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研究生英语第二册课文翻译
Spectator sports provide an outlet for viewing the vitality of youth, speed, and strength. The levels of skill displayed fascinate people. Men identify more directly than most women with spectator sports because of their childhood experience and the macho nature of most games. For men there is an additional attraction in their minds that because they are male they could be called on to be there on field, asked to contribute their playing or coaching skills. Viewing sport thus provides the raw material for dreams. Nevertheless, women too feel vicarious satisfaction of a desire to win, and more women are becoming active in competitive sports.
By the early 1970s, growing fan interest in the games, heightened by network television, had transformed professional sports into lucrative business enterprises. As a result, entirely new leagues sprang up to compete with established organizations and lure away players with attractive salaries. As sports became more like traditional businesses, players increasingly turned to agents to represent them in salary negotiations. Now professional sports have entered a new e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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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弊行为常伴奥运会
厄里奇·塞戈尔
每逢四年一度的奥运盛会,记者们似乎总会自然而然地对“过去的好时光”产生一些模糊的概念。他们称颂古希腊奥运会的纯洁性和非商业性。要是相信他们所写的文章,那么古代的每一个运动员都只是业余爱好者,都崇尚公平竞争。
这当然纯粹是一派胡言。诗人拜伦有一句妙语,“无论是哪个时代,只要过去了就会变得美好起来。”事实上,曾经有过完美的奥林匹克运动的神话只是现代的势利小人和一群自封为纯粹主义者的家伙的杜撰,通过体育文章撰稿人和转播期间闲得发慌的电视评论员流传下来。
真实情况并非如此美好。早在荷马所著的《伊利亚特》一书中就提到了−在公元前12世纪举行的运动会上−希腊运动员想当然地在比赛中作弊。他们所有的道德标准都是建立在取得胜利的基础上−无论手段是否光明正大。拳击手攻击规则不允许的部位,或收受贿赂故意输掉比赛。长短跑选手不等枪响(更确切地说,希腊人用的发令枪是喇叭),抢先冲出起跑线,并在弯道上恶意地用肘部相互推搡。
参加马车比赛的选手甚至更为残忍,尤其是在罗马帝国时期举行的奥运会上。据记载,两辆马车在比赛中并驾齐驱时,车手竟然用刀刺戳对手。也许最令人感到震惊的是即使事后证实某位拳击手或摔跤手通过贿赂的手段不光彩地赢得了比赛−他们也不会因此而失去冠军头衔。
你也许会问,裁判在哪里呢?希腊人通常为各项比赛设置裁判,但是这些比赛的主宰者往往经不起金钱以及盛宴的诱惑。而且即便在运动员必经的拐弯处安置一位人品正直的裁判,他也很难分辨是谁用肘部击打了谁的肋部,因为参赛选手没有编号,也不穿统一的比赛服装。事实上,古代运动会和现代运动会之间真正的区别在于古希腊的运动员必须一丝不挂地参加角逐。
你也许会认为由于运动员都是赤身裸体地参加比赛,因此古代奥运会不可能商业化。毕竟,体育明星无论穿谁的钉鞋或汗衫都是得不到任何报酬的。以上情况尽管属实,但如果我们就此认为运动员都是“业余的”,那就太过天真了。和现在的情况一样,当时的奥运会对冠军而言也意味着巨额美元(应该是巨额希腊币)。位于圣塔·巴巴拉市的加州大学的戴维·扬教授在其新著中称,短跑冠军实际上有望获得相当于70万美元的奖金!
首先,当时确实存在奖金。至少从公元前6世纪起,希腊人就开始向奥运冠军公开授予现金奖励。此后新加冕的冠军还可索取巨额“出场费”。并不是我弄错了年代。当时,一些小型比赛的发起者−通常是为了给当地的产品做广告(!)−确实会向当红短跑明星支付大笔的酬金,请他们到场露露脸。此外,运动员的家乡通常给予他们免税的待遇,并终生免费提供一日三餐。
因此,即使在古代,奥运会也是高度商业化、政治性的比赛。来自希腊本土和各领地的城邦为了争夺冠军头衔展开了激烈的竞争。
我可以指出一些具体的名字。古代最优秀的短跑选手是来自位于意大利境内的希腊小村克洛托纳的一个叫阿斯特洛斯的小伙子。在公元前488年举行的奥运会上,他在2项短跑比赛中技压群雄,一举成名。不久,位于西西里的一个新兴城市西拉库斯派人与他接洽,劝说他改变国籍代表西拉库斯参加下一届奥运会。他们提出的优厚待遇使阿斯特洛斯难以拒绝。事实证明,阿斯特洛斯物有所值。在公元前484年和480年的两届奥运会上他两度蝉联双料冠军。然而,阿斯特洛斯是作为西拉库斯的运动员而载入史册的。这证明了金钱是无所不能的,甚至可
以购买奥运冠军。
请允许我赶紧声明我并不是说阿斯特洛斯欺骗了世人,以免有辱一代名将的一世英名。他只是接受了一笔钱,投靠了一个实力更强大的城市。这种情况在现代社会的公司管理人员中是司空见惯的。
上文概述了古代体育比赛中的种种舞弊行为,这些记载有悖于传统观念,我想用2件异乎寻常的佚事对此做一小结。据伟大的历史学家普鲁塔赫的权威记载,庞帝斯国王米特里德斯(公元前1世纪)在一次马车比赛中落败后,下毒害死了胆敢战胜他的对手。公元67年,多才多艺的罗马皇帝尼罗让手下官员在奥林匹亚专门为他举办了一场运动会。他驾着马车行驶了20码后,从车上摔了下来。然而,皇帝仍被奉为比赛的胜者。当值裁判没有收受贿赂,而是摄于王威。
现代奥林匹克运动于1896年重燃战火,古代的种种骗术也随之死灰复燃,而且形式日益隐蔽。当希腊选手斯普里敦·洛伊斯获得马拉松比赛的冠军时,希腊人给予他们的同胞大量物质奖励。(有人描述当时有些女观众甚至向场内的英雄抛掷珠宝首饰。)
我们必须赶紧声明洛伊斯还是光明正大地赢得了比赛。尽管在冲过终点线时,他显得与其说是兴奋还不如说有点“醉醺醺”的−因为他在途中大量饮用掺了糖的葡萄酒以保持体力。
相比之下,1904年圣·路易斯奥运会的马拉松比赛中,率先进入体育场的是美国人弗雷德·洛兹。正当特迪·罗斯福总统的女儿给他颁奖之际,洛兹被发现没有独立跑完全程。他在九英里处腿部抽筋,便搭乘了一辆路过的汽车,但不久汽车抛锚了,洛兹跳下汽车继续比赛,远远领先于其他选手到达体育场。这一不光彩的“胜利”只是历史悠久的奥运骗术中的一次小作弊。
后果更为严重的是长跑运动员不久便开始使用兴奋剂。马钱子碱是最早使用的兴奋剂之一。在那届比赛中,洛兹被取消比赛资格后,金牌被授予T.J. 希克斯。尽管他的医生透露在比赛过程中,希克斯是靠大量的白兰地和小剂量的马钱子碱跑完全程的,他还是保住了金牌。
当然,在本世纪早期的奥运会上,对参赛选手不设兴奋剂检测。1908年的伦敦奥运会上,长跑选手再次使用了马钱子碱−在著名的马拉松比赛中,意大利选手多兰多·皮埃特里率先进入体育场,但未及冲过终点线就瘫软在地。此时,一
位队医冲进场地,迅速为他注射了一针,帮助他完成比赛。但这一针差点要了多兰多的命,他因未能跑完全程而被取消比赛资格,随即被送往医院。
自那时起,医学人员就开始致力于研制开发有助于提高比赛成绩同时又能不被察觉的药物。这项医学研究也许能提高运动员的成绩,但通常会对他们的身体造成伤害。1960年的罗马奥运会上,丹麦自行车手克奴德·简森因服用多种兴奋剂而晕倒并最终死亡。此类悲剧促使国际奥委会决定设置兴奋剂检测。
1976年,奥运会上的骗术进入电子时代。在五项全能的击剑比赛中,前苏联选手伯利斯·奥涅琴科的佩剑上的灯亮了,这意味着他击中对手得分了。然而很不幸,灯亮时伯利斯的剑连对手英国选手吉姆·福克斯的衣角都没沾上。经过调查,裁判发现狡猾的伯利斯重新设计了其佩剑中的电路,因而灯何时会亮完全操纵在他本人手中。结果,伯利斯和整个苏联代表队立即被取消比赛资格。此人也就此从人们的视线中消失了,也许被囚禁在西伯利亚,也许在某个更好的学校中学习电子技术。
此外,还有在“性别”上做手脚。女选手为了提高比赛成绩服用大剂量的男性荷尔蒙,以至于几乎完全丧失了女性特征,甚至应被禁止进入女厕所。(在某些情况中,判断运动员的性别靠的是猜测)。然而,德国运动员朵拉·拉特金的性别是不容置疑的。在臭名昭著的1936年奥运会上错失了女子跳高金牌后,“她”随后在这个项目中屡屡改写世界纪录。直到多年以后,人们才发现这个“朵拉” 是个男人,真名叫赫尔曼·拉特金,此人水平一般,但男扮女装的演技的确非常高超。
读罢我写下的这些文字,我感到自己把这项具有辉煌历史的体育盛会描绘的过于黑暗。尽管文中所述的舞弊行为是可悲的,但我从内心深处仍不赞同那位因一部名著而对“1984”这个数字几乎享有特权的作家所持的悲观态度。乔治·奥维尔认为,奥运会“交织着仇恨、妒忌、夸耀、对规则的藐视,以及从观看暴力行为中获得的变态的快感。换句话说,这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
他的话过于偏激了。奥运会反映的只是人性中一切美好和丑陋的方面。对古希腊体育运动中的欺诈行为的记载证明了奥运会总是不断地受到所谓的“人性的弱点”的影响。
也许有人会提出,现代人在道德水准上要略高于古希腊人。我想,很少有人
会赞同一位欧洲教练近来发表的观点,“只要你还活着为胜利而庆贺,就应该得到报酬。体育比赛中没有伦理道德的位置。”
这只是一种极端的愤世嫉俗的态度。我坚信当今绝大多数的观众观看奥运比赛是为了看到一种“纯洁”的胜利,如马克·斯比兹获得的7枚金牌,美国曲棍球队在1980年奥运会上的处子演出中大爆冷门,以及本届比赛中人们期待已久的卡尔·刘易斯的表现。
这才是真正的奥林匹克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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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have a few things in my mind which I have often longed to say for the instruction of the young; for it is in one’s tender early years that such things will best take root and be most enduring and most valuable.
Always obey your parents when they are present. This is best policy in the long run, because if you don’t they will make you. Most parents think they know better than you do, and you can generally benefit more by accepting that idea than you can by acting on your own judgment.
Be respectful to your superiors, also to friends, acquaintances and people around you. If a person offends you, and you are in doubt as to whether it was intentional or not, do not resort to extreme measures; simply watch your chance and hit him back later. That will be sufficient. If you shall find that he had not intended any offense, come out frankly and confess yourself in the wrong when you struck him; acknowledge it like a man and say you didn’t mean to. Always avoid violence. I n this age of charity and kindliness, the time has gone by for viol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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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悦他人的艺术
——给儿子的一封信
切斯特菲尔德爵士
1747年10月16日于伦敦
亲爱的儿子:
取悦他人是一门很有必要掌握、但又是很难学会的艺术。它几乎无法被归纳成为几条规则;你本人敏锐的意识和观察能力所能教会你的将比我传授予你的更多。“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据我所知是万无一失的取悦方法。仔细观察别人哪些做法令你高兴,或许你如法炮制也会令其愉快。如果别人对你的幽默、情趣和不足所给予的恭维和关注,令你高兴,那么毫无疑问,你给予他们相同的恭
维和关注,也同样会令他们高兴。与朋友相聚时说话要和同伴们口吻一致,而且别装着你是特意表现出来的;无论是严肃、快乐还是懒散,你的兴致情绪要和朋友们同步,这是作为个人所应该给予多数人的体谅。别在大庭广众之下讲故事,再没有比这更沉闷更令人不悦的了。假如你碰巧知道一则很短的故事,而它又和当时的话题相当吻合,那么尽可能简短地说完;然后婉转地说你并不喜欢讲故事,但这则故事短小精悍,使你欲罢不能。
谈话中切忌惟我独尊。千万别打算用自己所关心的事或个人私事去取悦他人,尽管这些事你有兴趣,可是对其他每个人而言却是乏味的、不相干的。况且,一个人的私事也不可能包得严严实实。不论你认为自己有何长处,不要矫揉造作地在公众面前展现;即使谈话为你提供了展示这些优点的机会,你也不要像许多人那样,拼命地把它们转移到话题中去。如果这些优点是真实的,那它们肯定会被人发现,你无须自己去指出它们,由别人发现对你更加有利。。辩论时永远不要激昂疾呼,哪怕你认为或者知道自己是正确的,要谦虚冷静地说出观点,这是唯一说服对方的办法。如果这样也不起效用,那么试着改变话题,愉快地说:“我们谁都很难说服对方,也没必要说服,还是让我们谈点别的吧。”
记住入乡随俗。在一个圈子中非常得体的事情在另一圈子中可能且经常是极不得体的。
适合某一圈子的玩笑、俏皮话、小小的冒险经历若放在另一个圈子中,可能显得既平庸又乏味。被某一圈子中的人物、习惯和惯用语所钟情的某个字眼、某个手势,在缺乏那些特定的场合时,可能变得毫无意义。这里人们普遍犯了个错误,喜欢在另一个场合中重复令他们自己的圈子愉快的事情,并且在某些情况下还予以特别强调。这要么显得枯燥,要么由于时间、地点不宜而显得无礼冒失。而且,他们还经常用此类愚蠢的开场白:“我要告诉你一件最妙的事”或“我要告诉你世界上最棒的事”。这令人满怀期待,可一旦期待彻底落空,那“最妙的事”的叙述者看起来不折不扣地象个傻瓜。
如果你刻意要赢得某些人的青睐和友谊,不论男女,试图找出他们突出的优点,假如有的话;同时,从他们身上找出大家都有的弱点。对前者加以赞扬,对后者加以奉承。人或许有许多擅长或至少被认为是擅长之处;尽管他们乐于听到别人对自己那些心知肚明的优点的赞扬,但更乐意听到别人褒奖自己心存怀疑但
又希望擅长的那些事。比如红衣主教黎塞留,他无疑是那个时代,可能也是任何时代最杰出的政治家,竟也徒劳地贪慕桂冠诗人的美誉。他羡慕伟大的高乃依的名气,下令人们对《熙德》写篇评论。于是,那些善于献媚的人几乎不提他的治国才能,即使说也只是一笔带过,仿佛自然顺带提到而已。只有恭维他的诙谐和诗才才会令黎塞留飘飘然并垂青于这些献媚的人。为什么呢?因为他自信有治国大才,对自己的诗才却持怀疑态度。
通过观察每个人最喜欢的话题,你能轻而易举地发现人们普遍都有的虚荣心,因为每个人都对自己最希望擅长的事谈论得最多。这正是你该触及之处,那样你便可迅速击中他的弱点。刚过世的罗伯特•沃尔浦尔确实是个能人,夸奖其才干通常令他无动于衷,毫无疑问他对此信心十足。可是他主要的弱点是希望自己如骑士般彬彬有礼、快乐,确实他比任何人都欠缺这些品质。这些他最喜欢、最常提起的话题向任何有洞察力的人证实了这便是他的弱点,从而令他们成功地利用他的弱点。
女人通常只关注一件事,那就是美貌,对美貌无论怎样恭维也不为过。上苍无论如何也不会造出一名其丑无比的女子,丑得对恭维自己外貌的言语都无动于衷。假如她的容貌丑得骇人,那么她或多或少一定会意识到这一点,而且她相信自己的身材或神采会大大加以弥补。如果她的身材有缺陷,那她认为容貌会起平衡作用。万一这两者都很糟糕,那她会安慰自己,魅力、风度或者某种难以形容的品质要比美貌更迷人。世上最丑的女子精心细致的装扮便是这一真理的证明。一个确确实实、毫无争议、意识到自己美貌的美人是所有女人中对美貌的奉承最不敏感的,她认为那是她应得的,并不因此而感激任何人。恭维她的理解力定能博得她的欢欣,也许她对此也深信不疑,只是她怀疑男人们是否相信这一点。 别误会我,别以为我要鼓励你低声下气并厚颜无耻地恭维他人。不,别恭维任何人的恶习或罪行,相反,要痛恨并抵制它们。但是世上没有人不热衷于接受他人的奉承,这源自人性的弱点和荒谬但又天真的虚荣。如果一个男人希望被认可比其实际更聪明,一个女人希望被认可比其实际更美丽,他们这种错误可以自娱且不妨碍别人,那我乐意通过恭维和他们做朋友,而不是热衷于(无缘无故地)揭人之短而令自己树敌。
于细微处见关怀,同样也是难能可贵的,毫无疑问它验证了我们对别人付出
的关心和体谅,这种关注明显会影响一个人骄傲和自恋的程度,这是人之常情。比如,对于我们愿意结交的人,观察他们的细微习惯,爱憎及品味,然后注意给人所需,避人所忌;委婉地令他们明白你是观察到他们喜欢这道菜或这间房间后才特意为其准备的,或者相反,你注意到他们讨厌这道菜和这个人,所以小心翼翼地避免让其出现。对诸如此类细节的注意较之大处更能取悦自恋者,因为这令他们觉得自己几乎是你关心的唯一对象。
以上这些是你初涉世事所必备的秘诀。我真但愿我在你这般年纪的时候就能很好的通晓这些道理了;我自己则花费了五十三年的时间才悟得其旨,而你若能从中有所收益,我将乐于将之奉告。再见。
9A
Men and women seldom mean the same things even when they use the same words. For example, when a woman says “I feel like you never listen,” she does not expect the word never to be taken literally. Using the word never is just a way of expressing the frustration she is feeling at the moment. It is not to be taken as if it were factual information. To fully express their feelings, women assume poetic license and use various superlatives, metaphors, and generalizations. Men mistakenly take these expressions literally. Because they misunderstand the intended meaning, they commonly react in an unsupportive manner.
While one of the big challenges for men is correctly to interpret and support a woman when she is talking about her feelings, the biggest challenge for women is correctly to interpret and support a man when he isn’t talking. Silence is most easily misinterpreted by women. She may imagine the very worse and become insecure. But the fact is that men and women think and process information very differently. Women think out loud, sharing their process of inner discovery with an interested listener, while men silently mull over what they have heard or experienced before they talk or respond. This process could take from minutes to hours. And to make matters even more confusing for women, if he does not have enough information to process an answer, a man may not respond at all. Translation of Text
言如其人
罗宾·拉克夫
“女性的语言”,就是我们还是小姑娘时所学的那种悦耳(但未必文雅)、委婉、从不盛气凌人的谈话方式。文化偏见造就了允许我们讲的那种话,允许我们谈论的那些话题,以及别人谈论我们所采用的方式。学完语言课程之后,我们走向社会,结果发现自己在交际方面存在严重缺陷 —— 我们这样说不行,不这样
说也不行。
如果我们说话不肯“如淑女般”,就会因缺乏女人味而遭到嘲讽和批评。(“她思考问题像个男人”充其量只是一种言不由衷的恭维。)如果我们真的学会了所有模棱两可又明确表达自己观点的女性使用的语言,又会遭到冷嘲热讽,说我们思路不清,不能参与重要讨论,因而不适合掌权。
女性无须承受如此之多非议,就已开始觉得自己理应受到这般待遇,因为她们本身在智力和所受教育方面存在着许多缺陷。
“女性的语言”体现在英语的各个层面中。比如,在命名颜色方面,人们助长并听任女性区分各种颜色比男性更为精确。像“mauve (深紫色)、beige (米黄色)、écur(淡褐色)、aquamarine (蓝绿色)、lavender (淡紫色)”等这些词,在女性的常用词汇中已司空见惯,而在大多男性的常用词汇中却极为匮乏。我无法考证女性是否确实比男性更能“识别”多种颜色。这仅仅是因为如此细微的区分与女性使用的词汇有关,而与男性使用的词汇却无关;对于掌管世间众多趣事的男性而言,如此区分颜色微不足道 —— 与他们毫无相干。
在句法方面,我们发现类似的与性别有关的言语特征。尤其有一种句型,女人在交谈中比男人使用的更多:即附加疑问句。附加句介于完整陈述句和一般疑问句之间;它不像前者那样武断,但比后者更能体现出自信。
“叙述直截了当”,表明说话者相信自己所掌握的情况,因而也定会让人相信;“疑问句”表明缺乏对某个要点的了解,暗指说话者见闻中的空缺能够并且将以回答来补充。例如,在观看少年棒球联合会的一场比赛中,假如我取下了眼镜,我会问别人:“第三垒上的那个球手出局了吗?” 这是合乎情理的。附加疑问句介于陈述句和疑问句之间,当说话者陈述其主张,但对该主张的真实性不能十分肯定的时候,就会使用这种疑问句。因此,假如我说“琼在这里吗?”,如果应答者回答说“不在”,我大概不会感到惊讶;但假如我说,“琼在这里,是吗?”,我可能已经偏向于认同肯定的答复,只是希望确认一下。我仍然希望得到应答,但已掌握了足够的情况(或者说,我认为自己已掌握足够的情况)去推测那个应答。因此,附加疑问句可以说是一种除说话者之外不要求任何人相信的陈述句,一种留有余地、不强迫受话人同意说话人观点的表达方式。
“这里确实很热,是吗?” —— 这是说话者试图与别人交谈时,在闲谈中
也经常使用的附加疑问句。
但在谈论个人感受或看法的时候,通常只有说话者才知道正确的答案。类似“我头痛,是吗?”这样的句子,显然是荒唐可笑的。不过也有一些例外,如在“东南亚的局势很糟糕,是吗?”这句话中,说话者需要进一步确认的是自己的看法而并非感受。
像这样的句子,自然存有其它解释的可能性,一种可能性是:说话者心目中有一个特定的回答 —— “是的”或“不是” —— 但他不愿直述其言。在交谈中女性比男性更倾向于使用这种附加疑问句。为什么会有这种情况?
附加疑问句可使说话者避免承担责任,从而避免了与受话人之间的冲突。问题在于,这样一来,说话者可能也会留给对方一个对自己不太确定,或者希望受话人确认他们看法的印象。这种不确定性又进一步下意识地得到强化。就我所知,有一种特殊的句子语调形式,几乎被女性专用,这种调式把陈述形式的回答变成了一种疑问句。尽管说话者无疑是唯一的知情人,但使用一般疑问句特有的升调变化,可以产生一种暗示说话者寻求确认的效果。正因为如此,下面的问题才首先向她提出:
(问)晚饭什么时候准备好?
(答)哦„„6点左右吗„„?
第二位说话者仿佛在说:“6点 —— 如果你方便的话,如果你同意的话。” 受话人处于一种不得不给予确认的状况。女性使用这种言语模式可能会造成这样一种结果:她无意之中所说的话往往被对方视为一种试探行为,对方不会把她的话当真或没有任何必要去相信她。因为她“拿不定主意”,“对自己不能肯定。”
这种独特的语言风格可以解释为什么女性语言比男性语言听上去更客气。把结论悬空、不把你的思想、观点或要求强加给任何人,这种做法是礼貌的。由此可见,附加疑问句是一种客气的陈述句,因为它不强求受话人赞同或相信你所说的话。同样,请求也是一种客气的命令,因为它不强求受话人听从,而是建议受话人采取行动去迎合说话人。一条明确声明的命令暗示着一种威胁:如果不去执行,会产生某种后果 —— 或者说得不客气一点 —— 暗示着说话者处于一种优越地位,能够强制执行这条命令。另一方面,说话者如果以请求的方式表达愿望,则意味着:如果该请求不能得以实现的话,只有说话者受损:拒不服从不会有损
于受话人。因此,结论实际上留给受话人去完成。下面的例句可以清楚地说明这种区别:
关上门。
请关上门。
你关上门好吗?
请你关上门好吗?
您能否把门关上?
女性使用的词汇和句型会在某种程度上损坏其形象,用来描述女性的词汇和句型会在同样程度上使她们的形象更加糟糕。通常,某个词既可用来指代男性又可用来指代女性(或许也可用来指代事物),但该词指代女性时,便具有特殊的含义。对于女性群体而言,这个通过影射而非公然断言的特殊含义是个贬义词。
委婉语的使用可以产生这种效果。委婉语是一个替代词,它可以替代使人联想到不愉快或难堪之事的一个含义不好的词。然而,这个新的词语一经普遍使用,几乎具有与原来同样不好的含义,因为人们对所指之事或所指之人的感受不会因其名称的更换而改变;因此,我们必须要不断去发现新的委婉语。
“女人”有一个委婉语,现在仍然很常见。这个词当然就是“女士”。“女士”有一个阳性的对等词,即“男士”,偶尔也简化成“士”。但不知为何,“女士”却比“士”更常见。
决定使用“女士”而不用“女人”(反之亦然),可以大大改变一句话的含义,如下列所示:
(a )我认识的一个女人(女士)在伯克利大学任系主任。
(b )我认识的一个女人(女士)能用鞋带和旧盒子制作出令人惊奇的东西。 (a )句中若使用“女士”一词,则赋予整句一种琐碎的或不重要的腔调,即,所谈论的事情不是什么重要的大事。同样,在(b )句中,如果使用“女士”一词,可能意味着说话者认为那些“令人惊叹的东西”不是严肃艺术,而只不过是一种嗜好或反常行为。如果使用“女人”一词,那她很可能是一位严肃的雕塑家。说“女士医生”,是非常屈尊的,因为从来没有人说“男士医生”,甚至“男性医生”。例如,1992年1月31日发行的旧金山《新闻日报》曾报道过美国律师玛妲琳 ∙ 默里 ∙ 欧海尔。如果我们把她说成是“女士无神论者”,其地位就
会被贬低为像是一个没有头脑的古怪人。即使用“女无神论者”这个词,也难免无懈可击:性别与她的哲学立场无关。
另一方面,许多妇女认为,“女士”一词寓意深刻,使人想起骑士风范的那个时代:赋予所指之人很高的地位。这便使该词起初显得很文雅,但我们也必须牢记,这些言外之意是十分险恶的:意味着“女士”孤立无援,自己做不了事情。
“女士”也可用来暗指无足轻重,这体现在一些机构的名称中。那些具有重要宗旨(其意图不只是让“女士们”在一起消磨时光)的机构不可在其名称中使用“女士”这个词,但宗旨不太重要的机构却可以。我们来比较一下两个机构的名称:一个是属于男子集团组织的“女士附属机构”或“周三之夜女士勃朗宁诗社及园艺协会”,另一个是“女士解放组织”或“女士为和平而战组织”
这一区别的奇特性在于:“女士”原本是个委婉语,即“女人”的替代词,它把漂亮的门面安装在一个让人感到不适宜的东西上面。哪一种委婉说法可以微妙地把人贬低到其被指的对象?“女士”作为“女人”的委婉语,也许是因为“女士”一词不含“女人”一词所体现的性暗示:这种表达法不会“使人难堪”。如果这样的话,我们期待着将来“女士”一词可能会取代“女人”,成为指称阴性人的基本词汇,因为“女人”会成为一个明目张胆的性的代名词。这种特征已在一些语境中表现出来,下面的例句至少可以说明这一点,你不妨用“女士”来代替句中的“女人”一词:
(a )她只有12岁,但已经是个女人了。
(b )10年牢狱之后,哈里想找个女人。
(c )她是我的女人,识相点,可别和她乱来。
“女人”的另一个常见的代用词是“女孩”。你很少听到一个已过青春期的男子被称为男孩,除非在像“和男孩子出去”这样的短语中,它流露出一种少年轻浮和不负责任的腔调。但是所有年龄的女人都可用“女孩”一词来指代:“忠实的追随者”可用man Friday这个词语来表示, 却不能用boy Friday。相反,“行政秘书” 一词只能用girl Friday表示,却从不用women Friday或者是lady Friday 表示;女人可以有“女朋友”,但男人 —— 从无性的意义上讲 —— 没有“男朋友”。这大概是因为“女孩”和“女士”都同样是委婉用法:在强调未成熟这个概念时,“女孩”排除了“女人”所潜藏的性的含义。“女孩”使人
想到没有责任心:你不会派一个女孩去做一个女人的差事(或者,就此而言,甚至去做一个男孩的差事)。“女孩”是一个既不成熟又远离现实生活的人,不能委任于责任或者关系重大或意义重大的决策。
我们再来看两个词,就早期社会可能存在着对应关系而言,这两个词只是“男性”和“女性”的对应词,类似于“公牛”对应“母牛”。假设我们这样认为,随着人类的解放和社会的变迁,这两个词的原义现在已不再互相对应。然而,这两个词不但没有被废弃,而且具有新的含义,其喻义仍与原义有关。不过,我们假设这两个词的喻义已不再互相对应。通过观察不对应之处,我们发现在这个文化群落中男女所起的作用有所不同。这种历时演变可在master(主人) 和mistress(主妇) ”这一对词中发现很好的例证。这两个词曾经都用来表示一个人对其仆人的统治,但现在已不再从原来的“主人——仆人”意义上使用,因为这种关系在当今社会已不再盛行。然而,这两个词现在仍然很常见。
除了用来指代动物以外,master 这个词现在一般指在某个领域具有高超技能的人,通常与性别无关。然而其阴性对应词mistress 却不能这样使用。它实际上只限于指代“情妇”这个含有性意识的词。我们暂且把这两个词粗略地解释为“统治另一个人的人”。然而,一旦一个人再也不能绝对统治另一个人时,阳性词master 便用做“驾驭某事”这个比喻意义。master 要求其宾语的名称只能是某项活动或无生命的抽象事物。但mistress 要求其前置词必须是阳性名词的所有格形式。没有Rhonda is a mistress (朗达是情妇) 这种说法。mistress 只能是“某个人的”情妇。男人由其行为所规定,而女人则由其性行为所规定,即根据她与男人关系中的一个具体方面来规定。当一个像汉斯 ∙ 霍尔拜那样的old master(大画师) 是一个意思,而做一个old mistress(旧情人)则是另外一个意思。
spinster 和 bachelor这两个词也同样如此 —— 表示不同性别的“未婚之人”。其相同之处仅限于其定义本身。bachelor 是个中性词,经常用作褒义,而spinster 却一般用作贬义,具有拘谨、大惊小怪等涵义。某人是个bachelor ,意味着他可以选择结婚或不结。因此,以单身生活为主题的通俗文学常常很吸引读者。书中的男主人公一直是被人追求的对象,而他总是成功地逃避了那些追求者。但spinster 却是一个没有追求者的人,至少说,她没有被别人认真地追求
过。她成了一个没人想要的古董。bachelor 的喻义通常是性自由;而 spinster 的喻义则是清教徒式的苦行和禁欲。
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在社交场合,祝贺女人订婚通常被认为是失礼的,而祝贺其未婚夫却是得体的。为什么?原因似乎在于,让人们想到使他们不自在的事情,这种做法很不礼貌。祝贺一个女人订婚,其实是等于对她说,“谢天谢地!你总算定亲了!”然而,男人却没有这样的顾虑。他选择结婚被看作是一件好事,但并不是一件很有必要的事情。
语言的双重性贯穿于整个婚姻关系中。婚后,bachelor 和spinster 成为man and wife(夫妻) ,而不是man and woman 。如果女人死了丈夫,她仍是“John’s widow”(约翰的遗孀) ;但约翰决不可能是“Mary’s widower”(玛丽的鳏夫) 。
最后,为什么售货员及其他人员在称呼女顾客时,经常不假思索地用“亲爱的”、“宝贝儿”之类的他们无权使用的爱称?男顾客对此一定不能容忍。不过女人嘛,总是像孩子一样,就应该喜欢听到这些亲昵话,而不会觉得它们刺耳。 从更为广泛的意义上来说,该是为女性大声疾呼的时候了。
9B
委婉语
休·罗森 米克托斯特先生起身离桌,说他得去小男孩的房间或者得上洗手间;年轻妇女宣布她怀孕了。秘书抱怨她上司是屁股上的一处痛;承办人(或殡葬服务员)小心地询问把逝者运到何处。这些都是委婉语——用温和的、易接受的和迂回曲折的词语来代替那些粗俗的、令人痛苦和不悦的词语。委婉语一词源于希腊语“eu ”和“phēmē”,意思是“好的”或“好听的”“言语。”
许多委婉语让人觉得愉快而滑稽,众人都为之所乐。(几乎每个人:那些自称国家挑选殡葬服务员的人通常会忍住不笑)。但是委婉语的存在有其相当庄严的理由。它们把人们最害怕的死亡、死人和超自然现象等隐藏起来,把性、繁殖、排泄等生活事实掩盖起来,即使最优雅的人也不可避免因生活事实而意识到他们是来自肉身甚至比肉身更糟糕的东西。一些个人和机构(尤其是政府)喜欢使用委婉语,因为他们急切想向世界呈现他们最可能优雅的形象。委婉语深深植根于我们的语言当中,很少有人能够做到一天不使用委婉语,哪怕自诩为说话平实的人也不能例外。
同样懂得世事的人会使用小男孩的房间和其它同类委婉语,他们也会在不想洗澡的时候说他们想要去洗澡间;会说玛丽正睡着了,哪怕她几乎少有睡眠;会说约翰消失了或离开了(好像他刚好搭上了去往达希恩的最后一班火车);会说山姆和珍妮特是朋友,这比“私密情人”好听多了。
因此,委婉语是我们内心焦虑、矛盾、恐惧和羞愧所外在表现出来的、看得见的声音。它们像是放射性同位素,追踪他们就有可能发现我们语言、头脑和文化当中已经发生过和正在发生的事情。
委婉语可分为两种大概类型——肯定式和否定式。肯定式委婉语的作用是膨胀和放大,使得委婉的内容显得比实际更为宏大和重要。否定式委婉语的作用是收缩和消减。它们具有防卫天性,能够抵消禁忌用语的力量并且消除语言中人们不愿直接面对的一切东西。
肯定式委婉语包括许多花哨的职业名称,通过提高工人的工作地位来安慰他们的自尊心:比如把守门人叫做看管人(守门人本身也是看护人的委婉语),用顾问代替律师和各种类型的工程师(灭火工程师、床垫工程师、公关工程师等等),用帮助代替雇工(原本是奴隶的委婉语),用妓女和工作女孩代替妓女等等。通常采用的做法是把一个人的行当转变成一种职业,一般是仿效医护行业。美容师和前面提到过的殡葬服务员就是典型的例子,同样的仿效本能使得社会工作者把福利接收者称作顾客,足球教练做临床治疗,殡葬服务员把尸体指代成盒子或者病人。
其他类型的肯定式委婉语包括对个人的尊称如上校、阁下和少校,以及许多惯例性委婉语,例如把疯人院称作精神医院,把学院称作大学,把小型商铺称作商场、办公室、沙龙和商店。出于改善周遭环境目的的委婉语很容易在地理位置名称中找到例证,最突出的如找不出一块绿地的格林兰(此名称来源于一个叫红头发艾瑞克的早期房地产开发商),还有把很多小城镇命名为城市,以及一些城市的名字,比如纽约的特洛伊市。
否定式防卫性委婉语相当古老。比如希腊人将古罗马复仇三女神之一的仇恨女神转变成尤门尼迪兹(更温和的种类)。许多文化也禁止诅咒上帝的名字(所以虔诚的犹太人说天主)或者撒旦的名字(由此产生了小鬼、好人、好伙计和一般化了的魔鬼和其他迂回说法)。死者的名字以及被捕杀动物的名字也可以使用这种委婉方式。熊被很多人称为祖父,老虎被指为带条纹的东西。这种做法的普遍动机是为了混淆事物名称和事物本身:名称被视为事物的延伸,知道名称即被赋予控制事物的力量。但这种力量会带来危险:“说到魔鬼,魔鬼就到”。对于一般凡人而言,最保险的方法就是使用其他讨人喜欢和委婉的名字来代替超自然现象的真实名称。
人们对某些特定词语的忌讳与一些禁忌名称一样,甚至比禁忌名称更忌讳,尤其是那些不出名的四个字词语(根据最近的一个最高法院判决,四个字词组实际上包括一些只有三个字和多达12个字的词语,但是最高法院判决的效力不能总是立马显现出来)。这些词语组成了六、七岁以上人群词汇量的一部分。它们不是俚语,却使最古老的标准英语显得合理,它们的委婉方式也有很多种,典型的是转化成伪拉丁语(例如交配、通便、排尿),或者俚语(做爱、二号、小便),或者是能被社会接受的破折号(f----、s----、p----)。在电子传媒中,破折号的功能被哔哔声(有时候也可以发音为blip )所取代,弄来弄去还是找到了打印出来的方法。
对于词语的禁忌往往退化成过分拘谨。虽然防卫性原则还是一样,但至少最原始(或者有文字社会前)猎人使用祖父(熊)时是出于更基本意思,而不像用腹部代替肚子、后面部分代替屁股、胸部代替乳房、肢体代替腿、白肉代替(鸡)胸部时所表现的过分谨慎。
人们往往会使用太多的委婉语,导致肯定式和否定式委婉语最后可能结合成一团优美文雅但却吸引不了人们食欲的面粥,这里面的主要词语根本没必要花精力采用委婉语。例如用沐浴代替清洗,屈膝代替膝盖,假牙代替假牙,吐痰代替吐唾沫,家代替房子,谢礼代替报酬,疾病代替生病,饮酒代替喝酒,排汗代替
出汗,职位代替工作等等等等。
所有委婉语,不论是肯定式还是否定式,都会有意识或无意识地被使用。无意识的委婉语主要包括那些很久前演变成委婉语的词语,几乎没有人记得其最初动因。隶属此类的现代标准词语比如墓地(来自希腊语“睡觉的地方”,取代更有死亡意义的“坟墓”),各种谷场类动物的名字包括驴子(从前的驴子)、种马(种马)、雄鸡(公鸡,其他回避的例子如用干草堆取代草堆,路易莎·梅·阿尔括特的父亲也把姓从不好听的阿尔括克斯改成阿尔括特)。同属此类的有冲淡作用的咒骂词语黑纱、哎呀和天啦,都是为了避免亵渎圣人的名字,目前被普遍使用,尽管它们的原始意义不为人知,尤其是年轻人和那些为漫画的文字框填字的人。接下来是找不到准确昂格隆·撒克逊(本身是“脏污”的委婉语)对应词语的词,比如饭馆,它和法语词源bras (手臂)没有任何联系;卫生间与词尾toile(布) 也没有任何联系。
由于人类头脑的独创性和曲折性,有意识的委婉语毫不意外地构成了一个更为复杂的类型。这并不意味着人们可以或多或少正当或故意使用委婉语。例如,垃圾工人按惯常被升格为环卫工人,但说“环卫工人来了”相对来讲就是可以原谅的罪过了。意思的确很明白无误,听者会理解是时候把垃圾桶拿出来了。照此看来,对一个妇女失去丈夫表示哀悼最有诚意不过了,这里的损失代表死亡。 委婉语不仅通过避免忍麻烦的词语保持了礼仪,它还实际上促进了社会交往。
但是,有意识委婉语同时也会导致社会再思考。它们形成了一种准则。委婉语代表“其他东西”,而每个人假装“其他东西”不存在。正是由于委婉语的二重特性使得它如此受那些人们和机构的欢迎,他们有事情要隐藏,他们不想说他们心里所想的,他们觉得就他们正在做的事情撒谎比较方便。
正是在演讲者和写作者寻求在避免使用攻击性词语方面比在弄虚作假方面花的时间要少时,我们进入了狡猾的委婉语世界,婉转曲折和含糊其词的有意识因素始终存在。这里是中情局、联邦调查局和军方的昏暗世界,谋杀被翻译成执行行动,非法闯入译成黑袋子工作,凝固汽油弹译成软武器或者有选择性的武器。这里是让爱丽斯感觉像家一样的梦幻地:在宣传中,小的都变成不是大的就是中号的;政治中的巨大错误像口误一样被抹掉;不再经受住考验的谎言被视为不起作用。
这里也是我们伟大的工业:监狱行当里的单独监禁室被伪装成矫正中心、安静室或者隔离室;核能企业的核事故变成核心再安排或者仅仅是事件;殡葬行业里的遗骸(不是尸体)被埋葬(而不是掩埋)在棺材(而不是棺木)里;最大规模的屠杀,人们被关入集中营(监狱营所)里的受保护性庇护所(监禁),却被视为是达到终极目的地(种族灭绝)的第一步。乔治·奥威尔在其著名的文章(1946年的“政治和英语语言”)中写道,“政治语言的目的是使谎言听起来真实,屠杀变得正当,而且使纯粹的风显得孤独。”他的名言同样适用于非正当委婉语的全部范围。
如此含糊其词具有双重危险性。除了欺骗接收方以外,它也帮助使用者欺骗自我。正如约翰·W ·迪安三世指出的那样,“如果理查德·尼克松跟我说,‘约翰,我想让你为我干点小坏事。我要你阻碍司法’。我会告诉他他疯了并转眼离开。没有人起初会从那些词汇上联想到掩盖水门事件。相反,这是‘控制’水门事件或者使被告处于‘保留地位’或是想出正确的公关‘情形’之类的东西。”(纽约时报,1975年4月6日)。国会参议院情报委员会1975年指出,经过艰难地用委婉语婉转曲折地描述对美国图谋暗杀外国领导人事件的调查:‘ 暗杀’、
‘谋杀’、‘杀害’是很多人都不愿意说出和听到的词语。这些词语用于描述本不应计划实现的行为,更别说策划的行为。不能用正确的名称描述肮脏的事情可能会增加执行肮脏事情的危险性。尼克松白宫谈话和内部记录中被随意删掉下层社会和间谍活动中熟知的词汇,这些词汇原本很少被禁止使用,例如盗窃(偷盗)、觊觎行为(盗窃)、洗钱(洗脏钱)、抵消(杀害,或者白宫使用的个人暗杀)、无懈可击的否认(正式撒谎)等等,以上这些可能不是一种巧合。
委婉语总是处于变动状态。几乎每天都有新的委婉语产生。许多词语都是现时词语——是不再重复的一天之内发现的奇迹。当然也有经重复使用后被验证为真正的委婉语,有的可以持续一代又一代,甚至几个世纪。其他的可能慢慢消失,或者发展成为无意识的委婉语,仍被反向引用,却不去查找它们的起源。委婉语的起伏盛衰很大程度上受两个基本规则制约:格雷沙姆的语言定律和延续定律。
格雷沙姆定律最初起源于货币理论,可以总结为“劣币驱逐良币”——意思是失去基础的不足量货币会把良好的足量货币从流通中驱逐出去。(虽然托马斯·格雷沙姆爵士获得所有荣耀,此定律效果却由更早期货币专家发现并加以解释,包括尼古拉斯·考珀尼克,他同时也是一位天文学家,人们更熟悉他考珀尼克斯的名字。)按照同样的原理,在语言领域中,词语的“不好”意义和关联意思往往会将与其竞争的“好的”意义逐出流通领域。因此,coition 、copulation 、intercourse 曾经分别对应聚在一起、联合和交流的意思。但当它们被用作委婉语以后,它们的性暗示意义占据支配地位,现在除非特殊情形很少碰到这些词的其它意义了。废物(以前的意思是禾壳碎料、残余和废物)、残渣(酒和萨拉油的残余)、肥料(本意是“用手工作”)都是同样的道理。
格雷沙姆定律当然还在发挥着效用。Gay 这个词意义的转变就是一个例子,它现在同性恋的含义已经排斥了其他所有含义。这个定律绝不仅限于委婉语,它在其他词语上的适用可以帮助解释一些委婉语形成的原因。因此,不正确地、带有贬义地把“Jew ”作为动词和形容词使用导致很多人,不管是犹太人和非犹太人,转而使用希伯来这个词,虽然理论上希伯来应该为古代犹太人和犹太语保留使用。“女孩”的贬义意思已经被放到前面,以至于焦虑不安的男性有时候在指代他们女性朋友时犯更大的错误。
格雷沙姆定律是委婉语两大原则中第二个定律的动力机。当委婉语因为与潜在的“不好”词语联系在一起时,人们往往避免使用它们。例如,在17、18世纪大多数时候,占领因为其涉及性关系的委婉含义,这个看起来单纯的词语实际上被礼邦社会所禁止(人们可以说男人占领他的妻子或者他要到占领室去)。人们一旦开始避免使用一个词,通常有必要发展新的委婉语来代替不起作用的词语。紧接着第二个词也变衰落了,第三个词出现。一系列委婉语就是这样演变产生的。所以发狂(mad)的委婉语曾经接连代替为疯狂、神经错乱、疯癫、神经扰乱、或者就是神经的。穷国和落后国家被委婉形容为发展不充分的、发展中和新兴国家。联邦调查局的黑袋子工作似乎产生了一个新的委婉语系列,黑袋子工作已经丢足了面子,视闯入为合情合法的特工门现在使用的词语是秘密进入,技术跨越,无争议性自然搜查或者未经授权调查。
10A
The idea that public status comes with a loss of privacy is unpersuasive. Far more persuasive is the thought that a person’s privacy may be breached if the information disclosed serves a proven public interest. A code of press practice specifies the various conditions that could count as
involving a genuine public interest in publication, such as detecting or exposing crime, protecting public health, preventing the public from being misled. Showing public officials to be corrupt, grossly inefficient, criminally negligent, or dishonest is certainly in the public’s interest, provided that these failings bear directly on their performance of their public duties. Thus, for example, a revealing that a minister is a highly paid non-executive director of a company which regularly seeks contracts with the government is a matter for public concern. However, the majority of cases where privacy is breached touch on matters of sexual morality and it is that much harder to see how the public interest is served by their disclosure.
Translation of Text
究竟还有无隐私?
威廉·津泽
如今,侵犯他人的隐私在美国十分盛行,成为一种赚大钱的行当。从
愿意向外界展示自己内心世界的男男女女的数量来看,主动兜售自己的隐私在美国同样十分盛行,也同样大有市场。报纸、杂志和电视节目都利用名人私生活大发横财。对于他们而言,没有什么细节隐秘到不可以公之于众,就像艾森豪威尔总统在心脏病康复期间人们所发现的那样。实际上,如果你试图维护自己的隐私权,别人会说你有点怪,像个美国人。
诚然,一个人的家园不再是他的城堡,或者即便是,护城河也是干涸
的,城门也总是高悬的。没有任何东西能够阻挡每日如潮水般涌来看似私人信件的非个人邮件、上门的推销员以及陌生人打来的电话。电话一旦到了不替他人着想的人手里,便会成为致命的武器。但如果一个人想采取措施保护自己,拒绝将自己的电话号码登记在电话簿上,他就得为此付出代价。纽约电话公司的用户名册上有近50万不愿登记号码的顽固分子。这个数字表明,人们依然渴望保护隐私,尽管对隐私的尊重已不复存在。几年前,该公司对未登记号码的主顾感到很恼火,就在他们每月的帐单上增收额外的费用,希望籍此来胁迫他们回到登记在册的好用户队伍中来。
现代建筑在破坏隐私方面也有一份责任。观景窗最初是由弗兰克·劳
埃德· 赖德设计出来的,用以观赏大自然美景。现今数以百万计的美国人通过自家的观景窗观看别人家观景窗内的情形以及繁忙的街景。承包商刚刚安装完观景窗,装潢人员就被雇来用昂贵的窗帘将其遮挡起来,以防外界的窥视。即便如此,隐私仍然难以确保。在许多现代房屋中,房间已被相互融为一体的“区域” 所替代。这样一来,丈夫想在“阅读区”(以前的书房)工作,数英尺之外的“娱乐区”(以前的活动室)的喧闹声,就会毫无遮挡地传到他的耳中。
如果说在家里都难以确保隐私,在外面更无隐私可言。在火车上、飞
机上,邻座的乘客难得让人享有片刻的安宁,而飞机上的驾驶员也远非是听任乘客们沉思默想之辈。每当乘客们刚想打个盹时,对讲机总会突然传出飞行员兴高采烈的声音。而且飞机上唱片音乐泛滥成灾,给无可奈何的
听者留下唯一的逃生之路——如果他还想活着告诉世人他的经历的话,他根本没有逃离之路。
不想听的音乐往往是隐私的大敌。可是,在美国几乎所有的餐馆、商店、火车站、汽车站都成天播放着这种音乐。即便你去坐火车、乘汽车、甚至是去公园散步,你都无法逃避它。这一切都是由半导体收音机造成的。男女老少不管走到哪里,都随身携带着半导体,就好像初生的婴儿离不开襁褓似的,也许,他们是担心脑子里可能会想些别的问题,眼睛会看着小草发呆。这些人不但自己怠于思考,而且丝毫不考虑其他人就在几步之遥忍受着一本正经的新闻报道和震耳欲聋的爵士乐的煎熬。因此,美国广播公司宣布将在十八座大城市的25,000家诊所中——一个人们可以料想相当安静的地方——播放唱片音乐和医药广告,这丝毫不令人感到意外。这样以来,倒使挑选家庭医生有了新标准——宁可选一个专心听诊的二流医生也不要一个一边看病一边和着格什温音乐打节拍的知名专家。
如果说,如今的美国人对于侵犯他人的隐私不再慎重考虑,那是因为许多人都这样做,已经彻底摧毁了隐私这个概念。任何一个拥有电视机的人都可以证明这一点。在过去的十年里,电视疯狂挖掘他人的隐私并进行大肆渲染。迈克·沃华莱士是第一个以“无所不问”而著称的电视节目调查者。譬如,有一次他问德鲁·皮尔逊:“罗斯福总统曾经说你是个撒谎大王;杜鲁门总统有一次骂你是个狗杂种,还有一次说你是个可恶的大骗子。请问,你真的爱撒谎吗?”华莱士解释说他之所以容忍这种问题是因为“人们的门槛比以前低多了。”
电视不仅仅把镜头对准名人。节目主持人也变得越来越随意,不管是谁来参加节目,时间长了,大家都变得一样随意。有多少可怜的女性因受到“当一天女王”节目的诱惑向公众袒露自己的痛苦,有多少夫妇在“离婚法庭”节目中坦言他们婚姻中的种种苦恼,供别人品头论足。还有少数一些人参加诸如“这是你的一生”、“假如是你”等回顾性的电视节目,回顾他们过去遭到不幸时的心情。乔伊斯· 布拉泽斯博士主持一个节目,在节目中她回答了观众提出的关于性的问题,杰克· 帕尔则在他长期主持的节目“今宵”节目中经常声泪俱下地诉说他个人的痛苦以博得观众的同情。有谁能忘记他被国家广播公司停职后漂泊在外、归来时催人泪下的情景?在有力地痛斥形形色色的对手时,他特别反驳了沃尔特·温切尔——一个诋毁他名誉甚至质疑他的性能力的人:“作为一个有道德的男人”,帕尔声称,“只有我的妻子知道我是否有能力”。就这样,通过对家事的感人叙述,他就彻头彻尾地击败了对手。
更具新时代特征的是埃德·默罗斯的“直接对话”节目。在七年内,他通过这个节目让19,000,000名观众了解了550个人的家庭生活,其中包括四名内阁成员、两名最高法院法官、三名大学校长、三名主教、许多来访的政府首脑和高级外交官、州长、市长、陆海军上将、前总统和英国前国王。
“几乎没有人以隐私被侵犯为理由拒绝参加活动”,该节目的前制作人杰斯·祖斯默说,“上电视变成了一种荣耀 —— 就像受到了白宫的邀请。”
电视节目从整体上侵犯男男女女的隐私,而电视广告对准了男男女女更加具体的身体部位。现在甚至连人们借以蔽体的衣物都已被侵蚀了。一
个蹒跚学步的孩子长到刚能转动门把手时,他看见一个女人正弯着身子穿着内衣,或者兴高采烈地在穿新胸罩。他还看见,她们要么是在喷洒香水、涂抹脱毛霜,兴奋之情难以言表,要么是在患脚上贴上鸡眼膏。同时,透过她们的身体器官,可以看到阿司匹林先生正在拜访十二指肠,尽职尽责的泻药先生正步履匆匆地奔向大肠,而鼻通先生正在冲洗八个鼻窦腔。
在如此开明的时代,无怪乎艾森豪威尔总统的肠道功能也会成为头版新闻。总统心脏病发作后第三天,发言人在记者招待会上说:“总统的肠道通了”,保罗·达德利·怀特医生紧接着解释了他为什么要涉及这一非同寻常的细节,“国人都很高兴知道——毕竟他们都很关心自己的肠胃——总统今天早晨大便正常了。这件事很重要。”
尽管隐私遭到来自四面八方的破坏,但是许多破坏是来自于他们本人,这着实令人吃惊。如今,名人向媒体吐露自己隐藏最深的秘密,似乎拿自己的隐私以飨公众,自身就可以获得解脱。一个兢兢业业的名叫乔罗·弗兰克的作家从三个人袒露的隐私中挖掘了近年来文学年鉴里最富饶的矿藏。弗兰克捉刀代笔完成了三本书:莉莲·罗思的《明天我会哭》,黛安娜·巴里莫尔的《太快太多》,希拉·格雷厄姆的《心爱的背叛者》,三本书共销售六百万册,收入达750,000多美元,其中包括外文版本版权费和好莱坞将此三本书改编成电影所支付的版税。
在书中,罗思和巴里莫尔小姐坦言纵欲纵酒如何使她们堕落到难以自拔的地步。巴里莫尔小姐说:“我连不肯告诉神父的事情都告诉了他。”显然,弗兰克对格雷厄姆小姐拥有同样的魔力。她在书中承认了她的真实姓名是莉莉·希尔。她讨厌这个名字,她的真实身世远比她为了掩饰这一切而杜撰的经历寒酸得多。“整个童年一直是深埋在我内心深处的一个秘密,”她说,“我出生时取的名字,和我长期隐瞒的那段日子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格雷厄姆小姐本来可以终生保守那些年的秘密。如果不是在这个时代,而是在任何一个“各顾各”的年代,她的私事就是她的事,至少别人会这么认为。随后,弗兰克又找到莎莎·嘉宝,嘉宝保证说出一切隐私,而麦考尔公司也对此很有信心,因为公司支付了100,000美元的独家专访费,从而使自我暴露隐私的新闻报道的势头再次增大。麦高尔公司因此富起来。此举迫使它的对手《女性之家》不得不把尊严抛到九霄云外,加入暴光名人隐私这一有利可图的游戏中来。
这种暴光甚至发展到了赤裸裸的地步。画家拉里·里弗斯的岳母曾摆好姿势让他为自己画裸体像,他还展出了她的全身裸像,并注明真实身份。而蒂龙·鲍尔斯则和妻子在婚姻生活中不仅让人画半裸像,而且将这些画贴在家里,邀请《观赏》杂志前去拍照并发表,当然《观赏》杂志欣然为之。
也许是媒体那种尽可能大胆和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杂志报道助长了这种窥探的本性。《时代周刊》夸口说他们的撰稿者和研究人员要花费数周的时间追踪寻找一个封面新闻故事的主人公,观察到的习性连其配偶都不曾注意到。这种做法无疑激励了数不清的记者,尤其是在悲剧发生后去贸然造访最痛不欲生的亲属。
严肃创作同样受到了冲击。在电视发明以前,作家独立创作而出版社负责销售。如今,推销作者,也像推销书一样有必要。千方百计设法让作
者在“今朝”、“今宵”诸如此类的节目中亮相。很少有像作家塞林格那样拒绝出场做促销的。同时,演艺界的各色人等突然摇身一变都成了“作家”。他们一个接一个地四处赶场子,兜售自己的书或互为兜售,这本身就说明了这些书很成功,是用文学的标准所无法解释的。
隐私的丧失正逢“公共关系顾问”——这一引导美国现代生活的高级
职业的崛起——这绝非巧合。其最初的意图是把顾客的形象,像捏一团泥巴一样,捏得鲜活而富有魅力。在有些情况下,这意味着需要多次捏合,因为他时常受命去补救一个已被毁坏的几乎无可救药的声誉。
如今,“公关”的职责已远非修修补补那么简单。与其说他们要让黯
淡的形象重新大放异彩,还不如说他们是在塑造一个以前从未有过的形象。就这样,一个原本名不见经传的公司总裁、银行家和数以百计的行政主管被公共关系顾问塑造成一个个“名人”。他们的理论:只要公司的老总有魅力,公司才会有魅力。帮助推销公司的老板就是帮助推销产品。
10B
隐私与媒体:神圣何在?
奈特. 亨特夫
几年来,我一直在纽约社会研究新闻学院教实地采访课。许多学生和
几乎所有应邀专家都是新闻界人士。我曾询问每一个专家是否为了采集一个新闻故事,会有什么不愿做的事情。他们大多数的反应是好像以前想都没想过这个问题。他们只是理所当然地认为一个勤奋的记者可能——事实上也必须——采取一切必要的手段挖掘新闻。
我问这些记者,遇到不合作的采访对象时是否会窃听他们的电话,是
否会掩饰身份混进他们的公司乃至他们家里。回答往往是肯定的,而且语气无比自豪。毕竟,为了满足“人们的知情权”——这是我们记者职业的基本信条,为此,记者必须特别善于随机应变,大胆创新。
课后,其他一些记者向我透露他们曾设法搞到陪审团不向外公开的会
议记录并将其发表。这里,需要提请您注意的是当时被大陪审团调查的当事人尚未受到正式起诉。假如当事人是无辜的呢?他告诉我,因为这个人受到过陪审团传讯,他就有新闻价值,而这才是至关重要的。
我的不同看法是,记者在危害隐私方面仅次于政府。他们常常扮演便
衣警察的角色,有时则像个正气凛然、咄咄逼人的检察官。譬如,面对媒体的采访,公民有保持沉默的权利,但是“无可奉告”这句话总是毫无例外地被记者假定为“有罪”。一旦做出这种假定,记者们就可以随心所欲对这位保持沉默的公民“穷追不舍”。如果现在我为联邦调查局招募人员的话,我肯定会极力游说新闻记者去充当候选人。
最让我感到不安的是,几乎所有记者都认为在工作中采取这样的做法
没有什么不对的。他们首先显然忘记了《第一修正案》(正在日益遭到抨击),本来是用来保护新闻自由免受政府干涉的,它本不是用来特意对付那些被采集新闻的记者们追得东躲西藏的市民的。可大部分记者一心只想着要获取新闻。记者们应该慎重对待个人隐私权的说法被看作是一种危险,威胁了他们的特殊身份。(他们的反应又像警察了。)
这并非是说隐私权永远不可侵犯。若真是这样,我们就只能读到一些
新闻发布会和购物的信息。理查德·尼克松的白宫隐私受到侵犯是合法的,因为他们犯了罪。同样,我也曾公开过市政府内外部召开的一些秘密会议
的结果,因为有人炮制了欺骗公众的谎言。
而另一方面,几年前,一名警官向我透漏在一次警方突击搜查同性恋
酒吧时,发现了有一位立法官员就在其中,我没有将其公之于众,因为我看过他的工作表现记录,看不出他的私生活和他的立法工作有什么联系。相反,华盛顿媒体数年来没有公开报道过在行使立法职责时明显喝醉了酒的国会议员的姓名,而这就是选民们应该知道的新闻。对婚外恋的事情应该如何处理呢?这取决于这种关系是否影响到公众人物的公开生活。如果女方领取外国政府的工资,而其男友在对外关系委员会任职,披露这件事就是合法新闻。而如果总统是个好色之徒,而且这又涉及到国家的安全问题,那么就应该告之选民们。
在这些事情上很难做出泾渭分明的判断,但是记者至少要一直清醒地
认识到隐私和信息传播自由之间的利益冲突。相反,一直有这样一种倾向:凡是能搞到手的任何信息都会发布,不管它是以什么方式获得的。当然,我并不特别关注全国媒体大肆传播小道消息,因为只有他们声名显赫或声名狼藉,而且实际上他们一直在努力要引起这种注意,他们才能进入这些栏目。因此,他们是自愿把自己的大部分隐私暴露出来的。
最让我关注的是由于媒体不必要的注意而受到严重伤害的一些公民。
就公布被逮捕者的名单而言,多年来,新闻机构一直努力获取这方面的信息。反对派们包括美国民事自由组织,坚持认为公众没有必要了解某人是否被逮捕过和谁被捕后又没有最终定罪。大部分人的确没有最终定罪。既然被查明是“无罪”,为什么要公布他们曾被逮捕的事实,让他们当众受辱?然而,在许多州,媒体都已获得了这项令人质疑的权利。
譬如,在纽约州,法律规定不论是国营企业还是私人雇主、任何机构
都无权询问求职者是否曾经受过拘捕。而且,所有被免除刑事处罚者都可以消除他们在官方记录上留下的指纹。若不是媒体查出他们的逮捕记录并加以发表,这些公民的隐私完全可以得到保障。
去年十月,在缅因州,由百名记者组队去验证州的“知情权”法,这
次胜利之旅就是媒体热衷于此的明证。他们挺进各个地方警署,要求查阅近期被捕人员的全部记录(不看定罪的,只看被捕的)。111个警署中有99个完全照办。在极少数保护隐私权的警官中,有一个就是新格鲁塞斯特镇的唯一的一名警官。他告诉记者在最近四年他没拘捕过任何人,即便拘捕过,也不在记者过问的范围之内。事情本该如此。
同样,有一些州采取封存青少年犯罪记录和成人轻罪记录的做法。如
果以前的被告不再重犯,有关他以前的犯罪记录就一笔勾销。这种做法也冒犯了媒体。他们坚持所有的记录都应该公开,否则,警惕性很高的记者怎样对刑事司法制度实行监督呢?
哈佛大学的阿瑟·米勒,法学院教授、隐私权研究专家说:
精力充沛、勤勉的记者不需要查阅以下人员的司法记录就能够对刑事
司法制度实施监督。他们已经向社会偿还了债务,已经受到了法律的惩处,他们有权获得改过自新的机会。如果我们相信改造,我们就必须容许某些风险。我们应该通过消除有关社会和职业方面的排斥因素,允许一些人重回到主流社会中去。虽然这些排斥因素与他们的以前记录有关,但以前的记录并不表明现在的价值,有何理由反对封存年轻时犯过而后来未曾重犯的记录呢?
但媒体的确在反对这一原则,就像有人急切地反对不公布靠政府福利
救济生活的人员名单一样,公布名单除了使受助人感到尴尬,还能有什么意义呢?公众有权了解社会福利费用和受惠人的比例,但有何必要知道每个人的名字呢?
媒体对什么都进行追踪的狂热与联邦调查局、一些行政机关和保险公
司四处打探的做法毫无二致——而它们都曾因侵犯隐私而受到过媒体的严厉抨击。如今,媒体越来越被看作是隐私的一个更加可怕的敌人之一,有人发起运动要通过立法使记者更“负责任”。米勒教授即使没有明指也是含糊地提及 “有必要重新审查媒体所享有的特殊地位”。
但是,无论这种“纠错之举”会产生什么结果,都比新闻界原先的弊
病要更加糟糕,因为他们这样做,在损害第一修正案方面,必然要有甚于目前的最高法院的做法。尽管大法官威威廉·道格拉斯沿用路伊斯的说法,认为“不干涉的权利是一切自由的起点”,但他坚持说不应该通过调整《第一修正案》来达到平衡。我也很赞同这种观点。否则,我想象不出媒体能暴光的隐私范围——也想象不出增加何种对于已经发表的有关隐私的报道的惩罚——而且它们又不会被国家滥用?在这个意义上,让媒体负责任就等于是让它瘫痪。
然而,就媒体有时是怎样侵犯隐私而言,已经有法可依,而且没有违
反《第一修正案》。如果记者破门而入,攫取日记或其他类似资料,他就会像因擅自进入住宅而犯错误的联邦调查局的特工一样,可能而且应该受到指控。如果他们非法窃听电话,他们应该因违反相关法律而受到制裁。
但对于那些侵犯了隐私但又没有构成犯罪的,该怎么处理呢?如因某
个公职人员的儿子与另一个男人同住,就把臭名声强加在他的头上。是不是有新闻价值的人物的全家都失去了隐私?新闻界继续被允许窥探各种各样的档案,从每个人的犯罪记录到一个公务员因鲁莽驾车而受到指控(后来又撤诉了的),对于媒体这种无休止的、准宗教式的运动又该怎么处理呢?
对此,我不能自信地做出回答。媒体作为一个整体,就像收税机构一样,不可能主动地变得更有人情味。当我想到大部分记者在对待他人的隐私时不会有所收敛,我就特别沮丧。我想这样做可能会非常有效——尽管这与本文的主旨相悖—— 即一个城市里的一份报纸对另一份报纸的记者和编辑进行同样的隐私暴光,例如在头版头条刊登这些记者中某些人的婚外恋、过去的拘捕记录。这种经历会使牺牲品下次采访时在对待隐私的问题上会慎而又慎。