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葫芦维护规程
钢丝绳电动葫芦维护规程
设备维护流程图
一、 功能和结构
小车式葫芦可安装在多种形式的起重机上或悬挂在工字钢梁上,直线或曲线
往复吊运重物,固定式葫芦可安装在固定支撑上作垂直的或不同角度的卷扬起吊用。
CD 1(MD 1)型电动葫芦主要由三部分组成,一为提升机构,二为运行机构,
三为电器装置。
二、产品规格型号
1(MD 1) G H D (A 2)
CD 1(MD 1): CD1为常速(MD 1为常速/慢速)
G: 额定起重
H : 起升高度
D (A 2): D-电动小车式,A 2-下固定式
三、易损件
本产品主要易损件有导绳器、密封圈、制动环、运行电机端高速小齿轮等。
四、安装和调试要求
1. 电动葫芦安装时用调整垫圈进行调整,保证轮缘与轨道翼缘间3~5mm 间隙。
2.为保证电动葫芦行至两端不脱轨或防止碰坏机体,应在轨道两端设置弹性缓
冲器。
3.电机主轴窜动量的调整
锥形转子电动机主轴轴向窜动量一般在1.5mm 时,制动效果最佳,如果电动葫芦在额定载荷时下滑量过大,需进行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5t 及其以下葫芦电机的调整:取下尾罩,旋转固定调整螺母的四支螺钉用扳手按顺时针方向将调整螺母旋至极限位置,再逆时针旋一圈,然后装上紧固螺钉即可。
(2)10t 、16t 葫芦电机的调整方法与(1)项相同,只是调整螺母旋转方向相反,即顺时针旋转增大窜动量,逆时针旋转减少窜动量。
4.断火限位器的调整
断火限位器的调整是通过调整限位杆的两个撞块实现的。葫芦的上限为吊钩与滚筒外壳相距150mm —50mm ,下限为滚筒上留有3圈以上钢丝绳。
五、安全操作规程
1. 操作者应具备的条件
(1)应具备机械和电器操作知识,身体健康;
(2)熟悉电动葫芦结构、使用性能、安全操作规程及本说明等;
(3)操作者要经岗位培训,持证上岗。
2.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应进行操作
(1)超载或物体重量不清,吊拨埋置物及斜拉、斜吊等;
(2)电动葫芦有影响安全工作地缺陷或损伤,如制动器、限位失灵,吊钩螺母
防松装置损坏,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等;
(3)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而可能滑动、重物棱角处与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等;
(4)作业地点昏暗,无法看清场地和被吊物;
(5)不得将重物长期悬停空中。
3. 操作守则
(1)每班作业前应作日常检查;
(2)不得利用限位器停车,不得在吊起重物时调整制动器,进行检查和维修;
(3)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载荷时,应先作小高度短行程试吊再以最小高度吊运。吊重运行时不得从有人的上方通过;
(4)无下降限位器的电动葫芦,在吊钩处与最低工作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必须保留3圈以上安全圈;
(5)不得拆改电动葫芦的安全装置;
(6)在使用中如有异常响声,应遵循先停车,后检查,排除故障后再开车的程
序。
六、维护保养规程
为确保电动葫芦的可靠性与寿命,必须对葫芦进行定期润滑和维护保养。
1. 润滑部位
2. 不同吨位起升和运行减速机加入润滑油量表
钢丝绳是电动葫芦起升机构的关键组成部分,它直接影响葫芦的安全使用,常因磨损、断裂而报废,因此必须始终处于良好的润滑状态,并定期检查其末端的固定情况。
当钢丝绳达到GB5976-86《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复使用规范》标准中“2.5”条规定的情况时应予以报废,或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予以报废,并及时更换新绳。
a )发生密集断丝或有一个绳股断裂;
b )即使没有明显断丝现象,但钢丝绳直径磨损或腐蚀达到公称直径的7%时;
七、检修标准
新安装经过大修,闲置时间一年以上重新使用的电动葫芦,使用前应根据有关安装试车规程进行试车检查。检查通常分以下三个方式:
1. 日常检查:日常检查项目及要求见表1
2. 月检查:根据电动葫芦各部分结构再安全运转程度上的重要程度,使用频繁程度及是否易损件等来确定检查周期,一般分为三个等级:Ⅰ级,每月必须检查一次;Ⅱ级,每三个月必须检查一次;Ⅲ级,每六个月必须检查一次。月检项目、要求和等级见表2
要求见表3
八、常见故障及处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