没有形成完备的技术服务体系。尤其是风电和光伏等发电设备的技术标准匮乏,强制性检测和认证制度尚未建立,企业缺少技术准入门槛。这必然会导致资源分散,生产不连续,进而影响产业化规模。比如,我国风电场的装机容量远未达到产业规模,生产企业多为单兵作战,导致生产局面和市场秩序的混乱;太阳能企业因缺少市场准入而导致商家一哄而上,低价无序竞争,以牺牲产品质量和可靠性获得市场。质量低劣的太阳能热水器流入市场后,严重影响了整个太阳能产品的社会形象。
目前新能源产业在全国范围内盲目跟风、重复建设的现象已经显现。我国现已有18个省区提出要打造新能源基地,上百个城市提出把新能源作为经济增长点,个别省区甚至雄心勃勃地推出了打造上万亿元的新能源产业规划。2009年,黑龙江省仅在省政府备案的风电项目就达400个,经营分散,浪费严重。
(四)政策法规滞后,体制机制尚待理顺
2006年出台的《可再生资源法》只是一部框架性法律,新出台的该法修正案于2009年底出台,2010年4月1日正式生效,目前尚在实施当中。修正案针对新能源用电成本高、市场需求薄弱、产能过剩、缺乏规模效益等问题提出了具体措施,例如发电项目上网电价补贴制度和用电企业实施强制性配额制度,对疏散成本、扩大需求可发挥一定作用,但这些法规的提出已明显滞后,而且由于现有的体制机制的束缚,实施法规的难度进一步加大。例如,风能行业的发电与并网严重脱节的现象,主要就是体制机制缺乏协调性的结果。2009年底,我国有1 200多万千瓦的风电机组完成吊装,但实际并入电网的只有890万千瓦,闲置率近30%。除了一些小风电机组不符合并网要求外,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新能源发电与电网建设的不协调,以及对电网企业缺少强制性要求和监管。此外,尽管新法较以往大大增强了其系统性,但在如何集中产能、拉动消费者需求等方面仍显乏力,而且新法的实施也带来新的问题,诸如限制产能过剩可能会导致投资低迷,赋予政府过多权力将导致寻租等等。
三、发展我国新能源产业的对策建议
我国在“十二五”时期的基本任务仍将是对经济结构实施战略性调整,表现在经济增长的科技含量提高、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大幅下降、生态环境与能源结构进一步改善等诸多方面,新能源产业的发展直接关乎上述目标的实现进程。
针对当前消费理念滞后、市场需求启动不足,以及国家研发创新能力薄弱等问题,“十二五”时期,我国新能源产业优化发展的形势十分严峻。优化新能源产业,一方面依靠全社会对其重要性、紧迫性的足够认识,另一方面也依靠先进的技术和国家强有力的政策支持。新能源产业属于新兴产业范畴,具有市场不确定性、高风险性以及高技术标准要求等特性,因此政府的强力驱动尤为重要。一般说来,国家政策应以积极扶持和有效引导为主,主要体现在科研投入、投资补贴和减免税费等方面。笔者认为,目前我国新能源产业的优化发展应坚持科技支撑、政府引导和市场推动三项原则,具体的对策措施主要有:
(一)转变观念,增强紧迫性认识
传统的常规能源开采技术成熟,使用便捷;而新能源开发成本高,用起来不划算,长期以往便形成了一种稳固的消费格局。我国属于富煤、少油、缺气的国家,能源消费中煤炭的消费占60%以上。由于煤炭资源相对富集,开采十分便利,目前绝大多数消费者还远未意识到不可再生资源的稀缺性及其对环境污染的严重性,导致新能源产品缺乏应有的市场,还未贴近我们的现实生活。在传统能源消费的惯性作用下,新能源产品越得不到青睐,就越难以摆脱成本居高不下的窘境。比如,在城市的建筑行业,就存在着抵制太阳能产品的现象。建筑商出于外观考虑,不愿意在顶楼安装太阳能电池,顶楼居民从楼房的耐用和安全角度讲,也不赞同安装,还有大部分用户由于生活习惯也不愿意使用太阳能。再比如,消费者对新能源电动车普遍存在“叫好不叫座”的现象,认为不时尚,不方便,宁肯出高价买传统车。
加快转变观念,提高对发展新能源产业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是目前发展新能源产业的根本前提。2007年12月,我国发布《中国的能源状况与政策》白皮书,着重提出能源的多元化发展,将可再生能源发展列为国家能源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发展新能源,不仅对于优化能源结构,促进产业升级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而且对于制定和完成“十二五”时期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意义十分重大,据初步测算,“十二五”期间进一步节能的潜力将有所减小,为此,“十二五”规划将更加突出发展新能源与提高能源效率这两大主题。
(二)统筹规划,科学合理布局
针对产能过剩现象,国家要在对新能源资源进行充分调研和评估基础上,统筹规划,制定符合地方特点的新能源产业发展的规划和目标,明确阶段性任务和主要发展思路。 2009年年底出台的《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有一项重要的修改: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的审批权,已经由原来的地方政府移交给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和国家电力监管机构。这将有利于国家进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其他实施细则如《风电设备企业准入门槛》、《风电行业标准体系框架》以及《多晶硅行业准入》条例也已相继出台,这些法令法规对于规范新能源市场,禁止未达标的企业盲目上马,将起到重要的制约作用。 同时,建议在国家的发展规划和目标中,还应当充分体现中央和地方在支持新能源产业方面的责任,防止多头管理;既要避免盲目投资,造成新的浪费,又要保护地方政府发展新能源产业的积极性,鼓励大中企业投资新能源,以提升新能源产业的科技水平与规模效益。
(三)注重研发,突破技术瓶颈
首先,要保证新能源技术研发投入的稳步增长,用以支持新能源产业的技术、产品研发和规模化生产。金融危机走出低谷后,发达国家纷纷加大了对新兴技术和产业的投入力度,以抢占新一轮经济增长的制高点。例如,美国在未来十年将投入150亿美元于新能源领域,韩国计划到2012年投资6万亿韩元研发绿色能源技术。我国新能源产业的核心设备大多依赖于进口,如不加紧进行新技术研发,提高自身的自主创新水平,就无法摆脱长期受制于人的局面和成本居高不下的困境。要不断加大对企业研发的投入,以及对企业创新成果的奖励力度。其次,注重在引进、消化和吸收基础上的再创新。加大力度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设备,通过实施重大技术专项,依托项目推进新能源装备的自主化和国产化。通过建立国家及地方新能源产业发展基金,广泛开展新能源的资源调查、管理咨询和产品研发等活动。第三,努力建立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发挥企业作为创新主体的作用,鼓励企业与科研院所的技术合作,积极推动新能源科技成果的产业化进程。
(四)创新制度,完善保障机制
要抓紧制定协调配套的制度与政策体系,为新能源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投资与发展环境。目前应加紧完善各种财政补贴制度,包括用户补贴、投资补贴和上网电价补贴等,并辅之以信贷优惠和税收减免等手段,以解决新能源产业成本高企的突出问题。目前我国已制定了对购买新能源汽车的用户补贴,以及对电网企业购买新能源发电予以补贴等法规,但补贴力度有限。
例如,目前火力发电的电价约为0.3元/千瓦时,风电经过国家补贴后,为0.6元/千瓦时,仍高出煤电一倍左右。德国对使用生物柴油也实行价格补贴政策,补贴后的生物柴油零售价比石油柴油还要低,在价格上颇具竞争优势。目前,德国奔驰、宝马和奥迪汽车均可以使用净生物柴油,而且无须改装发动机。
要不断完善投资融资制度,鼓励商业银行、民间资本以及国际资金的进入,积极争取风险投资基金的支持;鼓励新能源企业在海外上市,积极筹措发展资金;建立新能源上网强制性配额制度,要求电网企业按一定比例使用新能源。例如,德国的可再生能源法规定,电力公司须在20年内以规定的价格从光伏设施拥有者手中购买一定数额的电力。在政府采购方面,要对新能源的开发利用实行倾斜政策,鼓励大中型企业投资新能源领域。
我国太阳能发电现状分析及存在问题
人口持续增长与能源日益短缺的矛盾一直都是现代社会面临的一大难题,这一问题在人口众多、人均资源严重不足的中国尤为突出。众所周知,中国经济高速发展,成就令世界瞩目,而能源却成了制约经济发展的瓶颈,是中国不得不面对的一个严峻挑战。同时也揭示了目前中国在能源开发与利用上所暴露出来的问题。中国是国际上能源消耗的大国,而且,在未来20年,能源的需求也将保持强劲增长,能源问题已经成为关系到整个国民经济、国家安全的重大社会问题。资源的紧缺和能源成本的持续增长使得众多发达国家将注意的目光转向了新能源,其中太阳能的应用备受重视。能源专家认为,在可再生能源中,太阳能取之不尽,清洁安全,是理想的可再生能源选择。我国的太阳能资源比较丰富且分布范围较广,太阳能光伏发电的发展潜力巨大。
在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潮汐能等各类可再生能源中,太阳能成为专家们的首选。不管从资源的数量、分布的普遍性,还是从清洁性、技术的可靠性来看,太阳能都比其它可再生能源更具有优越性。太阳能的利用主要有两大重点方向,一是把太阳能转化为热能,另一个就是将太阳能转化为电能(即通常所说的光伏发电),其中重点是后者。目前我国能源结构极不合理,煤炭年消耗量约为13亿t,在我国能源总量中的比重超过60%。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二氧化碳排放国。二氧化碳产生的污染不仅对我国的居民健康和工农业生产造成严重损害,还使我们面临巨大的国际压力。我国地处北半球,太阳能资源异常丰富,总面积2/3以上地区年日照时数大于2200h,其中西藏、青海、新疆、甘肃、宁夏、内蒙古高原均为太阳能资源丰富地区;除四川盆地、贵州省资源稍差外,东部、南部及东北等其它地区都是资源较富和中等区。太阳能资源理论存储总量达每年17000亿t标准煤,与美国相近,比欧洲、日本优越得多。专家统计,如果把全国1%的荒漠中的太阳能用于发电,就可以发出相当于2003年全年的耗电量。届时,新疆、西藏、甘肃等广大西部地区将成为我国新的能源基地。此外,目前太阳能光伏发电技术已日趋成熟,是最具可持续发展理想特征的可再生能源技术之一。
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主要由太阳电池板(组件)、控制器和逆变器三大部分组成,它们主要由电子元器件构成,不涉及机械部件,所以,光伏发电设备极为精炼,可靠稳定寿命长、安装维护简便。理论上讲,光伏发电技术可以用于任何需要电源的场合,上至航天器,下至家用电源,大到兆瓦级电站,小到玩具,光伏电源可以无处不在。目前,光伏发电产品主要用于三大方面:一是为无电场合提供电源,主要为广大无电地区居民生活生产提供电力,
还有微波中继电源等,另外,还包括一些移动电源和备用电源;二是太阳能日用电子产品,如各类太阳能充电器、太阳能路灯和太阳能草地厂各种灯具等;三是并网发电,这在发达国家己经大面积推广实施,我国并网发电还未起步。在新能源中,太阳能发电的成本较高,一台能满足家庭日常电器需要的200W的光伏系统,市场价为15000元,如果燃煤发电成本为1,则光伏发电大约是煤电的11~18倍,生物质发电(沼气发电)的7~12倍,风能发电的6~10倍。因此,我国目前太阳能发电的应用基本在集中供电成本过高的边远地区。成本的居高不下是太阳能发电在国内产业化运作中的主要难题。但太阳能与其他新能源相比在资源潜力和持久适用性方面更具优势,从长远前景来看,光伏发电是最具潜力的战略替代发电技术。专家预测,到本世纪后期,太阳能发电将在世界电能结构中占据80%的位置。 太阳能电池,是一种将光能直接转换成电能的半导体器件。它的原料硅晶,目前世界上只有美国、日本、德国等只有不到10个国家掌握这项技术(并且核心技术也一直都掌握在几家公司手中,具有相当的垄断性);而且由于硅材料严重短缺的制约,我国95%的高纯多晶硅材料依赖进口,因此太阳能电池价格高昂,使太阳能发电价格很难有所下降。另外,太阳能电池中组件成本占整套系统的比例达到了70%。要降低太阳能发电的成本,就得不断提高光电转换率,而目前的光电转换率多在15%左右,短时间很难大有突破。作为太阳能光伏电池的主要原料,而且在技术基本上被国外垄断,这一问题已经成为我国发展太阳能光伏产业的最大瓶颈。我们不能指望从国外买进技术,必须要靠科研人员和企业的自主研发创新。所以要使太阳能发电得到大规模推广,科学家必须降低太阳能电池材料的成本,或找到更廉价的太阳能电池新材料,或提高光电转化效率,当然方向是多元的。
可见制约太阳能光伏产业发展的主要原因是太阳能发电的高额成本,而高成本主要来自太阳能组件的生产--规模化生产是降低成本的主要途径。而在规模化生产形成过程中,促进技术进步和政府的法规政策支持将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要达到这样的目标,政府采用完整、有效的激励政策是关键。政府政策拉动产业发展、推动技术进步,依赖技术进步和规模生产降低生产成本,通过提高质量和降低价格赢得更大市场,这样形成良性循环。有专家建议,在国内推广电价分摊制,按照谁多消费谁多承担的原则,在全国测算出一个全体老百姓每月平均用电量,超过平均水平的用电量提价,然后用这部分超支电费收购太阳能电。根据专家组测算,如果目前国内每千瓦时电多收2分钱,那一年就可以多收600亿元电费,而这些钱足够收购现在国内所能生产的太阳能发电量,财政并不需要为此多花很多钱。另外太阳能发电虽受昼夜、晴雨、季节的影响,但可以分散地进行,所以它适于各家各户分激进行发电,而且要联接到供电网络上,使得各个家庭在电力富裕时可将其卖给电力公司,不足时又可从电力公司买入。实现这些的技术不难解决,关键在于要有相应的法律保障。现在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都已制定了相应法律,保证进行太阳能发电的家庭利益,鼓励家庭进行太阳能发电。政策拉动市场的做法在很多发达国家取得了显著的成功。无论是日本的
近年来,世界各国都在加大对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支持力度,许多发达国家制定了光伏屋顶计划,通过政府补贴和电价政策,鼓励各种建筑物安装光伏发电系统。如果我们将10万km2的沙漠都变成太阳能光伏电站,按照15%的光能转换率,沙漠就将成为全国最大的能源基地。从材料到终端产品,近年来世界光伏产业都出现了供不应求的局面。在我国,
随着能源危机的加剧,新能源也面临着大发展的机遇。一方面,国家宏观调控部门正在制定相关规划,计划到2010年,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占到全国发电总量的10%;一方面,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起草制定可再生能源促进法。比如电力企业必须按一定比例发展可再生能源,居民电费中可以征收一定费用,以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立法强制要求电力企业按一定比例发展清洁能源或多给可再生能源发电一点优惠。从长远看,它不仅降低了环保成本,而且具有可再生性。中国每年接收的太阳能只要利用上1%,中国的能源问题就解决了。然而,在目前全球光伏产业跳跃式发展的背景下,这些法律、政策和规划贯彻落实的
较之发达国家,我国太阳能发电应用的落后除技术原因外,政府的措施也存在着很大差距。我国长期以来对科技自主创新的支持力度不够,科研投入太少。缺乏国家的相关政策支持,其实光伏发电产业并没有真正与市场接轨,而企业看不到利润空间也不会积极介入这个产业。因此,国家要加大对光伏发电的科研投入,出台相关的政策来支持其发展。我国相关部门在过去10多年曾制定并出台了一些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政策。但随着体制改革的推进,管理机构出现了变化,一些政策逐渐失去了作用,一些政策名存实亡。我国既无光伏发电的专用法律,又缺乏必要的促进政策。面对当前情况,我国政府首先应加强立法,促进全国光伏技术、产业和市场的整体发展,进行可行性研究,制订长远规划;其次加快可再生能源强制性市场份额政策的研究和试点示范,以便在条件成熟时建立适合于中国国情的政策。加快电网信息化的进程,优化电力结构,提高可再生能源的使用比例。针对技术上的差距,政府应加大投入,强化关键技术设计制造攻关,从技术创新和突破上加快降低成本的步伐;加强扶持:在安装补贴和购电保护价等方面采取措施,使光伏发电成本降到各方可以接受的程度内;加大宣传,推动公众的环保、能源意识。从表面看,是太阳能发的电成本太高影响推广,根源还在于我国没有及时出台对绿色电力的扶持政策,这才是导致太阳能发电只能小范围应用的重要原因。随着法律和政策的出台,能源长期性短缺的中国将有望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光伏发电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