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1存货
本章主要内容:
本章主要介绍存货的初始计价、存货发出计价、存货期末计价的方法,以及存货相关业务的账务处理。
本章重点:
1. 存货入账价值的确定;特别关注外购方式、委托加工方式下入账成本的计算;
2. 实际成本计价法、计划成本法、毛利率法和零售价格法下存货发出成本和期末结余成本的计算;
3. 原材料的核算;
4. 委托加工物资的核算;
5. 周转材料的核算;
6. 存货盘盈、盘亏的账务处理;
7. 存货的期末计价及减值准备计提的账务处理;
本章难点:
1. 存货的期末计价;
2. 原材料按计划成本法计价的会计核算;
本章属于重点章节,考试中可以以单选题、多选题、简答题、业务核算题、计算分析题等多种题型出现,考点众多,既可以单独考察存货的内容,也可以结合增值税、消费税、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内容来考察,近三年平均分值在7分左右。
第一节 存货的确认与初始计量
一、存货的概念与确认条件
(一)存货的概念
存货是指企业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或者为了出售仍然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或者将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物料等。
(二)存货的内容
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商品、周转材料、委托代销商品等。
原材料: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经加工改变其形态或性质并构成产品主要实体的各种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外购件)、修理用备件、包装材料、燃料等。
在产品:企业正在制造尚未完工的产品。
半成品:经过一定生产过程并已验收合格交付半成品仓库,但尚未完成全部生产加工过程,仍需进一步加工的中间产品。 产成品:指已完成全部生产过程并验收入库,可以作为商品对外销售的产成品。
商品:商品流通企业外购或委托加工完成后验收入库用于销售的各种商品。
周转材料:企业持有的、能够多次使用,价值逐渐转移但实物形态保持不变并且不确认为固定资产的材料,包括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等周转使用的材料。
包装物:为了包装产品或商品而储备的各种包装容器,如桶、箱、瓶、坛、袋等。
低值易耗品:不能作为固定资产的各种用具物品,如工具、管理用具、劳动保护用品等。
周转材料的特点:单位价值较低或使用期限相对于固定资产较短,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其原有实物形态基本不变。
委托代销商品:企业委托其他单位代销的商品。
注意房屋建筑物:
(1)为建造房屋建筑物而储备的各种材料,不能作为企业的存货进行核算(作为工程物资核算);
(2)房地产企业的房屋建筑物是存货,一般企业的房屋不是存货,是固定资产;
(三)存货的确认条件
1. 存货所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 存货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存货的确认,应以企业对存货是否具有法定所有权为依据。凡法定所有权属于企业的,不论其存放何处或处于何种状态,都应作为企业的存货核算。
二、存货的初始计量
(一)存货的入账价值
实际成本
(二)存货成本构成
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
[提示]会计准则规定,下列费用应当在发生时确认为当期损益,不计入存货成本:
(1)非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
(2)仓储费用(不含生产过程中为达到下一个生产阶段所必须的费用);
(3)不能归属于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的其他支出。如产品设计费,如果是为特定客户设计产品所发生的,计入相关产品成本,否则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
(三)不同取得渠道下,存货的入账价值构成
1. 外购存货
外购存货的入账成本=采购成本=买价+进口关税+其他税费+运费、装卸费、保险费及其他归属于采购成本的相关费用
[注意]
①判断仓储费是否能计入产品成本;(生产过程中为达到下一个生产阶段所必须的仓储费计入相应的产品成本,否则计入当期损益)。 ②判断增值税能否抵扣,增值税不能抵扣的,其直接计入存货的入账价值;增值税可以抵扣的,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③判断运输途中的损耗是否是正常损耗,如是正常损耗,计入存货成本,如是非正常损耗,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④支付的运输费、装卸费及其他归属于采购成本的相关费用,无论是制造业企业还是商品流通企业,这些采购费用都要计入存货的采购成本。但如果是商品流通企业,也可以先进行归集,期末根据所购商品的存销情况分别进行分摊,对于已售商品的进货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主营业务成本);对于未售商品的进货费用,计入期末存货成本。企业采购商品的进货费用金额较小的,也可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销售费用)。
[例1]某企业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本月购入甲材料2 060千克,每千克单价(含增值税)50元,另支付运杂费3 500元,运输
途中发生合理损耗60千克,入库前发生挑选整理费620元。该批材料入库的实际成本为( )元。
A.103 000
B.107 120
C.104 120
D.92 154
[答疑编号111040101]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该企业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的增值税不能抵扣,应计入存货成本;运输途中发生
合理损耗60千克,应计入存货成本。
该批材料的成本=2 060×50+3 500+620=107 120(元)
[例2]某工业企业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09年10月1日购入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21 200元,增值税税额为3 604元。该企业适用的增值税征收率为3%,材料入库前的挑选取整理费为200元,材料已验收入库。则该企业取得材料的入账价值应为( )元。
A.21 200
B.21 400
C.24 804
D.25 004
[答疑编号111040102]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该企业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材料时不论是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均不得抵扣增
值税,应计入存货成本。
取得材料的入账价值=21 200+3 604+200=25 004(元)
[例3]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入材料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标明的价款为25万元,增值税为4.25万元,另支付材料的保险费2万元,包装物押金1万元。该批材料的采购成本为( )万元。
A.27
B.28
C.29.25
D.31.25
[答疑编号111040103]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该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此增值税可以抵扣,不计入存货的成本中。包装物押金2
万元以后可以收回,应在其他应收款核算。
该批材料的采购成本=25+2=27(万元)
2. 自行生产的存货
入账成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
备注:非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应计入当期损益,不得计入存货成本。
3. 委托加工的存货
(1)什么是委托加工
由委托方提供主要原料,通过支付加工费和辅料价款,由受托方按要求进行加工,加工完成后的物资归委托方所有。
(2)入账成本的确认
委托加工的材料+加工费+运费+装卸费+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委托加工的存货收回后直接出售)
[提示]注意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的处理。如果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出售,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应计入加工物资的成本;如果收回的加工物资用于继续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则应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的借方。
4. 投资者投入存货
按投资各方的确认价值来入账,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5. 盘盈的存货
按重置成本作为入账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