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弱电工程招标文件
项目弱电工程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 永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日 期: 2011年6月21日
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
投标邀请函
:
通过对所有参加资格预审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以往同类工程业绩等方面综合审查,确定你单位为资格预审合格单位。
本次招标内容为京香青科还建区C1-C7科研楼、C9地下车库弱电工程,现进行邀请招标,望收到本通知书后于 年 月 日 时,到 永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京香青科项目公司物控部 购买招标文件和有关技术资料,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 100 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费用),图纸押金 500 元整(图纸完整归还后退还),投标保证金 5000元整。
招 标 人:永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高 莺
联系电话:(010)62859626-8041
传 真:(010)62859581
永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2011年6月21日
第二章 投标须知
1. 工程概述:
1.1 工程名称:京香青科还建区C1-C7科研楼、C9地下车库工程
1.2 项目概况:京香青科还建区C1-C7科研楼、C9地下车库工程是永泰房
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开发建设的科研楼项目,本工程地下一层,地上最高为五层。
1.3 建筑面积:51654.8 M2。
1.4 工程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瀚河园路自在香山产业园,东、北侧紧邻瀚河园路,西起巨山路东,南侧至闵庄路北。
1.5 建筑使用年限:50年。
1.6 结构形式: 框剪 结构。
2. 本次招标工程范围
工程范围:北京龙安华诚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的京香青科还建区C1-C7科研楼、C9地下车库弱电工程,主要为非可视对讲门禁系统,具体如下:
a、非可视对讲及门禁系统管线及设备供货、安装、调试、验收、移交,楼内的线管已由总包单位完成,本次招标只含线缆及系统设备的供货、安装及调试验收;
b、上述系统的图纸深化(主要是在原设计预留管线的基础上根据自身设备特点及现场环境条件进行实际的、可行性的深化); c、在设备及各系统方面:根据工程进展的具体情况发包方有权调整设备的品牌及数量;有权增减施工的范围及数量。
2.1 投标人一旦回标,应确认其投标书已全面理解本招标文件的内容和要
求,其报价已包括本招标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工程范围;即使报价清单有遗漏,招标人认为投标人在报价中也已充分考虑到。
2.2 投标人一旦中标,必须承担施工承包责任,不得转包,并对该工程全
部深化方案、采购、安装、调试的质量、工期负责。
2.3 招标人对招标范围做出的改动,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投标人。
2.4 标段划分
本工程共计 1 个标段,即京香青科还建区C1-C7科研楼、C9地下车库工程项目。
2.5 现场条件:
2.5.1 现场出入口:进出施工现场的出入口和通道由投标人根据踏勘现
场时招标人提供的“施工现场现状平面图”以及现场考察情况自
行决定。
2.5.2 现场临时供水和供电情况:
临时供电:由总包方提供。
临时上水:总包方提供电源接驳点。
2.5.3 招标人声明本招标文件中附带的反映施工现场现状的资料或数
据等均是以诚信的态度提供的,是招标人现有的和客观的。招标
人不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判断、理解、结论和任何决策
负责。投标人有义务通过自己的努力来核查这些资料的准确性并
相应地反映在其投标文件中。
3. 合格条件与资格要求
3.1 只有那些通过了招标人组织的投标资格预审的单位才具有投标人资
格参加本招标。
3.2 无论此前投标人是否递交了以下资料,为了进一步验证投标人的合格
条件与资格要求,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下列资料:
(a) 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b) 投标人拥有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或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弱电设计乙级、施工贰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复印
件加盖公章);
(c) 投标人通过ISO9000质量保证体系、ISO14000环保体系和
OHSAS18000职业安全卫生体系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与资
审时一致);
(d) 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班子主要成员(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履历
表;
(e) 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班子主要成员持有的有效的职称或资质证书
(复印件加盖公章);
(f) 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如果有)
特别提醒:投标人提交的上述内容应客观、属实,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有权对上述文件进行核查,发现有不实之处并经查实后,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且投标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 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人的投标是否被接纳,投标人须承担其投标文件准备、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无须对投标人因本次投标事宜引起的任何费用或损失负责。
5. 招标原则和方式:
本招标工程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招标。本招标工程采用的招标方式为邀请招标。
6. 合同形式:
本招标工程实行固定总价合同。除合同中约定的可以调整合同价款的因素以外,其他情况下合同价款固定包死。对固定总价合同的进一步解释见合同条件。
7. 工程质量标准、质量等级:
本招标工程适用的工程质量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本招标工程要求的工程质量等级:不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8. 工期及进度要求:
本招标工程招标人要求的总工期为: 274 日历天。
本工程计划开工日期:2011年 9 月 1 日。
本工程计划竣工日期:2012年 6 月 1 日。
要求在2012年6月1日之前通过验收并办理移交手续。
9. 招标文件的修改:
9.1 只要招标人能够按照本条第 3 款的规定相应地延长投标截止日期,
以保证招标人能够在延长后的投标截止日期 5 天发出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招标人有权在任何时候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这种修改可能是招标人主动做出的,也可能是为了解答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做出的。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向投标人发出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的方式做出。
9.2 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将以书面的方式发给所有获得本招标文件的投
标人,并在解释顺序方面优先于该类补充文件之前的文件。投标人收到任何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后,应立即以书面方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经收到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
9.3 如果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当他认为有必要或为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所制约时,招标人可以通知投标人延长本须知第 12 条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这种通知应当以书面的方式发给所有获得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收到通知后,应当立即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经收到该通知。
10. 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包括:
10.1 第一册:资信标书及其他资料(详见附件1)。
10.2 第二册:技术标书(含电子文件) (详见附件2)。
10.3 第三册:经济标书(含电子文件) (详见附件3)。
11. 投标文件装订及报送要求
投标文件须按上述要求分三册单独封装,各密封袋须注明标书名称,并加盖密封章。 投标文件书面版本一式四份,投标人应分别把正本和每份副本投标文件
都用封套加以密封,在密封处加盖骑缝盖,并在封套上标明“正本”和“副本”。 本工程投标材料样品的提供应符合技术要求的规定。另电子版壹份一同报送招标人,其中经济标部分要求统一使用广联达预算软件编制,电子版(.GBQ)与电子表格版(.XLS)一同报送,其填报要求必须符合招标人规定,未按要求报送的,招标人有权视为废标。
12. 时间、地点安排及要求
12.1 本次招标,各投标人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 年 月 日 时前
向各投标人发放《工程量清单》,请各投标人在此时间前往京香青科项目公司物控部领取招标文件。
12.2 现场勘查安排:请各投标人于 年 月 日 时准时到达现场进行勘查,地点:京香青科项目公司项目管理部,联系人:漆红亮,联系电话:(010)88704759/4219-8012,投标人自行承担此次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意外损失及损害。
12.3 招标答疑:请各投标人在 年 月 日 时之前将所需答
疑的问题书面或传真送达招标人,同时发邮件给招标人,邮箱地址[email protected]。招标人编写答疑纪要后发给各投标人,此答疑纪要将自动成为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2.4 投标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投标人必须在此之前完成投标,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四套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至 永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京香青科项目公司物控部 ,接受人: 高 莺 。
12.5 项目经理答辩: 年 月 日 时开始,各家具体时间,投标
时安排,每家约40分钟,请做好材料准备。分两大块,针对项目进行阐述约25分钟,评标小组提问约15分钟。
(答辩必须为技术标中提交的项目经理参加,如与投标文件中的不符,招标人将评标办法按照这项评分0分处理)
13. 技术要求
须完全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质量验收标准、规范、做法要求的规定及本招标文件相关要求。
14. 标书编制注意事项
14.1 投标书的签署
14.1.1 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三份副本,每套投标文件
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4.1.2 投标文件的正本经济标部分需用打印版或不褪色墨水书写,
副本可用打印版或复印版,并由投标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有约束力的代表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证书”附在投标文件中。
14.1.3 投标人自行填写部分,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的部位,
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盖章后才有效。
14.1.4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
责。
14.1.5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
规范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4.1.6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 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4.1.7 投标人无论中标与否,均无权将招标人所提供的招标文件、
图纸资料及相关信息以泄漏、买卖或其他手段给其他任何第三方。投标人自身不得将招标文件、图纸资料及相关信息抄袭应用于其他工程。否则,一经发现,招标人将主动维权。
14.1.8 如有必要,招标人有权通过意向书或中标通知书,让中标人
在合同签字生效前开始必要的技术工作。
14.1.9 密封封面均应:清楚标明递交至“投标邀请”中指明的地址。
注明“投标邀请”中指明的项目名称,并加盖公章。
14.1.10 封面还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以便若其投标被宣布为
“迟到”投标时,能做废标处理。
14.1.11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人对投标文
件的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14.2 与招标人的接触
14.2.1 除质疑和澄清外,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投标人不
得就与其投标有关的事项与招标人接触。
14.2.2 投标人试图对招标人的评标、比较或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
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4.2.3 所有有关投标事宜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高 莺
电 话:(010)62859626-8041
传 真:(010)62859581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瀚河园路永泰房地产京香青科项目公司
邮 编:100093
15. 投标保证金及图纸押金
15.1投标人在 年 月 日 时之前须向招标人交纳人民币 5000元作为投标保证金。定标后,落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及图纸押金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一个月内并交回全部招标资料后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并收到履约保函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图纸押金在交回全部招标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时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6. 无效标书条件
16.1 投标书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标书(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况),
对被认定无效标书的,招标人无须对投标人进行解释。
16.1.1投标书未能按照规定包装密封;
16.1.2未能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
16.1.3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未按规定填写或重要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或涂改未加盖公章确认的;
16.1.4《投标函》未经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法人印章;
16.1.5投标书逾期送达的;
16.1.6投标保证金不在规定时间内交纳;
16.1.7未按规定的投标报价表格格式报价或随意更改工程量清单内容的;
16.1.8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16.1.9投标人名称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一致;
16.1.10投标报价存在重大偏差的;
16.1.11其它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
16.2 投标人有下列行为者,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
退还,若由此引起招标人损失的,招标人有权向投标人要求索赔。 16.2.1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16.2.2 投标人拒绝接受按招标文件规定所进行的错误修正或澄清; 16.2.3 投标人在中标后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
16.2.4 投标人有弄虚作假、串通陪标、哄抬标价或虚报企业资质等舞弊行为;
16.2.5 投标人在投标期间向有关人员行贿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
17. 投标书的更改与撤回
17.1 在送交投标书截止日期之前,允许投标人更改或撤回投标书,此种要
求必须书面提出,并经投标书签字人签署。投标截止日期以后,投标书不得更改或撤回。
17.2 更改或撤回的投标书应同样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编制、密封、标
记和发送。另外还应在密封袋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17.3 在投标截止时间与投标文件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期间内,投标人
不能撤回投标文件。
17.4 如果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本招标工程的投标或将不
准备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以便招标人采取补救措施,确保本次招标的成功完成。
18. 差错的修正
对于实质上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书,招标人将对其报价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8.1 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
额为准;
18.2 当汇总计算有误时,以汇总造价为准,并修改各分项造价。
18.3 当单价与数量的相乘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合价为准,用合价除以工程
量修改单价。
18.4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保证金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
标工作。
19. 投标书的澄清
19.1 在评标阶段,招标人认为需要时,可书面通知投标人要求澄清投标书
的问题,或者要求补充某些资料,包括单价和分析资料,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书面答复。
19.2 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的答复书面文
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9.3 如投标人没有在要求的时间内给予书面答复,招标人将仍按原投标书
内容进行评标或将其视为无效标书。
19.4 但上述要求、质疑、答复、澄清等不应寻求、提出或允许更改投标文
件中的任何实质性内容。
20. 接受和拒绝接受投标的权力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的任何时候,招标人有权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有权宣布投标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有权拒绝标价最低或其它任何标价的投标书,并对由此而引起的投标人的影响不承担责任,也不解释原因,投标保证金(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个工作日)将无息退还给投标人,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21. 中标通知书
21.1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确认其投标已被接受。在发出中标通知之前,招标人将把预期中标人的所有澄清资料及双方其它来往的书面文件,交由预期中标人确认,这些文件、资料将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然后再发中标通知书。
21.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立即书面告知招标人,并按本投标须知 22 条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供履约担保,招标人收到履约担保后与中标人签订工程承包合同。
22. 履约担保
22.1保函方式: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 7 天内办理并提交由招标人指定银行或具备资质的担保公司出具的履约保函,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款的1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取得竣工备案表,合同履约终止后发包人将履约保函返还承包方。
22.2如中标者未能按招标人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而可以与另一投标人签订合同或重新招标。
23. 合同的签署
23.1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 10 天内,应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合同需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23.2投标人应仔细研究《合同条件》(附件4)中的各项条款,定标后,双方将据此签定工程施工合同,招标人有权将投标人的投标承诺相关内容在《合同条件》中加以补充。
23.3投标人如对《合同条件》的条款有任何异议,须在投标报价书的有关说明一栏中说明,否则招标人将认为投标人对《合同条件》无任何异议。 23.4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后,中标人如提出超出本招标文件规定条款及投标说明以外的要求,或在本标书规定的时间内拒绝签订施工合同时,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退还。
24. 保密条款
24.1招标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有保密义务,不得将招标文件之内容向他人泄露,一旦发现,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或视其投标书为无效标书,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4.2定标后,投标方无论中标与否,都不得泄露本次招投标及评标的相关文件。
24.3若因投标方没有遵循保密要求而引起招标人损失的,招标人有权向投标人要求索赔。
24.4其他
24.1.1 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定标过程中,除
非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投标人不得主动与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成员接触,不得有任何游说、贿赂等影响评标委员会成员公正和客观地进行评标的行为。投标人对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任何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企图和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废止、强制退出投标、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其投标保证担保。
24.1.2 本招标文件中有关词语含义与“合同条件”中分别赋予它们
的定义相同。
24.1.3
24.1.4 投标人须严格按本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本标书所有的附件与本标书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须分三册单独封装,各密封袋须注明标书名称,并加盖密封章。各册内容如下:
第一册:资信标书及其他资料。(详见附件1)
第二册:技术标书(含电子文件)。(详见附件2)
第三册:经济标书(含电子文件)。(详见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