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
《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修订意见
填报单位:长春市商务局 日期:2012.2.13 联系人:王洪源 电话:88779270
填表说明: 1、 此表只列建议新增或删除的条目。 2、 “类别”填写所列条目属《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允许类或限制类。 3、 “行业”按《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的分类填写。 4、 “新增理由”请说明具有特色资源优势产业和现有基础、生产能力具备优势产业的基本情况(比重、规划发展目标及近期外商投资意向等);
“删除理由”请说明不符合修订原则或本地区优势产业,或虽已列入条目,但近几年没有投资意向,未落实具体投资项目等。
《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08年修订)》中吉林省鼓励发展产业目录如下:
1.节水灌溉和旱作节水技术、保护性耕作技术开发与应用 2.肉鸡、肉鹅、生猪、肉牛和肉羊饲养及产品深加工 3.果仁、山野菜、菌类、林蛙、柞蚕、蜂蜜等长白山特色生态食品、饮品的开发和加工(红松籽、松茸等国家二级保护植物除外)
4.饮用天然矿泉水生产(中方控股)
5.硅藻土资源开发及综合利用(勘探、开采除外) 6.高档棉、毛、麻、化纤的纺织、针织及服装加工生产 7.动植物药材资源开发生产(列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限制类、禁止类的除外)
8. 特殊品种(超白、超薄、在线Low-E )优质浮法玻璃技术开发及深加工
9.日产4000吨及以上水泥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 10.高性能子午线轮胎生产
11.汽车零部件制造(汽车变速箱,汽车发动机曲轴、连杆、缸体、缸盖,发动机电子喷射系统,汽车减振器,离合器,发动机正时链,汽车车灯,汽车仪表)
12.风力发电设备、生物质能发电设备制造(限于合资、合作) 13.增值电信业务(需在我国入世承诺框架内) 14.道路旅客运输(中方控股) 15.汽车金融服务
16.城市供气、供热、供排水管网建设、经营(大城市中方控股)
17.职业教育机构(限于合作)
18.医疗机构(限于合资、合作)
19.冰雪旅游资源开发及滑雪场建设、经营
20.旅游景区(点)保护、开发和经营及其配套设施建设 21.经国家投资主管部门批准的资源枯竭型城市的精深加工和接续产业等项目
长春市相对优势、已经初具规模或致力于发展的产业如下: 1、汽车产业 2、轨道客车 3、农业种植 4、农产品加工 5、新材料 6、教育科研 7、生物医药 8、光电信息 9、会展业 10、文化产业 11、物流业
12、现代服务业(包括服务外包)
国家对外商投资这些产业的支持(除文化产业、会展业以外),已经体现在《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中。
如果需要增加的话,建议考虑增加以下产业进入目录: 1、 影视制作(限于合资合作),包括动漫制作,影视节目后
期制作等。
2、 国际会展中心的建设、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