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府发[2012]71号-关于加快推进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意见
重庆市人民政府文件
渝府发〔2012〕71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
加快推进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
试点工作的意见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的通知》(发改产业〔2010〕1826号),渝中区获批成为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域。为加快推进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以下简称服务业改革试点)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服务业改革试点的重要意义
当前,全市进入工业化中期向后期转变的快速发展时期,在加快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必须坚持三次产业统 - 1 -
筹推进、协调发展。加快推进服务业改革试点,是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部署和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利于为老城区、区域性中心城市加快发展服务业,实现转型升级提供借鉴;有利于现代服务业与工业、农业的融合发展,助推全市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有利于增强全市的综合服务功能,加快长江上游金融中心、商贸物流中心建设,强化内陆开放高地的集聚辐射作用;有利于探索服务业改革发展的新路径,为全国服务业发展提供经验。
二、推进服务业改革试点的总体要求和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贯彻落实“314”总体部署,遵循“市场主导、政府引导,扩大开放、改革创新,突出重点、形成示范”原则,着力创新体制机制,着力优化发展环境,着力完善政策体系,着力构筑高端服务业体系,提升服务业的标准化、品牌化和国际化水平,加快把渝中区建成全市服务业体制机制创新的先行区、西部高端服务业的集聚区、全国服务业创新发展的示范区。到2015年,渝中区服务业增加值突破1000亿元,其中,现代服务业占比达到75%以上,单位面积产出效益和集聚辐射能力进入全国前列,在全国探索出一条可借鉴的服务业改革发展新路径。
三、推进服务业改革试点的重点任务
(一)建设西部商务服务高地。构建接轨国际的商务服务业体系,集聚要素服务、会计评估、法律仲裁、信息咨询、营销贸易等方面的品牌机构和行业协会,强化商务服务的先发态势,提- 2 -
升配套服务全市工业化进程的能力。释放市场需求,建立与制造业园区、集群对接的平台,培育商务服务品牌,扩大商务服务辐射半径。分区域引导集聚发展,建设服务外包基地和示范区,打造特色商务楼宇5幢以上。
(二)建设长江上游金融中心核心区。发挥解放碑金融机构集聚的优势,强化传统类、创新类、结算类金融机构协调发展,整体推动解放碑—朝天门—江北嘴金融中心核心区建设。培育化龙桥区域的金融功能,鼓励发展私募股权、风险投资、担保、租赁、小额贷款等创新型金融业态。支持金融创新先行先试,开展保险资金投资等试点,围绕“三权”抵押融资、土地流转等创新金融模式、制度和产品。建设要素市场大厦,推动各类要素市场做大做强。营造优质金融生态环境,打造全国金融生态示范区。
(三)建设西部购物之都。打造以购物中心、品牌消费、特色街区、展示贸易为主要平台的高端消费中心,引领全市建设西部“消费中心”。搬迁改造朝天门、菜园坝市场群,推动传统市场提档升级。扩容升级解放碑商圈,发展品牌店、旗舰店、专卖店等高端业态,打造长江上游地区“购物之都”标志区。推进大坪、化龙桥区域商业载体建设,打造以时尚消费、创意消费为主的综合商业区。打造“老字号”等品牌特色聚集区。
(四)建设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区。拓展上清寺重庆互联网产业园区,建设高九路中国电子商谷,促进电子商务企业集聚发展、快速发展,打造西部国际电子商务高地和电子商务结算中心,为 - 3 -
全市建设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提供平台支撑。建设“智能渝中”,推动“三网融合”,实现辖区无线网络全覆盖,推广物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新兴信息技术的应用,完善在线支付平台、数据中心等第三方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和支撑体系。
(五)建设西部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强区。发挥巴渝文化、红岩文化、都市文化深厚底蕴和“两江环抱”独特区位的优势,围绕都市风情游、文化体验游、山水观光游,强化商旅文融合发展,精细打造渝中半岛景区景点,系统开发都市旅游线路,形成山城、江城、不夜城重庆旅游品牌,整体建设具有国际水准和文化魅力的都市旅游核心景观区。新增四星级酒店、五星级酒店各10个,增强旅游综合服务能力。
(六)建设长江上游地区总部经济基地。坚持以总部经济支撑楼宇经济发展,以楼宇经济带动集群经济发展,建设长江上游地区全国性、区域性总部机构的集聚区。加快推进朝天门“朝天扬帆”、解放碑“重庆金融街”、两路口“城市之冠”、大坪“时代天街”、化龙桥“嘉陵帆影”等800万平方米高端商务商业载体建设,集聚世界500强、国内500强等知名企业,打造3个以上国家级示范服务业集聚区。加大对渝中区楼宇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加快老旧楼宇“热水瓶换胆”工程的实施,新增10栋以上税收“亿元楼”。
四、加大服务业改革试点的推进力度
推进渝中区服务业改革试点时间紧、任务重,全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认识,强化保障措施,落实具体责任,- 4 -
形成工作合力,加快推进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统筹。市政府分管副市长牵头推进,研究解决改革试点中的重大问题,特别重大事项报市政府专题研究。市发展改革委统筹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细化措施、落实责任,帮助解决改革试点中的困难和问题。渝中区要成立统筹服务业改革发展的专门机构,主动作为,确保全面完成改革试点任务。
(二)提升配套能力,破解瓶颈制约。加大对渝中区危旧房改造的支持力度,帮助渝中区尽快完成已启动拆迁片区的扫尾工作,对确实还需改造拆迁的危旧房,继续执行市政府相关政策。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的原则,优化渝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合理确定地块的建筑密度、容积率和公建比等指标,规划建设一批百年精品楼宇,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突破交通瓶颈,加快对外通道和内部路网建设,调整客运、货运、公交站场,优化公交线路,推广新能源公共交通,加强道路科学管理。科学利用地下、地上空间,建设地下道路和空中连廊,构建慢行系统。将渝中区重大交通、市政、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和教育、文化、卫生等公共配套设施,纳入市级重大项目,统筹推进实施。
(三)优化空间布局,引导集聚发展。制定《渝中区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鼓励类服务业指导目录》,放宽鼓励类服务行业的准入、经营、投资限制。引导现代金融、商务服务、高端商贸、文化创意、电子商务等重点服务业机构和总部企业,优先在 - 5 -
解放碑—朝天门中央商务区、化龙桥涉外商务区、下半城历史人文风貌区、大坪商业与文化创意中心、高九路总部城等服务业集聚区布局。延伸保税港区政策,支持渝中区建设免税商场。
(四)加大财税支持,强化调控引导。积极争取国家在项目、资金和政策等方面的支持,市政府按国家补助资金规模予以等额配套,渝中区每年安排1亿元专项资金,用于改革试点工作。对符合《渝中区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鼓励类服务业指导目录》的企业,执行以下政策:1.西部大开发15%企业所得税率;2.营业税按照“就低不就高”原则计征,支持相关企业自愿参加“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3.经认定的高管人才,其实缴个人所得税,由市、区两级财政分别按地方留成予以等额补贴;4.用水、用电、用气与工业同价;5.对从市外引进的重大高端服务业企业和项目,市政府“一企一策”、“一事一议”专题研究,在行政审批、财税政策等方面给予支持。
(五)创新行政管理,营造良好环境。赋予渝中区服务业改革试点部分市级行政管理权限,建设“绿色通道”,提高行政效率。对渝中区非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和室内外停车场收费,试行市场调节价。
(六)抓好监测考核,确保责任落实。建立服务业改革试点责任落实、考核激励等工作机制,分解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强化考核评估。建立健全现代服务业统计指标体系,完善统计制度,优化统计方法,加强服务业发展的监测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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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2.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重大项目表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12年7月9日
- 7 - 附件:
附件1
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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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重大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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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高法院, 市检察院,重庆警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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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7月10日印发 - 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