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22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爱卫会,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
今年4月是第22个爱国卫生月。为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不断巩固和拓展卫生城市成果,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市爱卫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消除四害、整治环境、美化海西”为主题的爱国卫生月活动,现将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今年爱国卫生月活动以“消除四害、整治环境、美化海西”为主题,结合世界卫生日活动和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广泛宣传除害防病知识,营造浓厚的爱国卫生月活动氛围,充分发动群众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境卫生整体水平。
二、活动内容
(一)广泛开展爱国卫生月宣传活动。各县(市、区)爱卫会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大众媒体和墙报、宣传栏等宣传阵地,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开展爱国卫生宣传。市直各有关单位要以爱国卫生月活动为契机,按照市委宣传部印发的《XX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宣传工作意见》(岩委宣〔2010〕15号)的要求,大力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宣传工作。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要在单位门口或显要位置悬挂宣传标语,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市疾控中心要主动和闽西日报、龙岩电视台、龙岩人民广播电台、中国龙岩网等新闻媒体沟通联系,紧密结合卫生防病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卫生防病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卫生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
(二)全面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各级各部门要发动广大干部群众在城乡深入开展环境卫生综合大整治,在城市,以卫生创建为抓手,重点清除背街小巷、集贸市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的卫生死角,同时搞好单位和居民区的内外环境卫生;在农村,以“家园清洁行动”为抓手,动员广大农民搞好房前屋后的环境卫生,继续推广农村垃圾上门收集和集中处理模式,切实解决农村“脏、乱、差”问题。
XX区爱卫会要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一次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着力解决环境卫生脏、乱、差以及“五小”行业不规范等问题。
建设部门要加强中心城市主干道、公厕、公园等公共场所的清洗保洁工作,加强绿地养护和建筑工地卫生管理,完善环卫基础设施,及时疏通堵塞沟渠及下水道,认真抓好垃圾、污水处理工作;认真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深入开展城市“六乱”(乱张贴、乱刻画、乱吊挂、乱停放、乱堆放、乱搭建)整治工作;抓好公共汽车、公交站台的卫生保洁工作。
城乡规划部门要继续深入开展“家园清洁行动”,统筹解决农村垃圾处理问题,包括垃圾填埋场、垃圾焚烧炉以及垃圾上门收集和集中处理等问题。
交通部门要抓好汽车站等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集中整治,保持客车、出租车的清洁卫生。
经贸、工商等部门要联合开展农贸市场和各类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彻底清除市场内积水和垃圾,及时疏通沟渠,督促宰杀活禽摊点保持清洁并消毒。
教育部门要组织学校集中开展校园环境卫生大扫除,开展学校环境卫生评比活动,为广大学生营造优美的校园环境。
卫生部门要加强酒店、宾馆、理发店等行业的监管,开展经营场所的卫生整治和除四害工作,防止疾病的发生和流行。
卫生、农业、老区与扶贫办、城乡规划等部门要认真实施农村卫生户厕建造和沼气池建设工程,进一步提高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有效改善农村环境卫生状况。
市电视台、闽西日报等新闻媒体要及时跟踪报道爱国卫生月活动开展情况。
(三)大力开展城乡除四害活动。各县(市、区)爱卫办要抓住春季除四害的有利时机,在爱国卫生月活动期间,结合环境综合治理,重点清除“四害”孳生地,适时开展药物消杀,有效控制媒介生物密度,预防各类虫媒传染病发生。各县(市、区)疾控机构要按照《XX省病媒生物(蚊、蝇、蟑、鼠)种群密度及杀虫剂抗性监测方案》的要求,详细了解病媒生物种类、数量、分布、季节变化以及抗药性情况,收集病媒生物与当地传染病相关性信息,提高对病媒生物传染病的防控水平,为科学用药提供依据。4月份,XX区爱卫办要组织开展一次大规模除四害活动,确保龙岩中心城市的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内。
三、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当前,龙岩中心城市正如火如荼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创卫组织领导,在爱国卫生月活动期间,组织一次声势较大的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积极参加爱国卫生月活动。
(二)广泛宣传,全民动员。各级各单位要积极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及时宣传和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除害防病、改造环境,促进人民健康幸福的同时,使人民群众增强卫生观念、公共道德观念和法制观念,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三)加强督导,做好总结。各县(市、区)爱卫会要加强督导,开展明查暗访,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对组织工作不力,环境“脏、乱、差”的地方和单位,要以适当的形式给予曝光,督促整改,确保活动不走过场。各县(市、区)爱卫办以及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要于5月10前将爱国卫生月活动书面总结(加盖单位公章)报市爱卫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