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广州小学教师薪金及生活
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广州小学教师薪金及生活状况研究
中山大学历史系 陈童敏
摘要:教师的经济状况和社会地位,直接关系到教育的发展程度,同时也反映了社会经济的发展状况以及国家对教育的重视程度,尤其是担负着国民基础教育的小学教师。本文通过对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广州小学教师薪金及生活状况研究发现,广州的小学教师们的生活经过了从困顿到较为安稳的阶段。虽然政府不断进行政策调整,相对于全国,其社会地位仍没有根本提升,这对此地的小学教育难免产生负面影响。
关键词:民国教育 广州 小学教师 薪金 生活状况
民国元年(1912年)9月2日,南京临时政府教育部革故鼎新,明令废除“忠君”、“尊孔”的教育宗旨,公布新教育宗旨。同时颁布《壬子癸丑学制》,接着又先后颁布了各种学校法令,
1将学堂改称学校,小学初小(四年)为义务教育等等。中国的教育从此进入一个新的阶段,教师
群体也逐渐发展壮大。
广州是近代政治改革、革命运动的发源地,也是政治经济发展较为迅速的地区之一,从民国元年南京临时政府实行新学制以来,就积极地依据地方情况进行改革。1917年,北洋政府在改革学制的同时对小学教师的薪金做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而同时期的大元帅大本营及其后的广州国民政府,因与北方对峙,订立了广州地方政策,陈济棠主粤期间也不断进行调整与完善,最终至1930年代形成了较为系统的政策法规。
近年来民国教育史的研究较多关注制度的变革与思想的演进,而对教师群体的正面考察尚嫌不足,其中尤其对小学教师的薪金政策、生活状况以及政策执行落实过程中的种种变异更显薄弱。2本文以广州二三十年代的小学教师群体为研究对象,在教育沿革的背景下,着重考察他们的经济收入和生活状况,并试图阐述其生活状况对国民教育的影响。由于整个沿革过程不能分割看待,于是考察范围会从学制改革开始延伸至抗战前陈济棠主粤时期结束。
一
自1912年9月颁布的《壬子癸丑学制》开始,民国的教育改革进入新阶段。五四运动之后,西方各种教育学说和主张相继输入中国;1922年11月1日,北洋政府颁布《壬戌学制》,即“六三三四”制,又称新学制,在新学制下,订立了一系列较为完整的规程政策,影响深远。之后南京国民政府又在1928年颁布《戊辰学制》,对新学制进行调整,各项政策进一步完善,此一体系基本沿用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后。
在整个沿革过程中,广东基本上参照中央政府所确立的教育宗旨、学制和法令来办理各级各类学校。但在北洋政府时期、广州大元帅大本营及其后的广州国民政府时期,由于处于事实上的独立状态,所以这些阶段内的政策往往自成体系。
总体上看,虽然政局动荡,广东教育基本上还是有所发展,其中广州为代表地区。民国元年,广州奉行临时政府教育部法令,设督学局,开设小学校,有省立,县立,公立和私立4种,这些小学校都属广东省教育行政机关直接管理。民国十年(1921年),在市政厅下设教育局,分总务、学校教育、社会教育三课办事。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广州市仍设教育局,并设立民众教育1
2 何国华:《民国时期的教育》,广东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1页。 目前较有代表性的研究成果有:李彦荣:《民国时期上海教师的薪水及其生活状况》,《民国档案》2003年第1期;慈鸿飞:《二三十年代教师、公务员工资及生活状况考》,《近代史研究》1994年第3期;刘华:《中国近代师范教育及教师待遇问题初探》,《内蒙古师大学报》1995年第3期;严奇岩:《民国时期教师生活待遇研究的回顾与反思》,《南通大学学报》,2006年第22卷第2期;曾崇碧、王勇:《20世纪30年代四川小学教师待遇状况》,《西南交通大学学报》,2003年第4卷第1期;刘来泉:《我国教师工资待遇的历史考察(1909——1949)》,《教育研究》,1993年第4期;陈育红:《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小学教师的薪水及其生活状况》,《民国档案》,2004年第4期。
委员会。在沿用中央政府的学制的基础上,依据地方特点管理学务,订立了一系列的地方教育法规。广州教育呈向上发展态势。
在学制的沿革下,相应地对行政、经费等校务的规定也相继进行改革以适应学制体系的变化,其中对教师薪金的规程也在不断进行调整。以下着重梳理小学教师薪金政策的发展脉络。
早在清宣统三年(1911年)6月,清学部就在颁布的小学经费暂行章程中对教师薪给问题作出了详密的规定。当时的教员薪金制度有时薪制和月薪制两种,标准各地不一。此次薪金规则所规定的薪金范围是6—30元,其中高等小学本科正教员以第一级月薪为最高额即30元,初等小学本科正教员以第五级为最高额即16元,如有特别劳绩的,可酌量递加。可见,此时的薪金规
3定存在较大的等级差距。不过,由于政局的变动等原因,该政策实际并未实行。
民国成立后,临时政府教育部公布各级学校令,其中于1912年9月颁布的小学校令和1915年颁布的国民学校令中,对小学教员的设置,资格及薪给,都作了规定。如国民学校令将教员分为4种:正教员、专科教员、助教员和代用教员,并按照这样的等级分别订立了《小学教员俸给规程》,于1917年2月正式公布。该规程规定,校长及正教员受一级俸禄后,如确有劳绩的,可递增到80元。以此对照,月俸及递增额度都较宣统年间增高,但是仍然是级差过细,高低悬殊,
4而且也没有对最低工资标准作出规定。(见表一)
资料来源:《教育部公布小学教员俸给规程令》: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汇编》第三辑《教育》,江苏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第493页。
南京国民政府成立次年,鉴于“内地小学教员有月俸极少至不足以糊口者”,大学院根据第一次全国教育会议通过的《小学教师薪金水亟应提高并须订立原则,以作全国奉行标准案》,颁
5布《小学教师薪水制度之原则》。规定三项:1、订立最低限度的薪水,以舒适的衣食住三事所费
6的两倍为标准。2、订立根据学历的薪级表。3、订立根据经验的加薪数。该《原则》第一次注意
到了确定最低工资的依据,并明确教师工资理应因学历、经验而有所区别,同时也注意充分发挥了各地的自主性。较诸以往,在合理性与可操作性方面均是一大进步。
其后,在此基础上,国民政府陆续进行了一些细化与补充。1931年6月行政院通令,提高小学教员待遇,以增进教育效率;1933年3月,教育部公布的《小学规程》第二十一条与第八十四条又明确规定“小学经常费支配,教职员俸金约70%”,“小学教职员之俸给,应根据其学历及经验而为差别。但至少应以学校所在地个人生活费之两倍为标准。”第八十九条还明确了“小学教
7职员之俸给等级表,年功加薪办法,由省市教育行政机关规定,呈请教育部备案施行。”这些都
进一步使得薪金规程的相关规定更加具体。
广州从1920年起实行较为系统的薪金政策,其后不断进行调整与补充。1922年市政府第一八五号训令—《训令教育局十一年度七月分起将各该小学职教员薪俸分别增加由》规定:自训令颁布之日起所有市立高等小学职教员均照原薪额加二支给,国民学校职教员应照议定年功加俸办
89法提前一律递升一级。两年后,影响长远的《市立国民学校教员俸给规程》正式订立公布。
3
4 周予同:《初等教育的教师问题》,《民国丛书》第一编49卷《中国现代教育史》,第128页。 同上。
5 刘来泉:《我国教师工资待遇的历史考察(1909——1949)》,《教育研究》1993年第4期。
6 周予同:《初等教育的教师问题》,《民国丛书》第一编49卷《中国现代教育史》,第128页。
7 教育部编:《第一次中国教育年鉴 乙编 教育法规》,第28、31页,转引自陈育红《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小学教师的薪水及其生活状况》,《民国档案》2004年第4期,第72页。
8 广州市档案馆:姿政宗,571号,49卷,第23页。
9 何国华著《民国时期的教育》(广东人民出版社1996年出版)第315页中所记,《市立国民学校教员俸给规程》为民国9年(1920年)开始施行,所采取的分期将专任教员月薪分为9级,而在广州市地方志编撰委员会编撰,
该规程共十条,详细规定了各级教师的薪金标准,并且对教师因为疾病或兼职等而离任的薪金保障也有规定,其采行的年功加薪制在当时为全国所仅见。具体摘录如下:“一、为优待专任教员奖励教育职务起见采用年功加俸制俸给分期递进。二、专任教员薪俸分为八级,最低级每月三十六元,最高级每月一百二十五元,每级递加百分之二十。(见表二)三、专任教员每历满三年得依次递升一级。四、专任教员执业勤恳成绩特别优良者经视学会议呈奉局长核准虽未历满三年得提前升级以资奖勉惟每人于五年间准提前升只一次。五、专任教员在市立国民学校执专业职务无论同在一校或连续分在数校其年数得连续计算之因任他项教育职务暂停本职他项教育职务解除六十日以内更入市立国民学校执务者其前后在市立国民学校执务年数得连续计算之若因学校编制之变更暂停本职一年之内更入市立国民学校者其计算法亦同专任教员为任教育事业以外之职务致停本职者如再充专任教员其前后执务之年数不得连续计算。六、专任教员如有疾病大故须暂停本职者其停职之月数得免扣除。七、校长除以专任教员之资格领得该项俸给外另加校长职务俸。”(见表三)
资料来源:广州市档案馆:姿政宗,2051卷,第3页。
表三 校长职务俸表
资料来源:广州市档案馆:姿政宗,2051卷,第3页。
从上可见,较于1917年北洋政府教育部公布的《小学教员俸给规程》,分级减少了,虽然最高级与最低级的差距依然非常大,但已有相当程度地简化,此外教师的福利与保障也明确被列入了规程范围。这不得不说在政策上已经是一大进步。
同时也应注意到,自1920到1924年间,广州政局处于动荡纷争的状态,没有安定的环境;孙中山于1923年3月在广州建立陆海军大元帅大本营,形成了与北洋政府对立的自成体系的政府组织系统。于是,上述1924年的《市立国民学校教员俸给规程》,实际上是当时大元帅大本营于纷争中制定的与北洋政府政策抗衡的规则。
1925年7月建立的广州国民政府,建立较之大本营更为完善的组织系统,对各项政策进行进一步调整,但就教育方面而言并没有太大变革。
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广东省教育厅在教育部颁行《小学教师薪水制度之原则》的基础上也制颁《小学教员薪水制度三原则》,规定:“一、最低薪俸:衣食住(以舒适为度)三事之所需最低限度两倍;二、学历薪给:每增一年,加6%;三、教学经验加薪数:经验年有增加,薪水亦随之增加。”同年10月,省教育厅又颁布《规定增加小学薪俸办法》,规定每人每月白银36元,年
10薪432元为最低基数,凡合同师资不能少于此数。
广州地区对薪金的调整,在此《原则》的基础上,再按照省教育厅所颁布的法令,依据地方情况进行。先于1926年11月召开的市政委员会四十六次会议中提出《市立学校教职员加薪案》,1112之后于1927年1月召开的市政委员会五十七次会议中订立《市立学校俸给规程》,最后结合1928年教育部公布的《小学教师薪水制度之原则》,公布《市小校教职员十七年度一月起进俸一级追由广州出版社出版的《广州市志》卷十四《教育志》第33页中所记,《规程》为民国十一年(1922年)7月开始实行,专任教员的月薪分级为8级,但是,根据本人到广州市档案馆所查的资料,《广州市立国民学校教员俸给规程》材料形成时间为民国十三年(1924年),全宗号资,目录政,卷号2051,第3页,而这份《规程》中所定的专任教员月薪分级为8级。鉴于当时的《民国广州日报》(1924年),于2月26日登载了《国民学校俸给规程》并与广州市档案馆所记规程吻合,于是认定正式公布时间应该是民国十三年(1924年)。其间则为提议修正时间。
10 何国华:《民国时期的教育》,广东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315页。
11 广州市档案馆:4—01宗,目录1,第480卷,第1页。
12 广州市档案馆:4—01宗,目录1,第94卷,第167页。
加预算书》,并于同年1月开始对教师薪金进行一级追加。在这次的薪金追加下,整体的薪金制度是依照1924年所订立的《市立国民学校教员俸给规程》不变,但是却又依据了教育部公布的《原则》进行增加调整。据上述《预算书》来看,其计算经费从前面所规定的第五级月薪六十一元者开始,级数往后者增加,而第五级以前的教员的薪金增加并没有在预算范围内,这就将高低级的差距缩小了,可以说是一大进步。
1928年开始实行这一调整了的薪俸制度。至此为止,薪级共分为20级,最低级每月40元,最高级每月182.5元,每级递加7.5元,至第11级为止。每届满一年,得依次升一级。据统计,1928年时,广州30间小学教员平均工资44.58元。迄1932年,西南政务委员会认为,年薪加俸须有功者始准加给,一般不再按年递加。于是,由市府法制组拟订出《市立小学教员年薪加俸章
14程》,之后一直到抗战前,此一薪金原则都基本上没有太大变动。可以说,到1930年代中期,广州小学教师薪金制度基本上形成定制。
另外,在薪金规程外,为了保障教师的生活水平,广州国民政府还于1927年公布《学校职
15教员养老金及恤金条例》及施行细则,详细规定了教员退休或病退后的薪金给予标准,这就对
教员的人身进行了进一步的保障,在全国来说是走在前列的。
通过对上述薪金政策发展脉络的梳理可见,国民政府在当时对于教育改革还是做了比较深入详细的探索,对教育的重视程度也颇高;虽然广州地区所实行的政策与全国各地有所不同,但并没有太大的偏差,是在结合了本地区的实际情况作出的。然而令人遗憾的是,由于种种原因,薪金规程在具体的落实过程中并不尽如人意,如变革时间相隔太短,造成教师往往疲于应对;前后分级不同,实施起来复杂混乱等。不过从较长时段观察,这种混乱状况只是政策合理完善过程中的一段插曲,至陈济棠主粤期间,教育政策的变动基本尘埃落定,形成定制。 13
二
广州所实行的这一系列薪金政策对小学教师的生活状况产生了怎样的保障效果呢?广州小学教师的生活状况到底如何?以下主要结合各种物价消费指数等来探询当时小学教师群体的社会生活状况。
由于薪金政策经历了混乱到系统的发展过程,教师的生活状况也相应地出现困顿以至不断改善的过程。于是,可以根据这一特点将此过程分为两个阶段:一是大元帅大本营及广州国民政府时期,此时期政局动荡以致政策的实施难以保证,教师生活较为艰难;二是南京国民政府成立至整个陈济棠主粤时期,系统化的政策保障使教师生活切实有所改善。
16根据上引薪金政策推算,到1928年,广州30间小学教员平均月薪工资44.58元。而从1928
17年至1932年间,广州小学教员的月薪大略维持在50元左右,即年薪600元。工资数目变化并
不大,教师生活状况主要取决于当时的物价水平。
1921年11月,俞子夷曾经向全国发出了几千份问卷,以调查‘小学教员连衣食住都维持不住’是否确实,尽管最终收回的问卷只有392份,但仍不失为现在所能见到的较早的对全国小学教师生活状况有参考价值的统计数据。俞根据此次调查计算出的小学教员年俸约为160.25元,其中多数人的年俸在100—150元间。具体分布状况参见表四:
13
14 广州市档案馆:4—01宗,目录1,第187卷,第18页。 何国华:《民国时期的教育》,广东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316页。
15 广州市档案馆:4—01宗,目录9,第642卷。
16 同注17。
17 由于目前所查找到的材料中,均没有对广州城市立小学教员实领工资的确切调查,此数除依据上举两数平均得出,还依据广州市档案馆4—01宗,目录1,卷187第78页,《市立小学校员进级办法表》,列有民国十七年薪俸调整时需调整薪金人数统计,其中从46元增加到50人数目最多,为149人,于是上述平均数可信。
资料来源:俞子夷:《小学教员生活状况调查》,《教育杂志》第15卷第1期,1923年1月20日,转引自王云五:《政汇教育杂志集刊全部》,台湾商务印书馆发行,存于广州图书馆。
如果此次调查的情况属实,可以得出广州教师的工资水平要比全国其它地区教师的工资水平高出许多的结论,但实际上,由于政策差异、物价颇高等原因,1928年以前的广州小学教师的生活同样相对困窘。
1928年以前,广州经济不稳定,物价飞涨。从1913年至1926年间,物价总水平上升了71.8%,
18平均每年递升4.25%。而当时的工资政策与此不相协调。慈鸿飞在《二三十年代教师、公务员工
资及其生活状况考》一文中,列举了《1920-1931年成都生活物品价格汇例表》及《上海物价表》。1920本文在此将它们与《广州市志·物价志》中所列的同时期的相同物品的零售价格作一对比,以求看出其中的差距:以较早的1920年看,上海的白米0.064元一斤,猪肉0.279元一斤,牛肉0.173元一斤,土布1元一匹(据表中附注推算),而广州当年的土布价格为4.06元,仅此一项
21已约略可见广州地区的生活商品价格比同时期的上海高出许多。因此广州教师群体的工资数额
即使要比其它地区为高,但生活水平不可能有太大的差异。
而俞子夷在调查中根据江苏地区居民的基本生活需要(包括教员个人的每年用费、供给家用费、积蓄和亏空统计、粮食价格以及房屋租金等)(具体参见表五)进行计算,得出此时期教员家庭的最低用度预算一年应为316.45元,而根据此次调查所统计出的教员年俸中数(160.25元),要完成这样一个预算是不可能的,再加上政府在这个时期还没有十分完善的薪金政策,拖欠严重,
22教员生活困窘可想而知。
表五 教员最低生活预算表
房屋三间 5.00
伙食茶水四人份
粮每人 1.35
茶菜水每人 0.25
6.40
以上月计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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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广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广州市志》卷九,《物价志》,广州出版社,第497页。 慈鸿飞:《二三十年代教师、公务员工资及生活状况考》,《近代史研究》1994年第3期,第287页。 20 广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广州市志》卷九,《物价志》,广州出版社,第497页。
21 由于未能找到广州1920年农副产品的确切零售价格,此处仅能以土布一项价格作比较。
22 俞子夷:《小学教员生活状况调查》,《教育杂志》第15卷第1期, 1923年1月20日,转引自王云五:《政汇教育杂志集刊全部》,台湾商务印书馆发行,存于广州图书馆。
每年 136.80
衣服(五人) 50.00
另用(四人) 14.60
灯火 3.65
以上家用 216.45
自己年用 100
合计 316.45
资料来源:俞子夷:《小学教员生活状况调查》,《教育杂志》第15卷第1期, 1923年1月20日,
转引自王云五:《政汇教育杂志集刊全部》,台湾商务印书馆发行,存于广州图书馆。
广州地区普通民众的生活状况还可见于邓中夏的《一九二六年之广州工潮》中。该文就1926年普通工人的生活状况做过统计,指出单身工人每月最低生活费用为13.8元,六口之家工人每
23月最低生活费用为47.8元。若按1924年广州市所实行的《市立国民学校教员俸给规程》中规
定最低一级教师每月薪额为36元来看,教师平均月薪工资44.58元(上述),那么,教师的生活水平与普通工人生活水平基本持平。然而,教师是知识分子群体,必定要比普通工人花费多出许多,仅穿衣饮食要求就已不同。自然,这样的生活水平对于教师群体来说,是远未能得到满足的。政策复杂混乱的时期,甚至这个数字都没有保证,1928年以前,由于军费独大经常侵挪其他预算份额,常常接连发生政府欠薪的情况,教员们所真正拿到的薪金远远没有达到纸上的规定额度,罢课风潮虽一再上演。
据《民国广州日报》上的报道,二三十年代的罢课请薪风潮不断,且教育类的报道中也都多关于此类。如1923年11月8日,“市立各校(因)。。昨六日下午二时,市立小学教职员联合会,„„以市校教职员,八月份信风虽已清发,而九十两月薪俸,尚无期发给,经决议(一)市立高小学,国民学校,于七日起暂行停课„„”;1924年9月20日,“市教育费日前因大罢市后,市库收入短少,又值北伐各军准备出发,筹拨军费甚忙,致六月下半月经费,在中秋节前欠发一半,„„”;同年11月4日,“市校教职员因积欠经已达四个月,昨三日上午十时,遂假教育会诸事堂开联席会议,讨论解决进行办法,会议毕,即联赴教育局,谒见局长王仁康,请于三日内发薪两个月,„„”24教育经费无法保证,常因时局随意变动减少甚至欠发,也从侧面发映出这个时期广州小学教师的生活没有保障,虽有纸面上较有系统的薪金政策,却无法真正落实。
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尤其是陈济棠主粤期间,增加了教育投入,大力发展中、小学教育,
25教育经费增长较快,广州的教育才开始进入相对稳定时期,各项政策的实施开始得到保证。这
一阶段小学教师的生活相对安定,有所保障,但是贫困的生活水平仍没有质的改善。
1934年2月,张钟元进行了一次较为全面详细的调查,为后来的许多研究者所关注。此次调查发出调查表约4000余份,最终收回570份,统计数据即依此得出。统计显示,小学教员的待
26遇数额较上述1921年俞子夷的调查数据为高,得出的年俸中数为195元。(摘录部分见表六)此
表虽不以广州地区的情况为主,但全国范围的情况反映出,教师群体的工资数额均呈增长态势。
表六 全国小学教师生活调查统计表(193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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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邓中夏:《邓中夏文集》,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325页。 《民国广州日报》影印版,存中山大学图书馆,1923年至1936年。
25 肖自力:《陈济棠》,广东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345页。
26 张钟元:《小学教师生活调查》,《教育杂志》第25卷第7期, 1936年7月20日,转引自王云五:《政汇教育杂志集刊全部》,台湾商务印书馆发行,存于广州图书馆。
资料来源:张钟元:《小学教师生活调查》,《教育杂志》第25卷第7期, 1936年7月20日。
27根据上引薪金政策,1928年后广州小学教师的平均月薪达到50元,年薪达到600元,这样
说来,对比张钟元的调查中所显示的全国其它地区的教师薪金数额,广州教师所得的薪金数额要明显高出好几倍。
张钟元还有另外的调查得出,薪金数目虽是有所增大,然而消费指数也在相应增高。他的调查中除了有每一教师每年用费总额(中数122元)及每一教师每年所负担的家庭费用(中数158.30元)外,还一一列举每一教师在饮食(中数58.95元)、衣服(中数21.75元)、书籍(中数10.5元)、交际(中数14.7元)、娱乐(中数9.58元)等方面的用度。最后,按照上述所列的教员年
28俸中数(196元)来看,得出教师所得的工资远远不够生活开支的结论。
广州小学教师所得的薪金数额要高出全国其它地区许多,但相对地物价水平也高出其它地区几倍。于是,所得的工资对于当时的生活消费,仍显拮据。
以1930年来看,成都的大米0.06元(银元)一斤,猪肉0.159元一斤,牛肉0.107元,洋布0.23元一匹,而广州在同一时期,大米0.069元一斤,猪肉0.401元一斤,牛肉0.398元一斤,土布一匹4.40元一匹,可见,广州的生活所需商品价格明显高于成都。由于材料缺乏,本文难以与多个城市进行细致比较,但仅从这些生活常用物品的价格的比较,就可以看出,广州此
29时的物价水平要高出其它地区许多。相对来讲,教师的生活水平并没有因为薪金数额的增大而
切实提高。
20世纪20年代末到30年代中期,广州的小学教师的生活水平与全国其它地区的小学教师相差不大,但由于此时广州地方政权积极实施教育改革,尤其是陈济棠主粤期间对教育的重视,使得广州的小学教师的这这一时段的生活相对较为安稳。
然而,即便广州有着较稳定的政策保障,但也不可避免会受到来自全国范围的影响。当时小学教师的地位整体上并没有提高,对比于其它职业阶层,生活水平处于中下水平。是以,亦不能完全将广州独立于全国之外,孤立看待。
许多民国时期的报道统计都将小学教员列入劳动阶级家庭来考察,而实际上他们的经济水平也与一般工人甚至拉车夫相差不远。以北平的小学教员为例,生活水平就与下层人民相差无几,北平青壮年单身的人力车夫月收入平均为11.03元,而北平小学教员的家庭总收入每月平均为56.39元,由于小学教员家庭据统计通常为小孩2-3人,若要赡养父母则一家约5-6人,于是从
30人均收入来看,小学教员的生活水平甚至低于人力车夫。在古梅的《现代中国及其教育》中,
31也将人力车夫月收入与小学教员家庭月收入一并列入《近年各地劳动阶级家庭收支比较》得出,
“北平一地的小学教员月收入,实在拮据,如月薪仅发五成(实际上亦仅发五成),则月中收支(上述56.39元)相抵,竞亏短13.80元。其严重之情形,实较体力劳动者为甚。无怪乎苏州小
32学教员因欠薪三月,无米为炊不得不练习拉车,以备他日该业谋生。”所以,小学教员的社会地
位与实际状况均与一般工人无异。
此外,小学教师的生活除了物质上的需要外,由于他们都是受过一定教育的知识分子,所以他们在精神上的需求会比一般体力劳动者为强烈。由于广州经济发展较迅速,西方观念传入较多,民众需求明显较高,这在教师群体中表现尤为突出。薪金除了保证其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之外,27
28 同注19。 张钟元:《小学教师生活调查》,《教育杂志》第25卷第7期,1936年7月20日,转引自王云五:《政汇教育杂志集刊全部》,台湾商务印书馆发行,存于广州图书馆。
29 王西征:《中国教育界的饥饿和警觉》,《教育杂志》第21卷第10期,1932年10月20日,转引自王云五:《政汇教育杂志集刊全部》,台湾商务印书馆发行,存于广州图书馆。
30 陶孟和:《北平生活费之分析》,社会调查所出版,商务印书馆印行。
31 古梅:《现代中国及其教育》,《国家富力与国民经济状况》,第一编第七章,龙门书店(香港)1934年11月初版,1975年5月影印。
32 同上。
还要负担家用,基本上已经无所剩余,就更没有能力支付精神生活上的所需,例如购买书籍,争取社会地位的交际等等。除此之外,又由于他们都是知识分子,在心理上大多不会认同自己与下层劳动者一样,于是他们会在衣着生活上追求较高的标准,这就又需要比最低标准要高的经济水平,而薪金无法给予他们这方面的保证。这些都会导致他们对现状的强烈不满。
当时就有许多小学教师撰文抱怨政府的政策或提出这方面的意见,其中几乎所有文章中都有提及的重要一点就是薪金微薄,难以维持生计。
“现今,把小学教师所得的物质的报酬,尤其是乡区小学,和黄包车夫比拟,和旅馆、茶圆、酒馆的茶房比拟,乃至和行政机关的门房比拟,都不如远甚!所获的报酬不如人们,而事实上必需的生活费,却在高出人们几倍;现在仅就以上所举几个例子来说一说罢:无论在哪里,小学教师决不能如包车夫般的穿五个铜子一双的草鞋,小学教师雨天须五六块钱的皮鞋,„„小学教师
33于经验之外,还须探求学理;探求学理又需经费钱去购买参考的材料。„„”“„„责任太大
不要紧,工作太难不要怕,假若能有良好的环境和工具能给教师们以充分的应用,教师们在太难的工作中仍可以尽他们太大的责任。但是——我们且看实际,教师的苦工每日在五六小时以上,而他们生活的维持费每月不过十余元或至二十元。这样的微少的报酬,还不及——中等的工人。在这生活困难的年头儿,他还用这微小的数目去维持他的八口之家,其清苦的景象,我们很可以
34代他想想。„„”
这些文章是当时人所写,感受一定比现在回顾的人要真实与强烈,虽主观感情浓厚,但也不失为从侧面反映了他们生活状况以及思想状况的可取材料,由于同类的材料庞杂繁复,在此不复摘录。仅从所摘录的这些描述中,就可以体会到作者们对于现状的极度不满。在考虑小学教师的生活状况时,我们不能忽视他们的精神状态。经济物质上的不满足,造成他们的社会地位追求上的不满足,必将导致他们心理上有强于一般社会工人的抗议和抱怨,也就加深了他们对生活状况恶劣的感受。
由此可见,就全国范围,小学教员的生活大体处于艰苦的境地。而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的广州,小学教员的生活经历了从混乱艰难到相对安稳的过程,然而后期薪金数目虽然较多,但相对于高昂的社会生活水平,生活仍无一例外的窘迫。这些小学教师不光生活艰难,还处于社会下层,精神也忍受着剧烈煎熬,但是却仍不被人重视。这样的状况,必将影响到国民教育。
三
依照前述广州地区的薪金政策来看,政府对小学教师的薪金是有所重视的,那么,除了生活品价格高昂之外,还有哪些原因造成教师们生活状况没有多大的改善呢?这里除了政府政策的实施效果不够以及政策的不完善之外,应该还有社会经济等多方面因素的制约。
教师的薪金来源主要靠政府所拨的教育经费,经费是否得到保证是教师薪金能否如期足量发放的首要原因。实际情况往往却是经费的拨放不能按时或根本长期未有拨放,当时的报纸对此多有记载,多数关于教师请求加薪的报道,政府的托词多是经费难以筹措。
一般说来,当时的教育经费主要有3个来源:其一是官款,如粮羡、旧儒学租、学官田产;其二是办学单位(团体)的公款、公产收益;其三是收取学费、社会募捐。但在民国初期,广东政局动荡,战争频仍,教育经费没有保障。据《民国十四年份施政概况》称:广州市教育经费向由省库每月补助2万元,不足之数由市财政局照实支额凑足。后因政变影响,省库补助费只发至1922年11月,因而积欠各种经费数月。1923年3月,广州市当局饬令财政局按月清发,并指定
35厘捐全部收入拨充教育经费,1924年8月,市库支绌,遂不能按月清发。可见,一直以来,广
州的教育经费未有可靠保证,政府多次未能保证清发。
36教育部曾于1920年明令公布将华俄道胜银行股本作为教育基金,也曾于1924年3月,由33 王鲁白:《一位小学教师之悲愤的喊声》,《教育杂志》,第21卷第4期, 1932年4月20日,转引自王云五:
《政汇教育杂志集刊全部》,台湾商务印书馆发行,存于广州图书馆。
34 赵演:《教师的自救》,《教育杂志》第19卷第1期,1930年1月20日(同注33)。
35 广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广州市志》卷十四《教育志》,广州出版社,第335页。
36 国家档案馆藏历史档案文献丛刊:《呈请明令公布将华俄道胜银行股本作为教育基金》,《(民国)教育部文牍政
大总统训令,将筵席捐永久作为教育经费。此外社会各界也曾有将庚子赔款充作教育经费的争
38论,但教育经费仍然时有欠发,罢课风潮请薪风潮依然不断。教育经费的发放,除由于政局动荡,军事不断等原因外,更大的制约应为当时的体制——教育经费未能独立。从上述《施政概况》即可看出,市政府中并没有设立专门机构管理教育经费的收发,常因筹措不足的原因随意不予清发,而这又是个短期内不能解决的问题。虽然,教育联合会曾于1920年的第六次全国教育联合
39会中提出过教育经费独立案,提出教育经费不能独立是教育终未见成效的主因,提出解决经费
独立问题的办法,但只有提案,真正并未见实施。当时也有人对这个问题提出过意见,称解决经费问题的根本方法在于改革政治,称中国现行的组织完全仰给于财政机关,教育视政治为转移,教育经费,尚无同意制度,而现在教育经费问题,实在不是教育问题,教育家无法解决之,乃是中央财政问题,中央财政问题,亦不完全是财政问题,乃政治问题,所以根本推究,仍在政治改
40革。这是当时比较针对的对教育经费提出见解的文章,但就社会来看,这方面的关注甚少,经费的支出若能以专门机构负责并立法保证,教师的薪金来源或许尚有保证。
在教育经费未能得到保证的状况下,加上时局动荡不安,政策的稳定实施必然受到严重影响。而广东长期作为反对中央政府的前沿地带,这种状况尤为突出,直到陈济棠主粤开始,才实施较为稳定的经济政治政策,但之前的教师所遭受的生活困苦已经到了最为惨烈的地步。另外,政局的动荡又导致经济不稳定,物价飞涨,广州的物价每年递增,速度惊人,于是,尽管政策上已经对教师薪金进行调整改善,但仍无法跟上价格上涨,反而显得越调越低,教师生活仍然无法改善。就全国范围而言,政治、军事、经济动荡诸原因外,还有天灾,都使得教师生活往往难以为继,
41如浙江一省因1934年8月发生旱灾,因灾而挨饿的教师,其数竟达2万人。 37
四
小学教师的这种窘迫的生活状况,对社会及国民教育产生一定的消极影响,尤其是在1928年之前政策较为混乱的时期。
小学教师,所担负的国民教育最为广泛,其生活状况将直接影响国民教育的质量,这是毋庸质疑的。生活不能维持,教师必定会为生计担忧,教学就不能专心尽力,并且,如前所述,除了物质生活的困顿之外,教师们的精神需求也不能得到满足,这就更使得他们对教育工作不满,又如何安心工作?当时的文章就有许多关于这方面的描述:
“„„在城市中所有的几处可称为娱乐之地,都是给有钱的人设想的,哪里是穷苦的小学教师所能插足的。小学教师的薪水,每月连膳费二十元的已是一等的了,钱庄的伙计,有红利可分的,也要挣到四五十元呢。„„可是,究竟刷新中国的责任是小学教师担负着,我们不能在现今的人物上委托改革中国社会的责任,只是希望小孩们受到优良的教育。然而施行这种教育的人连
42生计也不能稳定,安得余暇致力于教育的实施呢?”“教师因薪俸过薄,不易维持生活,势必
分心家务,而不能集中精力于教育的事业,因此儿童直接受到损失。„„教育既是一种有罚无赏
43的事业,教师自然要抱一种敷衍的态度了。„„”
要注意的是,小学教师所担负的国民教育,所涉及的范围最广,而且所施行的对象的年龄段最小,儿童又是极容易受到影响的,于是,小学教师对教学的态度,并定会在教学时无形中传达给了学生,那么,儿童将感受到教师的心理状态,甚至于包括对社会的不满,这对儿童的心理发展又间接造成不利影响。 令汇编》,《文牍政令汇编第五》第4册,全国图书馆文献微缩复制中心,2004年版,第2101页。
《筵席捐永为教育经费》,《民国广州日报》1924年3月12日。
38 《退还赔款用途之宣言》,《民国广州日报》1924年5月14日。
39 《第六次全国教育联合会关于拟请教育费独立等九提案(1920年)》,《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三辑《教育》,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江苏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第713页。
40 程其保:《中国教育经费问题》,《教育杂志》,第16卷第8期,1924年8月20日,转引自王云五;《政汇教育杂志集刊全部》,台湾商务印书馆发行,存于广州图书馆。
41 《星期杂评》,《东南日报》1934年9月30日,第1张(2)。
42 孙福熙:《致全国小学教师》,《教育杂志》第18卷第9期,1926年9月20日,转引自王云五:《政汇教育杂志集刊全部》,台湾商务印书馆发行,存于广州图书馆。
43 赵轶庐:《教师的生活问题》,《教育杂志》第20卷第4期,1927年4月20日(同注44)。 37
小学教师生活状况的低下,还会影响他们的服务素质。他们待遇低微薄,生活艰难,加上政府欠薪现象不断,造成他们本来就艰难的生活更雪上加霜,于是对生活以至对政府的不满加剧,教师请愿、请假、怠慢,甚至于罢教等事件屡见不鲜,这些都难免会销蚀他们的敬业爱业精神。当教师收入低得连基本温饱都难以保障时,他们自然首先想的是课外怎么赚钱养家,既无精力从事其他活动,更无余力去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教育是当顺时改进的,小学教师既无相当的修养时间,又没有研究学术的余地,以求自新。„„老实说,一天六七点的功课,到后来只有敷衍
44过去,还有什么教授力可说。„„”
而他们的敬业爱业精神的销蚀,必定又会造成从教人员的流失,又由于小学教员亦是受过教育的知识分子,继而又造成国家人才的流失。据上述张钟元1934年的调查,其中因对现状不满而想要改业和升学的人数在教师中竟达71.07%,而单独要改业的就占41.43%,改业中又多数教
45师想要从事商店店员,政界小官吏或是农场职员,看来,在教师的眼中,此类职业尚且比小学
教师待遇要好或更容易引起兴趣。当时许多教师已忍耐不住强烈不满,发表文章来抨击,“忍耐
46不住教孩子的苦饭碗,当然只有跳——跳出穷酸的教育界,另在别界作较好的栖息。„„”、“以
不惯久长的教育生活的清苦,大多见异思迁,另谋别就。现在除经费比较充裕设施比较安定的地
47方外,小学教师流动的情形,真可惊人。„„”。而如此多的教师想要另从他业,国民教育就必
定受到严重影响。“能力较大的教师,因嫌薪俸过薄,皆设法改入他项的职业,结果呢,教育界中所留存的人物,大部分为无能力的了。教育是一种困难的事业,使无能力者执行此种困难的事
48业,自然要归于失败。”
综上所述,20世纪二三十年代广州小学教师薪金及生活状况大体呈现出从困顿到较为安稳的阶段性特点。然而,虽然政府与社会各界为教育事业的发展进行过一定的谋划,但在本文研究的时段内,小学教师的生活困窘依旧,社会地位低下依旧,而这种状况又从根本上抵消了政府对教育改革所作的一系列努力。
44
45 田锡安:《小学教育实际上诸问题》,《教育杂志》第12卷第11期,1920年11月20日(同注44)。 张钟元:《小学教师生活调查》,《教育杂志》第25卷第7期,1936年7月20日,转引自王云五:《政汇教育杂志集刊全部》,台湾商务印书馆发行,存于广州图书馆。
46 赵演:《教师的自救》,《教育杂志》第19卷第1期,1930年1月20日(同注48)。
47 赵欲仁:《今日小学教师的缺点及其补救》,《教育杂志》第25卷第7期,1936年7月20日(同注48)。 48 赵轶庐:《教师的生活问题》,《教育杂志》第20卷第4期,1927年4月20日(同注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