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合同新
广西南宁思客商贸有限公司
(必购超市)
合 同 编 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编号:
采 购 合 同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广西南宁思客商贸有限公司
乙方:
经营品牌: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 电话: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甲方与乙方经诚信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签订本合同。
一、保证:
1、乙方必须是中国境内的合法经营者,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有关证明必须真实、有效、合法,并完全履行合同条款以及相对应有关法律所要求遵守及承担的相应职责。
2、双方都不得向第三者泄露双方的交易条件及相关的业务文件及资料
3、基本条件:乙方在签定合同时必须向甲方提供以下资质材料:
3.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3“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3.4“商品质检报告”复印件;
3.5“产品授权经销委托书”原件;
4.6盖有公章的报价单、商品条形码及其它附件。
以上资料要求全部加盖乙方公章并作为合同附件。
二、商品质量:
1、乙方保证交付的商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的法律、法规。乙方在此承担全部责任,负责向甲方提供所有有效证明、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及任何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文件。特别是,在交货时,如若需要,供应商还须提供相应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和知识及工业产权证明,或是有效的商标注册证明和有效的版权证明。
2、乙方须交付双方谈判中约定的样品完全相同或合同中明确的质量、品种、规格相一致的商品,否则,甲方有权拒收并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
3、甲方有权向乙方索取单证。
4、有保质期规定的商品,按甲方规定制度执行。
三、商品的价格:
1、乙方须以同行业中的商品最优惠价格给予甲方,约定的进货价格应保持稳定,未经甲方公司总部商品部同意,不得变动价格。
2、乙方产品内容说明见价格表,乙方送货时的商品价格要按双方签订合同时确认价格计算。
3、乙方价格调整时,必须提前一个月向甲方发出书面的商品报价变更通知单,并经甲方确认后方可生效。在商品报价变更实际执行日期前甲方向乙方发出的订货单,则仍以原价格为准,乙方应按订货单供货。在价格变动前,乙方不得限制甲方商店的进货量。如果乙方没有通知甲方调价,致使甲方的利益受损,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货款中扣除双倍的货款。
4、乙方确需调低商品价格,应提前书面通知总部商品部,新的进货价格在双方确认的价格表上签字后生效,新的进货按新的价格,对于商品的降价,乙方必须对甲方商店的库存负责,补偿全部差额。补差方式为现金、帐扣、货补
四、残次品处理办法:
1、乙方对其提供的商品负责包退、包换、包修。
2、乙方接到甲方“退、换、修”的通知(书面、电话或传真)后,在七天内做好处理工作,逾期末处理的商品,甲方将收取一定的仓租并有权自行处理该商品,其商品额在货款中扣除。
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新品给予三个月的试销期,试销期内新品实际销售未达到甲方要求的,准予退货。
4、商品剩余保质期还有90天,或低于保质期1/3,乙方无条件退货。
5、对于滞销品,甲方有权退货、换货或有乙方给予特殊折扣。
五、交货时间地点
1、乙方接到甲方的商品订货或补货通知,要按甲方要求将货送达甲方仓库。
2、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并且没有特殊情况而不按时送货,甲方将扣除乙方的货款,作为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并追究乙方责任。
3、甲乙双方在一切业务往来过程中,均不得以非法方式比如商业贿赂等谋求不当得利或促成业务,如有甲方员工利用工作之便谋求不当得利,乙方应予以拒绝并报知甲方有关领导,如乙方纵容包庇其行为或主动促成类似行为发生,乙方必须就所涉金额之十倍向甲方支付赔偿金,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六、交易条款:
1、 乙方按市场最低供价向甲方供货,并按零售价倒扣__ 为甲方利润的基础上合作,如乙方违返此条约定,未通知甲方擅自调高价,甲方有权直接调整乙方供价,其差价由乙方承担(快讯,特价除外)或在结算货款中扣除不足部份利润。
2、年拥:_____
3、 新品推广:_____元/品/店,共_____个单品,合计__元;
4、合同费用:_____元。一次性从货款中扣除。
5、 节日赞助:五一_____元/店,中秋____元/店,国庆____元/店,春节____元/店,店庆____元/店,元旦____元/店。
6、促销费用:海报印刷费_____元/店/支/次,陈列费_____元/店/期。
7、后期新品:RMB_____元,(_____元/品/店,共_____个单品)
8、其他: ---------------------------------------------------------------------- -----------------------------------------------------------------------
五、货款结算:
1、本合同签订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汇款相关资料,如需要更改汇款相关资料,乙方必须在付款前两周内书面通知甲方总部商品部,否则产生的货款异常由乙方承担。
2、付款方式:
货款账期为:
购销 天;
代销 天;
____现金 ____批结 ____实销实结(结上月实销货款)
本公司采用月结方式,即本月送货并递交相应增税发票后,结算期从下月一日起计算。 结算以甲方财务部制定的结算流程为准。
其他付款方式:___________
3、付款方式:____支票____电汇____网银支付____现金
4、增值税发票: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税务相关的规定和增值税发票的管理制度,禁止使用假增值税发票或借用第三者增值税发票,如果违约,乙方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5、清场供应商,对账完毕后一个月给予结款。
六、合同时限:
合同有效时限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七、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况之一,合同终止:
1、由于一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使本合同履行的。
2、由于一方当事人严重违约使本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的。
3、双方中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或不能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根据双方协商同意终止合同。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终止合同的情形出现。
5、仲裁机构仲裁或人民法院判决终止合同。
八、争议的处理:
甲乙双方如若对本合同发生异议,应本着平等互谅的原则,共同协商解决,否则,将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或按照《经济合同法》相关规定处理。
九、备注:
1、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合同,或合同因故解除或终止,乙方在接到甲方退货通知起10日内完成所有商品的退货。
2、如乙方书面通知停止与甲方合作,乙方退货完毕后,应提供所有业务往来的单据与甲方对账,如账目无误,甲方在此期间没有诸如产品投诉、退换货现象的发生,甲方应在2个月后的第一个结算日向乙方支付余款。此后,乙方仍须按有关规定对其所供商品的质量问题负全责。
3、在商品及人员对甲方或顾客造成一切不良后果,乙方应负一切责任同时必须接受甲方的
行政和经济处罚。乙方如未以现金支付,甲方有权在乙方货款中予以扣除。
4、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修改及终止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5、本合同的附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6、本合同及附件的解释权均属于甲方。
7、本合同及附件由甲乙双方授权代表共同签署,并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后方可生效。
8、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与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合同未尽事宜,是否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有权提交签订合同地仲裁机构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甲方:广西南宁思客商贸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 代表:
地址:北大路中梦泽园洞庭阁2-102 地址:
电话:0771-3831068 电话:
传真:0771-3831068 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